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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人事干部工作崗位職責(精選8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接觸到崗位職責的地方越來越多,崗位職責是指一個崗位所需要去完成的工作內容以及應當承擔的責任范圍。擬起崗位職責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人事干部工作崗位職責,歡迎大家分享。
學校人事干部工作崗位職責1
1、負責制定人事股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2、負責全區教育系統人事、勞動工資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獎懲和政治審查工作;
3、負責教育系統教職員工的調配工作;
4、負責大、中專師范院校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及相關手續的辦理工作;
5、按干部管理權限和程序,負責對直屬事業單位的校級領導及中層干部的管理、考察、聘任工作;
6、在職稱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負責各級各類學校教師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
7、審核各類學校編制標準;
8、規劃并指導教師和教育行政干部隊伍建設,負責組織校長培訓及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9、協助并指導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10、負責教育系統干部、職工的檔案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手續的報批工作;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學校人事干部工作崗位職責2
1.制定和調控全校各類人員的編制和用人計劃、統一管理全校的機構設置,進行有關人事工作的各類統計。
2.負責全校的`工資和部分福利、獎金發放事宜。
3.負責全校各類人員的職稱評定和職務聘任工作。根據學科建設和發展的需要,制定設崗原則確定師資隊伍的發展、補充計劃。
4.制定師資培訓和提高計劃,組織教師的培訓、進修工作。在職教職員工申報報考研究生審核工作。
5.負責辦理調動、離職、辭退、退職、退休工作。
6.負責辦理教職員工的請假、休假、銷假事宜。
7.負責人才的引進和交流,具體辦理人事調配的對外聯系工作,審查申調材料.報請有關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8.協助校領導和黨委考察了解干部,負責教職員工的考核管理工作和獎懲管理工作。
9.負責出國進修、考察、參加學術會議人員的選拔和聯絡工作。
10.管理全校在職教職員工的檔案。
11.代管學校計劃生育辦公室。
12.負責全校臨時工的招聘和管理工作。
13.負責學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學校人事干部工作崗位職責3
一、認真學習,堅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人事政策和規定,認真貫徹上級有關人事工作的指示。嚴格遵守人事保密制度,在政治上嚴格要求自己,在言行上同黨組織保持一致。
二、負責學校干部和教職工的人事管理工作。
1.熟悉了解全校教職工(包括外聘人員)的基本情況。每學年度開始,根據學校聘任情況,完成教職工花名冊。
2.負責教職工的調配、聘用等有關工作,做好接收大學生以及調入人員的報到、轉正、晉升職務等工作,做好本單位職工退休、退職員工報批,或人員辭職、辭退等工作。
3.負責教職工的`工資、福利、津貼以及晉升和獎懲的報批和管理工作,及時正確地做好各種統計和報表,按時上報。
三、協助校長做好職評及年度考核的具體工作和教職工調資、轉正定級、職稱認定及各種補貼的變動手續。
1.做好教職工的人事檔案的科學管理并做好外調、函調的接待和回函工作。
2.做好每月教職工的工資變動情況及病事假的統計工作;
3.辦理教職工、干部獎勵與處分和干部任免上報審批及本校存檔工作。
四、負責學校干部、教職工統計報表工作:
1.對人事工作進行規范化管理,及時準確填寫各項統計報表。
2.為學校領導或有關部門提供教職工有關情況的數據,統計分析等信息。
3.有關人事的重要信息輸入電腦,根據實際情況隨時調整。
五、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干部、職工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1、收集、鑒別、整理和保管人事檔案材料做好補充歸檔、插卷、登記變動,使人事檔案保持完好。
2、健全人事檔案制度,搞好保密工作,確保人事檔案完整安全。
3、熟悉人事檔案材料為領導提供檔案信息,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性任務。
六、健全和落實人事、文書檔案材料的搜集、管理、使用、存放、查閱等制度。
1.按規定處理完畢的文件,必須按規定進行歸卷。做到平時歸卷與年終歸卷相結合。年終立卷歸檔,編目上架。
2.在關系到群眾切身利益時,既要實事求是嚴格執行有關政策,又要向群眾做好宣傳解說工作。
學校人事干部工作崗位職責4
1、 不斷加強政治學習,提高理論水平,努力鉆研業務,不斷提高文學水平。堅守工作崗位,遵守工作紀律。秉公辦事,保守機密,主動做好本職工作。
2、 負責辦公室接傳電話和傳真,認真無誤做好電話記錄,并將電話或傳真內容及時告知分管領導。
3、 負責各類會議的通知下發,辦公室報刊、信件的收發傳閱和保管。
4、 負責校長室、辦公室、接待室、會議室及分擔衛生區的清掃保潔工作。
5、 負責辦公樓二樓各室的用水供應、花木維修等工作。
6、 負責會標、條幅的制作、懸掛、收集等工作。
7、 協助分管領導做好所有來訪人員的`接待工作。
8、 完成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
學校人事干部工作崗位職責5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學習和堅持執行黨和國家的人事政策、制度和規定,認真貫徹上級有關人事工作的指示。
2、負責本校教職工的調配、借用、聘用、辭職等有關工作的報批、審核并辦理有關手續,負責接新進人員的報到、轉正和晉升職務等工作。
3、負責本校教職工的工資、基金核算、福利、資金、津貼以及升晉級和獎懲的報批和管理工作,及時正確地做好各種統計報表。
4、負責承辦本單位教職工離退休、退職人員的報批和管理,協助學校領導做好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考核、聘任、材料收集、數據統計并辦理聘任手續,負責干部任免的報批工作。
5、負責本校教職工人事檔案的登記指導和協助教務處做好專業技術人員業務考核檔案的`管理。
6、熱心為教職工服務,了解和關心本校教職工的要求和困難,協助做好知識分子政策落實工作,解決好教職工的實際困難問題,協助領導做好教職工的思想工作和有關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
7、負責做好本校專業技術人員的需求預測以及教職工的業務進修、崗位培訓的計劃安排工作。
8、完成好校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學校人事干部工作崗位職責6
人事干部協助校長管好學校人事及檔案。
一、負責學校教職工的人事管理、工資福利管理、編制管理和資料管理。
二、負責教職工人事檔案的登記、整理和管理工作,指導和協助各處(室)做好專業技術和工作質量考核的檔案收集整理工作。
三、辦理教職工的`調動、借用、退休等手續,做好病事假、曠職、曠課有關扣獎造單,教師表彰處分等的登記工作。
四、負責教職工工資、福利、津貼及升級、晉級和獎懲的報批和管理工作,及時正確地做好各項人事工資等統計報表。
五、負責指導檔案管理員做好上級和學校自身文件的登記、編號、傳遞、整理及存檔保管工作。指導做好檔案(主要是文書檔案、人事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指導各處室做好教育教學檔案、財務檔案等的整理、保管工作。
六、負責做好學校事業發展規模對專業技術人員要求的預測供校長決策。
七、協助做好教職工勞動保護,協助做好計劃生育工作。
學校人事干部工作崗位職責7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人事工作方針政策和學校關于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制定和管理全校各類人員的.編制和用人計劃,負責人事規章制度的制定和組織實施。
2、負責全校行政機構設置,劃定行政部門職責范圍、崗位范圍并制定崗位責任制。
3、負責全校職工異動,辦理有關調入、調出手續。負責臨時工用人計劃申報、工人工種認定、轉業、復員、退伍軍人安置工作。
4、負責全校師資隊伍人員的調配、培訓、使用、考核和進校教師考察等管理工
作。負責組織兼職、特聘教授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5、負責組織全校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管理工作,負責全校工人技術等級崗位和工人技師評聘管理工作。負責全校教職工教育和崗位培訓工作。
6、負責全校的工資基金管理,工資晉升、崗位津貼的核算發放工作,負責社會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費的核算與繳納工作。負責在職人員因公傷殘鑒定、死亡人員喪葬費、遺屬撫恤金的核發工作。
7、負責全校教職工勞動考勤和年度考核工作。
8、負責全校教職工和離、退休人員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和專業技術人員業務檔案管理工作和人事處文書立卷歸檔工作。完成上級組織和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9、負責教職工工齡、學歷認定,辦理其他有關人事方面的證明。
10、負責人事統計、工資統計報表工作。
學校人事干部工作崗位職責8
一、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人事管理,提高人事管理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學校人事管理遵循平等公正、寬嚴協調、獎懲并舉的原則。
第三條學校職工在嚴格遵守本規定的基礎上,應當認真、負責、創新性地工作,給學校積極獻言獻策,推動學校的長遠發展。
二、職工權利與義務
第四條學校職工享有以下權利:
1、在制度范圍內自主開展本職工作,進行相關領域的改革、研究和實驗;
2、按時獲取工作報酬,享受學校福利待遇和休假;
3、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學校職工大會或其他方式,參與學校民主管理;
4、指導學生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5、其他規章制度中規定的權利。
第五條學校職工應履行以下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貫徹國家教育方針;
2、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執行學校工作、教學計劃,履行職工聘約,完成工作任務;
3、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等方面的協調發展;
4、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對學生進行人身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
5、其他規章制度中規定的義務。
三、聘用制度
第六條學校實行職工聘用制度,所有職工主要以聘用的方式與學校發生勞動合同關系。
第七條學校在聘用職工時應遵守以下條件:
1、應聘者身心健康;
2、應聘者為本科及以上學歷,須有學生證或畢業證;
3、外語教師應當有英語四級或六級通過證;
4、師范類專業、國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學生優先錄用;
5、榮獲“三好學生”、國家級獎學金、校級獎學金等榮譽者優先錄用;
第八條學校在應聘職工時應遵循下列流程:
1、應聘者填寫職工應聘申請表;
2、應聘者參加應聘面試;
3、對通過面試者進行崗前培訓;
4、簽訂職工聘用合同。
第九條學校所有職工均應與學校簽訂職工聘用合同,合同中須載明職工和學校的權利義務關系、職工工資福利以及結算方式、合同解除方式、爭議解決辦法等。
第十條學校職工有下列行為,經學校人事主管部門的調查確認,學校應與該職工解除應聘合同:
1、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學校造成損失的;
2、三次以上無合理理由未按時完成學校工作任務,經批評仍無悔改的;
3、體罰學生,影響惡劣或經批評不改的;
4、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或經批評不改的;
5、散布有損學校名譽的言論,影響惡劣或經批評不改的;
6、其他給學校造成惡劣影響或重大損失的行為。
第十一條學校與職工解除應聘合同的,學校應當根據相關規定支付該職工應得的報酬。該職工對學校解除合同的行為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復議,復議決定為最終決定。
四、福利制度
第十二條按照學校職工聘用合同的規定,學校職工均享有一定數額的基本工資,學校應當保證該基本工資的按時足額發放。同時,學校按照職工工作種類、工作強度可以實行在基本工資之外的差額工資制。
第十三條職工享有生活、工作、醫療等方面必要的補貼,補貼職工和補貼數額應根據學校財務制度實行。
第十四條根據學校有關放假或休假的決定,職工可以享受帶薪休假的'福利。
第十五條綜合教職工在學校教學期間的各種表現,教職工可以享受學期獎金的福利。
第十六條各種福利經費的發放時間和程序應當遵循學校財務制度的相關規定。
五、請假制度
第十七條學校職工請假應當嚴格遵循學校請假制度,否則一律記作曠工。
第十八條學校職工因以下原因而請假的,學校相關主管部門或人員應當批準:
1、影響教學、需要醫療的疾。
2、人身安全事故;
3、女性職工例假,影響教學的;
4、緊急且重要的個人私事;
第十九條因十八條規定的原因而請假的,職工應當至少提前一天向學校主管人員提出申請,受理人員應當及時做出回復。因突發狀況而來不及申請的,應當及時告知相關主管人員。學校中央行政部門主管和各教學點負責人需請假的,應當經校長批準。
第二十條未經學校相關主管人員的批準而擅自離崗的,不論原因一律記作曠工。連續曠工兩天以上或累計曠工四天以上,學校應當辭退該職工。有曠工記錄的職工應當扣除曠工期間的工資和補貼,對學校造成損失的,可追究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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