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研究生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的要求,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于上海財經大學經濟學院2017年“申請考核”制考研招生綜合考核方案的相關內容,歡迎大家的閱讀。
一、綜合考核安排
經濟學院“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為經濟學大口徑專業,包括:西方經濟學、數量經濟學、勞動經濟學、人口資源與環境經濟學。
專業名稱 |
時間 |
地點 |
經濟學門類大口徑 |
2016年12月27日(周二)14:00-17:00 |
上海市楊浦區武川路111號 上海財經大學經濟學院樓801會議室 |
二、綜合考核分值及內容
考核項目 |
分值 |
考核內容 |
綜合能力面試 |
75% |
經濟學專業知識和綜合素質 |
科研能力考核 |
25% |
科研能力和潛力 |
綜合考核主要考察申請人的經濟學專業知識、科研能力和潛力以及綜合素質。
綜合考核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對申請人的經濟學專業知識和綜合素質的評價占75%,對申請人的科研能力和潛力的評價占25%。
科研能力加分:若申請考生已經取得以下科研成果(以實際發表為準),在科研能力考核分的基礎上可以獲得科研能力加分,但科研能力考核分與科研能力加分之和不得超過25分。
項目 |
分值 |
作者順序 |
權重系數 |
權威A(一級A) |
10 |
獨立、第一作者 |
1 |
上海財經大學為經濟學常任軌教師制定的國外tier 3及以上期刊 |
第二作者 |
0.8 |
|
第三作者 |
0.6 |
||
權威B(一級B) |
5 |
第四作者及之后 |
0.5 |
注:在tier 3以上期刊有發表且論文署名根據字母排序,則獨立作者權重1,兩名作者0.8,三名作者0.6,四名及以上0.5。
三、錄取辦法
由五位專家組成的綜合考核小組對申請人所評定的綜合考核成績將作為申請人是否被錄取的主要依據,按照申請人的綜合考核成績排名擇優錄取。
上海財經大學經濟學院研究生綜合考核小組將根據申請人的綜合考核成績擇優錄取,寧缺毋濫。錄取結果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在學院網站公示一周后,報研究生院批準。
四、其他注意事項
獲得綜合考核資格的考生,應在參加考核前自行到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參加體檢,并于綜合考核階段將體檢報告提交至上海市楊浦區武川路111號上海財經大學經濟學院樓612室(電話:021-65902330)。
如有所獲專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證明,獲獎證明等證明申請者能力的材料,請在綜合考核時提交。
來我校參加綜合考核的考生請攜帶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②碩士學位、學歷證書原件(應屆碩士生帶研究生證原件;獲得境外碩士學位的考生,須攜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報告)于參加考核前至國定路校區研究生院樓105招生辦公室辦理報考資格的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方可參加綜合考核。
五、未盡事宜
本細則規定與其他未盡事項,以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解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