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屆畢業生簽約、解約提醒
近幾年,畢業生盲目簽約、隨意解約的問題時有發生,給用人單位招聘成本和人才流失帶來很大損失,直接影響了其他學生就業和學校誠信度。為杜絕此類問題的再次發生,特針對2014屆畢業生簽約解約問題提醒如下:
一、畢業生簽約省外用人單位
簽約流程:畢業生到就業創業服務大廳(大活二樓)填寫領取登記及簽約承諾(開網后及時在網上提出省外就業申請)→領取帶有紅色編號的協議書(每人只有一份,只能簽約一個單位)→按模板填寫協議書→到學院加蓋學院黨總支公章(必須為黨總支公章,學院行政章無效)→到就業處審核蓋章→交由用人單位蓋章→用人單位蓋章后寄回兩份,一份畢業生自己持有,另一份交與輔導員。
特別提醒:畢業生填寫登記并領取協議書后意味著畢業生申請了省外就業,就業處隨即審核并鎖定畢業生簽約狀態,其個人簽約信息也將錄入就業處信息系統,如畢業生再面試或簽約其他單位,信息系統會自動檢索出重復面試和簽約的學生,屆時,我們將征求用人單位的意見,確定是否給予重復面試學生新的面試機會,對于重復簽約的學生將通過室外大屏幕、就業信息網等媒體進行公示,并將其行為告知所在學院領導及老師。故提醒廣大畢業生一定要準確定位,謹慎簽約,一旦簽約后不要再重復簽約和面試,而是應該把機會讓給其他學生。
二、畢業生簽約省內用人單位
征求意見中……..
三、畢業生解約 簽約需謹慎,解約需慎重。
畢業生如確實需要解約,須按如下流程進行: 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并由用人單位出具紙質解約函→畢業生持解約函原件、復印件到就業處備案→就業處致電用人單位核實情況,并在大屏幕和就業信息網公示一周→無異議后解除畢業生簽約狀態,畢業生方可重新辦理其他簽約手續。
特別提醒:畢業生如已簽約,后又考研、考公務員或考事業編成功,是否算違約?根據調查了解,部分單位將這類學生視作自動解約,不需要學生承擔違約責任,但也有部分單位將這類學生視作違約,需要學生承擔違約責任。提醒畢業生在簽約的同時如有考研、考公務員及事業編的想法,最好在簽約前就有關問題詳細咨詢用人單位,避免簽約后無法順利解約的問題出現。
四、用人單位解約
用人單位如解除與畢業生的協議,須按如下流程進行:
與畢業生協商,并征得畢業生同意→致電就業處說明情況,就業處致電學生核實是否同意→在大屏幕及就業信息網公示一周→就業處不再接待該類單位到校招聘及懸掛招聘信息。
特別提醒:用人單位提出解約的情況較少,但以往出現的幾次都是發生在畢業生畢業前,直接影響了畢業生二次求職和就業,給畢業生就業帶來很大影響,特別提醒用人單位本著對畢業生負責的態度慎重對待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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