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管理辦法(精選20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員工管理辦法,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公司員工管理辦法 1
一、考核目的
1、有效激勵員工,不斷改善工作方法和工作品質,建立公平的競爭機制,持續不斷地提高組織工作效率,培養員工工作的計劃性和責任心。
2、通過對員工工作績效進行管理和評估,提高員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績效,從而提高組織整體的工作效能,確保公司績效考核的順利實施和日常工作的規范管理。最終實現公司發展戰略目標。
3、本考核制度可作為各部門員工績效、轉崗、培訓、晉升、調薪、發放年終獎金的重要依據。
二、考核對象
本考核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及員工(委托代理部以案場月目標責任書為準)
三、考核周期
考核以月度為周期,以月度工作計劃完成為主要依據。
四、考核時間
為下月的.3日前,遇節假日順延。
五、考核內容及占比
本考核辦法內容包括五項:月工作計劃、月計劃完成率、工作評價、員工考勤、區域衛生。
占比:(月工作計劃及完成率):(工作評價):(員工考勤):(區域衛生)= 7 : 1. 5: 1 : 0. 5
六、考核方式
考核實行分級制考核,考核方式分為兩個部分:
第一部分:月工作計劃、月計劃完成率
1、公司總經理考核部門經理以上人員;
2、部門負責人考核部門所屬員工;
3、財務部人員由公司總經理負責考核,財務審計事務所提供相關參考依據。
第二部分:工作評價、員工考勤、區域衛生
1、人事行政部負責對各部門經理工作狀態及各部門考勤、區域衛生進行考核;
2、部門經理負責對各部門員工工作狀態進行考核;
七、考核工作流程
1、制定月度工作計劃:
部門:每月30日前,部門負責人根據公司整體工作目標及月度例會會議紀要,制訂部門下月度工作計劃(需包含每月不低于兩次的培訓計劃),撰寫《部門月度工作計劃表》交人事行政部、總經理審定,修改、完善后通過OA辦公平臺遞交總經理、人事部分別留存一份。
員工:每月30日前,員工根據本部門月度工作計劃,制定個人下月度工作計劃,撰寫《員工月度績效考核表》,遞交部門負責人審定,部門負責人進行修改、完善后通過OA辦公平臺遞交部門負責人、人事部分別留存一份。
計劃制定各階段,應進行必要的工作溝通。
未制定月度工作計劃的,不參加績效考核。
2、工作計劃執行
根據月初制定的《月度工作計劃》,按時按質完成工作計劃,并將工作成果按時遞交至上級領導,上級領導將根據工作計劃、計劃完成率及員工日常工作狀態來進行綜合評分。對于員工每月考勤及每月區域衛生的評定,人事行政部會根據每月月終考核結果進行評分。
3、考核、匯總
(1)部門考核由人事行政部、總經理綜合評定兩個部分組成次月3日前,各部門經理將上月《部門月度工作計劃》遞交人事部,5日前由人事部負責對部門經理完成情況的評分結果進行匯總并做完善后,交總經理審核;總經理根據月度工作實際完成情況進行復核,有異議的返回人事部重新統計;無異議的,由人事部制作《部門經理績效考核表》經被考核人確認后,交總經理簽字存檔;
(2)員工考核由部門考核、人事行政部綜合評定兩個部分組成。次月3日前,各部門經理將上月《員工月度工作計劃》遞交人事部,5日前由人事部負責對員工完成情況的評分結果進行匯總并做完善,交部門經理審核;部門經理根據員工月度工作實際完成情況進行復核,有異議的返回人事部重新統計;無異議的,由人事部制作《員工績效考核表》發至部門經理,經被考核人確認,部門經理簽字后交至人事部存檔;
4、結果反饋
(1)人事部將經公司領導審批后的考核結果匯總、存檔,并函告財務部;
(2)考核人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被考核人進行溝通面談,以改進和提高工作績效。
八、考核結果的運用
1、月度績效工資
根據周期內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比例和具體金額。
2、發放原則:
周期績效工資=周期績效工資總額乘以周期績效考核完成比例
周期績效考核完成比例=(工作計劃及完成率項得分+工作評價項得分+員工考勤項得分+衛生檢查項得分)/100乘以100%
考核后,績效工資同本月工資一起發放。
未制定月度工作計劃的,本月績效工資不予發放。
九、其他事項
1、考核人員應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進行考核。被考核人認為考核結果嚴重不符合事實的,可以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訴。經調查屬實的,報公司領導同意后,可給予糾正,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2、本辦法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于20xx年8月起執行。
3、本《辦法》與公司規章制度不相沖突,此《辦法》由人事行政部負責解釋。
公司員工管理辦法 2
1、目的
規范員工入離職管理,改善人事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質量。
2、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的入離職手續辦理。
3、參考文件
《行政人事部管理程序》
4、定義
無
5、職責
5.1行政人事部員工入、離職手續的具體辦理工作。
5.2公司各部門,安排必要的崗前培訓。
5.2.1接收新員工,安排必要的崗前培訓。
5.2.2本部門員工離職審核。
6、程序
6.1員工招聘工作具體執行參照《員工招聘管理辦法》
6.2本公司員工聘用須符合以下條件:
6.2.1管理人員
6.2.1.1年齡:23周歲以上,年齡上限視崗位需要而定。
6.2.1.2學歷:所有管理人員均須大專(含)以上學歷。
6.2.1.3身體健康,工作經驗視各崗位需要而定。
6.2.2普通員工
6.2.2.1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6.2.2.2學歷:技術類崗位須高中、中專以上學歷,非技術類崗位(除清潔員須初中以上外)均須高中以上學歷。
6.2.2.3身體健康,持有效《健康證明》
6.2.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聘用為本公司員工:
6.2.3.1被起訴或犯罪在案,尚未撤銷者。
6.2.3.2曾犯嚴重刑事案件者。
6.2.3.3吸食毒品者。
6.2.3.4在其他單位服務,未解除勞動合同或雇傭關系者。
6.2.3.5曾在本公司或其他公司任職被開除者。
6.2.3.6應聘時所提供資料不真實者。
6.2.3.7不符合前款第6.2.1或6.2.2項規定者。
6.2.4公司實行管理回避制度,任何員工不得插手在本公司為親屬、朋友安排工作,特殊情況下舉薦高層管理人員及高級技術人才,或政府關鍵部門解決親友工作的,須經行政人事部審核后報送行政人事部主管公司領導復審,并由總經理審批。
6.3入職手續
6.3.1行政人事部電話通知錄用人員辦理入職,員工入職時應交驗身份證、學歷證明、職業資格或職稱證明、各項培訓證明和工作資歷證明。
6.3.2所有員工入職時均須提供當地戶口擔保,由擔保人本人如實填寫《擔保書》(附錄8.1)并簽字確認。
6.3.3新入職員工應到區級以上衛生防疫部門或正規醫院進行體格檢查并提供《健康證明》。
6.3.4非本地常駐戶口的新入職員工,應提供在戶口所在地開具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明》
6.3.5新入職員工交驗上述證明、證件,繳交相關費用,憑行政人事部開具的《員工報到通知單》到用人部門報到。
6.4試用及轉正
6.4.1試用及考核
6.4.1.1所有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表現特別優秀者可酌情縮短試用期,但最短不得少于二個月,提前轉正人員須報總經理審批。
6.4.1.2員工試用期滿,由行政人事部會同用人部門根據其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業績及規章制度的遵守狀況等進行考核,合格后方可轉為正式員工,不合格者視情況延長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半年)或解除勞動關系。
6.4.2員工轉正,須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6.4.2.1必須經過規定的試用期(表現特優,經批準縮短試用期者除外)。
6.4.2.2必須完成入職培訓和崗位培訓,且考核合格。
6.4.2.3試用期內未受過行政處分。
6.4.2.4試用期內無曠工記錄。
6.4.3試用期內曾受過記過處分或試用期內遲到、早退累計達5次以上將予以辭退。
6.4.4轉正面談
公司領導轉正由總經理面談;部門副經理(含)以上人員(包括分店店長助理、分公司部門經理)轉正由行政人事部主管公司領導面談;其他人員轉正由行政人事部經理面談。
6.4.5轉正審批
6.4.5.1公司經理級(含)以上人員由行政人事部主管公司領導審核、總經理審批;其他崗位由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主管公司領導審批。
6.4.5.2行政人事部于每月15日向轉正人員用人單位下達轉正考核通知,用人單位在接到轉正通知后3日內通知轉正人員撰寫轉正申請,由員工所在部門對轉正人員進行考核并填寫《轉正申請審批表》(附錄8.2),報行政人事部及相關部門和公司領導審核、審批。
6.4.5.3轉正工資的確定
員工轉正工資由行政人事部根據員工的學歷、資歷、技能、試用期工作表同和轉正考核結果,參照公司有關工資標準確定。經理助理(含)以上員工轉正工資由總經理核準;其他員工轉正工資由行政人事部主管公司領導核準。
6.5離職
6.5.1離職通知期
6.5.1.1員工辭職,已轉正的(包括合同期滿辭職)必須提前30天書面申請;試用期內的,提前3天書面申請。
6.5.1.2試用期內,如員工不符合公司錄用要求,公司有權隨時予以辭退;轉正后辭退員工,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并說明辭退理由。
6.5.2離職面談
6.5.2.1公司所有職員離職均需進行離職面談。
6.5.2.2離職面談的目的是了解員工離職的真實原因及其對公司的意見和建議,以便分析并不斷完善公司相關管理。
6.5.2.3行政人事部在接到員工離職申請三天內,須安排與該員工進行面談。
6.5.2.4離職面談離職面談規程同
6.4.4轉正面談。
6.5.3離職批核權限
6.5.3.1辭職
各分店防損員、收銀員和顧客服務員辭職,由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主管人事的公司領導審批,其他員工辭職,由行政人事部經理、主管人事的公司領導審核、總經理審批。
6.5.3.2辭退及開除
公司辭退員工,需由部門經理/分店店長/分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書面提出,經行政人事部經理及主管公司領導審核,報公司總經理審批。行政人事部確認后通報執行并備案。
6.5.3.3自動離職
員工未辦理請假或離職手續,不在工作崗位3天以上,即構成自動離職。屆時由部門經理/分店店長/分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提出,行政人事部確認后通報執行并備案。
6.5.4離職處理
6.5.4.1提出辭職的'公司所有正式員工必須按公司規定的離職通知期(一個月)提前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附錄8.3),經審批后留行政人事部存檔。
6.5.4.2離職人員在批準離職時間到期后,在規定時間內移交公司所發物品、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并填寫《工作交接清單》(附錄8.4)。
6.5.4.3凡提前離職未按公司規定提前一個月申請者,公司有權扣除員工一個月的全額資作為補償金。
6.5.4.4凡自動離職者一概不予結算工資。
6.6檔案管理
6.6.1檔案的建立
6.6.1.1每位員工入職,行政人事部應于員工入職當天建立其人事檔案。
6.6.1.2員工人事檔案資料應包括:員工基本資料、員工應聘登記表、深戶擔保材料、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復印件和其他資格、資歷證明復印件等。
6.6.2檔案記錄
6.6.2.1行政人事部跟蹤記錄員工在公司任職期間的工作表現情況,及時增添有關資料。
6.6.2.2人事檔案內容應包括:升遷、獎懲、考核、培訓、考勤、薪資資料等。
6.6.3檔案管理
6.6.3.1公司員工檔案統一由人力關鍵在于工發中心保管。
6.6.3.2員工的人事檔案須由專人負責管理并做好嚴格的保密措施。
6.6.3.3只有經過授權的人士才可以查閱人事檔案。公司總裁、總經理、主管人力資源的公司領導、行政人事部經理有權查閱所有員工的人事檔案;主管部門公司領導、各部門經理、分店店長和分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有權查閱本部門員工的人事檔案;查閱人事檔案須作好登記,以免丟失。
6.6.3.4員工離職,行政人事部須于一周內抽出離職人員檔案另行管理;經理助理級(含)以上人員離職檔案保存期為二年,其他人員離職檔案保存期為一年。
7、記錄
7.1《轉證申請審批表》由行政人事在員工職期間一直保存。
7.2《員工離職申請表》、《工作交接清單》由行政人事部保存一年。
7.3《擔保書》由行政人事部保存至員工離職后六個月。
7.4《員工報到通知單》的保存部門和保存期限參閱《人力資源管理程序》。
8、附錄
8.1《擔保書》
8.2《轉正中請審批表》
8.3《員工離職申請表》
8.4《工作交接清單》
公司員工管理辦法 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全面了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發現優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考核范圍
第二條 凡公司全體員工均需考核,適用本辦法。
第三章 考核原則
第三條通過考核,全面評價員工的各項工作表現,使員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現與取得報酬,待遇的關系,獲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動力。
第四條使員工有機會參與公司管理程序,發表自己的意見。
第五條考核目的.,考核對象,考核時間,考核指標體系,考核形式相匹配。
第六條以崗位職責為主要依據,堅持上下結合,左右結合。定性與定量考核相結合。
第四章 考核目的
第七條 各類考核目的:
1. 獲得晉升,調配崗位的依據,重點在工作能力及發揮,工作表現考核;
2. 獲得確定工資,獎金的依據,重點在工作成績(績效)考核;
3. 獲得潛能開發和培訓教育的依據,重點在工作和能力適應性考核。
第五章 考核時間
第八條公司定期考核,可分為月度,季度,半年,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以考勤為主。
第九條 公司為特別事件可以舉行不定期專項考核。
第六章 考核內容
第十條公司考核員工的內容見公司員工考評表,共有4大類18個指標組成考核指標體系。
第十一條公司員工考評表給出了各類指標的權重體系。該權重為參考性的,對不同考核對象,目標應有調整(各公司依據自身企業特點,生成各類權重表)。
第七章 考核形式和辦法
第十二條 各類考核形式有:
1. 上級評議;
2. 同級同事評議;
3. 自我鑒定;
4. 下級評議;
5. 外部客戶評議。
各種考核形式各有優缺點,在考核中宜分別選擇或綜合運用。
第十三條 考核形式簡化為三類: 即普通員工,部門經理,公司領導的評議。
第十四條 各類考核辦法有:
1. 查詢記錄法:對員工工作記錄檔案,文件,出勤情況進行整理統計;
2. 書面報告法: 部門,員工提供總結報告;
3. 重大事件法。
所有考核辦法最終反映在考核表上。
第八章 考核程序
第十五條人事部根據工作計劃,發出員工考核通知,說明考核目的,對象,方式以及考核進度安排。
第十六條考核對象準備自我總結,其他有關的各級主管,下級員工準備考評意見。
第十七條各考評人的意見,評語匯總到人事部。根據公司要求,該意見可與或不與考評對象見面。
第十八條人事部依考核辦法使用考評標準量化打分,填寫考核表,統計出考評對象的總分。
第十九條該總分在1~100分之間,依此可劃分優,良,好,中等,一般,差等定性評語。
第二十條人事部之考核結果首先與考評對象見面,征求員工對考核的意見,并需其簽寫書寫意見,然后請其主管過目簽字。
第二十一條考核結果分存入人事部,員工檔案,考核對象部門。
第二十二條 考核之后,還需征求考核對象的意見:
1. 個人工作表現與相似崗位人員比較;
2. 需要改善的方面;
3. 崗位計劃與具體措施,未來6個月至1年的工作目標;
4. 對公司發展的建議。
公司員工管理辦法 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滿足公司持續發展對各類人才的需求,加強對招聘工作的管理,實現集團公司員工招聘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實行員工招聘制度,不斷改善和優化人才隊伍結構,實現企業內部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通過公開招聘,吸引和選拔所需各類人才,為公司戰略目標的實現提供人才保證。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及直屬單位,適用的招聘崗位包括集團公司各單位管理權限范圍內的各層級管理、技術、業務、采購等崗位。
第四條本辦法中所指員工招聘包括對外社會招聘和應屆畢業生招聘,涵蓋計劃、招募、甄選、聘用、報到等全過程。
第二章招聘原則及條件
第五條員工招聘工作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符合業務發展和人力資源規劃要求,嚴格控制人員增長的原則;
(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德才兼備、量才聘用的原則;
(四)人員與崗位相互匹配的原則。
第六條員工招聘應堅持嚴格的選拔標準。用人標準主要依據招聘崗位對任職者的要求,即知識、技術、能力、經驗、個性心理素質以及與公司文化的相容性等,同時注重專業素質、發展潛力和求職動機。
第七條應聘人員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質和道德素質;
(二)符合應聘崗位任職條件要求,專業對口,素質測評及面試成績優良;
(三)應聘公司原則上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其他崗位人員的學歷可根據實際需要自行確定;
(四)社會應聘人員年齡原則上男性不超過45歲,女性不超過40歲;
(五)身心健康。
(六)對于市場經營、網絡管理、資本運營等崗位需要的特殊人才,如確屬綜合素質好、能力突出且經驗豐富的,經招聘單位綜合考評小組推薦并報請招聘單位領導研究同意后,應聘條件可適當放寬。
第三章招聘工作的組織和審批
第八條為確保招聘工作的.客觀公正,各單位應根據招聘崗位的實際需要,成立由各級領導、人事部門以及用人單位(部門)相關人員、外聘咨詢專家等各方面人員組成的綜合考評小組。
第九條綜合考評小組通過綜合面試對應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承擔崗位職責所需要的基本素質和實際工作能力,包括與崗位有關的知識、經驗、能力、性格和價值觀等基本情況);根據面試情況進行總體評價打分;根據評分結果研究提出聘用人選建議。
第十條集團公司各單位招聘計劃和人選確定,須按照管理權限和有關管理規定報批。
第十一條為總體掌握集團公司各單位員工招聘情況,各單位應在每年元月底前將本年度員工招聘計劃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四章招聘程序
第十二條員工招聘的主要流程包括:制定招聘計劃、組織招募活動、測評篩選、綜合面試、考察通知。
(一)制定招聘計劃。各單位應緊密圍繞企業經營發展目標和近期工作重點,科學進行本單位人力資源總體規劃和人才需求預測,在確保業務發展需要的前提下嚴格控制人員總量增長,制定招聘計劃。
(二)組織招募活動。各單位可根據招聘崗位的實際需要,通過報刊、人才招聘會以及專門人才機構等各種媒介和渠道發布招聘信息;進行初步篩選等。
(三)測評篩選。為確保員工招聘質量,各單位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對應聘申請人進行素質測評和專業知識、業務技能考試。素質測評和考試成績均達到優良者方可進入綜合面試。
(四)綜合面試。綜合面試是對應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并決定是否聘用的重要環節。招聘單位綜合考評小組通過答辯或情景模擬等多種方式,全面考察應聘人的綜合素質與業務能力,并集體研究提出聘用人選建議。
(五)考察通知。人力資源部門組織對擬聘用人選進行背景、現實表現和人事檔案的審查了解,在審查、體檢合格并履行審批程序后,發給單位聘用通知書。
第十三條根據需要,員工招聘的信息發布、報名篩選、素質測評等工作可委托國家有關部門、專業咨詢機構或人才招聘網站等單位組織實施。
第十四條集團公司各單位招聘員工時,應對應聘人員提供的證書、證明進行嚴格審查、認證,必要時可委托有關專門機構進行驗證,以防止弄虛作假情況的發生。
第十五條社會應聘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時,必須出具原所在工作單位開具的《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證明書》,未辦理相關手續的人員不得聘用。
第十六條已通知正式聘用的人員,應在聘用通知書規定期限內到應聘單位報到,逾期未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
第五章招聘人員的管理
第十七條對于經研究同意聘用的應屆畢業生,招聘單位應與其簽訂由用人單位、畢業院校、畢業生本人三方共同簽署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畢業生如違反協議書條款約定,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已簽約應屆畢業生一般不允許在集團公司內變更簽約單位。
應屆畢業生需持《高等院校畢業生派遣報到證》并在規定期限內到應聘單位報到。
第十八條新員工聘用后,招聘單位應從用工之日起及時與之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和集團公司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根據國家和招聘單位有關規定,新招聘畢業生應實行見習期或考察期制度。見習期或考察期滿,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應及時對其進行業績考核鑒定。
見習期或考察期滿考核合格者,依照招聘單位有關規定享受與同崗位人員相同的薪資福利待遇。
第二十條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新招聘員工,招聘單位應安排其到基層單位實習半年以上。
第二十一條新聘用員工的人事檔案可采取人事代理方式委托當地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第二十二條關于招聘外省(區、市)員工的戶籍問題,按照國家及當地政府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因工作需要,集團公司各單位招聘外籍員工時,須按照國家有關文件規定辦理。
第二十四條根據集團公司導企業領人員任職回避有關文件規定,應聘人如屬于任職回避親屬關系范圍的,不得應聘。
第二十五條在員工招聘工作中,如發現單位或個人違反招聘管理辦法和有關工作紀律,將對其進行嚴肅處理。
第二十六條各單位應依據本辦法,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或實施細則。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中若今后與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相違背,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員工管理辦法 5
第一條嚴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服從組織安排,遇事要請(銷),假未經同意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第二條樹立全心全意為員工服務的思想,講究職業道德。文明服務、態度和藹、主動熱情、禮貌待人、熱愛本職、認真負責。做到飯熟菜香、味美可口、飯菜定量、食品足稱、平等待人。
第三條遵守財經紀律。員工就餐一律收(繳)飯菜票,禁止收取現金。炊事人員按規定每月交繳就餐費,嚴格登記手續。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須按規定標準收費。不得擅自向外出售已進庫的物品。
第四條堅持實物驗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結,賬物相符。每月盤點一次,每月上旬定期公布賬目,接受員工的監督。
第五條愛護公物。食堂的一切設備、餐具有登記,有賬目,不貪小便宜,對放置在公共場所內的任何物件(公家或個人),不得隨便搬動或拿作它用。對無故損壞各類設備、餐具者,要照價賠償。
第六條做好炊事人員的.個人衛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換、勤洗工作服,工作時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無健康合格證者,不準在食堂工作。
第七條計劃采購,嚴禁采購腐爛、變質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第八條安排好員工就餐排隊問題,縮短排隊時間,按時開膳。每天制定一次食譜,早、午、晚餐品種要多式樣,提高烹調技術,改善員工伙食。對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時就餐和臨時客餐,可事前進行預約和通知。
第九條做好安排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發生;嚴禁隨帶無關人員進入廚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規定放置,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食堂工作人員下班前,要關好門窗,檢查各類電源開關、設備等。管理員要經常督促、檢查,做好防盜工作。
第十條加強管理,團結協作,嚴格執行各類規章制度,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公司員工管理辦法 6
1、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員工考勤相關事項,使公司員工出勤考核有據可依,特制訂本標準。
2、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3、職責
3.1 各部門出勤、出差、加班情況由各自指定的考勤員負責統計匯總,匯總后管理人員、生產輔助人員的考勤交人力資源部薪酬管理員,生產一線員工和質檢員的考勤交本部門工資核算員。
3.2 人力資源部薪酬管理員負責審核各部門管理人員、輔助管理人員的出勤資料、加班時間,車間、質控部工資核算員審核相應的生產員工、質檢員的'出勤資料,在審核后作為計算工資的依據。
4、內容
4.1 工作時間
4.1.1 公司工作時間以企管辦發出通知為準。其中生產車間可根據生產情況自行調整工作起止時間,可實行兩班制或三班制。質檢、機(模)修、倉庫、工藝、采購等單位相關人員應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配合生產車間工作時間安排,同步調整工作起止時間。
4.1.2 生產車間變更每日工作時間的程序:生產車間因季節變換和生產要求,需調整工作時間或班次,由車間根據生產要求提出申請,經制造部審批,主管生產的公司領導批準后,由制造部發出通知進行實施。辦公室管理人員根據生產一線的工作時間,由企管辦提出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統一通知或調配。
4.2 打卡管理
4.2.1 本公司員工出勤情況實行手工考勤和打卡考勤同步,若手工考勤與打卡考勤有出入時,以打卡考勤為準。在工作時間外出公干或因私事請假離崗和到崗時也必須刷卡,除公司領導以及公司領導特準者外(特準者應報企管辦、績效管理部備案),上下班、外出均由本人親自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除4.2.2條情況外,對于檢查到無故不打卡或代打卡者上報績效管理部進行處理。
4.2.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無打卡記錄:
a. 出差人員出差期間的考勤由單位考勤員手工記錄。
b. 因考勤卡丟失或損壞不能打卡者,由直屬主管證明其出勤;
c. 因特殊情況造成員工無法進行打卡(如停電、貯存器滿等);
d. 新員工自報到日至領取新廠牌之間的考勤由單位考勤員手工記錄。
e. 員工除上述可無打卡記錄情況外,未打卡情形每月只限四次(同一日打卡一次或未打卡均記一次),超過四次(不含四次)起每超過一次罰款50元。
4.3 遲到、早退、曠工
4.3.1 遲到:在公司規定的上班時間后進入公司打卡者視為遲到。
4.3.1.1門衛保安負責對員工上班遲到的情況進行登記,填寫附表《員工考勤監督統計表》(見附表,如遲到人員有請假或其他特殊原因,可在備注欄注明),企管辦匯總后于每天下午2點前將當日員工遲到情況報力資源部。
4.3.1.2力資源部收到遲到人員匯總表后,于一小時內發各部門。
4.3.1.3各部門負責對本部門遲到人員的確認和考核,并在當天下午下班前將處理結果報人力資源部備案,人力資源部每月匯總于月刊中。
4.3.1.4如相關部門(班組)有上班時間的調整,需提前將該部分人員及上班時間報人力資源部備案,以便核實。
4.3.2 早退:未到下班時間,提前打卡者,視為早退。
4.3.3 曠工:員工無故缺勤,視為曠工。
4.3.4 遲到、早退、曠工的考核按QG/GC11.12《綜合監督考核細則》執行。
4.3.5 若有特殊情況,遲到、早退的人員,必須向部門領導請假,部門領導同意之后才能免除考核。
4.4 加班
4.4.1 對于車間由于生產經營狀況需要員工延長工作時間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時,相關人員應全力配合加班。
4.4.2 對于部門辦公室管理人員,公司提倡應在正常工作時間內,盡力完成本職工作。若有額外的緊急任務或其他特殊情況確實需加班的,具體按4.4.4條執行。
4.4.3 部門加班的范圍定義
4.4.3.1 符合下列情況者,可申報加班:
公司員工管理辦法 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員工行為,建立和維持公司良好的生產秩序和勞動紀律,樹立員工嚴謹的紀律意識,形成良好的工作狀態,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法律依據。主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
第三條 適用范圍。本辦法所稱員工是指與公司存在勞動關系的在崗人員,在公司工作的勞務派遣員工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四條 人力資源部是考勤紀律的管理部門,負責對員工考勤紀律的總體統計、管理和考核。
第五條 各部室和分公司是員工考勤的日常管理部門,須指定專人負責日常考勤管理,按要求逐日做好考勤記錄,并交人力資源部匯總。
第三章 請假程序及批準權限
第六條 公司領導請假由辦公室按市公司領導干部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辦理。
第七條 公司中干請假程序。部室或分公司主要負責人請假,須先向分管領導請假,并報公司總經理批準,休假前須明確其請假期間的部門或分公司臨時負責人;部門副職負責人請假,須先向部室或分公司正職負責人請假,并報分管領導批準。
第八條 一般員工請假程序。一天以內的,由班組長批準;兩天以內的,由部室、分公司負責人批準,并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三天及以上的,由部門或分公司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領導批準,并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九條 公司中干和一般員工辦理上述請假程序時,須本人親自辦理并填寫員工請(休)假審批表,經批準后方可離崗。本人確實不便辦理手續的,必須委托他人代為辦理。
第十條 員工假期期滿后,須按管理權限,向批準該假期的相關部門及時履行銷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四章 員工作息時間和加班管理
第十一條 員工根據工作崗位分為標準工時制和非標準工時制,標準工時制作息時間按國家規定執行;非標準工時制包括綜合計算工時制和不定時工時制,作息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合理調節。
第十二條 每個崗位具體實行的作息時間以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為準。如遇公司作息時間調整,則按調整后的規定執行。員工崗位發生變化后,由人力資源部辦理員工勞動合同變更手續,再次明確崗位作息時間。
第十三條 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點的部門,應事先提交《加班申請表》并按規定履行相關手續,人力資源部將據此進行加班工資造發,未按規定程序履行加班手續的均視為無效加班。
第十四條 節日值班人員以公司辦公室有關值班通知為準。
第十五條 員工在非國家法定節假日進行的加班一律不支付加班工資,由部門或分公司負責人安排補休;員工在法定節假日發生的加(值)班按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章 假別及假期待遇
第十六條 事假。員工因個人事務需離崗辦理,必須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填寫員工請假審批表。事假超過半天者,停發休假期間的工資。當月請事假累計達4個工作日的,每個工作日計扣月績效獎金的10%;5個工作日及以上的,停發當月績效獎金;季度累計事假超過15個工作日及以上的,計扣當年10%的年終獎。
第十七條 病假(含非因工負傷)。員工患病需停工治療或休息的,應憑縣級及以上醫院的診斷病歷和休息證明,并按請假程序經批準后方能休假。
第十八條 病假待遇。員工當月內請病假累計3-5天者計扣當月績效獎獎金的10%;累計6-10天者計扣30%;10天以上者停發當月績效獎金。
員工患病停工治療休息在六個月以內的,其醫療期病假月工資為:
(1)連續工齡不滿10年的,按本人月基薪的75%發放;
(2)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月基薪的85%發放;
(3)連續工齡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本人月基薪的95%發放;
(4)連續工齡滿30年及以上的,按本人月基薪的100%發放。
員工患病停工治療在六個月以上的病假工資在上款規定的基礎上再降低20%,并且停止享受企業年金。全國勞動模范、省級勞動模范,以及部隊軍以上單位授予戰斗英雄或曾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榮譽的職工,在病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十九條 工傷假。員工因工負傷(含職業病)需要停工治療或休息者,應憑勞動局的工傷證明、醫院證明,按停工留薪期相關規定休假。
停工留薪期滿或工傷治療終結時,根據醫院原始資料及相關的勞動能力鑒論,由人力資源部辦理復工手續。
工傷員工在停工期內工資待遇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執行,公司各類績效獎不予享受。本規定前發生的工傷,按原相關協議履行。
第二十條 婚假。婚假假期為5個工作日,如男、女雙方均符合晚婚條件再增加婚假10個工作日,再婚婚假為5個工作日。婚假從員工領到結婚證書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婚假期間不計扣工資及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條 生育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重慶市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喪假。員工本人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的,在填寫請假申請表,經人力資源部批準后給假5天,喪假期間不計扣工資及福利待遇。
第二十三條 年休假。公司在崗員工,連續工齡滿1年及以上的,可享受年休假。具體標準為:
(1)員工參加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每年可享受5個工作日的年休假;
(2)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年可享受10個工作日的年休假;
(3)工作滿20年的,可享受15個工作日的年休假;
(4)全國勞動模范、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省部級勞動模范(包括享受省部級勞動模范待遇者),不論參加工作年限長短,均可享受15個工作日的年休假;
第二十四條 年休假申請程序和要求。每年年底由人力資源部進行員工當年年休假天數的核定并通知各部門和分公司,由各部門和分公司負責人在確保不影響工作和生產的前提下,制定本部門和分公司員工年休假計劃。
年休假實行公司安排和員工自愿申請兩種形式,各單位要充分利用工作間歇期或工程間歇期安排員工休假。如本人不同意在安排的休假時間內休息,視為自動放棄當年的年休假。
員工申請年休假須提前一周填寫《請假審批表》,完善相關手續并獲得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人力資源部將根據考勤情況監督年休假計劃的執行。
第二十五條 員工申請事假或病假時,應先用當年未休完的`年休假進行抵消,請假天數不夠抵消的,再按事假或病假相關規定辦理。員工年休假期間視為正常出勤,薪酬待遇不變。
第六章 違紀處理
第二十六條 員工違紀分為嚴重違紀和一般違紀。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屬于嚴重違紀:
(1)一個月內遲到、早退、離崗和其它違紀累計超過3次的;
(2)曠工3天及以上的;
(3)在辦公或工作區域內吵架、打架,造成不良影響的;
(4)以暴力或兇器威脅公司各級管理人員的;
(5)帶頭滋事或煽動他人滋事,影響企業正常工作秩序的;
(6)因違反公司紀律,給公司形象造成嚴重影響或造成公司1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
(7)作為考勤紀律的監督者、記錄者或執行者,對考勤弄虛作假,一年內累計出現3次及以上的;
(8)觸犯刑法的。
第二十七條 對嚴重違紀的處罰。員工出現一次嚴重違紀的,將計扣員工3個月績效獎金;情節嚴重的,除計扣3個月績效獎金外,還將計扣當年全部年終獎;情節特別嚴重或影響特別惡劣的,將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第二十八條 一般違紀及處罰。未構成嚴重違紀的為一般違紀,包括遲到、早退、離崗、曠工和其它違紀等,對一般違紀的處罰如下:
(1)員工出現遲到、早退、離崗或其它違紀的,按50元/次予以考核;
(2)員工曠工1天的,計扣半月績效獎金;
(3)員工曠工2天的,進行通報批評并計扣一個月績效獎金;
(4)作為考勤紀律的監督者、記錄者或執行者,對考勤弄虛作假,出現一次計扣1個月績效獎金。
第二十九條 遲到、早退的時間界定適用于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員工,實行非標準工時制的項目生產人員由各分公司制定相關管理辦法,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七章 其 他
第三十條 本辦法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根據國家或重慶市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試行。
公司員工管理辦法 8
第 一 條 法源依據
本辦法依「人力資源管理規則」訂定之。
第 二 條 目的與精神
為適應現代化企業管理的要求,加強人員管理、提高工作質量、獎優罰劣,使員工盡職盡責干好本職工作。
第 三 條 考評范圍及內容
一、 考評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在職員工(不含主管級以上領導干部);主管級以上領導干部末位淘汰管理實施辦法另行制訂。季節工參與考評,凡達到正式工下崗標準的季節工予以辭退;
二、 考核內容
1、基本任務:根據本部門的工作任務指標,詳細分解并落實到主管及個人;
2、基礎管理詳見《考核標準具體指導意見表》。
第 四 條 考評機構
一、公司成立員工考評領導小組,下設公司考評指導、監督辦公室。
二、各部門成立以部門主管為組長的考評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部門員工的日常考評、管理工作。
第 五 條 考評機構職責
一、公司考評領導小組負責公司考評工作的領導和協調以及考評結果的最終審定;
二、考評指導、監督辦公室職責
1、負責起草、修訂公司員工末位淘汰辦法以及考評指導意見;對各部門日常考評工作進行檢查、督導;
2、將考評結果上報考評領導小組進行審定;
3、對考評結果進行審查,受理考評結果的.申述,審核末位下崗人員是否符合內部下崗標準,對不符合的予以糾正和撤回;
4、各部門考核情況予以通。
三、部門的考評小組職責:
1、根據公司考評范圍及要求,負責起草、制訂本部門員工的末位淘汰考評實施細則。
2、負責本部門的員工的日常考評工作;
3、負責責任的落實及每月經濟責任制考核的兌現;
4、負責本部門員工考評數據的匯總及考核結果的上報工作;
5、負責對符合下崗員工的上報、上交工作。
第 六 條 考評分類
一、以獨立的部、廠、車間或科室為單位實施考評;
二、考評分為過程考評和工作結果考評;過程考評是對員工工作過程的實時考評,結果考評是對員工的行為、操作所造成工作結果進行考評;
三、因嚴重違反操作規程或其他規章制度對公司造成較大影響和損失的實行一票淘汰,凡被一票否決人員隨時下崗,不受考評時間規定限制。
四、為明確事故責任,準確及時地對事故責任人進行考評處理,由公司事故領導小組及時對事故責任進行認定。
第 七 條 考評程序
一、各部門按照制訂的員工末位淘汰考評實施細則,對本部門員工進行日常工作過程和結果考評;
二、根據職能部門專業對口考核的反饋,各部門及時落實責任人并予以考評;
三、對事故責任無法落實到個人的則由各部門、廠(車間)上報公司事故領導小組;經公司事故領導小組確認同意后,由發生責任的最小單位人員共同承擔;
四、各部門考評小組每月5號前將上月本部門員工過程考評進行完畢、統計匯總,考評結果于8號前一份在本部門張榜公布,另一份報公司考評監督指導辦公室審核備案;
五、部門考評小組將對符合末位淘汰條件的員工名單上報公司考評監督指導辦公室、人力資源部,部門考評小組通知下崗員工到人力資源部報到。
第 八 條 考評標準
一、公司考評指導監督小組制定考評意見;
二、各部門根據公司考評指導意見、各崗位《崗位職責》和《作業指導書》、結合《員工獎懲管理辦法》、公司其它管理制度,結合本部門工作實際情況,制定考評實施細則,可實行百分制或千分制;
第 九 條 末位淘汰
一、原則上每月考評一次;但也可隨時考評;
二、每半年按公司規定以部門人員的5%予以下崗,確屬特殊情況的由公司確定下崗人數;
三、下崗人員按部門評分結果,按得分排序從后向前依次確定;
四、 考評,各部門需下崗人員,可隨時下崗,可按月、季度進行,不限定到半年或一年下崗;但到半年或一年后,必須完成公司規定的下崗人數。
五、非末位淘汰下崗的不計入績效考核下崗名額。
第 十 條 淘汰員工的管理
一、凡被考核末位淘汰的員工原則上實行下崗三個月,凡進入公司待崗中心接受學習、培訓,三個月后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其本人表現及工作需要向有關部門進行推薦上崗;員工無正當理由拒不上崗、拒絕報到上班的;或者經人力資源部兩次推薦,任何部門拒絕錄用的,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辭退。
二、凡被考核末位淘汰進入待崗中心的下崗人員不得參與先進、勞模評選;工資按原工資總額的70%計發,無績效獎金。
三、凡下崗后在原崗位繼續任職的,工資按原工資總額的70%計發,績效獎金按其原應發績效獎金的50%計發。
第 十一 條 考核加分
對于關鍵時刻挺身而出,見義勇為保護公司利益、財物,或采取果斷措施避免各種可能發生的事故、為公司挽回重大損失;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采納并取得可觀的經濟效益的,將依據具體情況由所在部門予以加分。
第 十二 條 考核晉升或獎勵
公司每年根據員工的綜合考核情況依《任免管理辦法》、《員工獎懲管理辦法》給予晉升或獎勵。
第 十三 條 附則
本辦法由員工考核領導小組、考評監督指導辦公室解釋、補充。
第 十四 條 實施與修正
本辦法呈總經理核準后實施,修正時亦同。
第 十五 條 施行日期
公司員工管理辦法 9
第一條 考核目的
為全面了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對公司及個人工作的實施進展情況進行有效的跟進和調控,發現優秀人才,加強溝通與激勵,提高公司整體工作效率,從而為公司經營戰略方針和經營目標的制定和調整提供有力的參考依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考核范圍
本公司所有員工均需考核,并適用于本辦法。
第三條 考核原則
1、以公平、公正、全面、客觀的原則為主導;
2、以崗位職責任務為主要依據,堅持上下結合,左右結合、定性與定量結合原則;
3、考評工作中,堅持對事不對人,重視工作態度和團隊合作精神,以發展的眼光進行考核。
第四條 考核時間
1、公司實行定期考核制度,并分為月度、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在每月末至下月初進行,年度考核在次年初進行。
2、公司因重大工作項目或特別事件可以舉行不定期專項考核。
第五條 考核形式
各類考核形式有:上級評議、同級同事評議、自我鑒定、下級評議、外聯客戶評議等。因各次考核目的、時段及各種考核形式本身特點的不同,各考核形式在考核過程中分別占有不同的權重。
第六條 考核辦法
考核采取等級評估、目標考核、相對比較、重要事件或綜合等辦法,具體根據日常工作記錄、檔案、考勤情況、部門和員工書面報告、重大特別事件等進行。
第七條 考核內容
1、主任級以上員工考核,包括所轄部門總體績效情況和個人績效表現兩部分,其中,所轄部門總體績效考核結果所占個人考核權重為60%,主要依據所管轄部門整體工作的考評結果綜合評定;個人績效表現權重為40%,主要包括員工個人崗位職能履行情況、知會能力、職業道德表現等三方面內容,具體考核項目內容及權重見公司員工崗位績效考核量表ⅰ。
2、公司基層員工考核,依據個人實際工作表現,內容包括員工個人崗位職能履行情況、知會能力、職業道德表現等三方面內容,具體考核項目內容及權重見公司員工崗位績效考核量表ⅱ。
3、業務人員根據個人任務總額確定每月銷售最低限額和目標銷售額,作為當月績效考核量化依據。若當月無銷售任務,對應無績效工資。
4、考核設立加分項和扣分項,分別對應公司獎勵與懲罰條例、考勤制度等相關內容其中,各項目部業務人員每超額完成目標銷售額1萬元加1分,每低于最低銷售額1萬元扣1分。其他部門員工有突出貢獻,每次加1分,工作有明顯重大失誤,每次扣1分。
第八條 專項考核
1、試用期考核
對試用期屆滿的員工均需考核,以決定是否正式錄用;
對試用期表現優秀或較差者,可建議提前轉正或適當延長試用期;
2、后進員工考核
對公司認定為后進的員工可因工作表現隨時提出考核和改進意見。
3、個案考核
對員工工作涉及的重大工作項目可即時提出考核意見,并決定是否給予獎勵或處罰。
4、調任考核
因工作需要擬訂崗位職務調配人選時可提出考評意見,作為員工任職或工作參考。
第九條 考核程序
1、月、年度考核開始前,由人事部根據工作計劃,發出員工考核通知,說明考核目的、對象、方式以及考核進度安排,下發有關考核量表。
2、考核對象準備自我總結和鑒定,有關的各級主管、同級同事、下級員工準備考評意見,并填寫考核量表匯總到人事部。
3、人事部依據考核辦法統計考評對象的'總分,并匯總各部門考核情況,提交公司管委會審核考核結果。
4、管委會根據當期工作開展的主、客觀因素影響審核確定考核結果。
5、人事部公布考核結果,并對考核對象提出相應改進意見,請員工作出崗位工作目標與計劃。
6、考核結果存檔,分別存入人事部、員工個人檔案、考核對象部門。
第十條 考核結果
1、根據考核的具體情況,結果一般分為優秀、良好、合格、較差、差等五個檔次。其中:
① 考核總分≥90分,優秀,當月實發績效工資100%;
② 90分>考核總分≥80分,良好,當月實發績效工資80%;
③ 80分>考核總分≥60分,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60%;
④ 60分>考核總分≥50分,較差,不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40%;
⑤ 50分>考核總分,差,不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40%以下。
2、年度工作中,月度考核結果優秀次數累計達8次以上者可參加年度考核評優;不合格次數累計達3次以上者,公司將予以解聘。
第十一條 考核結果的作用
考核結果作為員工個人
工作績效的全面反映,主要具有以下作用:
1、與員工個人薪酬掛鉤;
2、是決定員工崗位職務升降的主要依據;
3、與員工福利等待遇相關;
4、決定對員工的獎勵與懲罰。
第十一條 附 則
1、本辦法經公司總經理批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本辦法中各項條款由公司管委會負責解釋。凡條款需要修訂時,需報總經理批準后發布執行。
公司員工管理辦法 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員工教育培訓管理,促進教育培訓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提高教育培訓質量和效果,結合我行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培訓工作以“培養學習型員工、打造學習型銀行”為目標。通過開展多層次、多領域培訓不斷提高員工的素質和業務技能,為推進業務經營全面起飛提供人才支持。
第三條培訓工作堅持“學以致用”原則。根據全行業務發展需要,制定切合實際的員工培訓計劃,使培訓工作有利于“起步、起飛、騰飛”發展戰略需求,有利于員工形成持續學習、終生學習能力,促進員工隊伍綜合素質提高。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于鹽城農發行全體干部員工。
第二章培訓內容與形式
第五條培訓內容包括一般技能培訓和專業技能培訓。
(一)一般技能培訓。主要開展適用于全體員工的通用技能培訓,包括企業文化、規章制度、計算機應用、公文處理、商務禮儀、安全保衛等內容。
(二)專業技能培訓。主要開展提高員工專業崗位勝任能力培訓,包括市場營銷、信貸與風險管理、財務會計、業務軟件系統、文秘、法律事務等內容。
第六條培訓形式分為內部培訓、外部培訓和員工自我培訓。
(一)內部培訓主要以行內業務骨干為培訓師資,采取短期培訓班、培訓會、條線工作會議等形式開展培訓。
(二)外部培訓主要采取邀請外部專家開辦專題講座,參觀訪問先進單位,現場觀摩學習等形式開展培訓。
(三)通過定期舉辦員工崗位技能比武、業務知識專項競賽等活動,引導員工開展持續學習、自我培訓。
第三章培訓管理體系與職責
第七條員工教育培訓工作由市分行黨委統一領導,人力資源管理部具體組織實施,市分行機關各部門、各縣(市)支行協作配合,各司其職,共同完成。
第八條人力資源管理部作為教育培訓管理職能部門,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行員工教育培訓管理制度和政策的制定;
(二)審定各縣(市)支行和機關各部室培訓需求,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三)加強內部培訓師資建設;
(四)負責組織完成上級布置的各項培訓任務;
(五)負責建立員工培訓檔案和學分檔案,對培訓效果實施考核評估。
第九條建立兼職培訓管理員隊伍。市分行機關各部室和各縣(市)支行明確一名兼職培訓管理員,負責處理教育培訓工作日常事務。
(一)機關部室兼職培訓管理員職責
1.統計分析本部門年度培訓需求,反饋至人力資源管理部;
2.根據人力資源管理部確定的年度計劃,制定培訓實施方案。
3.擔任本專業業務培訓內部講師,準備培訓資料;
4.負責對下級條線部門培訓效果的督促考核,分解落實培訓責任;
5.組織員工參加上級行舉辦的各類培訓。
(二)縣(市)支行兼職培訓管理員職責
1.統計分析本行員工年度培訓需求,反饋至市分行人力資源管理部;
2.督促本行員工開展自我培訓,分解落實培訓責任;
3.負責組織本行員工參加各類培訓。
第四章培訓需求與計劃
第十條確定培訓需求。每年11月初,由人力資源管理部向全行員工發放下年度《培訓需求調查表》,各兼職培訓管理員將本部門、本單位員工《培訓需求調查表》匯總,于11月底前反饋至市分行人力資源管理部。人力資源管理部根據反饋的'培訓需求,結合黨委發展思路,年度經營目標、員工崗位勝任能力現狀,形成年度培訓需求報告,匯報市行黨委。
第十一條制定培訓計劃。人力資源管理部根據經市行黨委審核的培訓需求,與相關部室協商溝通,設立具體培訓項目,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培訓計劃,提交行務會討論確定。
第十二條細化培訓實施方案。按照經行務會討論確定的培訓計劃和培訓專業,由市分行相關部室制定培訓實施方案,明確具體培訓項目的負責人、培訓對象、培訓目標、培訓內容、培訓方式、培訓教師以及培訓經費預算等。
第五章培訓實施
第十三條培訓實施過程應嚴格按照培訓計劃和實施方案進行,如需調整,培訓主辦部門須提前通報人力資源管理部,報經行領導批準后予以調整。
第十四條每個培訓項目原則上都要預留現場測試時間,對每位員工進行現場考試,考察培訓目標實現情況,考試成績作為參訓人員計算學分的重要依據。
第十五條培訓主辦部門負責對培訓過程進行記錄,保存過程資料,如電子文檔、錄音、錄像、幻燈片等。培訓結束后及時送交人力資源管理部,建立培訓資料檔案。
第十六條培訓期間,培訓主辦部門要堅持“誰培訓誰負責”的原則,強化培訓過程管理,詳細記錄參訓人員出勤、課堂紀律、考試成績等方面的培訓表現,并及時將培訓實施情況反饋人力資源管理部,確保培訓效果。
第六章培訓效果考核與評估
第十六條實行學分管理。每年為員工建立一張《員工培訓學分登記卡》,存入個人檔案,記錄每位員工參加各類培訓情況及所獲學分,年底計算員工年度平均學分,并與年度考核結果掛鉤,年度平均學分在60分以下的年度考核不合格、80分以下的年度考核取消評優評先資格。
第十七條建立動態培訓考核體系。在每個培訓項目實施方案中設立具體考核指標,主要包括:出勤情況、課堂紀律、心得交流情況、現場測驗成績等內容,并對考核指標進行量化賦分。根據每位員工在培訓中的現實表現對考核指標進行評分,計算個人學分。
第十八條實施雙向考核,加強培訓項目評估。每個培訓項目結束后,進行培訓效果評估,組織參訓人員填寫《培訓評估調查表》,對培訓課程安排、授課老師進行評估,評價本次培訓效果,不斷提高培訓項目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第七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市分行人力資源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員工管理辦法 11
為維護公司的正常工作程序,有序管理,確保公司每個員工能端正態度,按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特制定公司員工管理辦法規范。
一、工作時間
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員工每日工作時間為7.5小時(具體工作時間具體公司規定)。
1、上午:8:30-12:00
2、12:00-13:30為午餐休息
3、下午:13:30-18:00為工作時間
二、考勤管理
1、考勤要求: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人臉識別打卡,遲到3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視作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含)視為曠工。
2、員工病假/事假需要提前請假,并告知上級領導,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曠工。
3、緊急突發事故需請假者,可以先告知部門負責人批準,《請假單》后補。
4、出差員工應該和HR說明情況,并做好考勤登記。
三、遲到和早退
未按照規定的上班時間,視為遲到;未按照規定的下班時間,視為早退,處理如下:
1、遲到5分鐘(含),扣款10元;
2、遲到5分種--30分鐘(含)50元;
3、遲到30分鐘,扣除半天工資。
四、曠工
1、未經請假就擅自離崗、請假期滿未到崗、不服從工作崗位分配及調動、未按照公司規定打卡簽到等,視為曠工。
2、每曠工一天,扣除當天工資并罰款200元,以視懲戒。當月連續3天曠工者,公司有權終止勞動合同,并不做任何工資補償。
3、因曠工造成公司的經濟損失,公司保留追究的權利,必要時要求責任人進行賠償。
4、未按要求請假、銷假手續不完善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五、工作紀律
全體員工應以高度的工作熱情和良好的工作態度,立足崗位,履行好職責,服從工作安排,確保企業高效運作,對促進企業的經濟發展有重大作用。
1、工作期間,要求公司全體員工正裝,著裝大方得體,整齊,對樹立企業良好的形象有積極作用。
2、工作期間,不得閑聊一切與工作不相關的任務、話題,一經發現,嚴懲不貸。
3、工作期間,要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4、工作期間,不得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或資源從事兼職工作,特別是與公司有競爭性的'工作。
5、工作人員應時刻保持工作區域衛生,管理好公司財產,不得隨意損壞及破壞。
6、工作期間應按照規定佩戴工作證,未佩戴工作證者,每次罰款100元并進行督導文化教育。
六、加班和值班
1、加班員工因工作原因,需要在下班后或者節假日后繼續工作,視為加班,但是有以下3種情況不視為加班:
(1)因公司布置工作,是個人工作效率或者未能完成,導致的加班,不視為加班;
(2)公司規定的午休時間,不視為加班;
(3)公司未安排,員工自行加班,不視為加班。(員工加班可以按照公司規定進行調休,也可以按照工資進行補償,具體看公司文明規定)
2、值班節假日放假期間,公司需要員工進行接聽電話、接待客戶等,而進行輪流值班的人員,視為值班,值班期間應做好相對應的工作安排。(值班人員的補貼標準是100元/天,不過具體還是得根據公司具體情況)
七、入職、轉正和離職
1、入職,新員工應及時辦理入職手續,填寫《員工入職登記表》,并提供以下資料:
(1)一存彩色照片
(2)身份證正反復印件
(3)銀行卡正反復印件
(4)畢業證復印件及相關專業的證書
2、轉正員工使用期滿,根據HR及相關部門評估,評估合格者可以轉正,并辦好錄用手續;對評估不合格的員工及員工在試用期不滿意者,給予辦理離職手續。
3、離職
(1)員工提出離職申請·由員工填寫《員工辭職申請書》上交領導審批;·部門領導對申請進行批復,其中包括同意、工作交接、離職時間;·員工辦理離職手續。
(2)公司辭退員工由HR填寫《員工解雇通知書》,其中包括解雇的理由、離職時間、工作交接、工資補償等。
八、工資結算
公司全體員工按照固定工資+浮動績效,其中浮動績效上級領導根據本月工作進行總結,打分,再進行工資結算。另外,每個固定15號發放工資,如遇到節假日,提前1-2個工作日進行發放。本辦法自20xx年xx月xx日開始執行,最終解釋權歸人事部。
公司員工管理辦法 12
一、目的
為維護公司紀律與各項規章制度的嚴肅性,保障工作的正常運行,特制訂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2.1內容
獎懲分級、獎懲提報、獎懲評定、執行方式、核準權限等。
2.2 適用人員
本辦法適用于全體員工。
三、權責部門
人事行政部
四、內容
4.1 獎勵分級
4.1.1 嘉獎
4.1.1.1 有以下事跡者給予嘉獎:
A 在完成工作任務、提高工作質量方面有顯著成績的;
B 拾金不昧,價值仟元以上的;
C 及時發現異常事件,避免造成損失的;
D 其他有類似事跡的.。
4.1.1.2 受嘉獎者給予一次性經濟獎勵,獎勵金額為月基本工資的20%,于薪資內發放。
4.1.2 記小功
4.1.2.1 有以下事跡者可記小功:
A、對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經實施確有成效的;
B、對緊急突發事件處理得當,表現優異的;
C、遇有災害,積極救援有功的;
D、檢舉重大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行為的;
E、對主辦業務有重大發展或改革績效的;
F、其他有類似事跡的。
4.1.2.2 記小功者給予一次性經濟獎勵,獎勵金額為月基本工資的50%,于薪資內發放。
4.1.3 記大功
4.1.3.1 有以下事跡者可記大功:
A、對營私舞弊、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能事先舉報或制止,避免公司遭受重大損失的;
B、有特殊貢獻,使公司獲得重大收益的;
C、奮不顧身,救護他人性命或公司重要財物的;
D、其他有類似事跡的。
4.1.3.2 記大功者給予一次性經濟獎勵,獎勵金額為月基本工資的80%,于薪資內發放。
4.2 懲處分級(行政處分)
4.2.1 警告
4.2.1.1 有以下行為者可給予警告處分:
A、工作時間內處理私事的;
B、擅離職守或串崗聊天、嬉戲的;
C、損害公司財物,隱瞞不報的;
D、違反公司制度,情節較輕的;
E、未經許可,擅自不參加公司舉辦的各類培訓的;
F、其他有類似行為的。
公司員工管理辦法 13
一、實施原則
(一)要堅持依法合規的原則。要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政策法規執行,充分保障員工及企業的切身利益。
(二)要堅持員工自愿申請的原則。通過制定較為優惠的`“內部退養”政策,引導年齡較大的員工自愿退出工作崗位。
(三)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符合條件的員工,在審批之前要予以公示,接收廣大員工的監督。
二、退養條件
員工與集團公司或股份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納正常,經本人自愿申請,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實行內退:
1、員工為管理崗位,且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內,即男年滿55周歲(含),女年滿50周歲(含),經本人自愿申請,單位同意;
2、具有縣級以上專科醫院出具的精神(癲癇)病病史3年以上者;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殘,被市級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完全喪失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者。
三、勞動關系及內退待遇
(一)勞動關系
員工辦理內退后,與公司保留勞動關系,不解除勞動合同,不執行現有離崗政策。內退人員達到退休年齡時,辦理退休手續。
(二)內退待遇
內退人員不再執行集團公司現有薪酬制度,內退人員由公司單位發放生活費,標準為:
1、符合退養條件第1條的員工,執行集團公司預崗工資年功工資。
2、符合退養條件第2、3條的員工,執行(集團公司預崗工資年功工資)×80%。
企業和內退員工仍按集團公司相關規定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和企業年金。繳費基數按申請退養當年的繳費基數為準,不再變更。
(三)內退人員在內退期間,企業工齡連續計算。
(四)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單位為其辦理退休手續,執行國家相關退休待遇。
四、審批流程
(一)由員工本人自愿提出書面申請,所在科隊填寫《潞安集團員工內部退養審批表》,由科隊負責人簽字同意后交由單位人力資源部門審核,符合退養條件的,經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由單位人力資源部門上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
(二)內退年齡以個人人事檔案中最早的招工表、入學登記表、軍人應征入伍登記表中填寫的出生年月核定。特殊情況下以社保機構核定的年齡為準。
(三)內退人員于每月25--30號集中辦理審批手續。
(四)經批準的內退人員,由員工本人與集團公司簽訂《潞安集團員工內部退養協議書》,單位和員工各留存一份,員工人事檔案中留存一份。
五、內退的管理
(一)內退員工經集團公司審批同意后,基層單位內退人員由基層單位人力資源部統一管理,公司機關處室內退人員統一轉至集團人力資源部管理。
(二)內退員工自內退批準之日起,10日內將工資關系及黨、團、工會組織關系接轉到內退管理部門。
(三)內退員工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時,分別由所在單位人力資源部門辦理有關退休手續。
(四)下列情形之一,終止或解除內退人員的內退協議,同時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自然死亡;出境定居;自謀職業且簽訂勞動合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七、本辦法解釋權歸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公司員工管理辦法 14
第一章
一、目的
為增強員工的歸屬感和增強企業的凝聚力,改善和提高員工的生活水平,特制度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使用于公司所有員工,部分福利僅適用于正式員工。
三、責任部門
本制度由人資部制定、修改、實施,報總經理審批。
四、修訂原則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發展需求,本制度以盡可能考慮廣大員工利益為修訂原則。
五、福利的發放領用情況由人資部進行登記,記錄。
第二章福利結構
本制度的員工福利包括以下四個部分
1、法定性福利:指企業為滿足國家法定性要求而為員工提供的福利。包括:社會保險、法定節假日、勞動保護、教育培訓等。
2、通用性福利:指企業針對全體員工所實行的帶有通常普遍性的福利。包括:生日禮金、結婚賀禮、慰唁金等。
3、職務性福利:企業根據各職務工作的性質二實行的具有針對性的福利。包括:通訊補助、餐補、出差補助、商務招待費等。
4、激勵性福利:企業為鼓勵員工在公司的長期工作,而對優秀員工所提供的一種帶激勵性質的福利。包括:旅游活動、集體活動和其它福利。
第三章法定性福利
一、社會保險
1、為保障員工的利益,公司根據《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員工辦理相關社會保險。
2、歸口辦理:社保統一由人資部辦理。
3、社保購買辦法:由人資部為其辦理參保手續。
4、社保繳費管理:社保中屬于公司應繳費的數額從公司福利費中扣除;屬于員工應繳部分,從員工工資中扣除,由單位為其代繳。
5、社保種類:生育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養老保險金。
二、法定節假日
1、種類: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陪產假、喪假、年假、病假等。
2、以上具體的執行辦法見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以及國家相關規定。
三、勞動保護
公司根據《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提供符合規定的辦公環境、辦公用品、勞動防護用品等。
四、教育培訓
1、種類:內部培訓(讀書會、在崗技能培訓)和外部培訓(高管培訓、公開培訓課)以及相關資格的'考取。
2、以上相關辦法見會在培訓中不斷完善。
第四章通用性福利
一、生日禮金
逢公司員工生日,公司對員工表示美好的祝賀。人資部應為公司員工購買生日禮物,價值150元左右;或者舉報各種生日活動。
二、慰問金
員工的直系親屬死亡(配偶、子女、父母),公司將一次性給予慰問金500元。(只適用于正式員工)
三、結婚賀禮
1、條件:在公司工作滿一年,憑結婚證在人事行政部領取。
2、工作年限滿一年不到兩年,公司給予賀金500元;滿兩年不到三年,給予1000元;三年以上給予1500元。
四、高溫補貼
1、條件:公司正式員工
2、每年的6—9月發放高溫補貼,每月100元。
第五章職務性福利
一、種類:通訊補助、出差補助、餐補、商務招待費、加班費等
二、具體相關執行辦法按照公司管理規定。
第六章激勵性福利
一、集體活動
公司將適時組織各種娛樂活動,豐富員工生活。
二、旅游活動
在一年內公司將組織一到四次旅游,以更好激勵員工的積極性。
三、年終獎
在一年的結束,公司將為優秀員工頒發“優秀員工獎”以資鼓勵。
公司員工管理辦法 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公司員工薪酬評定及其預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與員工合理分享公司發展帶來的利益的機制,促進公司實現發展目標。
第二條:原則
公司堅持以下原則制定薪酬制度。
一、按勞分配為主的原則
二、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三、員工工資增長與公司經營發展和效益提高相適應的原則
四、優化勞動配置的原則
五、公司員工的薪酬水平高于當地同行業平均水平。
第三條:職責
一、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是集團員工薪酬管理主管部門,主要職責有:
(一)、擬訂集團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預算;
(二)、督促并指導子公司實施集團公司下發的薪酬管理制度;
(三)、檢查評估子公司執行集團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情況;
(四)、事后審核子公司的《工資發放表》(附件一)和《工資發放匯總表》(附件二);
(五)、檢查或審核《員工異動審批表》(附件三)和《員工轉正定級審批表》(附件四);
(六)、核算并發放集團公司員工工資;
(七)、受理員工薪酬投訴。
二、子公司辦以室是子公司員工薪酬管理的主管部門,主要職責有:
(一)、擬訂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實施細則和薪酬預算;
(二)、督促并指導本公司各部門實施薪酬管理制度;
(三)、核算并發放員工工資;
(四)、填制、審核上報《員工異動審批單》和《轉正、調動、晉升、降級匯總()月報表》(見附件五);
(五)、辦理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布置的薪酬管理工作。
第二章薪酬結構
第四條:薪酬構成
公司員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工資、獎金、福利三個方面,分類與構成如下圖:略
第五條:工資
本公司員工工資按考核周期和計發方法不同分為年薪制工資和月薪制工資兩大種類,按構成內容和計發依據不同又分為基準工資、提成工資、加班工資和津貼等若干部分。
第六條:基準工資釋義與分類
一、本制度所稱基準工資是指公司為每個職位設置的若干個職等中分設的每個薪級,在某一考核周期內不包括提成工資、加班工資和津貼的工資計發基數標準。
二、基準工資按考核周期和計發方法的不同分為年薪制工資中的基準年薪和月薪制工資中的基準月薪兩類,按構成內容和計發依據不同又分為相對固定應發的基礎工資(基礎年薪或基礎月薪)和依個人績效考核情況上下浮動的績效工資(績效年薪、基礎績效工資)兩部分。
第七條:基準提成工資釋義與構成:
一、本制度所稱基準提成工資是指按子公司制訂的已報集團公司事業發展部,人力資源部備案有效的《工資提成計算辦法》為部分員工計提的一項工資計發基數;
二、基準提成工資分成應發基礎提成工資和依個人績效考核情況上下浮動的提成績效工資兩部分。
第八條:津貼
本制度中的津貼是指特殊崗位的津貼和路救服務補貼等。
第九條:獎金
公司設置的獎金主要包括年終績效工資、超額利潤提成獎和突出貢獻獎三類。
第十條:福利
公司設置的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其他福利兩部分。
第三章年薪制
第十一條:年薪制的釋義
年薪制是以年度為考核周期,把經營管理者工資收入與經營業績掛鉤的一種工資分配方式。
第十二條:年薪制員工范圍
本公司實行年薪制員工的范圍為:集團公司領導、集團公司部門負責人、子公司領導、子公司部門負責人
第十三條:年薪制員工工資的構成
本公司年薪制員工工資構成的內容只包括基準年薪、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和津帖,不參與提成工資分配。其中,基準年薪分為基礎年薪和績效年薪兩部分。
第十四條:基礎年薪的釋義
本制度所稱基礎年薪是按基準年薪的一定比例折算出的、按月平均支付的工資,是年薪的預支部分。
第十五條:績效年薪的釋義
本制度所稱績效年薪是基準年薪減去基礎年薪后的剩余部分。績效年薪的實際支付金額,要根據年薪制員工個人年度績效得分來計算,具體計發辦法,按集團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規定。
第十六條:基準年薪與基礎年薪和績效年薪的構成比例,依年薪制人員不同的經營管理責任,按領導職務層級設置不同的比例。
第十七條:基準年薪標準
基準年薪標準是集團公司制定的本集團年薪制員工所有職位的標準工資體系
第十八條:年薪制員工試用期和考察期的月薪
年薪制員工試用期是指公司為聘任在實行年薪制職位上任職的新員工設置的一至三個月的試用期。考察期是公司通過內部招聘、選聘,為職位晉升(含從基準年薪低檔職位向高檔職位調動)員工設置的一至三個月的.考察期,還包括考察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而再設置的一至三個月的延長考察期。
新員工在試用期間的月薪為其所任職位基準年薪的十二分之一的百分之八十,不計發績效年薪和超額利潤提成獎。
職位晉升員工在考察期間和延長考察期間的薪酬維持晉升前職位標準不變。經考核合格的,從考察期滿的次月起,按其新任職位的基礎年薪的十二分之一計發基礎月薪,計提績效年薪和計發超額利潤提成獎。
試用期、考察期的時間可依據聘用條件或任職需求作適當調整,必須在任職前約定。
第十九條:子公司總經理、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在試用期或考察期內的考核內容和合格標準:
一、考核內容。為被考核人所負責公司在試用或考察期間的公司績效。公司績效的考核指標為該公司的《經營責任書》所確定的,并分解在試用、考察期間應實現的目標。
二、合格標準。按集團公司《績效管理制度》和《經營責任書》中約定的考核辦法實施考核,獲得75分(含)以上的為合格,75分以下的為不合格。
第二十條:公司副職領導、總助、部門負責人(含副職,以下同)在試用期或考察期內的考核標準和考核辦法。
按集團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和子公司《個人績效考核實施細則》規定,對被考核人的新任職位實施考核,個人績效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的為合格,90分以下的為不合格。
第四章月薪制
第二十一條:月薪制的釋義
月薪制是以月度為考核周期,把員工的工資收入與個人月度績效掛鉤的一種工資分配方式。
本公司的月薪制又分為標準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兩種。
第二十二條:標準月薪制人員范圍
子公司實行標準月薪制人員的范圍為:辦公室(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務人員)、財務部、客戶服務部和配件部非年薪制員工,集團公司總部非年薪制員工。
第二十三條:提成月薪制人員范圍
子公司實行提成月薪制人員的范圍為:銷售部和售后服務部非年薪制員工。
第二十四條:標準月薪制員工工資的構成
本公司標準月薪制員工的月工資包括基準工資、加班工資、津貼等,不參與提成工資分配。基準工資只是計發基數,構成內容有以下兩個部分:
一、基礎工資(相對固定的部分,為基準工資的80%,也稱:基礎月薪)
二、基礎績效工資(浮動部分,為基準工資的20%)
第二十五條:提成月薪制員工工資構成
本公司提成月薪制員工的月工資包括基準工資、基準提成工資、加班工資、津帖等。基準工資和基準提成工資只是計發基數。
基準工資的構成內容有以下兩個部分:
一、基礎工資,為基準工資的80%,也稱基礎月薪。
二、基礎績效工資,為基準工資的20%。
基準提成工資的構成內容有以下兩個部分:
一、基礎提成工資,為基準提成工資的80%。
二、提成績效工資,為基準提成工資的20%。
第二十六條:月基準工資標準
月基準工資標準是集團公司制定的月薪制員工所有職位薪級的標準工資體系。
第二十七條:績效工資基數釋義
本制度所稱績效工資基數是提成月薪制人員的基礎績效工資與提成績效工資之和。
第二十八條:應發績效工資的計算:
本制度所稱應發績效工資數,是指按集團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和子公司《個人績效考核實施細則》規定實施考核后,依據員工個人月度績效分數所對應的績效工資系數乘以標準月薪制人員的基礎績效工資數或提成月薪制人員的績效工資基數所得的工資數。
第二十九條:月薪制員工在試用期的月薪
公司對通過招聘程序聘用在月薪制崗位上工作的新員工,可以依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設置試用期,試用期的月薪按其擬任職位職等薪級基準工資的80%計發,試用期間不計發績效工資和超額利潤提成獎。
第三十條:學徒工的薪酬
學徒工的薪酬按學徒協議規定支付。
第三十一條:實習生的薪酬
實習生在公司實習期間的薪酬按集團公司與學校簽訂的實習協議規定支付。
第五章獎金
第三十二條:獎金的種類
公司設置年度績效獎、超額利潤提成獎、突出貢獻獎和其他獎。
第三十三條:年度績效獎
一、獎勵范圍:十二月份工資發放名冊中的月薪制(包括標準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員工。
二、獎金額度:以公司為單位,計提獎金總額,計提方法如下:
公司年度績效獎標準總額為:公司獎勵范圍內員工十二月份的的基準月薪乘以獎勵范圍內員工在集團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工作的月數除以12乘以倍數1.5、依總裁辦公會議提議,經董事長批準可以調整倍數。
公司年度績效獎應發總額為:公司年度績效獎標準總額乘以公司績效(KPI)考核得分對應的年度績效獎系數。
公司員工管理辦法 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宗旨
日立建機(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稱為“公司”)為保證公司業務的正常運行,同時保障公司和員工的合法權益,實現公司與員工共存共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員工工作規則。
第二條適用對象
本規則適用于公司和員工。
第三條員工的定義
本規則中使用的“員工”一詞,是指公司基于其與人才派遣公司之間的人才派遣合同(包括勞務合同等)使用的受雇于人才派遣公司并受人才派遣公司派遣的員工。
第四條人才派遣公司的定義
本規則中使用的“人才派遣公司”一詞,是指根據中國法律設立、具有合法經營向其他公司或者不具有法人資格的機構等輸出勞務或者派遣其雇傭的員工等業務的公司或者組織。
第二章關于員工的一般規定
第五條員工個人資料的提供
員工應當自派遣之日起日內向公司提供以下個人資料:
1、戶口簿復印件或者實際居住地址;
2、婚姻狀況和家庭狀況;
3、身份證復印件;
4、個人簡歷;
5、健康證明;
6、資格證書(適用于有特殊技能者);
7、本人報名照片(最近三個月拍攝);
8、公司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資料。
第六條通知義務
員工的姓名、國籍以及第五條規定的應當提供的個人資料中記載的內容發生變化時,員工應當在發生日起10日內通知公司。
第七條保證
員工應當保證其向公司提供的個人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第八條擅自公開的禁止
負責管理員工個人資料的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向第三者公開員工的個人資料。
第九條使用關系的確定
公司和員工之間的使用關系的確定基于公司和人才派遣公司之間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勞務合同。
公司認為有必要的,可以和員工就使用關系另行簽訂合同或者協議。
第十條試用期
公司對員工設定期限為三個月的試用期。公司認為員工不符合使用條件的,可以隨時與試用期內的員工終止使用關系。
第十一條使用期限
員工的使用期限依照公司和人才派遣公司之間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勞務合同的約定,員工的試用期包括在使用期限之內。
第十二條使用關系的終止
以下條件之一成就時,公司和員工之間的使用關系終止。
1、公司與人才派遣公司之間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勞務合同約定的使用期限屆滿,公司和人才派遣公司均無延長或者更新使用期限之意時;
2、員工單方面提出終止使用關系時;
3、公司單方面提出終止使用關系時;
4、公司被其總公司決定關閉時;
5、公司與人才派遣公司之間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勞務合同被解除或者終止時;
6、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以員工的生日為準,其中男性為60周歲,女性為55周歲)。
第十三條使用關系終止的手續
公司和員工之間的使用關系終止的手續以及使用關系終止不當的后果等依照公司和人才派遣公司之間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勞務合同以及公司和員工簽訂的合同或者協議(如存在的話)的約定。
第十四條員工的工作內容
公司決定員工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
公司根據業務上的需要或者員工的工作能力、技能、健康狀況或者工作表現等可以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
員工應當無條件服從公司關于員工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調整的.決定。
第十五條工作移交
與公司終止使用關系的員工,在離開公司之前應當向公司移交工作,歸還公司物品。如對公司負有債務,應當向公司清償。
被公司決定調整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內容的員工,應當向公司指定的員工辦理原工作的移交手續。
第十六條業務培訓
公司根據業務上的要求,在必要時對員工進行業務培訓。員工應當認真參加業務培訓,努力達到公司要求的培訓目標。
第十七條考核
公司每年對員工進行考核(考核次數不受限制),考核內容包括工作成績、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和公司規章制度的遵守情況等。考核結果作為員工工資和獎金評定、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調整以及與公司之間的使用關系是否存續的依據之一。
第十八條員工權益的保障
公司保障員工基于公司和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勞務合同所擁有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九條工作時間
員工每周基本工作時間為四十小時。
公司由于業務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后,可在一日最多三小時、一個月最高三十六小時的范圍內延長工作時間,即讓員工加班。
公司由于業務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后,可在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安排員工工作。
第二十條上、下班和休息時間
除法定休假日外,星期一至星期五為公司的工作日。正常情況下,員工在工作日的上班時間為上午9:00,下班時間為下午5:30。其中中午午飯休息時間為12:00至下午1:00。
公司由于業務需要,可以在日工作時間八小時的范圍內變更員工的上、下班時間和午飯休息時間。
上班時間是指工作日工作開始的時間,員工應當在上班時間之前到達公司指定的崗位并且進入可以工作的狀態。
下班時間是指工作日工作結束的時間。員工的工作狀態應當持續到下班時間。
員工的上、下班以及加班、休息日工作和法定休假日工作等,應當得到所屬上司的事先指示或者同意和事后確認。
第二十一條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
員工的休息日定為每周星期六和星期日。
員工的法定休假日為:
1、元旦:一日
2、春節:三日
3、國際勞動節:三日
4、國慶節:三日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員工的其他休假日為:
公司創立紀念日:一日(11月20日)
第二十二條休息日的變更
公司根據業務上的情況,可以變更前條第一款規定的員工的休息日。
第二十三條帶薪年休假
公司給予員工每年15日的帶薪年休假。新派遣的員工當年度派遣期間不足一年的,每滿一個月,公司給予一日帶薪年休假。
帶薪年休假可以一次性享受,也可以分數次享受。分數次享受,每次不得低于半日。
當年度未享受的帶薪年休假日數可以累積至下一年度。但是,當年度的帶薪年休假日數與歷年累積的未享受的帶薪年休假日數的合計,最多不能超過30日,超過部分在當年度不得再享受,也不得累積至下一年度。同時,公司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因從事特殊工作客觀上無法享受全部帶薪年休假的,不受此限制)。
公司員工管理辦法 1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提高公司市場化競爭優勢,深化公司內部用工制度改革,優化公司人力資源配置以提高勞動生產率。本著尊重個人歷史貢獻、以人為本的經營理念,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內部退養(以下簡稱內退)結合公司的發展和管理需求,按照統一標準,實行公開、公平、公正、尊重員工自愿的原則進行實施。
第二章內退條件
第三條辦理內退者必須是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合同制員工。
第四條男性年滿50周歲(含)、女性年滿40周歲(含)以內者可申請辦理內退。
第五條到本公司工齡滿10年且持有等級傷殘證的傷殘人員,經社保指定醫院診斷證明有重大疾病但達不到社保規定條件病退者,可申請辦理內退。
第六條內退年齡計算截止20xx年12月31日,以人事檔案中的招工表、入學登記表、軍人應征入伍登記表中填寫的出生年月核定。
第三章內退辦理程序
第七條辦理內退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員工內退審批表》,經所在單位負責人簽字出具意見后交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審核。經審核符合內退條件者,分別報公司總經理辦審批。
第八條經審核批準的'內退人員,由本人與公司簽訂《內退協議書》,并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門辦理內退手續。
第四章內退員工待遇
第九條內退員工辦理內退手續的次月起按本地區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基本生活費,社會保險個人部分由公司承擔。
第十條當地區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時內退員工基本生活也隨并予以調整。
第十一條內退員工在內部退養期間,除員工工齡連續計算,以及各種政策性補貼(取暖費)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外,其它方面不再享受公司在崗員工的任何待遇。
第十二條內退員工從簽訂《內退協議書》次月起,原擔任的行政職務、專業技術職務隨之自動解除。內部退養期間,停止職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晉升。
第五章內退員工管理
第十三條內退員工統一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門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并進行年度審驗。
第十四條內退員工在內部退養期間達到法定正式退休年齡時,按照正式退休的相關政策辦理退休手續。
第六章其他要求
第十五條內退員工在退養期間不得在公司及其下屬單位上崗工作且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主動維護公司的形象和利益。
第十六條內退員工受聘于外單位或從事經營活動,應向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報告,個人在經營活動中發生的法律糾紛自行解決,并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內退員工自辦理內部退養之日起24個月內,不得在與公司及其下屬單位存在直接或間接競爭關系的單位內,以任何用工形式從事相關工作,否則,公司將依據有關法律規定解除內部退養協議和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當公司生產經營發生變化需內退人員上崗工作時,公司將提前一個月通知內退人員解除內退協議報到上崗,30天內未報到上崗者,公司將依據有關法律規定有權解除其勞動合同。
第七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門負責解釋,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公司員工管理辦法 18
1 、目的
規范公司人員廠牌、飯卡、工作服發放和補辦要求,明確辦理程序和規定
2 、廠牌辦理規定
2.1新入職之品檢組長級以上人員,均在入職當天辦理正式廠牌。
2.2新入職員工經部門試用合格,辦理入職手續時辦理正式廠牌。
2.3員工換廠牌必須將舊廠牌一并交與人事部并收取工本費一元,無舊廠牌不予更換。
2.4員工如有廠牌丟失申請補辦者,本人申請組長簽字,主任審批后交人事部補辦,補辦廠牌每個扣款10元。
2.5補、換廠牌一律由部門組長將簽批單于每天九點前直接交于人事部辦理,員工不得私自辦理,人事部除拒絕辦理外,并做罰款10元處理。
2.6人事部定于每日下午4點-4:30為領取廠牌時間(星期天除外)其它時間一律不予辦理。
2.7凡未按規定程序,規定時間辦理者,一律不予受理。
3、飯卡辦理規定
3.1公司人員可自由選擇,可在公司就餐,也可不在公司就餐。在公司就餐人員,在組長處登記申請入職十五天后由人事部發飯卡。
3.2伙食費用在當月薪金中扣除。
3.3就餐人員因各種原因丟失飯卡則需要補領者,按補發天數從當月薪金中重新扣罰相應費用。
3.4離職人員離廠時應交回飯卡,按就餐天數從薪金中扣除費用,若不交回飯卡者,按整月扣款。
4 、工作服管理規定
4.1公司新進之普通員工,入職上班半個后,由部門組長申請,經部門審批,部門經理核對,人事部批準,統一到倉庫領取工作服。
4.2倉庫將領取工作服人員名單,報薪資核算員,從當月薪資中扣除成本費用。
4.3換領工作服之程序同領程序相同。
4.4組長級以上人員均無須扣工作服費用,早領需由行政經理簽批方可領取。
公司員工管理辦法 19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利益,完善薪酬管理體系,加強薪酬保密管理,營造良好的文化氛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總經理、財務總監、薪資專員以及參與工資核算、審核、審批的相關人員可知曉本公司全體員工薪酬,分管副總可知曉其分管序列員工薪酬,其他人員均無權知曉他人工資、檔級。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第二節薪酬資料管理原則
第四條各部門員工的薪酬資料只有在其所在部門負責人、主管領導、財務總監、總經理處查詢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探詢、議論他人的薪資。
第五條員工不能將自己的薪酬透露給他人,如對自己的薪酬有異議可向人力資源部反映,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或協調處理。
第六條因發放薪酬而接觸薪酬資料的人員務必嚴格遵守保密制度。
第七條相關部門的職責和義務
1、人力資源部
⑴人力資源部負責薪酬制度的制定、實施、監督工作;
⑵人力資源部設專人負責對薪酬進行解釋和管理,其他部門(財務除外)和個人無權對薪酬進行解釋。
2、計劃財務部
⑴計劃財務部需指定專人負責薪酬的管理和發放,其他人員不得通過財務系統查詢或向本部門人員詢問本人或他人的薪酬;
⑵計劃財務部負責解釋本部門涉及的薪酬項目(如保險金、福利、加班工資等),但不得解釋、透露其它本部門未涉及的薪酬項目;
⑶計劃財務部對本部門所負責的薪酬模塊的保密工作負全責。
第三節保密程序
第八條保密程序
1、薪酬表編制保密程序
⑴所有接觸和編制薪酬的人員一律不得在任何場合談論與薪酬有關的事宜;
⑵負責編制薪酬表的人員在做薪酬表時,不允許有其他與薪酬無關的人員在工作現場,如有其他與薪酬編制無關的人員在工作現場,負責編制薪酬表的人員要勸其離開;
⑶編制薪酬表的電子文檔須加密,以防泄密;
⑷編制薪酬表的.人員如在制作薪酬表時有其它事情離開工作現場,不得將薪酬表和相關的薪酬資料攤放在桌面上,務必收集起來放入專門的檔案柜內加鎖,以免他人翻閱,并關掉打開的電腦文檔;
2、薪酬審批保密程序
⑴人力資源部薪酬專員將薪酬表報送計劃財務部審核時,務必以加密或密封的形式親自送達財務部負責人,不得找人代為轉交;
⑵人力資源部薪酬專員將經計劃財務部審核的薪酬表報送總經理審批時,務必以加密或密封的形式親自送達。
3、薪酬發放保密程序
⑴人力資源部薪酬專員將審核簽批后的員工薪酬明細表報送到計劃財務部;
⑵計劃財務部將審核簽批后的員工薪酬明細表轉送開戶銀行,由銀行統一發放。
⑶人力資源部薪酬專員務必在工資發放后的當天將員工個人薪酬條發放到員工本人,不得代領。
⑷如員工個人薪酬條與存入薪酬卡的薪酬不相符或有其他錯誤時,請員工及時與人力資源部薪酬專員聯系。
4、薪酬調整保密程序
⑴對于新聘員工,分管副總和部門負責人對薪酬歸位的水平、檔級有推薦權;
⑵對于員工調薪,分管副總對員工新的薪酬水平、歸位檔級有推薦權。
每月應發放的薪酬總額由計劃財務部根據審批的薪酬審批表存入開戶銀行。
第四節保密職責、處罰措施
第九條保密職責
1、人力資源部薪酬專員及財務部薪酬審核人員對薪酬負有保密職責,不得將任何人的薪酬向外透露;
2、薪酬專員務必對有關薪酬資料等電子版加密;
3、嚴禁公司任何員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詢問其他人員的薪酬狀況;
4、人力資源部所有薪酬表的存檔,薪酬專員要嚴格遵守公司薪酬保密制度;
5、所有個人因薪酬有錯誤需查詢薪酬表的,薪酬專員只能帶給其個人的薪酬表,與其無關的薪酬狀況一律不得顯示給查詢人。
第十條處罰措施
1、如有探詢、評論他人薪資或將自己的薪資透露給他人的,一經發現,情節輕微未造成不良影響的,每發現一次工資下調一檔,連續3次給予解聘處理;對于造成不良影響、情節嚴重發現一次即給予解聘處分;
2、人力資源部和計劃財務部人員非因工作需要透露他人薪酬標準的,一經發現將給予300—5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者可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3、公司發放現場秩序由工資發放人員監督管理,發放工資時有人違反現場紀律,如發現有代領或者其他違反保密要求的財務人員應及時制止或采取相應的措施,一經發現視情節嚴重程度扣罰財務工資發放人員200—300元,扣罰所在部門主管300元。
第五節附則
第十一條本制度未涉及到的事宜按照公司有關制度執行。第十二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公司員工管理辦法 20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制度。
一、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1、員工于轄區內無適當住所者,可以申請住宿。
2、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攜眷住宿。
4、需遵守本公約。
二、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系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解職、退休、資遣等)時,對房屋的使用權終止,屆時該員工應于離職日起三天內,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用。
三、宿舍統由行政部管理,由宿舍內職位最高者或年資長者擔任宿舍舍監,其工作任務如下:
1、總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煤氣,門戶。
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尤其夜晚及臺風)。
3、備置員工資料(如血型、緊急聯絡人……)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門:
(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者。
(2)留宿親友者。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主管并送醫院。
四、員工對所居住宿舍,應盡管理人責任,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五、員工不得將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轉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經發覺,即停止其居住權利,并由其承擔相應責任。
六、行政部需經常視察宿舍,員工不得拒絕,并聽從有關指示。
七、有關宿舍現有的器具設備(如電視、煤氣爐、玻璃、衛浴設備、門窗、床鋪等)本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輕重論處。
八、住宿員工(含出差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
1、服從舍監管理、派遣與監督。
2、禁止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4、個人棉被、墊被起床后須疊齊。
5、煙蒂不得丟棄地上,煙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6、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其余衣、鞋必須收入柜內。
7、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8、寢后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9、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如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關系及進出時間。
10、夜間最遲應于24時前返回宿舍(注意關閉門窗),否則應向舍監報告。
11、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12、不得于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13、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14、各房間的清潔由住宿人輪流清潔整理。
15、對水、電、煤氣的使用,應遵照下列規定:
①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②煤氣使用后務必關閉,輪值人員于睡前應巡視一遍。
③沐浴的水、電、煤氣用畢即關閉,浴畢應清理浴池。
16、不得于床上抽煙。
17、員工不得于宿舍或辦公室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九、住宿人員需排輪值人員,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物品的'修繕,水、電、煤氣、門窗等的巡視,管理及其他聯絡事項。
十、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退宿)并呈報管理部議處:
1、不服從舍監或所長的監督、指揮者。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斗毆、及酗酒。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擅自于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6、有偷竊行為者。
十一、員工住宿應向警察單位辦理流動戶口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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