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放行程序
一般是在進口業務中,在貿易合同簽訂后,依據合同和相關單證對貨物加工、裝運、保險、報檢、報關、入關、結匯等部分或全部環節進行跟蹤或操作,協助履行貿易合同的相關進口業務。那么進口放行程序有哪些呢,一起來看看!
一、進口貨物放行條件
放行必須以海關審單和查驗完畢,并辦理了征稅手續或提供擔保的手續作為前提條件。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海關將不予放行:
1.違反海關法和其他進境管理的法律、法規,非法進境的。
2.單證不齊或應稅貨物未辦納稅手續,且又未提供擔保的。
3.包裝不良,繼續運輸足以造成海關監管貨物丟失的。
4.尚有其他未了事情尚待處理的(如違章罰款未交的)。
5.根據海關總署指示,不準放行的。
二、進口貨物放行手續
1.簽印放行。海關在貨物的進口貨運單據(如進口提單或運單)或特制的放行單上簽蓋“海關放行章”,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憑以到海關監管倉庫提取貨物。同時簽發《進口貨物證明書》,對屬于進口付匯進口貨物的報關單,還簽發進口付匯進口貨物報關單。
2.擔保放行。以向海關提交現金、保函等方式,保證行為的合法性,或保證在一定期限內履行其承諾義務的法律行為。在通常情況下,下列情形可適用海關事務擔保:
、俸jP歸類、估價不明確,并因此未能辦妥有關進口手續,收貨人要求先放行貨物的;
、谶M口貨物不能在報關時交驗有關單證(如發票、合同等)而貨物已運抵口岸,亟待提取,收貨人要求海關先放行貨物,后補充有關單證的';
、壅谙蚝jP申請辦理減免稅手續,而貨物已運抵口岸,亟待提取,收貨人要求海關緩辦進口納稅手續的;
、軕鞫愗浳,收貨人請求緩繳稅款的;
⑤暫準(時)進口貨物(包括ATA單證冊項下進口貨物);
、藿浐jP同意,將海關未放行的貨物暫時存放于海關監管區之外場所的;
、哌M口加工貿易保稅貨物;
、喑、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有違法嫌疑,但依法不予以沒收的進口貨物、物品,當事人請求先予放行貨物的。
因上述原因未辦結海關手續,而收貨人要求海關放行貨物,應當向海關提供擔保,這是擔保制度的一般原則。
3.擔保人的擔保責任。
、贀H藨袚膿X熑,主要是被擔保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全面、正確地履行其承諾的海關業務。
②擔保期間。是指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起止時間。
、蹞X熑蔚慕獬。被擔保人如能在規定的期間內履行了其承諾的義務,如按時補交單證,按時繳納稅款、按時繳納罰款等,擔保人的擔保責任則依法予以解除,由海關及時辦理銷案手續,退還有關保證金等。
4.海關事務擔保的方式。《海關法》明確規定了財產或權利擔保的范圍:
、偃嗣駧、可自由兌換的貨幣;
、趨R票、本票、支票、債券、存單等;
、坫y行或者非銀行金融機構出具的保函;
、芎jP依法認可的其他財產、權利。
5.擔保的手續。以保證函方式申請擔保的,由擔保人按照海關規定的格式填寫保證函一式兩份,并加蓋擔保人印章,一份交海關備案,一份留存。
6.擔保的期限。在一般情況下,擔保期不得超過20天。否則,海關將對有關進出口貨物按規定處理。遇有特殊情況時,應在擔保期內向海關申請延長擔保期限,由海關審核批準展期。
7.擔保的銷案。擔保人必須于擔保期滿前憑《保證金收據》或留存的《保證函》向海關辦理銷案手續。
8.擔保人的法律責任。對未能在擔保期限內向海關辦理銷案手續的,擔保人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賹⒈WC金抵作稅款,責令擔保人按規定補辦進口手續,并處以罰款;
、谪熈顡H死U納稅款或通知銀行扣繳稅款,并處以罰款;
、蹠和;蛉∠麚H说膱箨P資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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