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社部通報,按照國務院部署,機關事業單位調整基本工資標準工作7月底前已全面如期完成,按照規定,人均基本工資調整約300元。
“這次工資調整,不是簡單的提高工資水平,而是一次完善工資制度的改革,重在‘建機制、調結構’。”人社部負責人介紹說,這次調資工作中,主要體現了三個特點。
一是調結構。為了進一步優化工資結構,將部分規范津貼補貼或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提高了基本工資占工資的比重。
據21世紀經濟報道了解,調整后,機關單位(含參公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參加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四部分: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規范后的津貼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事業單位員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則由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三分部分構成,分別是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績效工資。
二是重基層。根據近年來對各地公務員工資的調查,基層公務員工資水平普遍偏低,“向基層傾斜”是本次工資調整的突出特點之一。
具體來說,這次調整基本工資標準主要是增加級別工資,基層資歷較長的公務員雖然職務較低,但級別和級別檔次相對較高,可以拿到較高的工資。對鄉鎮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還建立了鄉鎮工作補貼制度,在鄉鎮工作時享受,離開時取消。在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基層公務員在不晉升職務的條件下,可以通過職級晉升提高工資待遇。
目前,中國機關事業單位近4000萬在職人員,有近800萬人在鄉鎮工作。以云南的調整幅度為例,該省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每月增加500元的鄉鎮工作崗位補貼,要高于普通標準。
三是建機制。此次調整,進一步明確了建立基本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近期要每兩年調整一次基本工資標準。依據工資調查比較結果,綜合考慮國民經濟發展、財政狀況和物價變動等因素,確定調整幅度,逐步提高基本工資占工資的比重。
“這次調整基本工資標準,所有人員的基本工資都是增加的。”人社部負責人表示,由于調資工作結合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同步推進,且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因個人繳費工資的高低差異較大,具體到個人,扣除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后實際增加的工資有多有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