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指出,要想衡量激勵體系本身對提高工作績效所起的作用,主要從以下三個角度來進行:首先,員工是否相信他們的努力可以反映到績效評估中去。對于大多數員工來說,答案是否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能是員工缺少必要的技能,也可能是評估的標準無法準確衡量,甚至可能是認為上級不喜歡自己或對自己存在成見。所以,員工被激勵程度低的一個原因是他們認為自己的努力不會得到回報!
其次,員工是否相信高績效能帶來高水平的獎勵。許多員工認為高績效與獎勵之間沒有多大關系。原因是組織的報酬不是僅僅以績效為依據,如果獎勵的標準是按資歷或者是與上級的親密關系,員工就可能認為績效與獎勵之間沒多大關系,因而不被激勵。??
第三,也是最重要卻最容易被忽略的原因,就是員工得到的獎勵是否是他們希望得到的。實踐表明:一個員工努力工作,希望得到晉升,結果得到的只是加薪;一個員工希望能做更有樂趣和挑戰性的工作,卻只得到了幾句表揚話;員工努力工作,希望能調到大連工作,卻被調到了海南。這樣的獎勵是起不到預期激勵效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