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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法考試國際法考點解析:國際法主體
1.今年是聯合國秘書長的換屆年,聯合國將依據《聯合國憲》選舉產生新任秘書長。根據《聯合國憲》,對于秘書長的選舉程序,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2006年卷一單選第29題)
A.由聯合國安理會采取關于程序性事項的投票程序,直接表決選出秘書長
B.由聯合國大會直接選舉,大會成員2/3多數通過
C.由安理會采取實質性事項表決程序推薦秘書長候選人,經聯合國大會以簡單多數表決通過
D.由安理會采取程序性事項表決程序推薦秘書長候選人,經聯合國大會表決獲2/3多數通過
答案:C
提示:本題考點是秘書長的選舉程序。
國際法主體:國家、國際組織、特定的民主解放組織。
本題就是國際法主體——國際組織——聯合國(里面有6大機構)——秘書長的選舉這條線串下來。
另外注意,什么是安理會的程序性事項,什么是實質性事項,各自采用什么樣的原則去決定,以及所舉的例子,還有大會中有一部分重要問題要求出席的會員國的2/3進行表決。
解析:聯合國秘書長的選舉程序
《聯合國憲》規定,聯合國秘書長是聯合國的行政首長,其產生辦法是:由安理會推薦,并經聯合國大會簡單多數票通過。安理會表決實行每一理事國一票。對于程序事項決議的表決采取9個同意票即可通過。對于非程序事項或稱實質性事項的決議表決,要求包括全體常任理事國在內的9個同意票,又稱大國一致原則,即任何一個常任理事國都享有否決權。常任理事國的棄權或者缺席不被視為否決,不影響決議的通過。聯合國憲》中沒有明確規定哪些問題一定屬于程序性事項。哪些問題屬于程序性事項基本上是由聯合國常任理事國說了算的,當一項決議提交安理會時,安理會首先會投票表決其為程序性事項或實質性事項,此時常任理事國有一票否決權,即任何一個常任理事國否認該事項為程序性事項,則該事項就應屬于實質性事項。另外,根據憲規定,安理會在向大會推薦新會員國或秘書長人選、建議中止會員國權利和開除會員國等問題上,適用非程序性(即實質性)事項表決程序。故正確答案為C.
2.風光秀麗的納列溫河是甲國和乙國的界河。兩國的邊界線確定為該河流的主航道中心線。甲乙兩國間沒有其他涉及界河制度的條約,F甲國提議開發納列溫河的旅游資源,相關旅行社也設計了一系列界河水上旅游項目。根據國際法的相關原則和規則,下列哪一項活動不需要經過乙國的同意,甲國即可以合法從事?(2006年卷一單選第30題)
A.在納列溫河甲國一側修建抵近主航道的大型觀光棧橋
B.游客乘甲國的旅游船抵達乙國河岸停泊觀光,但不上岸
C.游客乘甲國漁船在整條河中進行垂釣和捕撈活動
D.游客乘甲國游船在主航道上沿河航行游覽
答案:D
提示:本題考點是國際法空間——領陸——界水的利用。
解析:界水的利用
納列溫河是兩國的界水,界水的利用和保護通常由邊界文件加以規定。一般地,沿岸國對界水有共同的使用權,一國在使用界水時,不得損害鄰國的利益。漁民只能在界水本國的一側捕魚;除遇難或有其他特殊情況外,一方船舶未經允許不得在對方靠岸停泊;一方欲在界水上建造工程設施的,應取得另一方的同意。因此,A、B、C三種行為都須經乙國同意。而界水的沿岸國都具有平等的在界水主航道上的航行權,不需要征得其它國家同意,故D選項正確。
3.甲、乙兩國為陸地鄰國。由于邊界資源的開采問題,兩國產生了激烈的武裝沖突,戰火有進一步蔓延的趨勢。甲、乙均為聯合國成員國。針對此事態,如果擬通過聯合國安理會采取相關措施以實現;鸷头定局勢,那么,根據《聯合國憲》有關規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2006年卷一單選第31題)
A.只有甲、乙兩國中的任一國把該事項提交安理會后,安理會才有權對該事項進行審議
B.在對采取措施的決議草案進行表決時,若獲得全體理事國中1/2多數的同意,其中包括常任理事國的一致同意,該決議即被通過
C.在對采取措施的決議草案進行表決時,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中任何一國投棄權票,不妨礙該決議的通過
D.只有得到甲、乙兩國的分別同意,安理會通過的上述決議才能對其產生拘束力
答案:C
提示:本題考點是聯合國安理會的相關措施。
國際法主體——國際組織——聯合國——安理會
安理會職權中最為基礎的東西很重要。
解析:安理會的職權與表決程序
依據《聯合國憲》,安理會是聯合國在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方面負主要責任的機關,也是聯合國唯一有權采取行動的機關,它可以在任何時候依職權主動采取措施以實現停火和維護和平。故A項錯誤。安理會的表決事項分為程序性事項和非程序性事項,表決時采取每一理事國一票的方法,對于程序性事項決議的表決采取9個同意票即可通過;對于非程序性事項或稱實質性事項的表決,要求包括全體常任理事國在內的9個同意票,即“大國一致原則”,故B項錯誤。同時,在聯合國實踐所形成的習慣法規則表明,在“大國一致”原則中,常任理事國的棄權或缺席不被視為否決,不影響決議的執行,故C項正確。依照《聯合國憲》規定,安理會為制止和平的破壞、和平的威脅和侵略行為而做出的決定,以及依憲規定在其他職能上做出的決定,對于當事國和所有的成員國都具有拘束力,而無需得到當事國的特別同意,故D項錯誤。因此本題答案選C項。
4.“恐龍國際”是一個在甲國以非贏利性社會團體注冊成立的組織,成立于1998年,總部設在甲國,會員分布在20多個國家。該組織的宗旨是鼓勵人們“認識恐龍,回溯歷史”。2001年,“恐龍國際”獲得聯合國經社理事會注冊咨商地位,F該組織試圖把活動向乙國推廣,并準備在乙國發展會員。依照國際法,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確的?(2006年卷一多選第78題)
A.乙國有義務讓“恐龍國際”在乙國發展會員
B.乙國有權依照其本國法律阻止該組織在乙國的活動
C.該組織在乙國從事活動,必須遵守乙國法律
D.由于該組織已獲得聯合國經社理事會注冊咨商地位,因此,它可以被視為政府間的國際組織
答案:B、C
提示:本題考點是國際法主體——國際組織——非政府間組織(新興的組織,民間性的跨國聯合,沒有統一的國際公約對它進行調整,只能依據它注冊登記國的國內法對其進行調整。它跟聯合國可能發生聯系,可能具有聯合國咨商地位這樣一種身份)
解析:各種國際組織的權利義務
根據《聯合國憲》及相關決議,注冊咨商地位的組織屬于非政府組織。關于非政府組織,其目前主要是由各相關國家的國內法加以規范。一個國際非政府組織,首先是在某個國家注冊或登記的該國國內合法團體,這種注冊或登記依照該國相關的國內法進行;其行動應當受到該注冊國法律的規范。法+律教-育網同時,在國際法層面,這類國際非政府組織也不是由政府間的協議創立,而是一種民間性的跨國聯合。該組織若在其他國家進行活動,也應當尊重所涉及國家的相關法律,不得從事違法活動,所以選項A、D錯誤,選項B、C正確。
5.先占是國際法中國家獲得領土主權的一種方式。根據現代國際法的有關規則,下列哪些選項已經不能被作為先占的對象?(2006年卷一多選第79題)
A.南極地區
B.北極地區
C.國際海底區域
D.月球
答案:A、B、C、D
提示:本題考點是國際法上的空間——領土——領土的取得方式(注意,不必要記憶具體構成要素,主要看承不承認)——先占。注意:只承認歷史上的先占。
解析:領土取得方式及其限制
先占是傳統國際法獲取領土的五種方式之一,指的是國家有意識地取得不在其它任何國家主權下土地的主權的行為。法"律教;育網先占必須具備兩個條件:(1)先占的對象必須是無主地,即不屬于任何國家的土地,或被原屬國家明確拋棄。(2)先占應為“有效占領”。南極地區、北極地區、國際海底區域及月球雖然符合先占的一般條件,但由于其特殊性,都不再允許成為先占的對象。南極地區的法律地位依照1959年《南極條約》的規定,已經凍結各國對南極地區的領土要求,包括對南極領土不得提出新的或擴大現有要求,所有國家都可以對南極進行科學研究和考察,因此南極已不可能成為先占獲取主權的對象,故A項正確。
北極地區位于北極圈以內,主要部分是是北冰洋,其中大部分為公海,雖然有少數國家曾按照“扇形原則”提出對北極部分地區的領土主張,但遭到了大多數國家的反對,因此也不可能成為先占的對象,故B項正確。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國際海底區域及其自然資源是人類共同繼承財產,任何國家不得對'區域'或其任何部分主張主權或行使主權,任何人不能將'區域'或其資源的任何部分據為己有。”故C項正確。
《外空條約》規定,任何國家對月球的探索、利用和開發,都必須是為全體人類謀取福利和利益,任何國家不得通過主權要求、使用或占領的方法,或采取其它任何措施,將月球據為己有,故D項正確。因此本題答案選A、B、C、D.
6.S國是一個新成立的國家。其成立后,甲國代表向聯合國大會提案支持S國成為聯合國的會員國;乙國與S國簽署了兩國互助同盟友好條約;丙國允許S國在其首都設立商業旅游服務機構;丁國與S國共同參加了某項貿易規則的多邊談判會議。根據國際法的有關規則,上述哪些國家的行為構成對S國的正式承認?(2005年卷一多選第78題)
A.甲國
B.乙國
C.丙國
D.丁國
答案:A、B
提示:本題考點是國家——國際法上的承認;重點是哪些構成默示承認,哪些不構成默示的承認,跟豁免處有關。
解析:國家的承認
國家的承認形式包括明示承認方式和默示承認方式兩種。默示承認方式是指承認者不是通過明白的語言文字,而是通過與承認對象有關的行為表現出承認的意思。包括:與承認對象建立正式外交關系,與承認對象締結正式的政治性條約,正式接受領事或者正式投票支持參加政府間國際組織的行為一般也被認為是一種默示承認。但是,除非明確表示,下列行為一般不認為構成默示承認:共同參加多邊國際會議或國際條約;建立非官方或非完全外交性質的某種機構;某些級別和范圍的官員接觸。根據題目中給定的情形,甲國代表向聯合國大會提案支持S國成為聯合國的會員國;乙國與S國簽署了兩國互助同盟友好條約,甲國和乙國構成對S國的正式承認,丙、丁兩國不構成對S國的承認。因此,選項A、B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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