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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師《稅法(二)》知識點:其他扣除項目
2015年稅務師備考已經開始,為了幫助參加2015年稅務師考試的學員鞏固知識,提高備考效果,精心為大家整理了稅務師《稅法(二)》相關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扣除項目的標準—其他扣除項目
匯兌損失 | 除已計入有關資產成本以及向所有者進行利潤分配外,準予扣除 |
環境保護專項資金 | 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提取的用于環境保護、生態恢復等方面的專項資金,準予扣除。上述專項資金提取后改變用途的,不得扣除 |
租賃費 |
1.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租賃期限均勻扣除 2.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規定構成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部分應當提取折舊費的,分期扣除 |
勞動保護費 |
1.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準予扣除 2.企業根據其工作性質和特點,由企業統一制作并要求員工工作時統一著裝所發生的工作服飾費用,可以作為企業合理的支出給予稅前扣除 |
有關資產的費用 | 企業轉讓各類固定資產發生的費用允許扣除。按規定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費、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的攤銷費,準予扣除 |
航空企業空勤訓練費 | 航空企業實際發生的飛行員養成費、飛行訓練費、乘務訓練費、空中保衛員訓練費等空勤訓練費用,可以作為航空企業運輸成本在稅前扣除。 |
以前年度發生應扣未扣支出 |
1.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按照稅收規定應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后,準予追補至該項目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2.上述原因多繳的稅款,可在追補確認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遞延抵扣或申請退稅 |
以前年度發生應扣未扣支出 | 3.虧損企業追補確認以前年度未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業經過追補確認后出現虧損的,應首先調整該項支出所屬年度的虧損額,然后再按照彌補虧損的原則計算以后年度多繳的企業所得稅款,并按前款規定處理 |
總機構分攤的費用 |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就其中國境外總機構發生的與該機構、場所生產經營有關的費用,能夠提供總機構出具的費用匯集范圍、定額、分配依據和方法等證明文件,并合理分攤的,準予扣除 |
核電廠操縱員培訓費 | 新增:核力發電企業為培養核電廠操縱員發生的培養費用,可作為企業的發電成本在稅前扣除。企業應將核電廠操縱員培養費與員工的職工教育經費嚴格區分,單獨核算,員工實際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得計入核電廠操縱員培養費直接扣除 |
棚戶區改造 | 新增:企業參與政府統一組織的工礦棚戶區改造、林區改造、墾區危房改造并同時符合條件的棚戶區改造支出,準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條件:P30略) |
其他 | 如會員費、合理的會議費、差旅費、違約金、訴訟費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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