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循原則
以經濟效益為中心,效率優先,兼顧公平。
按照企業不同特點,實行分類考核。
考核抓關鍵,對關鍵人和關鍵指標考核。
有效激勵和嚴格獎懲相結合。
二、考核內容
目標責任制考核實行百分制,分別對生產企業的經營業績(基建企業的工程管理)、質量安全、黨風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設進行考核。
對質量安全、黨風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設、重大管理異常引入一票基本否決和一票否決考核條件。
三、考核方法
生產企業的經營業績考核,經營業績考核指標分為營業收入、凈利潤、經濟增加值、系統外銷售比例等,每項指標參考以下權重,具體指標及權重由企業年度經營目標責任書確定。
被考核企業完成凈利潤指標,得基分40分。被考核企業超額完成凈利潤指標,按表1的分檔加分。被考核企業未完成凈利潤指標,按上表比例相應分檔扣分。
超額凈利潤完成情況與考核加分對應表
被考核企業完成營業收入指標,得基分20分。高于目標值,每高5%,加1分,最高加10分;低于目標值,每低5%,減2分,最多減20分。
被考核企業完成經濟增加值(EVA)指標,得基分10分。高于目標值,每高1%,加1分,最多加10分;低于目標值,每低1%,減2分,最多減10分。
被考核企業完成系統外銷售比例指標,得基分10分。高于目標值,每高1%,加1分,最多加10分;低于目標值,每低1%,減2分,最多減10分。
若年度實際完成利潤低于年度利潤指標的70%,則當年的業績考核按0分處理。
四、基建企業的工程管理考核
工程管理考核包括工程造價、進度、質量工藝、生產準備等,重點考核工程造價。年度考核按照《公司工程管理考核細則》進行考核,實行80分制,以實際得分作為工程管理得分。
企業的質量安全考核
各類企業的黨風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設考核
企業重、特大管理異?己
目標責任制考核綜合得分
目標責任制考核的計分方法為:
綜合得分=∑各項目標考核得分-否決指標扣分
考慮同時承擔生產與基建任務企業的工作難度,其考核計分方法為:
綜合得分=(生產部分年度綜合得分×a+基建部分年度綜合得分×b)×1.2,其中a、b分別為生產和基建企業目標考核的權重,該權重由公司根據企業當年生產和基建任務工作量,具體核定。
五、考核結果的應用
目標責任制實行年度和任期考核,考核結果與企業黨政正職年薪掛鉤。生產企業每三年為一個考核期;基建企業以完整的基建周期為一個考核期。
黨政正職年薪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黨政正職年薪=基準年薪×考核系數×任職時間系數
其中:考核系數=考核綜合得分÷100
任職時間系數=任職月數/12
黨政正職基準年薪,按企業類型和規模確定。
對企業黨政正職設立延時年薪,年薪的20%在任期(基建期)結束后考核發放,任期(基建期)考核指標由公司另行制定,考核目標值原則上不低于前三年實際完成值。對全面完成任期(基建期)目標的,全額兌現延時年薪;未完成任期目標的,按比例扣減延時年薪。
基建企業投產后,進行基建周期考核,根據達標投產驗收考核情況,兌現工程建設薪酬余額。
對企業凈利潤考核指標低于目標70%的情況,視為重大管理異常,對黨政正職進行嚴格考察,必要時調整。
六、考核分工與管理
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是目標責任制考核的領導機構。人力資源部是目標責任制管理的辦事機構,負責目標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財務產權部負責凈利潤、營業收入、經濟增加值指標的制訂和考核工作;運營管理部負責系統外銷售比例等指標的制定和考核工作;同時也是工程管理指標及質量安全管理考核的牽頭部門,負責制訂工程管理考核指標,制訂質量安全考核指標,提出考核意見;黨群工作部是黨風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設指標考核的牽頭部門,負責制訂黨風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設考核指標,提出考核意見。牽頭部門在制訂考核指標和提出考核意見時,應征求有關部門意見。
目標責任制考核采取由公司總經理、黨組書記或其授權代表與企業黨政正職簽訂目標責任書的方式進行。
目標責任制考核采取季度動態監控、年度考核與任期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季度根據經濟活動分析會各企業指標完成情況,進行動態監控預警;年度考核根據各企業責任目標實際完成情況,由各責任部門提出考核意見,經考核委員會審核,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研究確定考核結果。公司控股企業考核結果報其董事會備案。生產企業每三年為一個任期考核期;基建企業以完整的基建周期為一個任期考核期。
企業當年目標責任制考核指標經人力資源部審議后,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實施?己酥笜艘唤浽O定,原則上不作調整。因受國家政策、不可抗力因素影響的,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可作適度調整。各企業目標責任制完成情況,應于次年1月10日前上報公司相關部門。各企業應保證上報數據的真實、準確。對弄虛作假的行為,一經查實,將對企業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