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建立和完善酒店員工績效管理系統,使員工的績效得到認可,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使酒店得到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解釋
績效管理是根據酒店核心價值、評價理念與標準,依據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對員工的工作技能與貢獻進行制度性的管理。
第三條定位
績效管理是酒店的資源管理的基礎,績效評估的結果是確定員工晉升、崗位輪換、薪酬、福利、獎懲、人事決策的客觀依據,同時也是員工職業生涯發展規劃與教育培訓的客觀依據。
第四條酒店績效管理規程的基本目的
1、通過績效管理系統,實施目標管理保證酒店整體目標的實現,提高在市場競爭環境中的整體動作能力與核心競爭力。
2、通過績效管理幫助每個員工提高工作績效與工作勝任能力,建立適應酒店發展戰略的人力資源隊伍。
3、在績效管理過程中,促進管理者與員工之間的溝通與交流,形成開放、積極參與、主動溝通的酒店文化,增強酒店的凝聚力。
第五條基本原則
1、公開性原則:管理者要向被管理者明確說明績效管理的標準、程序、方法、時間等事宜使績效管理有透明度。
2、客觀性原則:績效管理要做到以事實為依據,對被管理者的任何評價都應有事實根據,避免主觀臆斷和個人感情色彩。
3、開放溝通原則:在整個績效管理過程中,管理者和被管理者要開誠布公地進行溝通與交流,評估結果要及時反饋給被管理者,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應努力改進的方向,發現問題或有不同意見應在第一時間內進行溝通。
4、差別性原則:對不同部門、不同崗位進行績效評估時,要根據不同的工作內容,制定不同的衡量標準,評估的結果要適當拉開距離,不搞平均主義。
5、常規性原則:績效管理是各級管理者的日常工作職責,對下屬作出正確的評估是管理者重要的管理工作內容,績效管理的工作必須成為常規性的管理工作。
6、發展性原則:績效管理通過約束與競爭促進個人及團隊的發展,因此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應將通過績效管理提高績效作為首要目標,任何利用績效管理進行打擊、壓制、報復他人和小團體主義的做法都應受到制度的懲罰。
第六條績效管理依據
績效管理的依據是員工在績效期內工作過程中的工作表現和工作結果,員工工作過程之外地言行均不作管理依據。
第七條管理者(評估者)
各管理者(評估者)必須把績效管理作為管理過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有效的利用績效管理、提高自己的管理水準與管理效果,在績效管理過程中,各級管理者有責任指導,幫助激勵和約束下屬,使下屬盡快成長起來,下屬的工作表現與業績是各級管理者績效的重要體現。
第八條被管理者(被評估者)
被管理者(被評估者)只有通過自身的長期不懈的努力,才能得到績效管理規程的高度評價,進而享受到酒店的高級待遇。
被管理者(被評估者)有權力了解個人的績效管理依據與績效評估結果,有權依據制度規定的程序對不公正的績效管理進行申訴。
第九條績效評估方式
績效評估實行自我評估與直接評估相結合,以雙方溝通達成一致的結果,結合其它部門對工作產出的滿意評估進行全方位的績效評估。
辦公室負責全酒店績效評估工作的組織實施、調整和監控,以及制度的解釋和處理有關評估申訴。
第十條評估的時間
績效評估每月進行一次,酒店各部門每次月1日—5日前將本部門員工的績效考評結果上報酒店辦公室,匯審后轉交財務部,績效成績將在工資中具體體現。
第十一條評分標準
評分標準采用3分制,具體標準如下:
3分:優秀(績效成績在100分以上)
工作績效經常超出本職位常規的標準要求,有較高的酒店意識,通常具有下列表現:嚴格按照規定時間要求完成任務,并經常提前完成任務,在時間、數量、質量上超出規定的標準,得到上級和顧客的滿意。
2分:優良(績效成績在80——100分)
工作績效經常能夠按本職位常規標準的要求,具有酒店意識,通常具有下列表現:能按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等工作標準完成,沒有不滿意現象。
1分:需改進(績效成績在80分以下)
工作績效顯著低于常規本職位工作標準的要求,酒店意識不足,通常有下列表現:工作中出現較多失誤,或在時間、數量、質量上達不到規定的工作標準,經常突擊完成任務,偶爾有不滿意的投訴。
第十二條申訴
各類評估結束后,被評估者有權利了解自己的評估結果,評估者有向被評估者反饋和解釋的職責。
被評估者如對評估結果存有異議,應首先通過溝通方式解決,解決不了時,員工有權向辦公室提出申訴,申訴時需提交(績效評估申訴表)及相關說明材料。
辦公室需在5個工作日內對員工的申訴作出答復。
如員工的申訴成立,必須改正申訴者的評估結果,同時評估者個人的評估結果將因此受到影響。
第二章自我評估
第一條解釋
自我評估是指在績效管理期間結束時,由被評估者按照預先設定關鍵績效指標和衡量標準對自己的工作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評估。自我評估是酒店績效管理制度中有機組成部分,它是利用被評估者對自己工作所做的反思,總結檢查和評估來激勵被評估者不斷的改進工作方法,端正工作態度,提高工作能力,提高工作績效。
第二條自我評估的基本原則
自我評估制度進行的基本原則:
1、被評估者必須以對個人負責,對工作負責和對酒店負責的態度,認真進行自我評估。
2、在自我評估過程中,被評估者必須嚴格自律、客觀、公正地對自己的工作做出正確的評估。
第三條自我評估的依據
被評估者自我評估的依據是行業行為規范和酒店相關規章制度,單純的與其它人比較而得出的自我評估結果,將得不到本制度的認可。
第四條自我評估程序
1、工作績效評估
在績效管理期末時,被評估者根據事先確定行規為衡量標準對個人的工作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自我評估。
2、制定自我發展計劃
被評估者根據自己的工作績效中有待改進的地方提出自我改進與提高計劃,并提出自己未來職業發展的興趣點。
第三章主管評估
第一條解釋
主管評估是指在績效管理期間結束時,由被評估者自我評估之后由被評估者的直接主管對被評估者的工作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評估,主管評估是酒店績效管理制度的有機組成部分,它是實現管理的監督和控制職能的重要途徑,同時主管人員通過績效管理幫助被評估者提高工作能力,提高工作績效。
第二條主管評估的基本原則
主管評估制度運行的具體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