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獎懲制度(精)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員工獎懲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員工獎懲制度1
第一條:
為維護公司的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保障公司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激勵員工的敬業精神,特制定本條例。
其次條:
本條例適用于我司全部員工。
第三條:
獎懲類別:
1、嘉獎獎金、書面嘉獎、記功、記大功、晉級、升職;
2、懲罰罰款、書面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辭退。
第四條:
公司對于表現杰出或在工作任務等方面有顯著成果的員工將分別酌情賜予獎金、書面嘉獎、記功、記大功、晉級、升職等榮譽,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公告。
第五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賜予獎金嘉獎(每次30~5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
1、工作主動、忠于職守、遵紀遵守法律、文明禮貌、模范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勤奮,精彩完成工作任務者;
3、仔細完成本職工作,工作成果優秀者;
4、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確保公司人員及財物平安者;
5、樂于傳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拾金不昧者;
7、其他狀況應當賜予獎金嘉獎的。
第六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賜予書面嘉獎一次(含獎金10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書面嘉獎等同一次記功):
1、主動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仔細勤奮承辦、執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
3、主動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其建議被公司所接受者;
4、超額完成產量等指標,并能保證工作質量者;
5、維護公司的規章制度,對各種違紀行為敢于制止、指責、揭發者;
6、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愛護公共財產,防止事故發生與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
7、嚴格根據本公司規章制度執行遵守,符合5s標準并為他人楷模者;
8、對社會做出貢獻,使公司獲得社會榮譽者;
9、其他狀況應當賜予書面嘉獎嘉獎的。
第七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賜予記功一次(含獎金30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記功等同一次記大功):
1、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接受者;
2、對工作流程加以簡化,并切實可行者;
3、為公司經營管理、質量提出好的建議和方針,以及可行性改革方案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的;
4、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果顯著者;
5、超額完成公司利潤安排指標,經濟效益顯著者;
6、努力節約費用開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潤效果明顯的;
7、工作仔細,表現精彩,為公司創建較大經濟效益的;
8、主動探討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減低成本確有成效者;
9、其他狀況應當賜予記功嘉獎的。
第八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賜予記大功一次(含獎金50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記大功自動晉升一級工資):
1、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新,并取得顯著經濟效應者;
2、年終被評比為公司級以上優秀員工者,為公司樹立了良好信譽的;
員工獎懲制度2
對有如下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一、完成銷售計劃或工作任務,成績突出的。
二、對于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并取得效果的。
三、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的。
四、技術熟練,受到顧客表揚或在有關重在比賽中獲得獎勵的。
五、當場抓獲或揭發摸、拿、偷、盜商品,銷售或其它有價值的憑單,情況屬實的。
六、一貫忠于職守,奉公廉潔,拒收賄賂,謀私利有突出事跡的。
七、利用業余時間修舊利廢,為酒店節約費用開支,有突出貢獻的.。
八、其它值得獎勵的行為。有關部門根據情況給予適當的獎勵。
員工獎懲制度3
第一條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全體員工
第三條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獎勵辦法
第五條本酒店設立如下獎勵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揚;
2.獎金獎勵;
3.晉升提級;
第六條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通告表揚: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維護酒店利益,為酒店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3.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
4.有其他功績,足為其他員工楷模
第七條有以下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金獎勵
1.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跡突出;
2.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3.向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設,為酒店采納;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
5.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跡突出;
6.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7.其他對酒店作出貢獻,董事局或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有以上表現,酒店認為符合晉級條件的予以晉級獎勵
第九條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監察委員會或監察部會同勞動人事部審核;
3.董事局或總經理批準。其中,屬董事局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委員會審核,董事局批準;屬總經理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第十條處罰辦法
第十一條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以以下處罰:
1.警告;
2.記過;
3.降級;
4.辭退;
第十二條員工有以下行為給以警告處分
1.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者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
3.因過失以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5.無故不參加酒店安排的培訓課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員指揮;
7.浪費公物情節輕微
8.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
9.遺失員工證或員工守則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潔工作服和佩戴廠牌;
10.出入廠區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廠區而拒絕警衛或管理人員查詢;
11.破壞環境衛生
第十三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記過處分:
1.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
2.因疏忽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傷害或傷及他人;
3.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
4.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
5.攜帶危險物品入廠;
6.在禁煙區吸煙者;
7.投機取巧,隱瞞蒙蔽,謀取非分利益;
8.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躺臥、睡覺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降級處分:
1.違反國家法規、法律、政策和酒店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擅離職守,導致事故,使酒店蒙受重大損失;
4.泄漏生產或業務上機密;
5.違反酒店規定帶進出物品;
6.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毀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酒店蒙受重大損失;
9.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
10.違反安全規定措施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謠生事,散播謠言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辭退處分:
1.偷竊同事或公有財物;
2.于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酒店誤信而遭受損害;
3.對上級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
4.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規則情節嚴重;
5.蓄意損壞酒店或他人財物;
6.故意泄漏技術、營業之秘密,致使酒店蒙受損害;
7.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執行董事局決議及總經理、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
9.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10.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11.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酒店資才,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12.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13.貪污、盜竊、受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斗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14.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5.泄露酒店秘密,把酒店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6.散布謠言,損害酒店聲譽或影響股價穩定的;
17.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8.無正當理由累計曠工三日,在外從事同類產品職業或在假期在外另謀職業;
19.組織、煽動怠工,或采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嚴懲擾亂酒店秩序;
20.在酒店內賭博;
21.在酒店內有傷風化行為;
22.在禁煙區內吸煙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經營秩序;
23.經常違反酒店規定屢教不改;
24.依合同約定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
25.因行為不當,酒店無法再對其信任;
26.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后果;
第十六條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七條員工有上述行為造成酒店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以下規定賠償酒店損失;
1.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含5萬元),責任人賠償10%一50%;
2.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由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報總經理或董事局決定責任人應賠償的金額
第十八條企業領導發現本企業員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條規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向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報告;員工也可向上述部門檢舉、揭發任何人的違紀違章行為,要求處理
第十九條監察部監察委員會接到報告、檢舉、揭發,立即報經總經理或董事局批準后進行調查處理。調查完畢,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總經理或董事局批準,交有關部門執行并通知受處分人
第二十條給予員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征求有關部門意見。
員工獎懲制度4
廣告印務員工獎懲制度
一、目的:為維護本部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保障工作的正常進行,激勵員工的敬業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各位員工要加強政治思想學習,本部對員工的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以精神鼓勵為主的原則,對員工的處分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懲罰以輔的原則。
三、員工所接受的每一次獎懲都以現場通報并當時記錄的形式進行;
1、獎:是本部對起正面效益員工的嘉獎。按照不同的表現給予不同現金的嘉獎。獎分為鼓勵獎和突出獎。
a、鼓勵獎----表示員工當月表現平常,沒犯錯(沒被本部處分,當月未請事、病假者可獲得),一次性獎現金20元。
b、突出獎----表示員工當月表現突出,工作效率高,質量好,一次性獎現金50元。
2、懲:是對本部負面效益事件做出的責任處罰。按照事件的`責任大小和性質給予不同現金的處罰。懲分教訓和嚴懲。
a、教訓
員工有以下情形的予以“教訓”,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20元現金作處罰。
1)初次不聽主管合理指揮者;
2)不遵守考勤制度,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三次者;
3)同事之間相互漫罵吵架情節尚輕微者;
4)因過失導致工作發生錯誤,但情節輕微者;
5)妨礙工作秩序或違反破壞安全,環境衛生制度者;
6)在工作場所妨礙他人工作者;
7)在工作時間內睡覺或撤離工作職位者(如飯后沒有業務處理半小時內除外);
8)對個人工作區間衛生未打掃,用具擺放不整齊者。
b、嚴懲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予以“嚴懲”,將從當月工資內扣除50元現金作處罰。
1)違反“員工行為管理規定”和自己相應的“職責”之任意一條者。
2)固玩忽職守造成本部損失但不大者。
3)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傷害者;
4)捏造事實騙取休假者;
5)嚴重違反考勤休假制度,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4次以上者。
6)逼搶公司重要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客戶資料者。
7)工作帶情緒,對客戶態度惡劣,蓄意不接單者。
8)滯后交單或錯單者,對錯單和工作出錯知情不報,蓄意隱瞞或代他人隱瞞者,一并連帶責任。
9)工作出錯,對本部名譽、經濟造成損失者;
員工獎懲制度5
一、總則
1.1目的:為了嚴明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后、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益;為了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和程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范員工的行為,鼓勵和鞭策廣大員工奮發向上,創造更好的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1.2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1.3原則:對員工的獎懲實行以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1.4權責規定:部門主管經理為獎懲事由核實與操作的負責部門;行政人事為獎懲的終審部門,并為獎懲申訴的接口部門;董事為獎懲申訴的最終評判機構。
二、獎懲的原則
2.1獎懲的原則包括獎懲有據原則,獎懲及時原則,獎懲公開的原則和有功必獎、有過必懲的原則等原則。 2.1.1獎懲有據原則:獎懲的依據是公司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等;
2.1.2獎懲及時原則:為及時地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2.1.3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并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2.1.4有功必獎、有過必懲的原則:嚴防公司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2.2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達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視為員工應盡的責任,不應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獎勵。
2.3員工的表現應達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處罰的原則是從輕不從重,目的是:防微杜漸、懲前毖后。
2.4為處理員工因違紀過失或責任過失行為而填寫的表單為《過失單》。處罰和懲戒通知單必須知達員工本人,簽字確認。對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懲罰,員工有申訴的權利。
2.5對員工獎懲采取拖延、推諉或不辦等方式的管理人員,行政人事部在查清事實后提出處罰建議,并與當事人溝通后雙方簽字確認,下達《(責任)過失單》;若當事人對處罰有所疑異,則由總辦作為終審部門,重新對處罰事項進行核實并提出終結意見。
三、獎勵的目的、方式和類型
3.1獎勵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員工得到心理及物質上的滿足,又要達到激勵員工勤懇工作,奮發向上,爭取更好業績的目的。
3.2獎勵的方式分為行政獎勵、經濟獎勵。
3.3行政獎勵包括通報表揚。
3.4經濟獎勵包括獎金、獎品。
3.5公司特別貢獻獎包括榮譽及其他物質獎勵,由行政人事視具體情況確定獎勵內容。
3.6以上二種獎勵可分別實行,也可合并執行。
3.6.1評優年會中進行現場頒發獎金500元及獎狀;
3.6.2通報表揚當日發100-500元;
四、懲戒的目的、方式和類型
4.1懲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員工必須和應該達到并保持應有的工作水準和完成公司所安排的工作任務;懲前毖后,從而保障公司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
4.2按照規定的標準(規章制度、崗位描述、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等)檢查員工的表現,對達不到標準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4.2.1檢查員工遵守公司的各項工作紀律、規章制度的情況,一切違反有關紀律、規章制度的行為構成違紀過失,填寫《(違紀)過失單》;
4.2.2考查員工(崗位描述)(崗位說明書等)以及(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凡對本人負有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的工作造成損失的情節視為責任過失,填寫《(責任)過失單》。
4.3懲戒的方式有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兩種。
4.4行政處分分為輕度違規發警告信、嚴重違紀(辭退)。
4.5經濟處罰即為罰款。
4.6以上兩種懲戒可分別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6.1(輕微)違紀行為,視情況嚴重情況給予10-50元不等的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需負賠償責任;
4.6.2警告處分,警告通報全公司,同時給予100元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并需負責賠償責任;
4.6.4嚴重違紀行為,予以開除,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同時通報全公司,并視情節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一條目的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相關政策,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第三條責任與權限
1、對在公司經營工作中做出特殊貢獻的員工給予榮譽稱號鼓勵和物質獎勵;對違犯公司管理制度、勞動紀律及在生產、經營工作中給公司造成損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員工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2、此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
第四條獎勵
對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當給予榮譽稱號鼓勵和獎金獎勵。
1、在完成生產、經營和工作任務,提高服務質量,拓展業務市場,改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有特殊貢獻的或發明創造取得顯著成績的。
2 、提出合理化建議或通過改革,合理利用自己豐富的社會資源提高工作效率、節約公司資財等方面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的。
3、保護公司財產,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公司免受重大損失的。
4、為維護公司正常的運作秩序和治安環境,勇于向破壞行為做斗爭,有顯著功績的。
5、因其它特殊貢獻應當給予獎勵的。
6、對有特殊貢獻的公司(部門)也可以采用集體獎勵的辦法。例如采用集體記功的形式予以獎勵。
7、有特殊貢獻的也可在給獎金的同時輔之以晉級獎勵。
8、獎勵人員由所在部門申報書面材料,對可以直接計算出經濟效益的,給予榮譽稱號和獎金,提獎額應與創造的效益額掛鉤,各部門申報的材料交行政辦公室(人力資源部)核準,并提出意見,報總經理批準。
9、對年終評選出的先進個人和集體,根據當年的具體經營情況予以物質和精神獎勵。
第五條處罰
對有違紀行為的員工堅持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根據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教育不改的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直至辭退。
第六條處罰實施細則
1、工作責任心不強或違犯相關規程,造成服務質量降級、設備報廢、其他惡性事故的,視其一次造成損失的嚴重程度按以下規定給予處分(一次損失金額較小但一個月內多次發生的可以合并計算),并責令其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
2、工作嚴重失職或違章辦事,在具體運作中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視其在事故中所應承擔責任的大小,責令其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并根據其損失金額按以下規定給予處分。
3、不服從公司的正常工作調動,公司下達調動通知后過期二天本人拒不到崗的予以書面嚴重警告。書面嚴重警告后無悔改表現三天內仍不到崗的予以辭退。
4、員工違犯下列規定之一的,由行政辦或主管級以上人員對其進行相應處罰:
(1)不按規定流程工作但未造成經濟損失者,罰款50元。
(2)在上班時間睡覺者,罰款30元。
(3)上班時間看與業務無關的書籍、報刊、雜志、影碟者,罰款30元。
(4)在非吸煙區內吸煙者,罰款50元。
(5)下班未關空調、電腦、照明燈等電源者,罰款50元。
(6)上班期間在工作場所大聲喧嘩影響他人正常工作者,罰款50元。
(7)上班時間打游戲、上網聊天及用公司電話打私人電話超過5分鐘者,罰款50元。
(8)辦公室衛生差,辦公桌上胡亂堆放雜物者,罰款30元。
(9)與同事爭執鬧情緒,影響工作正常開展的,罰款50元。
(10)酒后胡言亂語,說與工作無關的話語,挑撥糾紛者,罰款100元。
(11)工作期間員工之間發生打架斗毆事件者,無論原因如何、責任大小,均對當事雙方視情節予以200 ~500元罰款,同時各自承擔由此引發的個人經濟損失。
(12)遲到,早退,曠工等相關處法令按規定,詳細見《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七條處分違紀人員由所在部門(涉及治安管理的交由公按部門處理)向行政辦公室(人力資源部)申報,經核查后報總經理批準方可執行。
第八條員工受獎勵或處分的有關材料由行政辦公室整理裝入員工個人檔案,作為員工工作績效考核、工資晉級、職務升遷等的依據。
員工獎懲制度6
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特制訂本大酒店管理制度。全體員工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本大酒店管理設立如下獎勵方法如下。
第一條 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特制訂本大酒店管理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全體員工
第三條 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 獎勵辦法
第五條 本大酒店管理設立如下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員工獎懲制度獎勵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揚;
2、 獎金獎勵;
3、 晉升提級;
第六條 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通告表揚: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維護大酒店管理利益,為大酒店管理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3、 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
4、 有其他功績,足為其他員工楷模
第七條 有以下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金獎勵
1、 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跡突出;
2、 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3、 向大酒店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設,為大酒店管理采納;
4、 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
5、 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跡突出;
6、 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7、 其他對大酒店管理作出貢獻,董事局或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 有以上表現,大酒店管理認為符合晉級條件的予以晉級獎勵
第九條 獎勵程序如下:
1、 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 監察委員會或監察部會同勞動人事部審核;
3、 董事局或總經理批準。其中,屬董事局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委員會審核,董事局批準;屬總經理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第十條 處罰辦法
第十一條 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以以下處罰:
1、 警告;
2、 記過;
3、 降級;
4、 辭退;
第十二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給以警告處分
1、 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 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者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
3、 因過失以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 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5、 無故不參加大酒店管理安排的培訓課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員指揮;
7、 浪費公物情節輕微
8、 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
9、 遺失員工證或員工守則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潔工作服和佩戴廠牌;
10、 出入廠區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廠區而拒絕警衛或管理人員查詢;
11、 破壞環境衛生
第十三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記過處分:
1、 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
2、 因疏忽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傷害或傷及他人;
3、 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
5、 攜帶危險物品入廠;
6、 在禁煙區吸煙者;
7、 投機取巧,隱瞞蒙蔽,謀取非分利益;
8、 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躺臥、睡覺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降級處分:
1、 違反國家法規、法律、政策和大酒店管理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 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 擅離職守,導致事故,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損失;
4、 泄漏生產或業務上機密;
5、 違反大酒店管理規定帶進出物品;
6、 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毀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損失;
9、 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
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員工獎懲制度
10、 違反安全規定措施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11、 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
12、 造謠生事,散播謠言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辭退處分:
1、 偷竊同事或公有財物;
2、 于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大酒店管理誤信而遭受損害;
3、 對上級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
4、 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規則情節嚴重;
5、 蓄意損壞大酒店管理或他人財物;
6、 故意泄漏技術、營業之秘密,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損害;
7、 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執行董事局決議及總經理、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
9、 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10、 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11、 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大酒店管理資才,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12、 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13、 貪污、盜竊、行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斗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14、 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5、 泄露大酒店管理秘密,把大酒店管理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6、 散布謠言,損害大酒店管理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員工獎懲制度聲譽或影響股價穩定的;
17、 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8、 無正當理由累計曠工三日,在外從事同類產品職業或在假期在外另謀職業;
19、 組織、煽動怠工,或采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嚴懲擾亂大酒店管理秩序;
20、 在大酒店管理內賭博;
21、 在大酒店管理內有傷風化行為;
22、 在禁煙區內吸煙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經營秩序;
23、 經常違反大酒店管理規定屢教不改;
24、 依合同約定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
25、 因行為不當,大酒店管理無法再對其信任;
26、 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后果;
第十六條 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七條 員工有上述行為造成大酒店管理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以下規定賠償大酒店管理損失;
1、 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含5萬元),責任人賠償10%一50%;
2、 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由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報總經理或董事局決定責任人應賠償的金額
員工獎懲制度7
1、員工在每月無遲到,早退,請假等情況,凡屬于滿勤的均獎勵100元全勤獎
2、為優秀員工獎者,獎勵100元。(按全面表現評定,如無表現優秀者當月獎金存入專項資金)
3、網吧鼓勵員工多提合理化建議,使網吧效益明顯提高探索改革被網吧采納的(需提交書面文本)保護網吧利益,積極與壞人壞事做斗爭,避免網吧損失,可領取30-200元的的獎金.
4、重大節假日加班雙倍工資計算.
5、每班每月享有公司充值到員工會員號60小時上機費。
6、貢獻獎不限時間、名額及崗位。為網吧贏得榮譽或作出貢獻,由網吧視其貢獻大小作出獎勵。如拾金不昧、降低水電運營成本等。
7、若要申請假期,必須提三天申請,特殊情況必須得到經理允許,否則不予批準
(未經許可當曠工處理)請假需得到管理者的簽字
員工額外福利
員工福利待遇滿半年工齡并續簽合同的員工每半年工資增加50元。 (即為一年后的每半年給予長薪一次)
節假日福利待遇:
、 三八婦女節由網吧發給每位女員工紀念品一份
㈡ 五元旦當班員工發加班費20元。
㈢ 端午節、中秋節員工每人補助伙食費8元,春節從除夕到初三每人每餐標準不低于15元,除夕晚餐標準不低余100元
㈣ 初初初三上班員工雙倍工資計發。
、 所有員工生日,網吧發給20元紅包一個,以示祝賀。(從專項資金里扣出)
、 每月有一次員工聚餐。(從專項資金里扣出)
專項資金解釋
員工專項資金的積累存入須知
老板200元/月 店長/經理 100元/月
領 班 30元/月 網管/收銀 30元/月
員工專項資金用于網吧員工遇到如(生日,傷病,聚餐,等其他困難)等情況支出.
員工專項資金任何個人沒有支取使用權.員工資金僅代表員工與員工間的關懷.
凡對以上有所不明可向(店長/經理)詢問
新員工培訓規程
1目的
為規范員工進廠培訓和上崗考核,使新員工盡快適應公司需要,企業盡快發揮新進員工聰明才智,達成雙方的相互認知和協調統一,特制訂本規程。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新進公司員工的培訓和聘用資格考核。
3職責
3.1人力資源部負責新員工培訓的歸口管理及組織公司相關制度的培
3.1.1質量部負責產品質量知識的培訓。新員工獎勵制度及新員工培訓規程新員工獎勵制度及新員工培訓規程。
3.1.2安技處負責企業安全知識的培訓。
3.2綜合部負責介紹公司相關情況,員工行為規范以及辦事原則和程
序的培訓。
3.3保安部負責新員工吃苦耐勞和團隊協作精神的訓練工作。
3.4各生產車間負責新員工熟悉本車間的工藝流程。
4具體規定和要求
4.1公司介紹(責任部門: 新員工獎勵制度及新員工培訓規程來自適用范圍
適用于新進公司員工的培訓和聘用資格考核。
3 職責
3.1 人力資源部 負責新員工培訓的歸口管理及組織公司相關制度的`培
3.1.1質量部 負責產品質量知識的培訓。
3.1.2安技處 負責企業安全知識的培訓。
3.2 綜合部 負責介紹公司相關情況,員工行為規范以及辦事原則和程
序的培訓。
3.3 保安部 負責新員工吃苦耐勞和團隊協作精神的訓練工作。
3.4 各生產車間 負責新員工熟悉本車間的工藝流程。
4 具體規定和要求
4.1 公司介紹 (責任部門:綜合部 4課時或1天)
4.1.1 公司的地理位置:公司地處湖北省公安縣。
4.1.2 公司生產的產品:公司生產各種型號的汽車齒輪和前后橋。
4.1.3 公司組織機構和部門職責的介紹。
4.1.4 公司的采購網絡和營銷網絡的介紹。
4.1.5 公司通過的質量認證的介紹。
4.1.6 公司的發展思路:
通過股權轉讓工作,公司引入新的股東,新股東為公司帶來了新的發展思路和運作機制,大大促進了公司業務的發展。新員工獎勵制度及新員工培訓規程安全管理常識。
1、主導業務:汽車零部件的生產與經營。
2、路橋建設。
3、城市基礎設施。
4、房地產開發。
5、高科技領域。
4.1.7 公司的創新機制:
通過資產重組,公司的主業將會更加突出,并將在新的業務領域面臨更大的發展機遇,切實轉換經營機制,以創新促發展,公司必將迎來一個嶄新而輝煌的明天。
1、管理創新。
2、技術創新。
員工獎懲制度8
第一條為進一步完善機關工作人員教育、管理和監督機制,激勵和引導機關人員忠于職守,勤奮工作,積極進取,現參照《公務員法》和我市有關效能監察的文件精神,結合本局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機關工作人員應模范地履行各項工作職責,秉公執法,努力做好行政執法和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第三條機關工作人員的考核應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做到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注重工作實績,考核結果作為獎懲的主要依據。
第四條機關工作人員的考核內容分為德、能、勤、績四個方面:
德:是指政治素質、思想修養、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等。
能:是指行政執法水平、業務技術水平及組織管理才能。
勤:是指工作態度、出勤情況等。
績:是指執法工作的數量、質量和效果。
第五條機關工作人員的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和不稱職三個檔次。
第六條對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機關工作人員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ㄒ唬┰谀杲K考核或單項評比中被評為優秀的;
(二)在宣傳貫徹法律、法規工作中表現突出的;
(三)在文化事業工作中表現突出的;
。ㄋ模┌雌渌幎☉斀o予表彰的。
第七條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是指對群眾反映較大或有一定問題,但又不構成違紀的機關工作人員及時提醒、警戒和限期改正的制度。
第八條機關工作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予以誡勉: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決定、集體決定出現偏差,造成不良影響的;
。ǘ┎粐栏駡绦忻裰骷兄圃瓌t,科室內部鬧不團結的;
(三)工作作風不實,甚至弄虛作假、虛報浮夸,造成不良影響的;
。ㄋ模┟撾x群眾,不關心群眾疾苦,甚至損害群眾利益,群眾意見較大的;
。ㄎ澹﹫绦辛疂崗恼嘘P規定不夠嚴格,影響干部形象的;
。┎蛔袷厣鐣,生活作風不檢點,造成不良影響的;
。ㄆ撸┰诿裰髟u議中,優秀票和稱職票合計達不到規定比例或年度考核評為基本稱職的.(健康原因除外);
(八)組織認為需要誡勉的其他問題。
第九條機關工作人員的誡勉由局紀檢組、辦公室根據考察情況、民主集中制貫徹情況等,對照第八條之規定,提出誡勉對象建議名單,報局黨委審定。
第十條誡勉對象確定后,分管領導和辦公室主任找被誡勉干部談話,指出問題,提出要求,并由專人作好記錄。
第十一條被誡勉人員在誡勉談話后的15天內,要在深刻反省、認真剖析的基礎上,制定整改措施,報辦公室、紀檢組和分管領導;誡勉期滿,要寫出整改情況報告。
第十二條誡勉期限一般為半年。誡勉期間被誡勉人員沒有改正存在問題或出現新問題的,要視情況給予相應的組織處理。
第十三條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員工獎懲制度9
第一章獎罰的基本原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管理,激勵員工,推動工作,根據公司總經理提出的獎罰原則,結合公司業務發展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獎罰標準。
第二條:本獎罰標準,是公司各級管理干部實施管理的依據。凡本標準已明文規定的,即可依章獎罰;本標準沒有明文規定的,一般不予獎罰。
第三條: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和本獎罰標準,對公司各級干部和全體員工一律平等,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公司制度和本獎罰標準的特權。
第四條:對員工實施獎罰時,既要堅持原則性,又要有靈活性,要做到“八輕八重”,即:“業務輕、態度重,初犯輕、累犯重,過失輕、故意重,新者輕、舊者重,疑者輕、明者重,處罰輕、獎勵重,員工輕、干部重,小事輕、大事重。”
第五條:工作中允許員工有失誤,同時給予員工有改正錯誤的機會。做到“警告在前,處罰在后”;“處罰在前,安撫在后”;“嚴禁出口傷人、罵人”;“嚴禁以權壓人、以罰代管、以權徇私!
第二章獎勵形式與權限
第六條:獎勵以精神與物資獎勵相結合。獎勵分為:口頭表揚、獎分、文字通報表彰、月獎金、發給紅包、調換工作崗位、提升職務、優秀部門獎、獎勵送國內學習考察等十多種形式。
第七條:各部門負責人,按各自管理權限,有權對本部門所管理的干部、員工直接給予口頭表揚、獎分、評議獎金、文字通報表彰、調換工作崗位。
第八條:保安、宿管員按其工作職責,有權對干部、員工建議獎分。
第九條:各部門負責人,有權向公司建議和申報對本部門的干部、員工給予重獎。其建議以“請示”類公文上報總經理,總經理批準后,以“決定”或“通報”類公文公布重獎獎項。
第十條:各級干部,有權按公司印發的《優秀部門評比辦法》規定的程序,對本部門進行評比獎勵。
第十一條:給予獎分是實施獎勵最頻繁、最快捷的一種形式。每獎勵一分價值人民幣5元。
第十二條:給予獎分,由決定給予獎分的當班管理人員(干部)按其權限直接填寫《員工獎罰單》,簡明扼要地寫清對給予獎勵的基本事實,同時要經其上一級簽名審核,經被獎勵員工本人簽名認可。凡無上一級簽名和無被獎勵人簽名的獎單一律無效。
第十三條:對某一名員工、干部的`某一件事一次性給予獎分的權限如下:
1、保安、宿管員1—2分;
2、見習干部1—2分;
3、部長級干部1—3分;
4、主管級干部1—4分;
5、經理級及其以上干部1—10分;
第三章處罰形式與權限
第十四條:處罰以批評教育與罰款相結合。處罰有:口頭批評、罰分、文字通報批評、扣除月獎、C級員工、最差部門、調換工作崗位、降低工資級別、降低干部職級、撤銷干部職務、嚴重警告、留店察看、經濟罰款、經濟賠償、勸退、除名、開除等十多種形式。
第十五條:公司各部門負責人,按各自管理權限,有權對本部門所管理的干部、員工直接給予口頭批評、罰分、文字通報批評、扣除月獎、C級員工、最差部門、經濟罰款、調換工作。
第十六條:保安和宿管員,按其工作職責,有權對干部、員工直接口頭批評、罰分。
第十七條:對員工降低工資級別、降低干部職級、撤銷干部職務、嚴重警告、留店察看、勸退、除名、開除處理,應經過一定的審批程序,其中對一般員工的處理最終審批權為該部門最高負責人;對各部門見習干部(含見習工作人員)以上干部的處理,最終審批權為公司總經理。
凡對員工的較重大處理,都應有處理的事實調查材料,有被處理員工的自我檢討材料,有處理決定的正式公文。
第十八條:給予罰分是對員工教育管理的一種輔助手段。每罰一分價值人民幣5元。第十九條:給予罰分,由決定給予罰分的當班管理人員(干部)按其權限直接填寫《員工獎罰單》。簡明扼要地寫清給予處罰的基本事實,同時要經其上一級簽名審核,經被處罰員工本人簽名認可。凡無上一級簽名和無被處罰者本人簽名的罰單一律無效。
第二十條:對某一名員工(干部)的某一件事一次給予罰分的權限如下:
1、保安、宿管員1—2分;
2、見習干部1—2分;
3、部長級干部1—3分;
4、主管級干部1—4分;
5、經理級及其以上干部1—10分;
員工獎懲制度10
一、目的:為確保產品質量,嚴肅紀律,做到獎罰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生產作業人員。
三、制定原則:有章可依、有章必依、違章必糾,獎罰分明。
四、制度內容:
1、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進行嘉獎一次。
對生產工作有重大拓展革新具有實效者。
品行優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恪盡職守者。
領導有方,使生產工作順利有相當成效者。
節省原物料和廢物回收利用有顯著成效者。
其它各項表現優良者
2、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給予懲處。
未佩戴工作證,工作服裝穿戴不整齊,每人次5元。
上下班,遲到、早退一次10元,曠工一次罰款50元。
在生產區域吸煙、進食者,每次罰款500元。
不服從主管領導,與他人嬉戲打鬧、聊天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每人次罰款100元。
擅自離崗、睡覺者,每次罰款100元。
嚴禁跨越或坐在機器設備任何部位,嚴禁隨意拆除、挪動設備。違者,每次罰款200元。
酒后上班鬧事或影響工作者,罰款500元。態度不好或一月累計兩次者予以解雇。
工作任務當日未完成不能下班,直至完成。加班不計加班費,任務
未完成強走者,每次100元或做自動離職處理。
攜帶違禁品或浪費原物料者,每次罰款500元。
車間衛生清潔不徹底,工器具擺放不整齊,5元/人/次。
未及時關閉水、電、氣、汽等能源閥門開關及門窗者,5元/人/次。
未按操作規程正確操作,導致產品大批量或機器設備發生異常者,每次罰款100元。
在工作時間內,未經請假擅自外出者,罰款50元或記曠工一次。
由于工作失職或督導不利,導致產品出現質量異常者,每次罰款50元。
亂丟垃圾雜物,隨地吐痰者,每次罰款50元。
故意破壞、丟棄公共財產者,每次罰款100元,情節嚴重惡劣者,給予開除處分。
五、本制度未盡事項以公司規范制度為準則。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員工獎懲制度11
隨著企業的不斷發展,員工獎懲制度越來越成為了企業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好的獎懲制度不僅可以激勵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力,也可以幫助企業更好地管理員工,提高企業效益。本文將從獎勵和懲罰兩個方面討論員工獎懲制度的實施,并對制度的設計進行探討。
一、獎勵
1.1績效獎金
績效獎金是目前企業中最常見的獎勵方式?冃И劷鹂梢葬槍人或團隊進行設立,通過制定具有挑戰性的指標,激勵員工在崗位上充分發揮自己的職業能力。在制定績效考核指標時,需要充分考慮員工的工作性質和實際情況,確保指標不僅符合企業目標,也能激勵員工持續提高。
1.2員工福利
員工福利是企業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重要手段,在獎勵系統中也不可忽視。員工福利可以包括福利假期、醫療保險、商業保險、免費午餐等方面。員工福利可以有效地提高員工的滿意度和幸福感,從而提升其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
1.3晉升和培訓機會
企業通過設立晉升和培訓機會,可以鼓勵員工不斷提高自身業務能力和領導力,進而實現個人價值的提升。晉升機會可以激勵員工發揮自己的潛力和創造力,培訓機會則可以讓員工積累更多的知識和技能。同時,晉升和培訓機會也可以提高員工的忠誠度和歸屬感,進而提升企業的整體績效。
二、懲罰
2.1紀律懲戒
企業需要建立完善的紀律懲戒制度,對違反規定的員工進行警告、罰款、停職等處理。制度的實施需要考慮到企業所在地的法律法規和公司規定,同時也要考慮對整個團隊文化的影響。帶有一定威懾力的紀律懲戒制度可以促使員工遵守規章制度,增強企業管理效率。
2.2績效扣減
績效扣減是另一種常見的懲罰方式,可以針對員工違規行為或工作不到位的情況進行設立。績效扣減可以讓員工意識到自身的工作表現沒有達到預期,從而鼓勵其加倍努力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2.3其他懲罰
除了紀律懲戒和績效扣減外,企業還可以根據情況對員工進行其他的懲罰,例如警告信、口頭警告等。不同的懲罰方式適用于不同的情況,在設立懲罰制度時需要盡可能地考慮到各種情況,并制定相應的懲罰措施。
三、制度設計
3.1創新性
企業的`員工獎懲制度需要具有一定的創新性,以適應不同企業的需要。在創新制度時,企業需要考慮到員工的實際需求和個人差異性,從而設計出切實可行的制度,提高員工的工作滿意度和工作績效。
3.2公正性
制度中的獎懲機制需要公正透明,不能偏袒某個特定群體或個人。制度的實施需要注意到員工的經濟和權益保障,同時鼓勵員工不斷提高個人績效,實現個人與企業共同發展。
3.3錄音記錄
企業需要建立完善的獎懲記錄檔案,對獎懲情況進行細致的記錄,以便企業管理層進行定期評估。同時,錄音記錄也可以幫助員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現和獎懲情況,從而激勵員工持續提高自身工作績效。
總之,員工獎懲制度是企業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對企業的管理效率和績效都具有重要的影響。企業需要根據自身的情況和需求,設計出切實可行的獎懲制度,從而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力,進而實現企業和員工共同獲益的目標。
員工獎懲制度12
一、目的:
為了表揚先進,激勵后進,提高平臺人員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獎勵涉及對象:
公司平臺所有員工。
三、獎勵方式:
精神獎勵、物質獎勵。
四、獎勵事項分類:
1、重量級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總經理特別獎、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行政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和經濟效益的`;
(2)對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積極、有實效的;
(3)保護公司財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對突發事件、事故妥善處理者;
(5)為公司帶來良好社會聲譽的;
(6)其他應給予獎勵事項的。
2、一般性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50元—100元的經濟獎勵、120元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行政人事部門作出)
(1)全勤獎凡正式員工(自轉正之日起計算),當月未出現任何遲到、早退、請假、曠工者;
(以上均由考勤卡計,按公司標準上班時間為準,補休不計缺勤),當月工資獎勵50元。
(2)績效考核優異獎
凡連續三個月績效考核被評為A級,第三個月當月工資可獎勵100元。
(3)工齡工資獎
入職滿一年的員工,經公司領導與行政部考核,可享受工齡工資,底薪加100元。
(4)帶薪年休假
入職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3天帶薪年休假。
3、其他獎勵:
銷售冠軍獎
針對所有營銷的員工,銷售冠軍獎分為:周銷售冠軍獎和月銷售冠軍獎! 周冠軍獎每周評選一名(銷售系數第一名),獲得周冠軍獎的員工,公司直接獎勵現金100元;月銷售冠軍獎每月評選三名(月銷售系數前三名),第一名現金獎勵500元;第二名現金獎勵300元,第三名現金獎勵200元。(只有當月完成公司規定任務的銷售員工,才有機會評選月銷售冠軍獎) 銷售系數公式如下:
銷售系數=銷售金額/公司規定各門市銷售額
員工獎懲制度13
1.1目的
為激勵員工奮發向上,做出更大的成績,防止和糾正違規失職行為,保證生產經營正常進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對公司所有員工的獎勵和懲罰工作。
1.3獎懲種類
1.3.1獎勵,指對員工工作業績或行為的正面激勵,主要有以下兩種形式:
1)行政獎勵:嘉獎(包括授予先進生產/工作者、標兵、勞動模范等稱號),職位晉升。
2)經濟獎勵:包括發放獎金。
1.3.2懲罰,指對員工工作業績或行為的負面激勵,
主要有以下兩種形式:
1)行政懲罰: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職位降級、辭退。
2)經濟懲罰:罰款。
獎勵條件
2.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嘉獎
1)在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提高產品或服務質量,節約資源方面取得突出成績和效果的;
2)盡忠職守、品德優秀、克己奉公、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的;
3)細心維護工廠財務和設備,節省費用有顯著成效的;
4)績效考核優異的。
2.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獎金或晉升職務。
1)在科學研究、產品設計、工藝設計、技術改造、技術革新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顯著成績的;
2)對企業經營管理有重大改革、改進、經采納成效顯著的;
3)擔任臨時重要任務,能如期完成并達到預期目標的;
4)提前完成施工和搶修任務,顯見效益的;
5)及時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變故發生的;
6)對維護公司生產經營秩序和社會治安有顯著功績的;
7)績效考核特別優異的。
懲罰條件
3.1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警告。
1)擅自帶外人入廠參觀的;
2)擅自運用他人經管的設備、工具的;
3)污染工廠環境的;
4)防礙生產工作秩序的;
5)造謠中傷他人的;
6)上年度績效考評成績為較差的。
7)其他違反公司規章情節輕微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3.2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應予記過或記大過處分。
1)未獲準假擅離工作崗位的;
2)因個人原因,延誤公務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3)對上級的命令有不同意見,而違抗指揮的;
4)指揮不當造成重大錯誤的;
5)對同事有脅迫、恫嚇行為的;
6)在廠區內吸煙或酒后上班者;
7)違反勞動紀律,屢教不改者;
8)尋恤滋事,擾亂正常工作秩序者;
9)違章操作造成安全、質量事故的;
10)違反指揮造成安全、質量事故的。
3.1.4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降職。
1)泄露公司秘密的;
2)一年內記過2次的;
3)由于瀆職、失職、失察造成重大損失者;
4)上年度績效考評成績為差的。
3.1.5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情節嚴重予以辭退。
1)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和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的`;
3)員工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員工泄露公司商業秘密,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5)員工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
6)因其它原因受到公司處罰的;
7)績效考考核成績連續兩次為差的。
獎懲的組織實施
4.1公司人力資源部是獎懲的組織和實施單位。
4.1.1由人力資源部組織成立公司獎懲小組,負責對公司各部門提交的獎勵或處罰申請進行審核與調查,在確定事實無誤后根據制度規定實施獎勵或懲罰。
4.1.2人力資源部每年度可以根據績效考核結果提出公司獎懲方案(嘉獎、晉升、降級),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4.2公司各部門是獎懲的提出和配合實施單位。
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員工的工作或行為表現提出獎懲申請,報獎懲小組審核,在獲得批準后應配合人力資源部和獎懲小組進行實施。
4.3懲罰申訴
員工對處分不服可以在公布處分決定十日內向公司辦提出申訴,但未改變原決定之前仍按原處理決定執行。
附則
5.1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起草修訂,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公布實施。
5.2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實施,并對相關問題進行解釋。
員工獎懲制度14
第一條總則: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著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公司獎懲制度本著“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獎懲制度,貫穿于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并相互進行監督。
第四條:獎勵或處罰方式:
1、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并通報)。
2、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情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員工獎勵主要有通報表揚和獎金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
2、辦公室審核;
3、總經理辦公會議會審;
4、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通報批評;
2、經濟處罰;
3、降級;
4、辭退。
第七條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被公司采納,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經常加班,并取得顯著效果者。
4、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5、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并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6、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員工有下列行為的應給與通報批評并作處罰。
1、遲到、早退一次罰款10元;
2、在工作時間擅離工作崗位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罰款20元;
3、輕微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50元;
4、工作時間串崗,妨礙他人工作罰款20元;
5、不按要求打掃衛生罰款20元;
6、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制造事端者罰款100元;
7、不按時參加公司的會議培訓罰款30元;
8、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100元;
9、部門經理及主管責任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貫、執行和監督負直接責任,對部門人員獎勵或處罰承擔連帶責任,即同時按對員工獎勵、處罰數的獎勵、處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
11、若被處罰員工屢教不改,重復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者,則上級主管人員或制度執行部門有權力對其進行加倍處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后果的,由被處罰當事人承擔后果與損失;
12、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現問題不及時糾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責任當事人處以同等處罰;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責任人要對前面各個流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上一流程有問題,有權拒絕繼續進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權向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訴或向公司進行投訴。若未對上一道流程進行檢查,或發現問題但未提出或解決,則所發生一切后果與損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門承擔,處罰100元;
14、各員工之間應互相監督、檢查,發現隱瞞、包庇問題或知情不報,并造成損失的罰款100元;
15、完不成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罰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第九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降級、辭退或開除處分,對處以辭退、開除處分的員工,公司不予任何經濟補償,并按其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情況酌情賠償公司損失:
1.于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
2.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要求情節嚴重;
3.蓄意損壞公司或他人財物;
4.故意泄漏公司機密,把公司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致使公司蒙受損害;
5.拒不執行總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他人工作的;
6.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財,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7.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8.貪污、盜竊、敲詐勒索、賭博、流氓、斗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9.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0.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1.曠工;
12.散布謠言,損害公司聲譽,組織、煽動怠工,或采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擾亂公司秩序的;
13.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的;
14.因工作需要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的;
15.因行為不當,失信于公司的;
16.其它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后果的;
第十條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一條員工行為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實際損失情況賠償公司損失;
第十二條公司領導職工發現員工犯有各項《制度》規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員工也可檢舉、揭發任何人的違紀違章行為,要求處理。
第十三條辦公室接到報告、檢舉、揭發,立即報總經理進行調查處理。調查完畢,辦公室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總經理批準,交有關部門執行并通知受處分人。
第十四條給予員工處罰,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并允許受處罰人進行申辯。
第十五條調查、審批員工處罰的時間,從證實員工犯錯誤之日起,開除處罰不得超過30天,其他處罰不得超過15天。
第十六條員工對所受懲罰存異議者,應于處分決定形成后3日內陳述理由申辯,并以申辯后之核定作為公司最后之決定,當事者不得再存異議。
第十七條受處分的員工,在處罰事項未了結之前不得調離公司(公司宣布辭退、開除的除外)。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辦公室制定,經總經理核準后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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