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
對于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的質疑越來越多,而要求新聞工作者提高道德水準的呼聲也越來越高。中國針對現階段的媒介發展狀況,提出了新聞工作者所應具備的職業道德與所應遵守的行業準則。
一、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為人民服務是社會主義道德建設的核心,是社會主義道德的集中體現,也是我國新聞工作的根本宗旨。
新聞工作者要在黨的領導下,發揮密切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聯系的橋梁,紐帶作用,堅持對黨,對國家負責和對廣大群眾一致性。努力使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及時,準確,廣泛地同群眾見面,為人民群眾提供參與政治,經濟,文化等社會生活,以及了解世界所需要的新聞和信息,熱情宣傳他們建設社會主義的偉大創造和奉獻精神,準確反映他們的愿望,呼聲和正當要求。
支持符合人民利益的正確思想和行為,勇于批評,揭露違背人民利益的錯誤言行和消極腐朽現象,積極,正確發揮輿論監督作用。
牢固樹立群眾觀點,滿腔熱情地做好群眾工作,密切聯系群眾,重視群眾來稿,妥善處理群眾有關建議,批評,申訴和檢舉的來信,來訪,開展多種多樣為群眾服務的活動。
二、堅持正確輿論導向
新聞工作者要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在新聞報道中,要弘揚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旋律,動員和團結全國各族人民投身建設祖國,振興中華的偉大事業中來。要堅持下面宣傳為主的方針,造成有利于推進改革開放,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發展社會生產力的輿論,有利于鼓舞人們為國家富強,人民幸福和社會進步而艱苦創業,開拓創新的輿論,有利于人們分清是非,堅持真善美,抵制假惡丑的輿論,,有利于國家統一,民族團結,人民心情舒暢,社會政治穩定的輿論。新聞不得宣揚色情,兇殺,暴力,愚昧,迷信及其他格調低劣,有害人們身心健康的內容。
三、遵守憲法,法律和紀律
新聞工作者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自覺遵守憲法,法律和宣傳紀律。
堅定地宣傳,貫徹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不得利用自己掌握的輿論工具,宣傳同中央決定相違背的內容。
維護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不揭人隱私,不誹謗他人,要通過合法和正當的手段獲取新聞,尊重被采訪者的聲明和正當要求。
維護司法尊嚴,對于司法部門審理的案件不得在法庭判決之前作定性,定罪和案發定團結的政治局面。
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自覺維護國家的利益和安全。
四、維護新聞的真實性
真實是新聞的生命。新聞工作者要堅持發揚實事求是的作風,深入基層,深入實際,加強調查研究,報實情,講真活,不得弄虛作假,不得為追求轟動效應而捏造,歪曲真實。為求全面地看問題,防止主觀性,片面性,努力做到從總體上,本質上把握事物的真實性。
采寫和發表新聞要客觀公正,不得從個人或小團體利益出發,利用自己輿論工具發泄私憤,或作不公正的報道。
五、保持清正廉潔的作風
新聞工作者要堅持發揚清正廉潔的作風,自覺抵制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個人主義思想的侵蝕,堅決反對“有償新聞”等不正之風,樹立行業新風。
新聞工作者不得以任何名義索要,接受或借用采訪報道對體外象的錢,物,有價證券,信用卡等,參加各種會議和活動不得索取和接受任何形式的禮金,不得在企事業單位兼職以獲取報酬,不允許個人擅自組團進行采訪報道活動,不得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
新聞報道和經營活動要嚴格分開,新聞單位不得用新聞形式做廣告,不得向編采部門下達“創收”任務。記者編輯不得人事廣告或其他經營活動。
堅持廉潔自律,提倡勤儉作風,記者不得向被采訪地區或單位提出工作以外的人個生活的特殊要求,要自覺遵守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嚴禁講排場,比闊氣,揮霍公款。
六、發揚團結協作精神
團結協作,形成合力,是社會主義新聞工作的一大優勢。新聞界同行之間應建立平等,團結,友愛,互助的關系,提倡互相學習,相互支持,開展正當的業務競爭。
尊重同行和其他作者的著作權,反對抄襲,剽竊他人的勞動成果。
在同國外新聞界交往中,要維護祖國的尊嚴,維護中國新聞工作者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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