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薪酬設計,無外乎于固定工資+浮動工資,而固定工資一般表現為基本工資,互動工資一般表現為績效工資,工資設計的基礎主要是美世倡導的3P.對于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占多少比例的話,要根據每個公司業務和發展階段及企業文化、人才類型的特點而定。以下比例僅供參考:創業期和高速發展期的企業:浮動工資要多一點,比如基本工資占40%以下,而績效獎金占到60%以上,主要是鼓勵創業熱情,以激勵為主。
穩定或者穩定發展的企業,一般可以參照:
普通員工: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從比例為80%和20%;
中基層管理: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從比例為70%和30%~60%和40%;
高層管理: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從比例為60%和40%~40%和60%;
銷售人員:基層比績效工資(傭金、獎金等)占60%以上,中層和高層績效工資的比例要低一些。
技術人員:基本工資+績效工資+項目獎金的方式,一般前兩者基本工資比例要大些,后者額度要大些。
以上數據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