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責任審計的審前調查
審前調查是實施審計的重要環節之一,但在實際工作中卻往往不被重視。審計人員主觀上認為對被審計項目情況都比較熟悉,客觀上認為審計人員少、時間緊任務重,審前調查這個環節基本上可以省略。從審計實踐來看,搞好審前調查不僅重要,而且往往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搞好經濟責任審計的審前調查,是為進一步確定審計目標、審計重點、審計突破點,以便對領導干部在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履行經濟職責、廉潔勤政、民生改善、環境效益等方面做出真實、準確評價的重要前提。
一、經濟責任審計審前調查存在的問題
一是對經濟責任審計審前調查認識不到位。有些部門和審計人員未認識到責任審計項目審前調查的重要性,認為審前調查只不過是走走形式,只停留在嘴上;有的審計人員自認為自己經驗豐富,對被審計單位財政財務狀況比較熟悉,無須深入細致的調查,只在審計實施階段邊調查邊審計就行了,往往忽視審前調查。實際上審前調查是審計準備階段的一個重要環節,只有把這項工作做好了,實施審計項目才可能夠事半功倍。
二是對經濟責任審計審前調查準備不充分。不少審計人員在審前調查時未擬定調查方案,沒有明確審前調查的范圍、內容、方法、分工。
三是經濟責任審計審前調查方式單一。有的審計人員在審前調查時,過多的采用查閱資料的方式,了解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活動及經營管理方式。沒有采取現場調查和問卷調查相結合的方式,沒有通過召開座談會的方式及通過內控制度測試和抽樣調查相結合,不與上級主管部門和紀檢部門進行溝通了解;未查閱以前年度審計檔案,掌握查出問題及整改情況,調查方式單一不利于多角度了解被審計單位的有關事項,不利于快速發現審計線索和評判審計風險。
二、經濟責任審計審前調查目標
搞好經濟責任審前調查,首先要明確審前調查目標,了解被審計對象在任職期間的經濟活動、管理水平、執行財經紀律、民生改善、環境效益等相關情況。
一是確定對象。要明確黨政主要領導的主要職責,通過調查機構和領導職責分工情況,分清不同類別領導干部即縣(區)黨政一把手、市縣(區)直部門領導、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負責人、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鎮長)政主要領導各自所承擔的直接經濟責任及履行經濟責任所涉及的部門、單位和事項。
二是確定領導干部履職情況。審前調查要注意檢查領導干部在執行國家經濟決策、財經法律中承擔的職責和義務,即領導干部對國家制定和頒布的'經濟發展政策是否掌握、是否執行,如領導干部執行經濟產業政策、惠民政策是否到位等;領導干部所管轄部門和單位是否嚴格遵守國家財經法紀、政策和財政紀律;領導干部所在地方政府和部門制定出臺的文件、政策和制度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等。
三是確定重點范圍。調查黨政主要負責人對重點經濟決策和重點投資,特別是領導本人直接主持的重點經濟決策、民生項目、重要投資項目的情況。著重調查決策執行是否民主、合規,可行性論證是否充分,有無超越職權決策、盲目決策和個人武斷等。調查領導干部在任職期間各項重點項目投資和社會事業發展情況,調查領導干部執行國家經濟決策、財經決策法規情況。
三、經濟責任審計審前調查內容
首先,注意收集領導干部任期內的基本情況。包括任職時間、任期目標、任期內重大決策、重大事項、群眾關注的熱點,任期內主要經濟以及前次審計情況等。針對不同類別的經濟責任對象,即縣(區)黨政一把手、市縣(區)直部門領導、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負責人、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鎮長)等確定不同的調查重點。
其次,關注領導干部指標完成情況、財政收入及執行財經紀律情況。一是領導干部任期內主要任務指數完成情況工作,查閱近三年工作總結、上級主管部門及本級政府考核結果;二是應以全部財政資金為主線,主要經濟增長點和財政資金的使用方面及產生的效果;三是調查分析領導干部執行國家財政經濟政策及重大經濟決策和投資項目情況;四是延伸審計調查,包括由財政部分支付到位的一級預算單位和二級預算單位及重大項目資金,對這些項目的認證、立項及政策應作詳細調查。
最后,關注領導干部民生改善、環境治理、生態效益、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國有企業投資經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以及自治區和市委、市政府規定等情況的績效。
四、經濟責任審計審前調查步驟
第一步,調查提綱詳實周密。要針對被審計對象實際情況和行業實際,擬定詳實周密的審前調查提綱,對調查內容、調查范圍、調查重點、調查方式、調查重點、調查人員進行分工,并制定切實可行的調查提綱。
第二步,走訪摸底深入細致。走訪摸底主要采取外圍調查取證和查閱單位內部資料的方法。一是到紀檢監察、組織部門進行走訪,收集對審計項目有價值有信息;二是到主管或財務隸屬關系密切的如財政、銀行等部門進行走訪咨詢;三是搜集被審計單位行業政策法規制度,掌握行業特性;四是查閱被審計單位的相關資料,如以前年度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以及審計整改情況,必要時以問卷調查的形式進行民主測評,了解民意。五是調查被審計單位的下屬單位或基層單位、職工,切實了解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政策貫徹落實情況、惠民政策落實情況以及被審計領導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情況。
第三步,座談了解把握要點。深入被審計單位,與不同層次干部職工進行座談,詳細設計座談了解的內容和要點,做好座談記錄;同時采取內控制度測試、抽樣調查的方式收集與審計相關的線索。
第四步,調查了解記錄有理有據。調查過程完成后,審計人員要把審前調查的過程、方式、參加人員、調查重點內容及調查的結論
形成書面調查了解記錄,對被審計單位財經政策執行情況作出初步評判,進行風險評估,并提出確保審計實施階段順利進行的操作辦法。同時,要注意保存審前調查情況資料,與審計實施階段相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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