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合同的概念與其特征
導語:你可能聽過建設工程合同,但你知道它的概念和具體特征嗎?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建設工程合同的概念與其特征
1、建設工程合同的概念。根據《合同法》第269條規定,建設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2、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承包人必須具備一定的資格和條件。
(2)建設工程合同的標的是基本建設工程。
(3)國家對建設工程合同要進行一定的監督和管理。
(4)建設工程合同為要式合同,必須采用書面形式。
3、、施工合同主要條款。根據《合同法》第275條規定,施工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
4、勘察、設計合同主要內容。根據《合同法》第274條規定,勘察、設計合同的內容包括提交有關基礎資料和文件(包括概預算)的期限、質量要求、費用以及其他協作條件等條款。
附件:建設工程合同范本
發包人(全稱) (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時間。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二、工程范圍
承包范圍:招標所涉及的一切工程量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如遇到特殊情況,經乙方申請,甲方同意后,工期可順延。
四、質量標準
工程自量標準:符合國建建筑工程施工驗收標準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人民幣)
六、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 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負責解決用戶對質量疑意和糾紛。
七、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 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八、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20**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生效。
發包人:(公章)發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特別提醒:
根據《合同法》第273條規定,國家重大建設工程合同,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和國家批準的投資計劃、可行性研究報告等文件訂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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