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以來,我國政府通過4萬億元的基礎建設投資,家電下鄉以及汽車的以舊換新等政策,成功地實現了國內生產總值增速的保八重任。但是同時我們必須看到,無論是基建投資,家電下鄉還是汽車的以舊換新,都不能從本質上拉動國內的消費,從而實現真正意義上的良性經濟增長。
當前,較高的教育費用,高房價和高醫療成本,都嚴重制約著普通大眾的消費意向,從而轉向儲蓄和資本市場的投資;而較高的通貨膨脹,則嚴重地削弱了普通大眾的實際消費能力。要想真正地拉動國內的消費,有效的措施之一就是加薪。但是加薪本身也是一個非常藝術的手段。如何加?給誰加?加多少?
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工資研究所所長蘇海南在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我國收入分配方案今年內應該會出臺,中國現在基本具備實施“國民收入倍增計劃”的條件,工資可年均增長15%以上。蘇海南在透露這一喜訊時又話鋒一轉,“但是要講清楚,具體落實的時候,不是人人收入都翻一番。”這就透露了一點,如果加薪群體不一致的話,最后的實際效果肯定會相差很大。作為爭議群體之一的公務員,是歷來加薪的先鋒群體,其目前的實際收入可以說是非普通大眾群體可以相比。大幅度的再次加薪是否會加大社會的貧富懸殊?是否會推動社會的通貨膨脹從而降低低收入群體的實際購買力?等等,都是值得我們去深思的。
據相關媒體報道,已經數易其稿的《工資條例》最終有望確定職工工資增長與當地消費者物價指數掛鉤。這聽起來是個非常完美的方法,但是工資的消費是趨向于未來時,而消費者物價指數則是過去時,刨去統計方法和實際統計數據的誤差,工資收入的不均將可能使得工資增長和通貨膨脹成為一對無法消除的矛盾,并使得這一條例的最終實施效果變得更為不明朗。
筆者認為,加薪是拉動內需的一個必要的措施,但是在加薪的同時還需兼顧完善稅收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使得社會產品的再分配趨向公平化合理化,從而有效地降低社會的貧富差距,增強普通大眾的消費信心,為經濟的良性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