案例分析:哪些情形是工傷呢?
現行我國工傷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工傷醫療費用、康復費用、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等等。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案例分析:哪些情形是工傷呢?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出差過程中,突然病亡算工傷嗎?
案例:某企業工程師郭某因公到某市出差期間,一日晚在旅館突發腦溢血,迅速送當地醫院搶救后無效死亡。郭某能否按工傷處理?
分析:不能認定為工傷。理由:
(1)腦溢血是一種突發性疾病,郭某具有這種病史,隨時有發生的可能,并非外出才會導致。
(2)郭某突發腦溢血是在旅館里,并不是發生在出差途中的飛機、火車等旅途工具上。因此,郭某不能被認定為工傷。
違章作業導致傷亡,應該認定為工傷
案例:某工廠鉚工皮某,正在車間自己的崗位上工作時,同車間吊車工謝某為趕進度,違章使用三角皮帶超載起吊鋼材,皮帶斷裂,鋼材下落,致使皮某左大腿粉碎性骨折。皮某能否被認定為工傷?
分析:皮某應被認定為工傷。因為皮某是在工作時間,工作區域內,遭受非本人所能抗拒的意外傷害致殘,故應認定為工傷。
因外出途中發生意外事故應當認定為工傷
案例:職工王某,系某食品廠采購員。在執行采購任務的途中,忽遇強臺風襲擊,王某被一塊大風吹落的廣告牌砸傷,造成骨折。王某是否可以被認定為工傷?
分析:王某應當被認定為工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因公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事故負傷、致殘、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王某為本廠去采購物資,其受傷是因為工作原因所致,因此,應當認定為工傷。
發生糾紛被人打傷,不算工傷案例:職工張某駕駛機動車為單位送貨途中,一小孩突然橫穿馬路,張某立即剎車,小孩由于過度驚慌而摔倒,但未造成任何傷害。張某出于人道精神,上前扶起小孩,此時小孩家長及幾名親友沖過來,不由分說將張某毆打致殘。張某能否被認定工傷?
分析:不能。因為這屬于民事糾紛,派出所已立案并將主要責任人逮捕,故不能列入工傷保險范圍。
職工下班途中與自行車相撞受傷不算工傷
案例:職工孫某下班時騎自行車與另一騎車人相撞,造成手臂骨折,孫某以上下班時間和必經路線發生交通事故為由提出工傷申請,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未認定其為工傷,孫某不解,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咨詢。
分析: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的處理是正確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認定工傷必須符合以下四個條件:一是企業規定的上下班時間,二是上下班必經路線,三是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事故,四是與機動車相撞發生的傷害事故。本案中前三條孫某都符合,但最后一條也是很關鍵的一條他不符合,因此,不能認定為工傷。
拓展:
近年來,工傷賠償一直是勞資雙方發生糾紛的重點領域,加之當前勞務派遣用工方式的大量使用,將原本簡單的勞資關系“復雜化”,更易在工人發生工傷后出現“扯皮”和糾紛。所以工傷的認定也特別重要,那么,哪些情形可以認定為工傷呢? 大家都知道,在平時的工作中,如果受傷了,可以算作工傷,那么,除了我們熟知的在上班時間工作地點可以認定為工傷外,還有哪些情況可以被認定為工傷呢?
職工有何種情形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職工有何種情形的,可視同工傷?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因工作環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質或者在用人單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搶救治療,并經縣級以上衛生防疫部門驗證的;
(四)由用人單位指派前往依法宣布為疫區的地方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五)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何種情形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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