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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顧問企業管理勞動爭議處理知識
企業管理是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和控制等一系列職能的總稱。MBA、CEO12篇及EMBA等均為常見的企業管理教育。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的最主要內容之一。
勞動爭議概述:
勞動爭議的范圍包括: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爭議。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與本單位發生勞動爭議,除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以外,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勞動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請求的,可以推舉代表參加調解、仲裁或者訴訟活動。
勞動爭議的調解:
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持調解協議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勞動爭議的仲裁:
仲裁員的條件包括:曾任審判員;從事法律研究、教學工作并具有高級職稱的;具有法律知識、從事經濟貿易等專業工作滿五年的;律師執業滿三年的。
勞動爭議仲裁實行地域管轄。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發生不可抗力,或者有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勞動者的法定代理人未確定等其他正當理由,仲裁時效中止,待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時效的中斷事由包括:一方當事人通過協商、申請調解等方式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一方當事人通過向有關部門投訴,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申請支付令等方式請求權利救濟;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時效的排除事由:勞動關系存續期問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前述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法律 敎育 網
仲裁時限為四十五日,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天。
對于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明確,不先予執行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生活的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仲裁庭可以裁決先予執行,移送人民法院執行。
一般情況下,當事人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且數額不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以及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實行有限的“一裁終局”。
勞動爭議的訴訟:
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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