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考核是建立激勵與約束機制的前提和基礎。與績效考核相配套,我們在企業運行機制上做了重大改革,打破各個層次的“大鍋飯”,充分利用考核、評比,發揮民主作用,在獎金分配、職稱和職務的晉升、職工培訓、工作安排等相關制度上加以改革,將職工的個人利益與考核結果掛鉤,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績效考核員工激勵應該朝著以下三個方向發展:
1、物質激勵
員工的物質因素包括工資、津貼、獎金等,這些物質因素雖不是唯一,但也是他們關心的最重要方面之一。企業可以根據上一年度的考核等級確定下一年度全年的考核獎,相對固定,分月發放,不同等級人員的個人考核獎的差距拉開,考核等級最低的員工沒有考核獎;另一部分是工作目標獎,每季度根據員工的工作負荷、工作質量、工作進度等情況進行考核發放。
2、目標與崗位激勵
由期望理論可知,個體對目標看得越重要,實現的概率越大。目標本身就具有員工激勵作用,目標能把人的需要轉變為動機,使人們的行為朝著一定的方向努力。從而保持朝向目標的積極性。我們一方面將考核等級較高的人員安排到重要的工作崗位上去,充分發揮他們的骨干作用;另一方面強調人員的優化配置,將不同層次、不同等級的人員合理配置到一個項目組中,不同層次的人承擔不同工作,既保證了項目的順利完成,又實現了人員的最優配置,降低了人工成本。
3、人才培養與工作激勵
工作本身的激勵就是一種很有效而且成本低廉的激勵手段,不管環境如何變化,都能持續地發揮作用。所以管理者應重視這種激勵的作用。
根據員工的職業生涯發展規劃人才培養戰略目標,力爭經過3年~5年時間培養造就一批學科、品種、專業帶頭人和經營企業管理專家。但在選拔培養對象時與考核結果密切結合起來,將考核等級高(A級或AB級)的公司業務骨干列入培養對象,有計劃地進行重點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