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考核方案
1 目的
為開發員工潛能,使公寓的目標得到層層貫徹,改善員工與公寓的行為和績效,達到持續激勵員工、保持員工與公寓共同發展的目的,特制定本方案。
2 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公寓除以下人員外的全體員工:
2.1 新進公寓不滿三個月者。
2.2 特殊職務者,如法律顧問。
3 術語和定義
3.1 平衡計分卡(bsc, balanced score ard):業績考核的一種方法,部門和員工的考核指標來源于戰略目標和競爭需要,它要求公寓從四個角度來觀察公寓的業績,即財務指標、內部營運狀況、顧客角度、學習與創新能力。通過四個指標之間相互驅動的因果關系展現組織戰略軌跡,實現績效考核——績效改進、戰略實施——戰略修正的目標。
3.2 關鍵績效指標(kpi, 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是對公寓及組織運作過程中關鍵成功要素的提煉和歸納,是通過對組織內部某一流程的輸入端、輸出端的關鍵參數進行設置、取樣、計算、分析,衡量流程績效的一種目標式量化管理指標,是把公寓戰略目標分解為可運作的遠景目標工具。
3.3 普通業績指標(cpi, common performance indicator):主要根據公寓的管理思想、管理原則并參照公寓的管理制度、管理流程和管理指標制訂而成。cpi是對公寓及組織運作過程中非關鍵成功要素的提煉和歸納,它的設立是為了通過過程控制,確保kpi指標的順利實現。
4 工作流程
4.1 考核程序的pdca流程
績效考核由績效考核計劃的制定(plan)、目標任務的實施管理(do)、績效溝通與評價(check)、績效考核結果在各項人事管理中的應用(action)共同完成績效考核的完整流程。
4.2 績效考核的組織
4.2.1 行政(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績效管理規程及相關細則,組織日?己、分析、匯總及考核結果在各項人事制度中的應用等工作,并對各部門的績效考核實施情況進行指導與監督。
4.2.2 考核者與被考核者
4.2.3 考核者為公寓指定的、對被考核者承擔直接管理責任的人員,根據公寓的組織結構分為“第一考核者”與“第二考核者”,其中第一考核者的評分占總分的7%,第二考核者的評分占總分的3%,具體考核層級如下表:
批準
審核
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