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全校教職員工教書育人、服務育人、管理育人的質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獎勵的基本原則
1、促進性原則:獎勵要促進教師的專業發展,促進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促進學校的品牌建設。
2、合理性原則:獎勵要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做到優質優獎,適當拉開獎勵檔次。
3、導向性原則:獎勵要體現“重過程、比結果,重團隊、比素質,重全面、比質量”的導向。
4、堅持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相結合原則。
5、堅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二、教師業績考評獎勵辦法
1、教師業績考核采用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師德師風、出勤、常規工作、教研集備等指標采用定性考評辦法,教學質量、競賽指導等指導采用定量考評辦法。
2、每項定性考核指標均分為A、B、C三個等級,定量考核按實際業績計算。
3、定性考核按自我評價、處室(年段或教研、集備組)評價、綜合評價的步驟實施。
4、定性考核細則:詳見《福建師大文博附中教師業績考核體系(定性部分)》,附后。
5、定性考核結果按各項指標的等級進行累加,用nA+mB+kC的形式表示(n、m、k分別表示A、B、C的數量)。
6、定性考核獎勵辦法:按A=100,B=70,C=50,代入nA+mB+kC中計算所得獎金。
7、定量考核獎勵辦法:教學質量方面設A率獎、B率獎、C率獎和進步獎。其中,A率獎與C率獎取高值,不相兼得。
(1)A率獎:設K=X/Y,其中X為教師任教班級優生(或A等級)平均人數,Y為全年段各班級優生(或A等級)平均人數,按K名次排列。當K在中位數以上時(不含中位數),獎金J=K*D*600。滿工作量時,D=1;未滿工作量時,D=現任教班級數/滿工作量應任教班級數。
(2)B率獎:當年段出現優生(或A等級)數小于班級數時,A率獎自動轉為B率獎,B率獎=A率獎+[優生(或A等級)數*100]。
(3)C率獎:設K=X/Y,其中X為教師任教班級及格(或C等級)以上平均人數,Y為全年段各級班及格(或C等級)以上平均人數,按K名次排列。當K在中位數以上時(不含中位數),獎金J=K*D*400。滿工作量時,D=1,未滿工作量時,D=現任教班級數/滿工作量應任教班級數。
(4)進步獎:學期內因學校安排而中途接班的,在A率獎或B率獎外,另加進步獎。進步獎按以下方法計算---- K= [(所接班級期末考平均優生(或A等級)數/年段各班級期末考平均優生(或A等級)數)/(所接班級期中考平均優生(或A等級)數/年段各班級半期平均優生(或A等級)數)]。當K>1時,獎金J=K*200。
(5)如果年級設有實驗班,那么實驗班也可采用以下計獎辦法:實驗班在按計算A率獎的基礎上,再按任教班級平均優生(或A等級)數減去普通班最高優生(或A等級)數乘以30元/人,A率獎或本條所列之計獎辦法擇其高值計獎。
三、學科競賽獎、業務競賽獎、論文獎
1、學科競賽獎:指導學生參加經教育主管部門、學校批準認可的各級各類競賽獲獎的,按以下規定計獎:
(1)語、數、英學科獲國家級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給指導組或指導教師3000元、2000元、1500元;獲省級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給指導或指導教師1500元、1000元、500元;獲市級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給指導組或指導教師500元、300元、100元。
(2) 理、化、生、政、史、地、信息學科獲國家級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給指導組或指導教師2000元、1500元、1000元;獲省級一、二、三等獎的,分獎給指導組或指導教師1000元、600元、300元;獲市級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給指導教師300元、200元、100元。
(3)體、音、美學科獲國家級一、二、三等級的,分別獎給指導組或指導教師2000元、1500元、1000元;獲省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給指導組或指導教師1000元、600元、300元;獲市級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給指導組或指導教師300元、200元、100元。
(4)以上競賽若只評名次,不設等級獎的,按相關競賽文件的獲獎辦法具體計獎。
2、教師代表學校參加經教育主管部門、學校批準認可的各級各類業務競賽(不含論文項目),按以下規定計獎:(1)公開課、優質課、說課、片段教學等賽課類比賽獲國家級一、二、三等獎的,獎給教師2000元、1500元、1000元;獲省級一、二、三等獎的,獎給教師1000元、600元、300元;獲市級一、二、三等獎的,獎給教師300元、200元、100元。(2)其它業務競賽獲國家級一、二、三等獎的,獎給教師1500元、1000元、600元;獲省級一、二、三等獎的,獎給教師600元、400元、200元;獲市級一、二、三等獎的,獎給300元、200元、100元。
3、論文獎:教師在國家注冊的CN刊物上發表專業論文、管理論文2000字以上的,每篇獎勵400元;1000字以上2000字以下的,每篇獎勵200元;教師專業論文、管理論文參與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的論文匯編的,視匯編等級,每篇獎勵50---200元;教師專業論文、管理論文參加經教育主管部門、學校批準認可的論文競賽,按以下規定計獎:獲國家級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給500元、400元、300元;獲省級一、二、三等獎的,獎勵300元、250元、150元;獲市級一、二、三等獎的,獎勵150元、100元、50元。
4、以上獲獎級別以學校認定為準,分區賽的級別屬分區級,雜志社、報社等舉辦的各種競賽,按參加的區域和競賽的水平確定;同一項目獲不同級別獎勵的,按最高級別計,不重復計獎。
5、發給指導組的獎金,原則上課任教師得60%,余下的40%由集備組長根據競賽指導情況進行二次分配;若屬課任教師單獨指導學生參賽獲獎的,獎金全額歸課任教師所有。
四、先進教研組、先進集備組、優秀班主任的獎勵辦法由教務處、教研培訓處、德育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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