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要干滿離職通知期,那務必站好最后一班崗,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推薦的假如你要跳槽到競爭對手公司相關文章,希望能幫到大家,更多精彩內容可瀏覽(yjbys.com/hr)。
跳槽去給競爭對手打工可能很棘手,但也有辦法得償所愿。“告訴你老板你要辭職(去對頭公司)實屬不易,”薩拉•林(Sarah Lim)說,去年她從一家獵頭公司離職,加入了光輝國際(Korn Ferry)。
遞辭呈時不妨這樣解釋,說你想換換環境嘗試一些新事物,并表示對工作你已經盡心盡力了,人力資源培訓機構羅菲帕克(Roffey Park)的首席執行官麥克•詹金斯(Michael Jenkins)這樣建議。培訓公司Praesta的合伙人史蒂夫•威格茲爾(Steve Wigzell)則說,如果對方反應冷淡,你要么忍耐一下,要么試著商量提早離職。
如果你的雇傭合同中包含競業禁止條款(non-compete clauses),你可能會被要求立即離職。
“這著實令人震驚,但不用往心里去,”薩拉•林說。
牛津大學賽德商學院(Saïd Business School)教授喬納森•特雷弗(Jonathan Trevor)說,如果你被要求休“花園假期”(gardening leave)——這段時間內你會繼續領薪水,但由于存在利益沖突,你會被要求不能從事任何工作——那么你不能與你的新雇主往來。
如果你要干滿離職通知期,那務必站好最后一班崗,別抱怨,也別找別扭,而且要感謝同事們的支持。
“保持言行得體,因為你并不知道到頭來會不會再回來,”詹金斯先生說。薩拉•林補充道:“最重要的是你要能夠做到問心無愧,可以自認做事誠實正直。”
雖說花時間熟悉一下新公司可以接受,但最好別做任何實質性的工作,即使你已不是受任何法律限制的一方。詹金斯先生說,雖說競業禁止條款很難執行,但如果管理者們懷疑有人在想方設法搶他們的業務,那么他們還是會嘗試追責。
你的新工作一旦開始,特雷弗教授建議,就別在言談中透露任何有關你過去客戶、項目或同事的信息。事實上,如果你泄露了敏感信息,將會使別人警覺。他說:“這暗示任何敏感信息都不能讓你知道。”
你必須遵守任何適用的法律限制,其中可能包括禁止招攬條款(non-solicitation clauses),此條款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你不得招攬原雇主的客戶或員工。不過,當條款約定期過后,你向原同事推薦工作機會則合情合理。
注意別屢屢給別人講原單位的事,也別賣弄以往的榮譽,它們早晚會失去新鮮勁兒和意義。“沒人愿意聽你沒完沒了地說你在老東家的光榮史,”詹金斯先生說。“什么能分享,什么應避而不談,你必須心里有數。”
最后,詹金斯先生說,如果你被獵頭相中,要明白他們想挖的是你,而不只是你的客戶。
此外,特雷弗教授說,如果你并無意離職,搬出獵頭當砝碼,就為了讓老板給你漲工資,則很不明智。“那樣很容易適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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