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t id="5hhch"><source id="5hhch"></source></tt>
    1. <xmp id="5hhch"></xmp>

  2. <xmp id="5hhch"><rt id="5hhch"></rt></xmp>

    <rp id="5hhch"></rp>
        <dfn id="5hhch"></dfn>

      1. 司法考試真題及解析

        時間:2024-10-04 16:54:55 林惜 司法考試 我要投稿

        司法考試真題及解析

          在學習、工作中,我們都經?吹皆囶}的身影,借助試題可以更好地檢查參考者的學習能力和其它能力。你所見過的試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司法考試真題及解析,歡迎大家分享。

        司法考試真題及解析

          司法考試真題及解析 1

          1.唐永徽年間,甲由祖父乙撫養成人。甲好賭欠債,多次索要乙一祖傳玉墜未果,起意殺乙。某日,甲趁乙熟睡,以木棒狠擊乙頭部,以為致死(后被救活),遂奪玉墜逃走。唐律規定, 謀殺尊親處斬,但無致傷如何處理的規定。對甲應當實行下列哪一處罰?

          A.按“諸斷罪而無正條,其應入罪者,則舉輕以明重”,應處斬刑

          B.按“諸斷罪而無正條,其應出罪者,則舉重以明輕”,應處絞刑

          C.致傷未死,應處流三千里

          D.屬于“十惡”犯罪中的“不孝”行為,應處極刑

          1.【解析】謀殺,是預謀殺人。甲殺人行為不僅“謀”,而且是付諸實施,比“謀殺”的情節更重,根據“舉輕以明重”,也應處斬刑。故 A項對。

          【答案】A

          2.甲為其妻乙投保意外傷害保險,指定其子丙為受益人。對此,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2010年卷三多選第78題)

          A.甲指定受益人時須經乙同意

          B.如因第三人導致乙死亡,保險公司承擔保險金賠付責任后有權向該第三人代位求償

          C.如乙變更受益人無須甲同意

          D.如丙先于乙死亡,則出現保險事故時保險金作為乙的遺產由甲繼承

          【答案】ACD

          【考點】受益人的確定與變更、保險金的追償與繼承

          【解析】選項A正確!侗kU法》第39條第2款規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與其有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投保人身保險,不得指定被保險人及其近親屬以外的人為受益人。據此可知,本題中甲指定丙為受益人時須經乙同意。

          選項B錯誤!侗kU法》第46條規定,被保險人因第三者的行為而發生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等保險事故的,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給付保險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償的`權利,但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權向第三者請求賠償。

          選項C正確!侗kU法》第41條第2款規定,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變更受益人并書面通知保險人。保險人收到變更受益人的書面通知后,應當在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批注或者附貼批單。投保人變更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同意。據此可知,投保人變更受益人的,須經被保險人同意,被保險人變更受益的,不需要經過投保人同意。

          選項D正確!侗kU法》第42條第1款第(二)項規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據此可知,丙先于乙死亡,則出現保險事故時保險金作為乙的遺產由甲繼承。

          3.關于破產清算、重整與和解的表述,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

          A.債務人一旦被宣告破產,則不可能再進入重整或者和解程序

          B.破產案件受理后,只有債務人才能提出和解申請

          C.即使債務人未出現現實的資不抵債情形,也可申請重整程序

          D.重整是破產案件的必經程序

          【答案】ABC

          【考點】破產清算、重整與和解

          【解析】選項A正確。《企業破產法》第70條第2款規定,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債務人或者出資額占債務人注冊資本1/10以上的出資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第95條第1款規定,債務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向人民法院申請和解。據此可知,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宣告破產前可以進入重整或和解程序,但是一旦被宣告破產,則不能再進入重整或和解程序。

          選項B正確。根據《企業破產法》第95條第1款的規定,破產案件受理后,只有債務人才能提出和解申請。

          選項C正確!镀髽I破產法》第2條規定,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據此可知,企業法人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即使未出現現實的資不抵債情形,也可申請重整程序。

          選項D錯誤!镀髽I破產法》第7條第1款規定,債務人有本法第2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據此可知,重整并非破產案件的必經程序。

          司法考試真題及解析 2

          一、(不定項選擇題)

          中國甲公司從某國乙公司進口一批貨物,委托中國丙銀行出具一份不可撤銷信用證。乙公司發貨后持單據向丙銀行指定的丁銀行請求付款,銀行審單時發現單據上記載內容和信用證不完全一致。乙公司稱甲公司接受此不符點,丙銀行經與甲公司溝通,證實了該說法,即指示丁銀行付款。后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所發貨物無價值,遂向有管轄權的中國法院申請中止支付信用證項下的款項。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甲公司已接受不符點,丙銀行必須承擔付款責任

          B.乙公司行為構成信用證欺詐

          C.即使丁銀行已付款,法院仍應裁定丙銀行中止支付

          D.丙銀行發現單證存在不符點,有義務聯系甲公司征詢是否接受不符點

          【正確答案】 B

          【解析】

          根據UCP600號的規定,在受益人交付的單據與信用證規定一致(單證一致)、單據與單據之間一致 (單單一致)時,銀行須根據信用證兌用的類型履行相應的義務。當按照指定行事的指定銀行、保兌行或開證行確定交單不符時,可以自行決定聯系申請人放棄不符點,也可 以拒絕承付或議付。因此開證行發現單證不符,可以聯系 申請人,并非是有義務聯系申請人是否接受不符點,故D項錯。

          這也意味著,申請人可以在某種程度上放棄這種要求,在單證不符時,授權開證行對外付款。一旦申請人放棄單證相符的要求,或授權付款,申請人即喪失了以單據 不符為由拒絕向開證行償付的權利。但是,根據法律關系 獨立原則,在單證不符時,即使申請人放棄對單證一致的 要求,開證行仍然有權對受益人拒付,A項錯。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信用證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中確認了信用證欺詐例外這一原則。第8條列舉了應當認 定存在信用證欺詐的情形:(1)……(2)受益人惡意不交付貨物或者交付的貨物無價值;(3)……(4)其他進行信用證欺詐的情形。乙公司的行為明顯符合此條第2項的 規定,故B項正確。

          《規定》第9條是關于止付信用證項下款項的條件,即開證申請人、開證行或其他利害關系人發 現有上述第8條的情形,并認為將會給其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時,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中止支付信用證項下的款項。第10條則規定即使存在信用證欺詐,但由于開證 行或者其指定人、授權人已經對外付款或者基于票據上的 法律關系將來必須對外付款,這種情形下,就不能再遵循 “信用證欺詐例外”的原則,不能再通過司法手段干預信用證項下的`付款行為。

          這些例外情形包括:

          (1)開證行的指 定人、授權人已按照開證行的指令善意地進行了付款;

          (2)……(3)……(4)……。題中丁銀行善意付款的行為符合第10條第(1)項的規定,是中止支付的例外,故C項 錯誤。

          二、(不定項選擇題)

          (三)

          張一、李二、王三因口角與趙四發生斗毆,趙四因傷勢過重死亡。其中張一系未成年人,王三情節輕微未被起訴,李二在一審開庭前意外死亡。

          本案依法負有民事賠償責任的人是:

          A.張一、李二

          B.張一父母、李二父母

          C.張一父母、王三

          D.張一父母、李二父母、王三

          【正確答案】D

          【解析】

          《刑訴解釋》第143條。刑事被告人要承擔賠償責任。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他的民事賠償責任還應由其監護人承擔。在該案中,張一系未成年人,民事賠償責任由張一本人及其父母承擔。犯罪嫌疑人被不起訴后,并不能免除對被害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因此王三雖然情節輕微未被起訴,但也要承擔賠償責任。加害人開庭前死亡的,民事賠償責任由他的遺產繼承人承擔。結合該案的具體情況,依法負有民事賠償責任的人應當是張一、張一父母、李二父母、王三。

          三、(不定項選擇題)

          興源公司與郭某簽訂鋼材買賣合同,并書面約定本合同一切爭議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興源公司支付100萬元預付款后,因郭某未履約依法解除了合同。郭某一直未將預付款返還,興源公司遂提出返還貨款的仲裁請求,仲裁庭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并作出裁決,支持該請求。

          由于郭某拒不履行裁決,興源公司申請執行。郭某無力歸還100萬元現金,但可以收藏的多幅字畫提供執行擔保。擔保期滿后郭某仍無力還款,法院在準備執行該批字畫時,朱某向法院提出異議,主張自己才是這些字畫的所有權人,郭某只是代為保管。

          關于仲裁協議的表述,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A.買賣合同雖已解除,但仲裁條款具有獨立性,興源公司可以據此申請仲裁

          B.興源公司返還貨款的請求是基于不當得利請求權,與買賣合同無關,不應據此申請仲裁

          C.仲裁協議未約定適用簡易程序,仲裁庭不應適用簡易程序審理

          D.雙方選擇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

          會是涉外仲裁機構,本案不具有涉外因素,應當重新選擇

          【正確答案】A

          【解析】

          A選項和B選項考查仲裁條款的獨立性。由于本案中仲裁協議約定“本合同一切爭議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根據《仲裁法》第19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因此盡管本案中主合同已經解除,但仲裁條款依然有效。雖然興源公司返還預付款的請求權可能是基于不當得利請求權,但并不妨礙這一糾紛與合同有關,興源公司可以據此申請仲裁。A正確,B錯誤。

          我國《仲裁法》中并沒有明確規定簡易程序,因此需要根據各仲裁協會的仲裁規則來確定簡易程序的適用條件。根據《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的規定,爭議金額不超過人民幣200萬元適用簡易程序,因此本案中仲裁庭有權直接適用簡易程序,C錯誤。

          由于仲裁充分尊重當事人的自愿合意,因此無論案件是否具有涉外因素,當事人都可以約定由涉外仲裁委員會仲裁糾紛,D錯誤。

        【司法考試真題及解析】相關文章:

        司法考試卷一歷年真題答案與解析01-22

        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真題解析03-18

        考研英語閱讀真題及解析03-08

        如何利用司法考試的歷年真題01-11

        2016年司法考試《刑法》真題03-05

        2017司法考試真題練習及答案12-30

        考研英語閱讀真題答案解析03-08

        2017司法考試《卷四》仿真題及答案解析03-03

        司法考試《卷三》考試真題及答案12-29

        国产高潮无套免费视频_久久九九兔免费精品6_99精品热6080YY久久_国产91久久久久久无码

        1. <tt id="5hhch"><source id="5hhch"></source></tt>
          1. <xmp id="5hhch"></xmp>

        2. <xmp id="5hhch"><rt id="5hhch"></rt></xmp>

          <rp id="5hhch"></rp>
              <dfn id="5hhch"></df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