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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求職,謹防單位“先培訓后上崗”騙取高額“培訓費”
寒假來臨,不少大學生開始四處應聘工作,社會上出現了中介行騙大學生的“新花招”——先培訓后上崗,以此騙取應聘者高額培訓費。專家提醒,擇業大學生一定要增強自己的法律意識,到正規招聘會找工作,謹防受騙上當。
日前被青島人民法院判以合同詐騙罪的王某,自2012年開始偽造單位印章,冒充某單位人力資源部部長,與求職學生簽訂學習與培養安置協議,謊稱經過技校培訓畢業后,即安排到外企中層管理崗位或關鍵技術崗位。招生后,王某安排參加培訓的學生到工藝品廠工作,自己從中牟取暴利,而承諾安排學生的高薪工作卻一拖再拖。隨著要求退培訓費的學生越來越多,王某被公安機關查獲。據調查,王某在一年半的時間里以同樣的方法騙取100余名學生學雜費共計170萬余元,其中30余萬元贓款用于支付合作技校的學費,其他贓款被個人揮霍。
據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分管大學生就業的人員介紹,與以往中介公司直接騙取中介費不同,王某之所以能欺騙百余名學生達一年多之久,原因是多數求職學生希望早日上崗。正是摸準了大學生的這種心理,王某打起了學生的主意。而求職被騙后,不少大學生通常抱著“花錢買教訓”的念頭,只選擇要求退還培訓費,而不是向公安等政府職能部門反映情況,有效維護自己的權益。
面對復雜的就業市場,畢業生應該增強維權意識,學會自我保障權益。專家表示,首先,要對國家《勞動法》以及相關政策進行詳細了解,弄清楚自己所擁有并可行使的權利;在與單位初次接觸過程中,通過多渠道認識新公司也是很必要的;咨詢過來人,汲取應聘過程中的實戰經驗,如企業不按時發工資應如何應對、沒有簽訂協議或合同、工作中途被辭退時如何解決等,做到心中有數,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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