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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酒店員工薪酬制度

        發布時間:2017-12-15 編輯:凌偉安

          有關酒店員的工資待遇,大家了解過?下面就是小編收集的酒店員工的工薪酬制度范文,歡迎大家閱讀!

        酒店員工薪酬制度

          一、工資制度總則

          1、為體現公平、效率以及按勞分配的原則,根據《勞動法》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結合酒店實際情況,經總經理室研究批準,制定本辦法。

          2、酒店工資標準的制定,主要依據外部均衡調查。

          a)人力資源部定期通過各種渠道了解同行業、同職位工資水平相關信息,形成酒店薪資調查表,以此作為酒店制定工資標準的主要依據;

          b)薪資的外部均衡調查每年進行一次。根據外部均衡調查結果,結合酒店經營狀況及員工績效的考評情況,酒店工資實行動態管理。

          3、本辦法適用于酒店所有聘用人員;

          二、工資結構

          酒店采用以崗位等級工資為主的結構工資制度,體系如下:

          一)崗位工資;

          二)績效獎金;

          三)津貼;

          四)年終獎金。

          三、崗位工資

        等級 職別 相應崗位及工種 崗位工資 績效工資 合計
        1 總經理 總經理      
        2 副總級 副總經理      
        3 總監級 總經理助理·總監 1800元  1200元  3000元
        4 部門經理級 總辦·人力·財務·營銷·餐飲·工程·(房務)·(娛樂) 1680元  1120元  2800元
        5 前廳經理·客房經理·KTV經理·桑拿經理·保安經理 1500元  1000元  2500元
        7 部門副經理級 部門副經理 1380元  920元 2300元
        8 部門經理助理 1200元  800元 2000元
        10 主管級 行政主管·部門主管·行政秘書·大堂副理·財務主管·主辦會計、采購主管、電腦主管 1080元  720元 1800元
        11 1020元  680元 1700元
        12 960元 640元 1600元
        13 領班級 人事文員·銷售代表·部門領班·會計·采購·員工食堂司務長·司機·出納· 840元 560元 1400元
        14 780元 520元 1300元
        15 720元 480元 1200元
        16 員工級 迎賓員·行李員·工程技術員·總臺(接待、收銀)·餐飲預定·倉管、收貨、調酒師、商務中心·總機·收銀員·點菜·美工· 600元 400元 1000元
        570元 380元 950元
        17 員工食堂廚師·酒水員·房務中心·布草員、餐飲服務員·保安員·海鮮工客房服務員·桑拿服務員·KTV服務員、 540元 360元 900元
        510元 340元 850元
        480元 320元 800元
        18 PA·員工食堂勤雜工·洗碗工·     600元
        19 培訓生 培訓生、實習生     300元

          1、根據酒店對各崗位在工作能力、技能、責任、強度及對酒店的貢獻度等方面的不同要求,確定不同等級的崗位工資標準。

          2、工資總額以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為主體,其中崗位工資為固定部分,占主體工資的60%,與績效考核結果不直接掛鉤;績效工資為相對靈活的部分,占40%,與績效考核結果直接掛鉤。

          3、酒店實行聘用制,聘期均為一年,各崗位根據考核結果,能上能下。因此,各類人員具體崗位工資等級的確定同樣堅持能高能低、能上能下的原則,主要根據本人業績表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因素而定。

          4、具體的人員工資確定應根據起薪標準,由人力資源部門提出建議,由總經理最后簽字確定。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金直接由總經理確定;對于特殊人才的薪金標準,由總經理提議,報董事會特批。

          5、新進人員試用期工資的確定主要根據其所從事的工作崗位評定,原則上員工級按每月600元計發,領班以上管理人員享受崗位工資,(試用期內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特殊人才由酒店總經理特批。

          6、管理人員身兼兩職,按較高級別標準計發工資。

          四、績效工資

          1、績效工資以個人崗位工資為基數,占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之和的40%。是工資構成中相對靈活的部分,并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

          2、個人績效工資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實發績效工資=應計績效工資×計發系數(績效考評分數)

          其中:應計績效工資占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之和的40%;

          績效工資計發系數根據考核評分結果而定。

          3、績效考核按照酒店相關規定執行。

          4、試用期內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

          5、績效工資實行"上不封頂、下不保底"的原則。

          五、津貼

          1、根據具體工作崗位工作量的差別而給員工不同程度的補償,體現多勞多得的原則,同時兼顧職工收入的穩定增長,特在工資結構中設立津貼一項。

          a)特殊崗位津貼:此類津貼并非普遍享受,僅僅針對于工作表現優秀的人才。具體標準主要按照個人能力與對酒店貢獻大小,崗位責任大小、辛苦程度及額外工作量多少而定。

          b)其他補貼:

          1).店齡補貼:員工在酒店連續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店齡補貼50元/月,以四年為最高年限。(一年內員工請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曠工1次,取消年限增資資格)

          2).住房補貼:非溫州市區員工可享受住房補貼50元/人,(酒店如安排住宿,則住房補貼自動取消)

          六、年終獎金

          1、酒店實行年底雙薪的年終獎勵制度,即十二月份發放兩個月的薪水作為鼓勵。具體發放額度根據個人在酒店工作時間長短確定,不足一年者,按實際工作月數折算。

          按以下公式計算:月年終獎金=月工資/12

          2、按照酒店激勵機制對于平時為酒店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除以上年終獎之外,還可從總經理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金額作為特殊獎勵。

          七、薪資調整

          工資調整分為定期調薪、晉升加薪和獎勵加薪。

          1、定期調薪:

          a)每年年初,酒店根據上年經營情況(包括全年營業額、營業利潤及人均營業額、營業利潤增長等)、同行業其他酒店薪資調整情況,結合酒店發展需要,確定是否需要調整工資標準以及上浮或下浮的幅度;

          如經研究同意調整工資標準,則調薪日期一般定為每年的3月1日;

          調薪的審定期間為一年,即從上年3月1日至當年2月28日;

          具有調薪資格者為調薪當日酒店在冊職工,但符合以下情況之一的人員除外:

          錄用不滿1年者;

          當年累計缺勤15天以上者;

          審定期間受過處分者;

          其他不宜調薪者。

          2、晉升加薪:

          員工晉升職務時,其崗位工資自晉升之下月起,就近就高調升至新任崗位相應的工資檔次,特殊情況需要高定工資者,需總經理室研究決定。

          3、獎勵加薪:

          對于有突出貢獻的員工,經總經理室討論通過,可隨時給予一定幅度的獎勵加薪。

          八、工資計算與發放

          1、工資計算以月為計算期。月平均工作日為25天,若需計算日工資,可按以下公式計算:

          日工資額=當月工資/25

          2、酒店新進員工工資均自報到上班之日起開始計算。

          3、員工試用期滿后的轉正工資,均于正式轉正之日起計算。

          4、酒店員工工資及補貼由酒店財務部統一發放。員工個人所得稅由酒店代扣代繳。

          5、酒店采用下發薪的形式,即每月12日發放上月工資。

          6、辭職(辭退、停職、免職)人員,每月兩次發放工資,即每月12日、25日。

          7、員工請假(事假、病假、工傷、婚喪、生育、休假)期間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酒店考勤制度辦理。

          九、臨時工工資發放

          臨時工工資只享受酒店固定工資,不享受其他相關福利及績效工資。

          其中:推洗、搬運工、垃圾工、員工餐廳勤雜工600元/月殺洗650元/月海鮮工1000元/月,發薪日同酒店聘用員工。

          十、培訓生工資發放

          培訓生工資起薪工資300元,三個月后加150元。六個月培訓期結束如繼續留用,則根據酒店聘用員工工資福利管理辦法。發薪日同酒店聘用員工。

          十一、附則

          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酒店員工薪酬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為貫徹酒店經營管理思路,完善薪酬福利體系,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本辦法中所指的“薪酬”包括工資與福利。其中“工資”是員工每月根據崗位標準、部門內部管理和員工行為準則、部門經營效益所得的勞動報酬的稅前總額;“福利”是為充分調動員工積極性、解決員工后顧之憂所提供的除工資以外的相關待遇。

          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則是:以崗位要求制訂工資標準,以工作績效實行差別管理。

          第二章 工資結構

          一、基本組成

          員工的工資總額由以下部分組成: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質量獎、效益工資和相關補貼。崗位工資是根據酒店各崗位的標準與責任設置的一項固定工資;技能工資是根據各個員工的能力與貢獻大小設置的一項激勵性工資,體現員工的技能差別與提升程度;質量獎是根據員工的日常工作表現和行為準則所設置的一項績效工資,與月度考核、日常獎懲掛鉤;效益工資是根據酒店經營業績和部門業績所確定的工資,與大廈整體效益、部門業績掛鉤。

          二、技能工資

          技能工資體現各崗位員工的技術差別與熟練程度,與員工的加薪晉級掛鉤,員工技能等級的評定將結合技術等級考核、比武大賽情況而確定,它著重體現員工的技能。具體見員工技能等級考核制度。

          三、質量獎

          根據員工崗位責任、內部管理狀況、工作標準、月度工作業績、綜合表現等設置質量獎,它著重體現員工的工作態度與責任心,與月度績效考核、日常獎懲掛鉤。

          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每月開展一次管理評審;主管以下人員每月考核一次,外聘人員、試用期員工的考核辦法按同等級的內聘人員的標準執行,實習生的考核標準按員工級標準執行。具體見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四、效益工資

          根據整體經營效益和部門業績設置效益工資,效益工資與各部門的經營管理責任書緊密掛鉤。根據各部門的業務劃分以及對經營指標的貢獻大小,效益工資基數分一線和二線分層次、按級別設置(見附件),其分配辦法是以總額的形式撥到各部門,由各部門根據員工的貢獻大小來確定,具體如下:

          1、確定月度效益工資應發總額

          將編制內的所有人員的效益工資相加,其和為效益工資應發總額。

          2、確定部門效益工資實發總額

          根據經營指標考核辦法,對應發總額作出相應的增減。部門缺編時,將缺編人員的工資總額撥發給部門;部門超編時,將超編人員的工資總額從應發總額中扣除。

          為避免因主觀原因造成計劃的過度失控,合理協調各部門的效益工資總額,當部門業績在因無法預料的客觀情況和個人主觀過度失控造成業績變化過大時,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效益工資總額,具體由部門提出調整方案,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3、部門內員工效益工資的分配

          由各部門根據崗位責任和部門分工制定效益工資分配制度,經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審核,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五、相關補貼

          設以下兩種補貼:

          夜班津貼:凡在晚上值夜班,24:00以后下班、或第二天早6:00以后下班的員工(含季節工和實習生),享受每天2元的夜班津貼。

          店齡補貼:以時間為單位,每滿一年補貼10元。

          第三章 工資確定與調整

          根據不同崗位、工種、對個人能力的要求和發揮因素,實行等級工資制,各崗位的工資級別標準見工資等級表。

          新員工入職前,根據工資等級表,用人部門與其共同商討對轉正工資

          達成初步意向,其中試用發轉正工資的80%,報人力資源部審核、相關領導審批。雙方對轉正工資所達成的初步意向不作為轉正工資的依據,只作為參考。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用人部門應根據試用情況在給定的級別范圍內確定其定級工資,如定級工資與轉正工資所達成的初步意向一致,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后執行,如因特殊情況確需突破給定工資范圍的,需事先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并經相關領導批準后方可執行。

          根據獎優罰劣,貢獻為主,效率優先的原則隨時對員工工資進行調整,員工工資上浮或下調,原則上一年不超過三次,一次不超過兩級。如因特殊情況確需超過范圍的,需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員工因職務變動或內部調動引起的工資調整,由用人部門填寫《人事變動表》,并會同人力資源部提出工資級別調整建議,報相關領導審批。

          第四章 工資結算

          于每月10日前將上月稅后的崗位工資和技能工資總額存入個人銀行帳戶,遇節假日順延;效益工資和質量獎以現金的形式發放。員工可在三日內查詢,如有疑問,請及時與人力資源部聯系。

          根據酒店的行業性質,實行輪休制,員工可在季度內跨月調休,但不能跨季度調休,各部門必須根據經營管理情況作好每月排班表并認真審核,季度內可調休的,一律調休。如經部門經理審核確因工作需要不能調休的,以加班工資的形式支付加班工資。人力資源部每月審核、檢查部門加班匯總情況,于季度末累計計算本季度加班費,于下季度第一個月隨工資一次性發放,特殊情況除外。

          員工遲到早退的扣款辦法按《獎懲細則》執行。

          員工缺勤按以下方式計算:

          假種:  法定假  年休假  產假  計劃生育假  慰唁假  病假  曠工

          曠工1天=事假3天,以此類推。一月連續或累計曠工3天(含)以上,視為員工個人自動解除勞動關系,大廈不支付任何費用。

          離職結算:離職工資自批準員工離職之日起開始凍結,待員工辦好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后方可發放。離職的員工需在規定日期內辦理離店清退的手續,逾期未辦理且未事先聲明原因者,一律按曠工處理,如因未辦理離店清退手續造成經濟損失的,由員工本人承擔,從工資中扣除。凡被開除的員工,除接受相關罰款等處分外,只結算其崗位工資和技能工資,不發放質量獎、效益工資及其他獎項。

          第五章 福利

          為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方便員工的工作和生活,解除員工的后顧之憂,設置以下福利:社會保險、全員勞動合同、全員免費午餐、帶薪年假及其他假期、員工宿舍、生日賀禮、免費工服、提供保護用品等福利政策,具體見相關的管理制度。

          除特殊說明外,本管理辦法不適用季節工、試用期員工、兼職、實習和外聘員工。

          薪酬體系體現了大廈的經營發展思路,是大廈企業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酒店發展壯大,薪酬體系也將不斷調整,日趨完善。

          本管理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如有相關規定中與本管理辦法相沖突的,按本管理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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