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穿這5大求職陷阱,你還會被騙嗎?
又到一年畢業季,畢業生們已經開始忙著找工作。每年的這個時候,騙子們也不會閑著,也開始忙著找畢業生。如何發現應聘陷阱,避免上當?現在讓小編一一給你揭穿5大求職陷阱,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會被騙!
陷阱一,先收費,“后入職”
現時不少單位以“保證金”“培訓費”“誠意金”“押金”等各種名義向求職者收取費用,而且承諾求職者離職時予以返還,由于一般都缺少收款憑證,當求職者事后索取時由于舉證不能而追討無門。
但無論如何以上行為都是違法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正規的用人單位是按照雙方約定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的,不會出現向員工先收取費用的現象,而且即便是培訓也是帶薪的,由單位承擔培訓費用。
陷阱二,違規約定試用期限,試用期過后即“走人”
由于按照規定試用期人員薪酬、各種福利與正式職工享受的待遇可以略有不同,因此一些用人單位為降低成本,大量招聘短期員工且不與之簽訂勞動合同,待試用期屆滿后就以各種各樣的借口予以解雇,這也是大學生以往找工作的`普遍遭遇。
其實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期限與簽訂勞動合同期限有關,而且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一般正規公司會向求職畢業生說明試用期,即使求職畢業生在試用期沒有通過,也會得到相應報酬。
陷阱三,職位名不副實,”掛羊頭賣狗肉”
由于按照規定試用期人員薪酬、各種福利與正式職工享受的待遇可以略有不同,因此一些用人單位為降低成本,大量招聘短期員工且不與之簽訂勞動合同,待試用期屆滿后就以各種各樣的借口予以解雇,這也是大學生以往找工作的普遍遭遇。
其實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期限與簽訂勞動合同期限有關,而且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一般正規公司會向求職畢業生說明試用期,即使求職畢業生在試用期沒有通過,也會得到相應報酬。
陷阱四,名為招聘,實為盜取個人信息
一些違法人員往往利用求職者求職心切心理,而且發布高薪誘人的招聘信息,要求求職者提供個人信息,如身份證、戶口本等重要信息,由于因應聘工作而提供信息看似未嘗不可,求職者往往疏于防范,欣然答應,但一段時間之后才發現自己的個人信息被泄露,上了當受了騙。
陷阱五,高薪引誘進行傳銷、刷單等違法行為
一些傳銷機構利用大學生急于找工作的心理,在網上以高薪招聘為名引誘畢業生上當,一些畢業生因不了解情況而受騙。
【揭穿這5大求職陷阱,你還會被騙嗎?】相關文章:
你可以那求職陷阱嗎12-10
你還會進賈府嗎01-21
你屬于這“90%”嗎09-05
求職陷阱案例:上網“淘”工作被騙錢08-23
暑期求職陷阱重重,你知道嗎?10-21
如果必敗,你還會拼命嗎勵志文章11-08
暑期求職陷阱:來京打工仔被騙08-06
假期求職陷阱多 揭穿兼職七大騙局10-23
大學生求職被騙的四大陷阱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