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購銷入賬時間的會計處理方法
對于商企而言,商品購進和銷售入賬時間的確定,應以商品購銷行為的實現,即以商品的所有權轉移作為依據。商業企業通過貨幣結算取得商品所有權或支配權的時間就是商品購進的入賬時間;反之,失去商品所有權或支配權的時間,就是商品銷售的入賬時間。在實際工作中,由于貨款結算和商品交接方式的不同,商品所 有權和支配權的轉移情況比較復雜,因此,商品購進和銷售的具體入賬時間,應根據不同的商品交接貨方式和結算方式,作相應的處理。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商品購銷入賬時間的會計處理方法,歡迎閱讀。
(一)商品購進的入賬時間
商品購進的入賬時間一般以支付貨款的時間作為依據,在貨款先付,商品后到的情況下,以支付貨款的時間作為商品購進入賬時間;在商品先到,貨款后付的情 況下,收到商品后,暫不入賬,等付款時作為商品購進入賬時間。根據商品交接貨方式和貨款結算方式的不同,商業企業的商品購進入賬時間有以下幾種情況:
1。從本地購進商品,采用現金、支票、本票或商業匯票等結算方式的,在支付貨款并取得供貨單位的發貨證明,即可作為商品購進入賬;假如商品先到并驗收入庫,而貨款尚未支付,月末暫作購進商品入賬,次月初再用紅字沖回。
2。從外地購進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或委托收款結算方式的,在結算憑證先到,并承付貨款時,作為商品購進入賬;在商品先到,并符合購銷合同規定的,驗收入庫后,暫不作為商品購進入賬,待承付貨款時,再作購進入賬。如月終尚未付款,則作為購進入賬,下月初再以紅字沖回。
3。如果在商品購進業務中,采取預付貨款方式的,則不能以預付貨款的`時間作為商品購進的入賬時間,因為預付貨款不能形成買賣雙方的商品交易行為。
4。進口商品以支付貨款為購進入賬時間。
(二)商品銷售的入賬時間
商品銷售的入賬時間,一般以發出商品,收入貨款或取得收取貨款的權利的時間作為依據。在商品已經發出,收到貨款或者雖未收到貨款,但已辦妥結算手續或 取得購貨方的收貨證明即可作為銷售入賬。根據商品交接貨方式和貨款結算方式的不同,商業企業商品銷售入賬時間有以下幾種情況:
1。采用現金、支票、本票、匯票等結算方式的,在收到現金、支票、本票、匯票時,作為商品銷售入賬。
2。采用異地托收承付結算方式的,以辦妥委托銀行收款手續時,作為商品銷售入賬。
3。采用匯兌結算方式的,以發出商品并取得運輸部門的商品發運證明時,作為商品銷售入賬。
4。采用送貨制銷售方式時,以發出商品并取得購貨單位的收貨憑證或收到貨款時,作為商品銷售入賬。
5。采用分期收款銷售方式時,以發出商品后,實際收到貨款時,作商品銷售入賬。
6。采用預收貨款銷售方式時,以實際發出商品時,作為商品銷售入賬。
7。商品出口銷售以收到運輸部門有關單據并向銀行辦理交單時間作為入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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