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經濟法論文
論文常用來指進行各個學術領域的研究和描述學術研究成果的文章,它既是探討問題進行學術研究的一種手段,又是描述學術研究成果進行學術交流的一種工具。論文一般由題名、作者、摘要、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和附錄等部分組成。論文在形式上是屬于議論文的,但它與一般議論文不同,它必須是有自己的理論系統的,應對大量的事實、材料進行分析、研究,使感性認識上升到理性認識。
國際經濟法論文1
[摘要]國際經濟法課程綜合性、實用性強,國際經濟法課程在高職院校開設和教學過程中依然存在很多不足和面臨很大困境。在分析其原因的同時,通過轉變觀念,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引入案例實訓教學方法提高高職院校國際經濟法教學質量。
[關鍵詞]高職院校;國際經濟法;教學;實訓
[中圖分類號]D996-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8-9438(20xx)06-0109-04
一、國際經濟法課程概述
國際經濟法是調整自然人、法人、國家、國際組織相互之間國際(跨國)經濟關系的各種法律規范的總稱,是國內法和國際法的邊緣性綜合體,是法學的重要分支。目前,我國各大法學院校都普遍將國際經濟法作為法學專業領域課程中的必修課來開設。國際經濟法作為一個獨立的綜合性的法律類別,與其他部門法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ㄒ唬﹪H經濟法是一門交叉或綜合學科
它的研究對象十分廣泛,包括跨國際公法、國際私法、經濟法等相鄰學科,既涉及國際法、又涉及國內法。它的學科體系包括國際貿易法學、國際投資法學、國際貨幣金融法學、國際稅收法學、國際海商法學、國際經濟組織法學等相對獨立的分支學科。而且,國際經濟法包含多種法律規范,包括調整私人國際經濟交往的民商法規范、國家的政府管理對外經濟交往的規范、調整國家間經濟關系的國際法規范。
。ǘ﹪H經濟法具有典型的涉外性
國際經濟法以國際經濟關系,即個人、法人、國家與國際組織由于從事跨越國境的經濟活動所產生的各種關系為調整對象。國際經濟法的淵源不僅包括經濟方面的國際條約和國際慣例,還包括國際民間商務慣例和各國國內的涉外經濟法規。因此,國際經濟法無論是其主體、調整對象還是法律淵源等都具有典型的涉外性。
。ㄈ﹪H經濟法是一門實踐性較強的應用學科
因為國際經濟關系錯綜復雜,因此對國際經濟法的研究和學習必須把法律和經濟密切結合起來,立足于本國的實際和國際經濟發展的需要。作為一門交叉學科,學好國際經濟法須以了解和掌握國際經濟貿易基本實務操作為前提。以國際經濟法的重要內容———國際貿易法律制度為例,要學習這部分知識就必須學習國際貿易實務,包括合同的洽商和訂立、國際貿易術語、國際貨物運輸及保險、國際貨款的收付等。只有熟悉這些實務環節,才能更好地從法律角度分析和解決問題;谝陨咸攸c、較之于其他部門法的授課,我們若想在國際經濟法課程的教學上獲得良好效果就必須對教師、高校教學管理者和學生提出更高的要求。
第一,要求國際經濟法的授課老師必須要具備扎實的法學理論功底,不僅熟悉我國的國內法,還要對國際經貿等方面的國際條約、國際慣例等有較深入的了解和研究;熟悉國際經貿實務;有廣闊的國際視野、對國際政治、經濟形勢的發展有敏銳的洞察力;具備良好的外語能力。
第二,在高校課程設置方面,基于國際經濟法綜合性和交叉性的特點,要求高校要有針對性地、科學合理地安排授課課時以及開課時間。
第三,在學生方面,學好這門課除了要求學生具備法科學生的基本素質外,還要先學好國內法,在積累一定國內法基礎知識的同時還要具備較好的外語基礎。
二、高職院校國際經濟法教學的不足和困境
目前中國高校不少專業普遍處于就業率低、專業對口率低、就業質量不高的生存窘境。要解決這種就業結構性矛盾,今后國家將以建設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為突破口,對教育結構實施戰略性調整。和本科院校相比,我國的高職院校長期以來一直以培養適應生產、建設、管理、服務第一線需要,德、智、體、美等全面發展的高等技術應用型專門人才為己任。高職院校的法學類人才的培養也應服務于這一目標。高職院校國際經濟法課程設置的核心目標應在于培養學生較高的處理國際經濟糾紛的素質,重點關注提高學生的國際經濟法學理論水平和解決國際經濟法律問題的實踐能力;在理論教學的同時更注重加強職業技能的訓練,以適應社會發展的需求。在經濟交往全球化的今天,國際經濟法作為教育部指定的十四門法學專業核心課程之一,高職院校開設這一課程對于完善法學專業學生的學科知識體系、提高學生國際法學的職業能力以及培養復合型法律人才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長期的教學實踐中,高職院校在國際經濟法授課方面還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第一,授課普遍采用講授式、以理論教學為主、方法單一。俗稱的“填鴨式”教學較為常見。即便現在很多高校已經逐步完善和更新了教學設備、教師也逐漸將電教引入課堂,但是單純通過PPT等教學工具的推廣和使用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第二,學生課堂參與度低。相較于民法、刑法、訴訟法等國內部門法,學生對國際經濟法課程的重視度不夠,缺乏正確認識。特別是由于國際經濟法案例較復雜、能引入課堂講解的案例較少,很多知識點離日常生活較遠、難度較大,因此學生學習普遍缺乏興趣和主動性。
第三,由于老師的單向講授和學生的被動接受的教學模式長期存在,課堂氣氛普遍比較沉悶,缺乏師生的互動,教學效果不理想。一方面老師在課堂上講授知識且完全占據了課堂的主導地位,很多老師往往是講滿整堂課時間,很辛苦。而另一方面學生又很消極地去接受知識,沒有能主動思考、積極參與到整個教學過程中。這最終導致學生通常應付完考試就把所學知識忘記了,理論知識非但沒有真正掌握,實踐和操作能力的提高更無從談起。
結合廣西政法管理干部學院(下稱我院)國際經濟法教學的實踐經驗,導致出現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
一是缺乏合適的教材。目前高職院校國際經濟法的授課基本都是使用本科教材。這些教材由于針對的教學對象是本科法學專業學生、人才培養目標和高職院校有一定的差異,因此更偏重理論知識,案例和實務操作等內容在教材中則較少。
二是缺乏經驗豐富的教師隊伍。現在高校的國際經濟法授課老師大多是來自國內外高校的國際法學專業畢業的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而且絕大多數是從大學畢業后就直接進入高校從事教學工作。“學校到學!钡膶W習和工作經歷導致教師隊伍普遍缺乏實務經驗,教師對國際經貿實務操作缺乏了解。而且,在長期的教學工作中很多教師缺乏求“新”和求“變”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沒能及時更新知識體系和改變教學方法無法很好地因材施教。
三是學生的綜合素質不高。由于近年來我國高校不斷擴招,錄取到高職院校的學生分數普遍不高,和本科院校相比,高職院校學生的學習能力、學習基礎和學習自覺性均較差。這也給國際經濟法這門專業程度較高、難度較大的課程教學帶來了不小的難度。
四是課程設置不合理。高職院校在開設國際經濟法課程時,偶有出現開設時間過早的問題。有些高校會在低年級學生還沒學過國內訴訟法等相關法律的情況下開設國際經濟法課程,這給老師的講授帶來很大的困難。
此外,專門的法學類高職院校中專業設置較細,但在針對不同的專業開設國際經濟法課程時往往缺乏對教學對象、人才培養目標、課時設置和授課模式等進行深入比較研究,未能有針對性地、有區別地進行課程設置。普遍存在不同法學專業在開設國際經濟法課程時,課時相同、教學模式相同、教學重點也相同等問題。
三、在創新和求“變”中走出高職院校國際經濟法的教學困境
要解決高職院校國際經濟法教學實踐中存在的以上問題和困惑,我們關鍵是要做到真正的“因材施教”,在努力創新和求“變”中尋求發展和突破。
。ㄒ唬┝私鈱W生,根據教學對象來確定教學目標、教學計劃和教學方式
在專門的法學高職院校,專業都劃分的很細。以我院為例,我們就設置有貿易法律、涉外法律、東盟法律、律師助理等法律實務專業。這些專業都將國際經濟法列為必修課程。此外,司法警察專業、刑事執行等法律類專業,為了完善法學知識體系和實現培養復合型專業人才的目標,也有必要將國際經濟法列為必修或選修課程。但是針對不同的專業,由于教學目標和對象不同,我們必須在課時數的安排上加以區分。例如:貿易法律專業由于具有較強涉外性,因此需將國際經濟法課程設置為必修課,一般都開設80個以上課時。而司法警察專業培養目標不同,國際經濟法課程可開設為選修課、安排20或40個課時。而且司法警察專業不要求對國際經濟法有深入的研究和理解,再加之課時有限,我們還可以考慮以講座等較靈活方式來進行講授。而做到這些則需要我們高校的教學管理部門對每個專業做細致深入的調研、收集教師意見、合理科學地制定教學計劃。
。ǘ┟鞔_課程在專業課程體系中的重要地位,培養學生的職業技能
要引導學生正確認識國際經濟法課程,改變學生認為國際經濟法不重要、不實用等錯誤心態。通過設置教學重點、選用教學方法等途徑將課程內容“化難為簡”、貼近生活,真正提升學生的學習興趣和自覺性。要實現這一目標,我們不能僅僅依賴口頭的表述,更要在教學內容上抓住國際經濟法課程和我們日常生活的連接點,讓學生感受到這門課程是和我們今后的就業密切相關的,是有用的而且是有趣的。以廣西為例,我們既沿海又沿邊,毗鄰東南亞,是中國—東盟自貿區的橋頭堡、前沿陣地,我們的畢業生大多都會留在本地區就業。我們在備課時就應該有意識地把重點放在國際貿易法這一部分。尤其是廣西和東盟國家海陸相通、擁有天然優良港口,因此要尤其突出國際商貿合同談判簽訂、國際貿易支付、國際貨物運輸、國際貨運保險等章節的講授。將理論實踐緊密結合,通過有效的教學方法重點提升學生在這些領域的職業能力。此外,基于近些年中國對東南亞國家直接投資的增多,國際經濟法課程中的國際投資法部分也可作為授課的重點。而國際金融法等內容,由于教學對象、教學目標和課時等方面的限制,我們可以相對縮短這部分的課時、采用更靈活的授課方法?偠灾,國際經濟法課程要和地區經濟發展緊密結合、和學生的就業方向緊密結合、和用人單位需求緊密結合。在教學中做到重點層次分明,不同章節教學方法區分有別,只有這樣才能使這門課程真正成為一門實用的學科。
(三)要重視教師隊伍建設
一方面,在高校領導層面首先要端正對國際經濟法課程的認識和態度。在高職院校,不少教師和領導依然存有“國際經濟法無用”的想法,這種態度會導致對這門學科教師隊伍建設的忽視。另一方面,從教師本身而言,應該積極主動地在教學實踐中提升自己的理論水平、尤其是實務操作能力;避免工作惰性,通過進修、學術會議、律師實務等途徑,及時更新學科知識、積極探索新的教學方法。另外,針對目前國際經濟法教材實踐性不足的問題,授課老師在教學過程中應避免照本宣科,在完成教學任務的前提下主動完善案例素材、及時總結教學經驗、深入了解學生需求、有效提高教學質量。
四、引入案例實訓教學方法,提高國際經濟法教學質量
以我院為例,目前我院各系都已基本建立實訓室,很多學科的實訓教學體系已經初步建成并積累了一定經驗。在法律類專業方面就專門開設有律師執業技能實訓課程、刑事法綜合實訓課程、行政執法與行政訴訟綜合實訓課程和司法警察警務訓練課程。其中學院專門為律師專業技能實訓課程設置了108個課時。這門課主要針對高職律師助理專業的學生。整個授課過程包含學生模擬操作環節、評價與總結環節以及“診所式”實訓環節。教師在授課過程中主要采用要領歸納法、課堂演示法和實戰觀摩法。模擬操作環節包括書面設計、單項模擬、綜合模擬等內容,由教師選定案例資料,學生按律師辦案要求設計、制作各類法律文件,并分別扮演各類角色,直接進行案件辦理的模擬操作。目的是通過本課程的學習,使學生初步具備律師的基本職業能力和律師的實際操作能力,為學生未來從事律師職業打下實戰基礎。經過多年的實踐,該實訓課已獲得較好的教學效果,也深受學生的喜愛。相對而言,國際經濟法課程和其他課程頗多相通之處,具有較強的實踐性和操作性。因此,在傳統講授教學方法的基礎上,我們也可以將實訓教學方法借鑒到國際經濟法的教學過程中。但是,在備課時我們也應注意到這門課的特點,切勿照本宣科。
首先,專門針對國際經濟法開設一門單獨的實訓課程并不現實。畢竟受到高職院校三年學制、教學層次較低等方面因素的限制,我們只能將實訓環節融入到課程教學過程中。
其次,國際經濟法是由多個部門法組成的一門綜合性學科,學科構成較為復雜。其中國際貿易法、國際投資法、國際金融法、國際稅法等又相對獨立。因此,它很難像刑法、訴訟法等學科,通過一兩個案件的實訓教學就能把課程所學的大部分內容串聯起來對學生進行學科綜合的職業能力培訓。
再次,國際經濟法中的部分內容具有較強的實踐性,但有些理論方面的內容也較為高深、操作性較弱,如國際金融法。因此,針對高職院校的學生,并不是所有的國際經濟法內容都適合作為實訓教學的素材。而且相較于國內法,國際經濟法適用于實訓教學的案例素材也較少。因此要對這門課開展實訓,需要教師對教學形式、教學內容、課程安排等方面做更深入的研究和計劃。
總而言之,為了更好地在高職院校開展國際經濟法的實訓教學,我們應該注意以下問題。
首先,國際經濟法課程的實訓依舊離不開案例教學。傳統教學中,我們主要是依靠老師在講授理論知識的同時穿插講解案例,或者通過布置課堂練習和課后作業來讓學生復習、鞏固所學知識。雖然這些教學方法的效果有限,但這些傳統方法依舊是我們國際經濟法實訓教學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其次,為彌補傳統案例教學法的不足(如學生參與度低等情況),我們可以考慮在課堂授課過程中引入情景教學、分組討論教學等形式(尤其是針對部分實踐性較強的章節)。以國際貿易法部分為例,我們可以選擇合適的案例將國際貿易法涉及的主要環節(貿易談判、合同簽訂、合同內容、合同履行、運輸與保險、國際貿易支付、貿易爭議解決等)都串聯起來,專門設置幾個課時來開展實訓。在實訓前先給學生設置情境,分配角色和任務,提前預習和準備。在實訓過程中,讓學生主導整個實訓環節。教師通過提問、評論或點評等方式來引導學生突出重點和回歸重點。
最后,要真正提高學生的學習主動性和積極性、提高教學質量,除了改變教學方法、引入實訓教學法之外,我們還要將實訓教學環節學生的表現、參與度實實在在反映和落實到學生的學科成績中。通常情況下,學生的學科成績是由平時成績和考試卷面成績兩部分構成。如果開設實訓環節,建議高職院校應當把實訓環節的成績納入為學科成績評定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甚至可以考慮將實訓成績和平時成績、考試卷面成績獨立設置,三部分成績共同構成學生的學科最終成績。而且,要將實訓環節的成績評定和培養目標、要求等結合起來,成績評定標準要客觀、規范。這就需要我們在深入研究、設計實訓教學環節的同時,還要謹慎制定和落實科學、客觀的成績評定標準。只有將兩者相結合,才能更好地發揮實訓環節的作用,獲得更好的教學效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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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經濟法論文2
內容提要 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國際經濟法發展有以下新動向:國際經濟法的統一趨勢明顯加強;國際經濟立法與其它各領域立法的聯結和互動;國際經濟法與國內經濟法的融合日趨加深;國際經濟法立法主體的多元化;作為新法律種類的“軟規則”的出現及發展等。
關鍵詞 經濟全球化 國際經濟法 發展趨勢
經濟全球化,就是投資、貿易等經濟活動及其各生產經營要素流動的自由化,就是世界市場的統一化,與其說這是一種靜態的結果,還不如說這是一個動態的過程。經濟的全球化,客觀上要求各國市場在拆除貿易壁壘的基礎上實現統一。而市場的統一,要求市場規則的統一,這就涉及到法律層面的全球化問題。
前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學家約瑟夫·斯蒂格里茨指出:“從根本上來說,經濟全球化是將世界各國和人民更加緊密聯系在一起的綜合進程。在這一進程中,阻礙各國之間貨物、服務、資本和人員自由流動的人為障礙將被打破,交易成本(包括運輸和通訊成本) 將大大減少。新型的國際機構和國際民間組織將被創造和涌現,跨國公司是這一進程的強有力的推動者”。① 經濟全球化的趨勢,帶來了兩個顯著效果:一是市場的地理范圍及市場的統一化和自由化程度大大擴展;二是為了適應市場的統一化和市場規則統一化的客觀需要,國際經濟法不僅必將且正在發生新的變化,國家的法律體系面臨著如何處理全球化帶來的復雜情況的新挑戰。
一、全球化背景下世界經濟的三大特點
(一) 迅速回升的全球貿易,成為拉動世界經濟增長的強大動力 在WTO 正式成立后的十年內,如果按照貨物出口總額進行統計,那么國際貨物貿易總額從1995 年的51610 億美元增長到了20xx 年的91240 億美元,總計增幅近77 % ,年平均增長率達6154 %。其中只有1998 年和20xx 年各比上一年略有下降,但是下降幅度不大,分別只有115 %和319 %。其余年份均有3 %以上的增長幅度,其中上漲10 %以上的年度有4 個。在原油商品價格持續高漲和電子產品出口復蘇的帶動下,20xx 年和20xx 年的增幅更是創了歷史新高,其中20xx 年比20xx 年增加了1519 % ,20xx 年比20xx 年增長21 %。即使扣除了物價和匯率因素,20xx 年世界貿易量的增長也達到了9 %。自20xx 年至20xx 年,世界GDP 從32 萬億美元的水平增長到40 萬億美元的水平,總計增幅為25 %左右,年平均增長率低于國際貨物貿易的年增長率。②
(二) 外國直接投資復蘇和持續高漲,為世界經濟的增長注入了持久活力 按照實際吸引外國投資金額來計算,1998 年世界跨國直接投資額為690911 億美元,1999 年猛增到1086715 億美元,比1998 年增長近5713 % ,20xx 年在此基礎上又增加2717 % ,達到了1387915 億的規模。由于受“911”事件等影響,20xx 年至20xx 年世界各國對外投資總額連續三年呈下降趨勢,20xx 年開始,世界跨國直接投資又出現恢復性增長,比上一年上升了9 %左右。③ 不過近年來,跨國直接投資開始呈現出兩大變化,其中第一大變化是包括印度、巴西、墨西哥在內的發展中國家開始成為資本輸出國;第二大變化則是第三產業成為跨國直接投資新的領域。上述兩大變化業已對傳統的國際經濟法提出新的課題。
(三) 隨著自由貿易區的蓬勃發展,世界經濟的區域一體化和國家集團化進程呈現加速態勢在過去的十年間,跨地區的經濟貿易發展迅猛,雙邊和多邊的區域貿易安排和協定數量激增,并且重疊交錯,這已經成為國際經貿發展的重要特征之一。截至20xx 年底,向GATTPWTO 申報的區域貿易協定已接近300 個,其中依然有效的200 個左右。不僅如此,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勢頭在廣度和深度上均有所拓展,例如20xx 年5 月1 日,歐盟成員國從15 個增加到25 個,占世界貿易總值的20 %;在《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AFTA) 所覆蓋的加拿大、美國和墨西哥三國,區內貿易數額也很可觀。此外,美洲國家首腦會議在美國主導下,于1994 年商定建立美洲自由貿易區,預計今年可完成談判,屆時將正式建成這一包括34 個國家、8 億人口的自由貿易區。④ 根據統計,目前世界貿易的三分之二是在這些自由貿易區內發生的。到20xx 年底,全球貿易體系將被300 多個雙邊和區域自由貿易協定所分割,出現更加錯綜復雜的局面。⑤ 另外,伴隨著全球貿易規模的擴大,發展不平衡問題難以避免,貿易摩擦日益增多。
二、國際經濟法發展的新動向
(一) 包括國際商法在內的國際經濟法的統一趨勢明顯加強 國際經濟法統一趨勢的表現之一,就是處理各種國際經貿關系的國際公約不僅數量日益增多、作用日益增強,而且各國規制市場方面的經濟立法出現趨同現象,在這方面,以WTO 為代表的各類經貿國際公約和國際協定,是效果最為顯著的實體法統一化的突出范例;表現之二,就是作為相關國際經濟法(特別是國際商法) 主要法律淵源的現存條約或公約的參加國的數目大幅增加。
各國商事立法和其它經濟立法之所以會出現統一,主要原因是:其一,以WTO 為代表的各類經貿國際公約和國際協定,在促進各國和各地區的實體法的統一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效果最為顯著;其二,正在日益走向經貿一體化的自由貿易區的形成和發展,又把自由貿易區區內各國大量的經濟法和商法進一步推向統一;其三,在國際公約、WTO 協定和NAFTA 的約束下,各國的商法和經濟法出現趨同的跡象。此外,越來越多的國內商事立法和其它經濟立法正在向國際經貿慣例靠攏,也導致了各國法律的統一化運動日益向縱深方向發展。 (二) 國際經濟立法與其它各領域立法的關系日益密切,出現了聯結和互動趨勢 全球化趨勢的進一步加強,使得各個領域的國際經濟法律制度逐步取得了功能上的整合,與此同時,國際經濟法律制度與環境、外交、衛生、社會等領域法律制度的聯結日趨緊密。國內有學者將這一趨勢稱為“國際經濟立法的一體化”。⑥ 鑒于對這一說法仍有爭議,筆者暫時將上述趨勢稱為“國際經濟法的互動和聯結”趨勢。 根據美國學者達維德·W·利伯隆的劃分,國際經濟立法聯結主要分為兩種基本形態:一是“規范性掛鉤”;二是“策略性掛鉤”。
所謂的“規范性掛鉤”,指的是基于其各自調整對象和法律原則本身的關聯性或適用結果的牽連性導致的不同領域的國際法律的互相掛鉤。例如,反傾銷、補貼和反補貼、保障措施、原產地規則、進出口許可證、技術壁壘、檢驗和檢疫措施、紡織品貿易、海關估價等協定本身所調整的對象各不相同,但是由于他們都是國際貨物貿易的法律規則,所以被納入WTO 多邊貿易的第一層面的法律規則。以國際貿易自由化為主要宗旨的世界貿易組織正是基于這一點,運用諸如最惠國待遇、國民待遇、透明度、互惠等共同的法律原則將其連接成國際貿易法的一個整體。又如,投資領域的國際法律制度發展比較慢,而且投資與貿易本來是兩種不同的行為,但是為了貿易自由化原則的充分貫徹,WTO 將其連接起來,制定了《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協定》,這就是將投資法與貿易法掛鉤的生動實例之一。
所謂“策略性掛鉤”,是指一些國家或國家集團,出于談判策略的考慮,交換投票權而形成的各領域的國際經濟法掛鉤。例如,一些國家在A 領域具有優勢,希望在某一領域簽訂一份對其有利的國際協定;但是另一些國家在B 領域具有優勢,希望在該領域簽訂一份對其有利的國際協定;如果單獨在AB領域談判,可能永遠不會有談判結果,因為凡是前者同意的后者就反對。在此種情形下,如果將AB 兩個領域合在一起進行一攬子的談判,雙方妥協的可能性較大,于是A B 兩個領域的協定或條款,就順理成章地出現在同一國際組織制定的協定體系中,甚至被寫進同一個協定之中,而且此種情形并不少見。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旨在維護發達國家利益的WTO《知識產權保護協定》與反映發展中國家利益的《紡織品協定》二者共存于WTO 體制之內。 (三) 國際經濟法與國內經濟法的融合日趨加深,國際法與國內法的界限越來越模糊 眾所周知,作為國際經濟法主要淵源的國際條約,其制定一般是由幾個主要的國家或國家集團在談判的基礎上產生的。
因此,某一國家(地區) 或集團的談判實力越強,談判技巧越高,其國內法律或域內法律對國際法的影響就越大,同時在另一方面,國際法一旦成型,它又會對成員的國內法或域內法產生反作用。 例如,無論是GATT 的《反傾銷守則》還是WTO《1994 年反傾銷協定》,都是以歐美的反傾銷法(特別是歐共體的反傾銷基本條例) 為藍本而制定的,都吸收了美國和歐盟大量的國內立法經驗。最為明顯的例子之一,就是WTO 反傾銷協定直接借鑒了歐盟推算價值計算中期間費用(SG&A) 和利潤率的計算規則,使正常價值的計算更為詳細和合理。
再比如,WTO《1994 年反傾銷協定》就是在借鑒了美國貿易法中關于損害威脅確定因素規則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和完善了反傾銷調查中的關于產業損害調查規則。但是反過來,在1995 年,美國和歐盟又根據WTO《1994 年反傾銷協定》調整了其反傾銷法的內容,美國不僅改變了舊法中關于正常價值等一些獨特的術語,而且取消了舊法中關于推算正常價值的公式中期間費用和利潤率的比例;歐盟不僅仿效WTO 反傾銷法與反補貼協定分開立法的體例,改變了1988 年理事會基本條例將反傾銷與反補貼兩種調查合為一體的立法模式,而且明確限定了反傾銷調查的時限。經過上述作用與反作用之后,已經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
現在如果再將歐美反傾銷法的條款與WTO 反傾銷協定的條款拆開放在一起,已經很難分辨出哪些是歐美國內法的條款,哪些是國際反傾銷協定的條款。 從兩大法系國內貨物買賣法和合同法對1980 年《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和1994 年《國際商事合同通則》的影響,到《巴黎公約》、《伯爾尼公約》、《馬德里條約》對各國知識產權法的反作用,所有例子都顯示了一條越來越清晰的軌跡,那就是:國際經濟法與國內經濟法的發展正呈現出日趨融合的跡象,國際法與國內法的界限正在變得越來越模糊。
(四) 國際經濟法律規則越來越具有普遍適用性和權威性 在經濟全球化的趨勢下,世界各國越來越清醒地意識到,只有遵守國際經濟法律規則,其基本的國家經濟利益才能得到維護、鞏固和發展,因此,國際經濟法的規則更具有了權威性和生命力。
(五) 國際經濟法立法主體呈現多元化的趨勢,一些私人國際機構在全球規則制定方面的作用日益擴大 隨著全球化進程的不斷加速,國際經濟立法的主體日漸呈現多元化的趨勢。除了傳統的主權國家、國際組織之外,一些私人組織日益參與到國際經濟法規則的制定過程中。這一現象引起了一些國際知名學者的關注,著名歐盟法專家施奈德(Snyder) 教授就將這一趨勢視為國際經濟法和歐盟法的一個新動向。根據該學者的研究成果和我們的觀察,至少三類私人組織對國際經濟立法產生的影響是值得關注的。 首先是跨國公司對國際經濟法規則制定的影響。眾所周知,跨國公司為實施全球經濟擴張戰略,在其全球生產、銷售、管理等各個環節均制定了統一的內部規則和標準。
同一個跨國公司在其全球范圍內的分支機構建立的同一的產品質量標準、操作流程、知識產權保護模式、員工守則以及其在對外簽約時廣泛采用的標準合同,正在影響著一些技術性較強的國際經濟法的立法進程。這些規則雖然不具有法律拘束力,但是其實際效果和執行力度是有目共睹的。 其次是在跨國公司推動下成立的非政府 組織,例如國際標準化組織( ISO) 、國際會計標準化委員會( IASO) 等。其中,IASO 目前在世界上112 個國家中設立了153 個專業會計機構,其職能是制定和批準國際會計標準和準則。
盡管IASO 標準在法律上并不具有約束力和強制執行力,盡管各公司名義上仍然可以按照各國的會計準則自主聘請會計師事物所編制各種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但是在實際上,如果公司財務報表不符合所謂的“公認會計原則(GAAP) ”,那么其在全球的股票發行和籌資行為就會遇到困難。最后是一些公益性的非政府組織。在國際環境保護非政府組織的有力推動下,一些多國公司迅速行動起來,建立了旨在為保護國際環境生態協調服務的私人網絡組織,其中最為知名的就是國際社會環保鑒定和標簽聯盟,包含了七個國際環境網絡,贏得了廣泛的公眾社會支持,其制定的認證和簽證規則業已成為在全球范圍內被廣泛接受的國際標準。
(六) 國際經濟法的法律淵源有日益擴大的趨勢,其中,作為新法律種類的“軟規則”的出現和發展十分引人注目 正如經濟影響和文化滲透能力被稱為“軟實力”一樣,包括施奈德教授在內的一些國際法學者們將上述傳統主權國家和以主權國家為主體的國際組織之外的私人組織制定的事實上在全球通行的行業標準和行為準則稱之為“軟法律”。出于避免歧義的目的,我們覺得或許“軟規則”的提法可能更為適當。根據施奈德教授的觀點和我們的理解“, 軟規則”原則上雖然不應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卻由于具有廣泛的實用有時也能產生切實的法律上的效果,其貫徹落實的效果甚至比硬規則還要有效。這些規則不僅為國際企業和律師所熟悉,而且以國際行為準則之形式對跨國公司的管理活動產生了重要的作用。與硬性法律規則相比,軟性法律規則有著交易成本上的優勢,通常更加易于適用于一些不確定的情況和要求作出妥協的情形。⑦
(七) 國際經濟法對世界范圍內的貧富差距的縮小所起的作用仍然十分有限,但是這一問題已經開始受到了世界各國的廣泛關注 當今世界,經濟全球化浪潮正在沖擊著各個國家和地區,以WTO 為中心的國際經濟法律體系正在被越來越多的國家所接受。從某種程度上來講,現階段經濟全球化和國際經濟法律體系仍在加劇世界范圍內的貧富差距。人們在統計數字中驚訝地發現,全球化在給人類帶來巨大財富的同時,也在全球范圍內帶來了越來越大的貧富差距。
根據聯合國《20xx 年人類發展報告》,世界上最富有的500 人的收入總和大于4116 億最貧窮的人口的收入總和。⑧另外,國際貿易法律領域內也存在著嚴重的不公平現象。據分析,目前,世界上最高的貿易壁壘其實是針對包括最貧窮國家在內的發展中國家而設置的,貧窮國家向富國出口時所遇到的保護主義,平均要比富裕國家相互之間出口時遇到的壁壘高出好幾倍。 之所以會產生上述現象,一方面是由于發展中國家在經濟全球化過程中在資源配置方面處于不利地位,因此在國際較量和博弈中往往缺少談判實力和籌碼;另一方面,由于受到國家綜合實力的制約,發展中國家x府在從事國際談判的資源、能力和專業談判人才及其談判所需的知識、技能和經驗方面均處于比較匱乏的狀態。上述這兩個因素使其在國際經濟“游戲規則”的制訂方面必然處于劣勢,只能被動地接受發達國家的游戲規則。
在這方面最為典型的例子就是現行的國際補貼和反補貼制度。眾所周知,發達國家在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比較發達,無須政府補貼就可以使其產品在國際競爭中具有明顯的優勢,但是在農業方面則處于劣勢。為了在國際貿易中使其農產品占據更大的市場份額,為了鞏固農業在各國的基礎地位,更主要的是為了吸引人數較多的農民選票,所以盡管其在農業科技和投資方面具有相當的優勢,西方發達國家仍普遍對農業和農產品的生產和出口給予政府補貼。而發展中國家雖然有豐富的自然資源和廉價勞動力,在農業方面無須政府補貼就具有一定的優勢和競爭力,但是其在第二和第三產業則處于劣勢,為了在國際貿易中使其產品具有競爭力,發展中國家普遍 存在著對某些制造業及其出口給予政府補貼的現象。 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存在著政府補貼行為,但兩類國家實施的統一性質的政府補貼行為所遭遇的命運卻迥然不同。
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是:在目前的WTO 補貼和反補貼法律制度中,發達國家大量使用的農產品補貼受到WTO《農業協定》例外規則的保護,長期處于逍遙法外的狀態;但是發展中國家x府經常采用的工業產品補貼,則隨時可能遭到發達國家反補貼和反傾銷“大棒”的肆意打壓。這樣的法律制度安排,不僅恰似雪上加霜般地使發展中國家在農產品貿易中由于技術落后而遭受的不利境地更加嚴峻,而且使發展中國家成員在自然資源和勞動力成本方面具有的優勢根本無法發揮,甚至被抵消殆盡。兩類WTO 成員實施的政府補貼的命運如此迥然不同,導致此種差異的法律制度之不公平性由此可見。在這樣不公平的國際政治、法律和經濟格局中,國家和地區之間的貧富差異又怎能不日趨擴大? 而一個貧富嚴重分化的世界,是談不上和諧的,也是不得安寧的。因此,盡管全球化浪潮滾滾而來,但是建立和諧國際社會的任務仍然任重道遠。
國際經濟法論文3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社會經濟環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不論這個趨勢如何影響整個中國乃至世界。公平互利作為國際經濟法的重要基本原則,都會對其起著重要的作用。本文將從國際經濟法的職能,國際經濟法的發展以及國際經濟法的重要性闡述國際經濟法對世界經濟的影響。
一、國際經濟法的概念
國際經濟法,是泛指調整國際經濟關系的各種法律規范。它是調整國際經濟關系的各法律規范的總稱。公平互利原則作為國際經濟法的重要基本原則,無論是從其概念、作用、效果、意義,都有其存在的必要性。
國際經濟法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后發展起來,包括的內容也越來越廣。由于學說不一,分為廣義和狹義兩個范圍。廣義的國際經濟法其范圍包括一切關于超越國界但是并涉及任何經濟利益的交易和交往的法規和制度,不論進行交往和交易的主體小到個人、法人或跨國公司。大到國營金融機構、國際組織或機構、國家。打破了法律各部門的界限,強調了各部門的相互合作。狹義上的國際經濟法是國際公法的一個特殊部門。凡是國際貿易中涉及的私法問題和國內法問題都不屬于國際經濟法的范疇,只是專門用來調整國際經濟關系的新的法律分支。
二、國際經濟法的發展
21世紀之來,國際經濟法學界的學著都在關注一個問題,即今后一個時期內國際經濟法學的發展趨向問題。
法律制度的發展變化,經常是由于它賴以生存的社會的發展變化而引致的。國際經濟法作為一個由各國的意見法律法規而綜合起來的法律體系,要分析其在今后一個時期內發展變化的總體趨勢,所以要從當前和今后國際經濟發展的總體趨勢和基本特點,及其對國際經濟法產生的影響來探討。
(一)國際經濟法統一趨勢加強
20xx年,中國加入WTO,逐漸熟悉并適應了經濟全球化。經濟全球化導致了一些必然的國際趨勢,例如國家間在各方面聯系的更加緊密,更加開放;以及為每個國家經濟的發展,信息的發展以及科技等方面的發展創造了條件。在這個大趨勢下,國家理所當然是當代的國際經濟活動中最重要的主體,國家間合作的缺失將必然影響到經濟全球化長遠的協調發展。WTO作為一個貿易組織,處理家想擴大其職能范圍,將一些不平等的只能體現發達國家利益的規則納入WTO 的體系,那么發展中國家和其他弱小國家在這些事項中的自主權實際上就被剝奪,主權和利益就會受到損害。所以國的是限于貿易或與貿易直接有關的問題,這就必將需要法律的約束。如果發達國際經濟法有助于維護正常的國際經濟秩序,防止個別霸權主義國家濫用權力,損害其他國家乃至國際社會整體的利益。
(二)國際經濟法律規范普遍使用性和權威性逐漸增強
80年代以來,國際經濟貿易格局發生了顯要的變化,世界各國在經濟貿易中紛紛采取了相應的一些措施,首先以地理位置為條件,在一些國家范圍內計劃或制定一體化的自由貿易協定,建立區域自由貿易組織,形成共同的貿易市場。其次以各自區域性經濟組織為基礎,制訂貿易協定,加強貿易保護主義,強化貿易壁壘,共同抵制外國產品對共同市場的沖擊!崩纭氨泵雷杂少Q易區”;“亞太經濟組織”以及“歐盟”。調整這些經濟貿易開始主要是依靠國內法規范。隨著組織的發展,國內法已經滿足不了需要,于是,經濟組織之間推行國際經濟法勢在必行。各經濟組織的政策和法律規定,使我們能更好的運用國際經濟法。
總體來看,WTO體制的產生更好的讓國際經濟法得到充分的運行,WTO規則已廣泛涉及到貿易、金融等交易領域,而且發展一定會更加完善,這些規則對各成員方具有一定約束力。WTO及其規則在這些領域中發揮著重要的協調作用,有時甚至處于主導地位。傳統的國際法,國際組織并沒有立法權,國際組織通過的決議一般來說并不對其成員國具有強制力。隨著國際實踐的發展,法律拘束力特別是有些重要的決議是旨在宣告國際法原則和規范的,必須要具有法律效力,且有的決議在國際實踐中已逐漸被接受,成為各國在國際經濟交往中應遵守的準則,這是國際經濟法發展歷程中一個長足的進步。
(三)國際經濟法促進了社會和諧,對縮小世界范圍內的貧富差距起到一定作用
在經濟全球化的環境中,欠發達國家在資源配置、科技、信息等方面處于不利地位,并且受到了國家綜合實力等條件的制約,因此在定立國際條約國際法案方面處于劣勢,在不公平的國際政治、法律和經濟格局中,南北方國家貧富差距日趨擴大。國際經濟法的出臺有效的使這一問題得到了一定的改善。通過對經濟運行中影響社會公平的經濟問題的解決,國際經濟法促進了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三、國際經濟法的重要性
國際貿易是在世界范圍內由于生產力的發展和國際分工的不斷深化,不同國家和地區之間進行貨物、服務的交換活動。它是隨著各國之間貿易和經濟往來日益增長以及國家對貿易和經濟活動的干預日益加強而形成和發展的。國際經濟法是在國際經貿往來越發繁榮的大背景下產生的,它是世界貿易格局形成和衍變的必然產物。
國際經濟法的重要性在發展中國家體現得最為突出。國際經濟法作為調整世界各國間貿易關系的部門法,它的作用和地位早已在眾多的方面完整地展現,涉及到國際間法律、貨幣、投資、債券、金融等方面的糾紛與問題都是需要國際經濟法這一法規來平衡的。如果能利用它,這樣不僅發展中國家能加強自身的競爭力和與世界的交流的能力,還可以減輕世貿大國給他們施加的壓力,為經濟潮流翻騰下的國際市場爭取一席之地。如今,隨著現代國際社會中各國交往水平的提高,引起了國際經濟關系的深刻而廣泛的變化。就拿我們國家為例,國際經濟法可以從法律上提供更佳的法律環境給外商投資。近幾年來,越來越多的外商在中國投資,認真研究并學習有關國際投資和國際融資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有利于融資和其他引進外資合同的簽訂,有利于為外商投資提供更好的法律環境,從而更好地引進外商的投資。
當然,在中國市場同樣存在著這些國際經濟問題,例如傾銷反傾銷、貿易壁壘、知識產權壁壘和技術壁壘等問題,更是呈現出逐年上升的趨勢,迫切的等待有關部門的解決。所以,要應對如此復雜和混亂的市場經濟問題,法律是最重要且有效的手段,而國際經濟法便是這一手段中最有力的一部分。
國際經濟法使國家自給自足、獨立自主的經濟時代迅速結束,顯然,它為經濟全球化和世界一體化的出現提供了可能。從現實意義上說,它所包括的所有分支為國際間經濟主體的投資、貿易、金融、貨幣、稅收等活動提供了一個可供參考和遵守的法律依據?梢哉f,國際經濟法是世界貿易的保護傘和守護神,它保障了國際經貿這部大機器的正常運轉,維持了正常的世界秩序。
由此看來,國際經濟法在國際貿易往來中的作用是不容忽視的。它的地位與國際經濟本事是等價的。從它的調整范圍不難看出,國際經濟法是一系列國內、國際相關立法的集合,其觸角已經遍布國際經貿的方方面面,成為國際經貿中的重要標準和調解工具。作為調節國際貿易關系的部門法,國際經濟法的重要作用已經得到了充分的體現,尤其是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只要能夠對其進行合理的運用,就能夠在減輕發達國家的貿易壓力的同時提升本國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從而在國際市場占據一席之地。
《國際經濟法學》實驗課程教學研究論文(通用5篇)
在日復一日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寫過論文吧,論文是指進行各個學術領域的研究和描述學術研究成果的文章。相信很多朋友都對寫論文感到非?鄲腊,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國際經濟法學》實驗課程教學研究論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國際經濟法學》實驗課程教學研究論文 篇1
一、國際經濟法學實驗課程教學的意義
1.有助于促進國際經濟法理論與實踐相結合。通過國際經濟法學實驗課程教學,提出國際經濟法實驗教學改革思路與方案并運用于教學實踐,使學生直接面對將來的工作環境與工作要求,促使學生將所學理論知識運用于務之中,使學生在校時就具備了適應未來工作所必需的心理素質、知識結構和操作能力。
2.有助于構建模擬法律職業環境,為學生提供充分的動手操作機會。通過建立仿真實驗室,使學生在分析案件事實、收集證據、更好地進行人際交流與溝通、起草法律文書等技能方面的訓練得到強化,培養學生從事法律職業所需的專業技能。
3.有助于提供師生互動平臺,變“填鴨式”教學為學生主動式學習。國際經濟法實驗教學是以學生主動學習為基礎展開的,在實驗教學模式下學生也被賦予了一定責任,在實驗過程中,學生可以與指導教師就實驗中遇到的問題進行無障礙的溝通。
4.有助于提高師資隊伍的教學水平。要進行國際經濟法實驗教學,要求指導教師深入法律實務部門,掌握相應的專業技能。實踐經驗的豐富無疑可以幫助教師更好地講授專業知識,促進教學科研水平提高。
國際經濟法的價值論文
在社會的各個領域,大家都不可避免地會接觸到論文吧,論文的類型很多,包括學年論文、畢業論文、學位論文、科技論文、成果論文等。寫起論文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國際經濟法的價值論文,歡迎閱讀與收藏。
國際經濟法的價值論文1
摘要:國際經濟法是法學中近幾年興起的一個分支學科,國際經濟法主要研究的是國際經濟關系中的法律問題以及這些問題的發展規律。國際經濟法自從分支成為一個特別的學科之后,在我國的法學體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并且對于解決國際經濟中的很多法律問題都提供了權威性的解釋。
關鍵詞:國際經濟法;價值;法學
國際經濟法是一種協調國家間的利益以及國家對跨國經濟行為及進行管理調控的法,在當前對于法律的研究中,絕對不能僅僅局限于對于法律規范上的研究以及解釋,而是應該結合當前經濟一體化以及經濟全球化的形勢,對于當前的國際經濟法進行價值理論上的研究和探索。
一、國際經濟法的一般價值
國際經濟法在當前的經濟形勢中有著多元以及多層次的價值,對于當前經濟的發展以及推動經濟全球化和經濟一體化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國際經濟法雖是法律的一個分支,但是作為法律的一個部分,是絕對不會違背法律的一般價值。法的公共價值包括了公平、效率、正義、秩序,這些價值在國際經濟法中都有有著非常明顯的體現,并且國際經濟法在適應當前經濟發展的過程中也有者自己獨特的價值,從而維持著經濟的正常運行與發展。
(一)國際經濟法的自由價值
國際經濟法教學方法改革探索論文
摘要:當今社會已經呈現出全球化大趨勢,國際貿易的往來非常頻繁。順應此社會發展趨勢,國際經濟法人才的社會需求量也迅速加大。然而,當下在我國真正既懂外語又懂國際貿易的國際經濟法方面的法律人才缺口依然很大。如何抓住機遇,改革、完善傳統的教學方法,迅速提升獨立學院法學院大學生的國際經濟法素養,為社會培養出大批高質量的法官和律師等較高層次的應用復合型法律人才,已經成為獨立學院急切需要解決的課題。將律師實務經驗、適當比例的外語內容、多媒體等輔助教學工具的使用引入國際經濟法教學改革是新的嘗試。
關鍵詞:國際經濟法教學;律師實務;改革
一、國際經濟法教學改革的必要性及改革的契機
近些年來,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法制建設的不斷完善,法律覆蓋的業務領域不斷拓展,出現了公司法、知識產權法、金融法、證券法、房地產法、海商海事法律等新業務。國際經濟法作為獨立學院法學院的核心課程之一,成為進一步推動我國法學教育走向國際化的骨干課程。韓大元教授更是提出,中國法學教育未來的改革將主要圍繞人文化、精英化、規范化、國際化目標展開,而國際化將成為推動改革發展的基本背景與動力[1]。當前中國急需具有國際視野,熟悉國際規則,能夠參與國際政治、經濟等事務,具有國際交流能力和國際競爭能力的高端法律人才[2]。而計算機、互聯網等多媒體的普及運用,給傳統的課堂活動帶來了提升活力和教學質量的機遇和可行性。
二、國際經濟法教學中的問題
論經濟法課程體驗式教學探析國際貿易畢業論文
《經濟法》課程是獨立學院經管類專業基礎課之一,本課程的開設,旨在通過對經濟法理論及其實際應用的研究和學習,使學生系統掌握經濟法的基本理論、基本制度、基本原則,培養學生運用經濟法理論和知識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分析和解決經濟生活中的實際問題的能力。其教學方法、教學質量對于實現獨立學院的人才培養目標具有重要意義。為了使《經濟法》教學與獨立學院學生的特點相適應,使經濟法抽象的理論具體化,使學生能夠舉一反三、觸類旁通,增強法律實踐能力,尤其對獨立學院的學生而言,運用體驗式教學法無疑是比較恰當的選擇。
一、獨立學院學生的群體特點以及與經濟法課程性質的矛盾
(一)基礎知識相對薄弱,自我管理能力差
獨立學院普遍都是“三本招生學!,其的“三本性”決定了學生的知識水平與學習能力的參差不齊現象特別嚴重。從客觀上看,一些學生高中的基礎知識總體表現比較差,學習習慣和學習方法相對較差,課堂學習效率不高。從主觀上看,獨立學院的部分學生整體上學習目的不夠明確,學習態度不夠端正,缺乏學習的主動性和自信心,沒有涉獵課外知識的積極性。
此外,獨立學院的部分學生自我管理和自我控制能力差。正因為一方面學習基礎不扎實,另一方面又缺乏良好的學習習慣和飽滿的學習熱情,獨立學院部分學生上課不專心,課后不自習,遲到、曠課的現象較為普遍。
(二)家庭條件比較優越,自我意識強烈
由于三本的學費較高,這就使得進入獨立學院學習的學生家庭條件普遍較好,生活優裕。由于家庭條件等因素的影響,部分獨立學院的學生往往以自我為中心,個性張揚,而承受壓力和挫折的心理能力可能與一本、二本的學生有所不同,同時在遵守紀律、團隊合作等方面意識較差。
最新自考法律專業國際經濟法學論文題目選題
1、國際經濟法中的區域性組織法律問題
2、技術引進合同的法律適用
3、關稅減讓原則與我國關稅制度改革
4、美國反傾銷法對我國貿易出口影響與法律對策
5、關于外商租用土地的.法律問題
6、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法律問題
7、試件國際貿易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條款之適用
8、試論出口代理
9、對跨國公司避稅行為的處理原則與法律對策
10、試述關貿總協定對國際貿易的法律調整
11、試述多邊投資擔保機構的法律問題
12、我國海外投資擔保制度初探
13、國際貿易中工業產權及其法律保護
14、論國際經濟貿易中的貨幣風險的防范
15、試述我國涉外稅收法的適用及改進措施與相關法律條款選擇
16、論國際投資雙邊條約的若干法律問題
17、關貿總協定新領域法律問題探討
18、關貿總協定與中國對外貿易法的適用關系
19、我國三資企業法與公司法兩者的關系(或并軌問題)
說明:上述選題僅供參考,考生可以自行擬定題目。
后危機時代的全球治理與國際經濟法的發展論文
自2007年美國金融危機后,經過全球各個國家的不斷努力,國際經濟發展趨于穩定,由此全球開始進入后危機時代。當前后危機時代全球經濟發展的現狀對國際經濟法的發展也造成了一定的影響。本文中主要闡述后危機時代的全球治理及國際經濟法的發展,旨在通過研究現階段國家資本市場與其經濟利益之間權衡關系的,從而進一步促進國際市場經濟的發展,為全球經濟的發展帶來新的轉機。
隨著全球經濟發展的格局的改變,面對后危機時代全球經濟治理應如何發展成為當前國際經濟研究中首要解決的問題[1],F階段全球經濟在治理過程中仍然具有其實際應用價值,并且根據全球經濟治理中不同層次的發展狀態進行研究發現,全球經濟在治療過程中展示出不同的穩定性、透明性和時效性。因此,在未來全球經濟治理中需要針對當前市場經濟發展及全球經濟發展的現狀及多層次特點進行針對性研究,以客觀規律的形式對其國際經濟法的發展進行研究和改進,從而適當前全球市場經濟發展的新局面。
一、后危機時代的全球治理
后危機時代的發展主要是由于2008年經融危機爆發后,世界各國之間逐漸開始對其國家內部的經濟結構和自由貿易結構等進行研究的調整,從而從根本上將國家經濟發展及貿易限制策略進項改進,以期對國家經濟進行宏觀調控,從而應對經融危機。由此全球經濟治理逐漸步入一個保護主義浪潮中。根據歐盟國加對其內部經濟保護主義措施的改進,我們不難看出,在經融危機爆發后首先各國之間機內相對獨立的內部保護狀態。
國際性視野下經濟法教學改革的探索論文
我國加入WTO后,經濟法制立法理念與實踐的國際性成為應對全球經濟一體化的有效之道。但高校經濟法教學中,國際性視野并沒有貫穿當前教材、教學理念及教學實踐中,傳統經濟法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及考核方式也存在著對國際性因素和視野關注不夠的局限。本文結合自己的教學經驗,根據經濟法課程的特點,試圖探索更適應培養國際經濟競爭與合作所需的應用型專業人才的經濟法教學改革方法。
經濟法是高等院校法學專業的核心課程,也是經濟學、管理學專業開設的專業基礎課之一。該課程教學目的是通過經濟法制理論的講授,使學生聯系實踐,準確地掌握經濟法律法規的實質內容和實務技能。但在國內市場融入世界經濟的國際化發展趨勢下,但當前經濟法教學中存在“國際性”視角的缺失,直接影響到將學生培養成適應國際經濟競爭與合作所需的應用型人才教學目標的實現。筆者結合教學實踐,試探索反映國際化視野的法學或非法學專業的經濟法教改策略,與同行和學者們交流。
1 經濟法教學中國際性視野缺失的主要表現
1.1 教材中相關內容和知識點的缺少
目前,國內各專業選用的經濟法教材版本繁多,并沒有較好地吸納我國經濟立法國際性因素及相關理論成果。
一是在教材內容上,各專業教材的內容適用性不強。各專業編寫和選取教材時存在內容、編排體系的固化,缺乏結合司法考試、會計類、經濟類資格考試所需的實用法律知識。各專業就其本身而言,選用的教材都不夠貼近其特殊設置的培養目標及課程教學的要求。二是在學理闡述上,多是具體的、基本的法律、法規及制度的羅列。較少在國際性視角下對經濟全球化背景進行回應與構建。同時,中國經濟法原則的協調與整合,及經濟法基本制度的變革與創新,經濟法實施的更新與完善等方面內容較為缺乏,①忽視了經濟法主體已經在全球化背景下變化和擴張的現實趨勢。
淺析國際經濟法發展的探討論文
國際經濟法是調整國際經濟關系,國家和國際組織的法人和個人,以及在不同的國家在國際經濟活動的法律規范。自成立以來,國際經濟法國際經濟的發展,以及對國際經濟實體產生了巨大的影響。本文在概念的基礎上,結合國際經濟法的歷史,并認為做一個簡單的評論。
一、國際經濟法學說
對于經濟法的定義相關的學著們一直是爭論不一的,從國際經濟法律的意義上來,沒有形成一個統一的看法。大體的歸類可以分出兩種觀點:(一)狹義:國際經濟法,其要點如下:國際經濟法是調整國際公法的主體。這些國家的問題,要求國際組織以及國家和國際組織之間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國際經濟法,國際公法主體之間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調整,因此它屬于國際公法的范疇。這是國際公法的一個新的分支。(二):國際經濟法是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代表持這種觀點的主要是美國的杰塞普,杰克遜,洛文費爾德,日本櫻井雅夫,小原干雄,以及大多數我們的廣義國際經濟法學者。專業:國際經濟法是調整從事跨國經濟往來的自然人、法人、國家和國際組織、與法律規范之間的經濟關系和國際經濟關系。
二、國際經濟法的歷史發展
(一)國際經濟法的萌芽階段
國際經濟法在中世紀產生萌芽。在地中海沿岸歐洲國家與亞非國家有著密切的經貿往來這是形成經濟法的基礎。在長時間的發展中,根據不同國家的商業規則,逐步形成的大致相同的商業習慣和相關的服務機構。這些條款引用了相關國家的法律法規。處理與外國企業書面指引的規定,從各種商人法庭引用作為處理國際商務糾紛斷案,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步形成的具有約束力的判例法或普通法。換句話說沒有這些法律規范就沒有現在的國家經濟法。它是國際經濟法的前身。
國際經濟法的調整和發展論文
摘要: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的進一步加快,世界經濟已經成為一個有機結合的整體,經濟往來越來越密切,各個地區和國家的經濟關系度也進一步加強。經濟全球化是當前世界經濟發展的新特點,各國在經濟全球化帶來益處的同時,也產生了一定的負面影響。而在這樣的背景之下,經濟貿易間的沖突和摩擦也日益增多,各個地區和國家都力爭在國際經濟法下,保護自身的利益。而要充分利用國際經濟法來維護自身權益,就需要對國際經濟法的發展趨勢有足夠的了解。為了穩定經濟發展,必須要加強國際經濟法的改革,對國際經濟法進行調整和發展。本文將討論經濟全球化背景下國際經濟法的調整規范,以及發展趨勢。
關鍵詞:經濟全球化;國際經濟法;調整;發展
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國家與國家之間的貿易往來越來越密切,全球經濟發展迅速的今天,國際經濟法正在保障著每個貿易國家的權益,讓國際市場變得公正公平。國際經濟法不僅受到外部環境的變化,更加受到了內部環境的改變,國際經濟法在全球經濟發展的今天,不斷的需要去適應內外部的改變來加強國際間的貿易關系,促進國家與國家之間的公正交易。在全球經濟變得越來越發達的同時,貿易自由化也隨著發展起來,各種類型的經濟貿易,市場活動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自由的發展,同時也相互吸引。國際經濟法在這種發展狀態下,變得越來越發揮作用。金融、投資、貿易等相互促進,相互吸引,帶來的國際化的合作與競爭,給全球經濟形成了一個巨大的網狀模式。全球的經濟已經緊密的聯系在一起,國家與國家之間的聯系也更加的親密,但每個國家都希望自身的利益不會受到損害,國際經濟法就起到了一個保護者的作用。
經濟全球化背景下國際經濟法的新發展論文
摘要:研究經濟全球化背景下國際經濟法的新發展的目的在于了解其本質特點及發展動向,找到中國在這樣的發展狀態中趨利避害的途徑。本文介紹了經濟全球化的特點,分析了國際經濟法在經濟全球化下的新發展,并就中國的應對策略提出了若干建議。
關鍵詞:經濟全球化;背景;國際經濟法
經濟全球化可以理解為國際市場的融合與統一,是指貿易和投資等經濟活動及相應生產要素的交換已經擴展到世界范圍。經濟全球化要求各國各地區在相對統一的市場中開展經貿活動,這就要求市場制定出相對一致的規則,也就使包括國際經濟法在內的各項國際法律也要具備一定的全球化特點。
一、經濟全球化的特點
1.投資逐漸恢復,經濟緩慢向好
雖然遭遇了2008年侵襲全球的金融危機,但隨著時間推移和以WTO為代表的各類國際經濟及其他組織和全球各國和地區的共同努力,當前的國際經濟環境整體已經逐步走出了危機的陰影。隨著投資逐漸恢復,全球經濟大局勢正在呈現出緩慢向好的態勢。同時,由于“金磚”國家相對強勁的發展,近年來已經漸漸成為引領經濟全球化的新的“發動機”,國際經濟正在步入緩慢上升的通道。
2.自由貿易區加速區域經濟一體化
出于合作對抗金融危機的目的,越來越多的國家開始加緊以國際間貿易促進本國經濟后續發展的步伐。多邊化的全球貿易規模與數量出現井噴式增長,國家與地區之間的自由貿易區正在成為當前全球最為活躍的經濟活動區域,這促使一體化的國際間區域經濟發展速度越來越快,規模越來越大。超過三百個自由貿易協定區域已經將全球經濟體系“分割”殆盡,當前絕大多數全球貿易均在這些區域內發生。區域經濟一體化在與自由貿易區快速發展相互作用的同時活躍著全球貿易,但也因為不同國家和區域發展本質上不平衡造成了越來越多的問題和摩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