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研究生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的要求,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于上海財經大學數學學院2017年“申請考核”制考研招生綜合考核方案的相關內容,歡迎大家的閱讀。
一、綜合考核安排
專業名稱 |
時間 |
地點 |
應用概率 |
2016年12月27日(周二)下午1:30-4:30 |
上海市楊浦區國定路777號 上海財經大學 紅瓦樓726室 |
二、綜合考核分值及內容
考核項目 |
分值 |
考核內容 |
專業能力考查 |
30% |
專業知識和科研能力的評審,滿分100分。 |
綜合能力面試 |
70% |
政治態度(7%)、外語聽說能力(7%)、語言表達能力(7%)、思維敏捷程度(7%)、專業基礎知識(36%)和科研計劃(36%,包括1、對報考專業領域的理解認識;2、將要開展研究的簡要計劃),滿分100分。 |
綜合能力面試采用報告的方式,請每位學生提前準備PPT/PDF演示文檔,報告15分鐘,提問5分鐘。按如下內容順序進行報告,并回答考官提出的相關問題:
1.英語自述;
2.自身的研究經歷,包括正在做的或之前所做的研究的簡要陳述;
3.提交的研究計劃的簡要陳述。
考官根據報告和回答問題情況,對政治態度、外語聽說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思維敏捷程度、專業基礎知識和科研計劃評價考核。
三、錄取方案
綜合考核滿分100分,包括專業能力考查(滿分100分)和綜合能力面試(滿分100分),最后綜合考核總分=專業能力考查×30%+綜合能力面試×70%;擬錄取名單將根據綜合成績綜合排名確定。錄取結果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在學院網站公示一周后,報研究生院批準。
四、其他注意事項
獲得綜合考核資格的考生,應在參加考核前自行到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參加體檢,并于綜合考核階段將體檢報告提交至上海市楊浦區國定路777號上海財經大學紅瓦樓914室江渝處(電話:021-65903843)。如有所獲專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證明,獲獎證明等證明申請者能力的材料,請在綜合考核時提交。
來我校參加綜合考核的考生請攜帶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②碩士學位、學歷證書原件(應屆碩士生帶研究生證原件;獲得境外碩士學位的考生,須攜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報告)于復試當天(8:30-10:30或14:00-16:30)至上海市國定路777號上海財經大學研究生院樓105室辦理報考資格的審查。
五、未盡事宜
本細則規定與其他未盡事項,以數學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解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