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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司法考試真題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前身是國家司法考試。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和《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設立的法律類職業證書考試。真題,是指真正在省級以上測試中出現過的原題,多出現在考試資料、練習冊中。

        司法考試真題1

          【提要】司法考試真題信息 : 歷年司法考試真題及答案解析【五】

          一、(不定項選擇題)

          中國甲公司從某國乙公司進口一批貨物,委托中國丙銀行出具一份不可撤銷信用證。乙公司發貨后持單據向丙銀行指定的丁銀行請求付款,銀行審單時發現單據上記載內容和信用證不完全一致。乙公司稱甲公司接受此不符點,丙銀行經與甲公司溝通,證實了該說法,即指示丁銀行付款。后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所發貨物無價值,遂向有管轄權的中國法院申請中止支付信用證項下的款項。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甲公司已接受不符點,丙銀行必須承擔付款責任

          B.乙公司行為構成信用證欺詐

          C.即使丁銀行已付款,法院仍應裁定丙銀行中止支付

          D.丙銀行發現單證存在不符點,有義務聯系甲公司征詢是否接受不符點

          【本題來源】20xx年司法考試《卷一》真題第95題

          【正確答案】 B

          【解析】

          根據UCP600號的規定,在受益人交付的單據與信用證規定一致(單證一致)、單據與單據之間一致 (單單一致)時,銀行須根據信用證兌用的類型履行相應的義務。當按照指定行事的指定銀行、保兌行或開證行確定交單不符時,可以自行決定聯系申請人放棄不符點,也可 以拒絕承付或議付。因此開證行發現單證不符,可以聯系 申請人,并非是有義務聯系申請人是否接受不符點,故D項錯。

          這也意味著,申請人可以在某種程度上放棄這種要求,在單證不符時,授權開證行對外付款。一旦申請人放棄單證相符的要求,或授權付款,申請人即喪失了以單據 不符為由拒絕向開證行償付的權利。但是,根據法律關系 獨立原則,在單證不符時,即使申請人放棄對單證一致的 要求,開證行仍然有權對受益人拒付,A項錯。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信用證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中確認了信用證欺詐例外這一原則。第8條列舉了應當認 定存在信用證欺詐的情形:(1)……(2)受益人惡意不交付貨物或者交付的貨物無價值;(3)……(4)其他進行信用證欺詐的情形。乙公司的行為明顯符合此條第2項的 規定,故B項正確。

          《規定》第9條是關于止付信用證項下款項的條件,即開證申請人、開證行或其他利害關系人發 現有上述第8條的情形,并認為將會給其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時,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中止支付信用證項下的款項。第10條則規定即使存在信用證欺詐,但由于開證 行或者其指定人、授權人已經對外付款或者基于票據上的 法律關系將來必須對外付款,這種情形下,就不能再遵循 “信用證欺詐例外”的原則,不能再通過司法手段干預信用證項下的付款行為。

          這些例外情形包括:

          (1)開證行的指 定人、授權人已按照開證行的指令善意地進行了付款;

          (2)……(3)……(4)……。題中丁銀行善意付款的行為符合第10條第(1)項的規定,是中止支付的例外,故C項 錯誤。

          二、(不定項選擇題)

          (三)

          張一、李二、王三因口角與趙四發生斗毆,趙四因傷勢過重死亡。其中張一系未成年人,王三情節輕微未被起訴,李二在一審開庭前意外死亡。

          本案依法負有民事賠償責任的人是:

          A.張一、李二

          B.張一父母、李二父母

          C.張一父母、王三

          D.張一父母、李二父母、王三

          【本題來源】20xx年司法考試《卷二》真題第95題

          【正確答案】D

          【解析】

          《刑訴解釋》第143條。刑事被告人要承擔賠償責任。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他的民事賠償責任還應由其監護人承擔。在該案中,張一系未成年人,民事賠償責任由張一本人及其父母承擔。犯罪嫌疑人被不起訴后,并不能免除對被害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因此王三雖然情節輕微未被起訴,但也要承擔賠償責任。加害人開庭前死亡的,民事賠償責任由他的遺產繼承人承擔。結合該案的具體情況,依法負有民事賠償責任的人應當是張一、張一父母、李二父母、王三。

          三、(不定項選擇題)

          (三)

          興源公司與郭某簽訂鋼材買賣合同,并書面約定本合同一切爭議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興源公司支付100萬元預付款后,因郭某未履約依法解除了合同。郭某一直未將預付款返還,興源公司遂提出返還貨款的仲裁請求,仲裁庭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并作出裁決,支持該請求。

          由于郭某拒不履行裁決,興源公司申請執行。郭某無力歸還100萬元現金,但可以收藏的多幅字畫提供執行擔保。擔保期滿后郭某仍無力還款,法院在準備執行該批字畫時,朱某向法院提出異議,主張自己才是這些字畫的所有權人,郭某只是代為保管。

          關于仲裁協議的表述,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A.買賣合同雖已解除,但仲裁條款具有獨立性,興源公司可以據此申請仲裁

          B.興源公司返還貨款的請求是基于不當得利請求權,與買賣合同無關,不應據此申請仲裁

          C.仲裁協議未約定適用簡易程序,仲裁庭不應適用簡易程序審理

          D.雙方選擇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

          會是涉外仲裁機構,本案不具有涉外因素,應當重新選擇

          【本題來源】20xx年司法考試《卷三》真題第95題

          【正確答案】A

          【解析】

          A選項和B選項考查仲裁條款的獨立性。由于本案中仲裁協議約定“本合同一切爭議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根據《仲裁法》第19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因此盡管本案中主合同已經解除,但仲裁條款依然有效。雖然興源公司返還預付款的請求權可能是基于不當得利請求權,但并不妨礙這一糾紛與合同有關,興源公司可以據此申請仲裁。A正確,B錯誤。

          我國《仲裁法》中并沒有明確規定簡易程序,因此需要根據各仲裁協會的仲裁規則來確定簡易程序的適用條件。根據《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的規定,爭議金額不超過人民幣200萬元適用簡易程序,因此本案中仲裁庭有權直接適用簡易程序,C錯誤。

          由于仲裁充分尊重當事人的自愿合意,因此無論案件是否具有涉外因素,當事人都可以約定由涉外仲裁委員會仲裁糾紛,D錯誤。

        司法考試真題2

          (不定項選擇題)

          “法律人適用法律的最直接目標就是要獲得一個合理的決定。在法治社會,所謂合理的法律決定就是指法律決定具有可預測性和正當性!睂τ谶@一段話,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正當性是實質法治的要求

          B.可預測性要求法律人必須將法律決定建立在既存的一般性的法律規范的基礎上

          C.在歷史上,法律人通常借助法律解釋方法緩解可預測性與正當性之間的緊張關系

          D.在法治國家,法律決定的可預測性是理當崇尚的一個價值目標

          【本題來源】20xx年司法考試《卷一》真題第92題

          【正確答案】ABCD

          正當性反應實質法治,而不是形式法治的要求,A正確;可預測性是一般性的法律規范的要求,B正確;法律人通常借助法律解釋方法緩解可預測性與正當性之間的緊張關系,C正確;在法治國家,法律決定的可預測性是理當崇尚的一個價值目標,D正確。

          每日一講:

          (不定項選擇題)

          (一)張某、方某共同出資,分別設立甲公司和丙公司。20xx年3月1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了開發某房地產項目的《合作協議一》,約定如下:“甲公司將丙公司10%的股權轉讓給乙公司,乙公司在協議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公司支付首付款4000萬元,尾款1000萬元在次年3月1日之前付清。首付款用于支付丙公司從某國土部門購買A地塊土地使用權。如協議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丙公司未能獲得A地塊土地使用權致雙方合作失敗,乙公司有權終止協議。”

          《合作協議一》簽訂后,乙公司經甲公司指示向張某、方某支付了4000萬元首付款。張某、方某配合甲公司將丙公司的10%的股權過戶給了乙公司。

          20xx年5月1日,因張某、方某未將前述4000萬元支付給丙公司致其未能向某國土部門及時付款,A地塊土地使用權被收回掛牌賣掉。

          20xx年6月4日,乙公司向甲公司發函:“鑒于土地使用權已被國土部門收回,故我公司終止協議,請貴公司返還4000萬元!奔坠井敿椿睾骸拔夜疽寻压蓹噙^戶到貴公司名下,貴公司無權終止協議,請貴公司依約支付1000萬元尾款!

          20xx年6月8日,張某、方某與乙公司簽訂了《合作協議二》,對繼續合作開發房地產項目做了新的安排,并約定:“本協議簽訂之日,《合作協議一》自動作廢!倍」窘浖坠局甘,向乙公司送達了《承諾函》:“本公司代替甲公司承擔4000萬元的返還義務!币夜緦Υ宋粗每煞。

          關于丁公司的《承諾函》,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構成單方允諾

          B.構成保證

          C.構成并存的債務承擔

          D.構成免責的債務承擔

          【本題來源】20xx年司法考試《卷三》真題第91題

          【正確答案】AC

          試題解析:

          協議一中“本公司代替甲公司承擔4 000萬元的返還義務”是單方允諾,但并沒有免除甲的債務,是丁公司加入到這個債務中,構成并存的債務承擔,保證合同是保證人與乙公司之間的合同。

          每日一講:

          (不定項選擇題)

          趙某、石某搶劫殺害李某,被路過的王某、張某看見并報案。趙某、石某被抓獲后,2名偵查人員負責組織辨認。

          關于辨認的程序,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

          A.在辨認尸體時,只將李某尸體與另一尸體作為辨認對象

          B.在2名偵查人員的主持下,將趙某混雜在9名具有類似特征的人員中,由王某、張某個別進行辨認

          C.在對石某進行辨認時,9名被辨認人員中的4名民警因緊急任務離開,在2名偵查人員的主持下,將石某混雜在5名人員中,由王某、張某個別進行辨認

          D.根據王某、張某的要求,辨認在不暴露他們身份的情況下進行

          【本題來源】20xx年司法考試《卷二》真題第92題

          【正確答案】 ABD

          《公安部規定》第二百五十一條規定:“辨認時,應當將辨認對象混雜在特征相類似的其他對象中,不得給辨認人任何暗示。辨認犯罪嫌疑人時,被辨認的人數不得少于七人;對犯罪嫌疑人照片進行辨認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辨認物品時,混雜的同類物品不得少于五件。

          對場所、尸體等特定辨認對象進行辨認,或者辨認人能夠準確描述物品獨有特征的,陪襯物不受數量的限制。”

          根據《公安部規定》第251條第2款的規定,對尸體這一特定對象進行辨認,陪襯物不受數量的限制。選項A表述正確,本題當選。

          《公安部規定》第二百五十條規定:“辨認應當在偵查人員的主持下進行。主持辨認的偵查人員不得少于二人。

          幾名辨認人對同一辨認對象進行辨認時,應當由辨認人個別進行!

          根據《公安部規定》第250條和251條的規定,辨認應在不少于2名偵查人員的主持下進行,對犯罪嫌疑人的辨認不得少于7人,實行個別辨認,所以選項B表述正確,本題當選;選項C,被辨認對象是5人,少于7人,所以表述錯誤。

          《公安部規定》第二百五十二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的辨認,辨認人不愿意公開進行時,可以在不暴露辨認人的情況下進行,并應當為其保守秘密!

          根據《公安部規定》第252條的規定,經辨認人要求,辨認可在不暴露辨認人的情況下進行,選項D表述為不暴露他們身份的情況下進行,表述不一致,但不暴露身份理應是不暴露個人的應有含義之中,表述是正確的,本題當選。

        司法考試真題3

          【提要】司法考試真題信息 : 歷年司法考試《環境保護法》真題解析

          1.由于某化工廠長期排污,該廠周邊方圓一公里內的莊稼蔬菜生長不良、有害物質含量超標,河塘魚類無法繁衍,該地域內三個村莊幾年來多人患有罕見的嚴重疾病。根據《環境保護法》的規定,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

          A.受害的三個村的村委會和受害村民有權對該廠提起民事訴訟

          B.因環境污染引起的民事訴訟的時效為3年

          C.環境污染民事責任的歸責原則實行公平責任原則

          D.環境污染致害的因果關系證明,受害方不負舉證責任

          答案:C

          解析:《環境保護法》第41條第1款和第2款規定:“造成環境污染危害的,有責任排除危害,并對直接受到損害的單位或者個人賠償損失。

          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規定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處理;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耙虼薃項的說法是正確的。

          《環境保護法》第42條規定:“因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時效期間為三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到污染損害時起計算!彼訠項的說法也是正確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4條第(三)項規定:“因環境污染引起的損害賠償訴訟,由加害人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及其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所以環境污染案件由加害方對污染致害的因果關系負舉證責任,因此C項的說法是錯誤的,而D項的說法是正確的。

          2.關于環境民事責任的免責,下列哪些選項是錯誤的?

          A.凡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環境污染的,均應免責

          B.第三者責任造成污染損失的,排污單位免責

          C.污染損失由受害者自身責任引起,排污單位也要承擔責任

          D.排污單位積極采取減排措施,雖減少了污染損失,仍不可以免責

          答案:AC

          解析:根據環境保護法的規定,環境民事責任的免責事由有三:一是有不可抗力造成并且行為人及時采取合理措施;二是受害者自我致害;三是第三者過錯?梢,BD是正確的,不應當選。A項單純認為不可抗力造成污染就能免責是錯誤的,應選。受害者自我致害是排污單位的免責事由,所以C項也是錯誤的,應當選。

          3.某企業防治污染的設施年久老化,需拆除重建。根據《環境保護法》的規定,該企業應履行下列哪些程序?

          A.舊設施拆除經企業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即可實施

          B.舊設施拆除須經所在地環保局同意后方可實施

          C.新設施建成后應當按規定報請驗收

          D.新設施建設期間該企業必須停止生產

          答案:BC

          解析:《環境保護法》第26條第2款規定:“防治污染的設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閑置,確有必要拆除或者閑置的,必須征得所在地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彼訟是錯誤的,B是正確的。

          第26條第1款規定:“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防治污染的設施必須經原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該建設項目方可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所以C項是正確的。

          根據環境保護法的規定,新設施建設期間并不要求企業一定停止生產,所以D項不應選,

          4.某造紙廠已取得排污許可證,并繳納了排污費。但環保局檢測發現,造紙廠所排污水中多項污染物指標超出了省級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根據《環境保護法》的規定,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該廠擁有排污許可證并繳納了排污費,所排污水雖然超出了省級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但未超過國家標準,故不違法

          B.該廠應繳納超標排污費,并治理污染

          C.環保局有權對該廠進行罰款

          D.環保局有權責令該廠停業或關閉

          答案:BC

          解析:《環境保護法》第10條第2款和第3款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于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須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區域排放污染物的,應當執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八訟項的說法是錯誤的。

          第28條規定:“排放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的企業事業單位,依照國家規定繳納超標準排污費,并負責治理。水污染防治法另有規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執行!彼訠項的說法是正確的。

          第38條規定:“對違反本法規定,造成環境污染事故的企業事業單位,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規定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根據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處以罰款;情節較重的,對有關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政府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彼訡項的

          說法是正確的。

          第39條規定:“對經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企業事業單位,除依照國家規定加收超標準排污費外,可以根據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處以罰款,或者責令停業、關閉。

          前款規定的罰款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決定。責令停業、關閉,由作出限期治理決定的人民政府決定;責令中央直接管轄的企業事業單位停業、關閉,須報國務院批準!皳,責令停產、停業的前提是限期治理未完成,本題中,該廠并未被責令限期治理,因此,也不符合停業或關閉的法律規定條件。所以D項的說法是錯誤的。綜上,本題的正確選項是BC.明姐更多司法考試相關真題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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