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游資格證考試知識: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
2017年的導游資格證考試已經進入了備考階段,大家復習的怎么樣了?下面yjbys小編為大家準備了考試的知識點,歡迎閱讀。
級別管轄
(一)級別管轄的概念 是指劃分上下級旅游投訴管理機關之間對處理投訴案件的分工和權限。
《旅游投訴暫行規定》雖然將旅游投訴管理機關分為國家旅游投訴管理機關和縣級(含縣級)以上旅游投訴管理機關,由于各地實際情況各異,《旅游投訴暫行規定》未對旅游投訴管理機關的設置形式做硬性規定,各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本地區投訴案件的多少、人員編制和辦案力量等具體情況,設置旅游投訴管理機關,迄今為止,國家、省級、省會城市和副省級旅游城市都有旅游質監所受理旅游投訴。地市級的也已達90%以上。
(二)級別管轄的范圍
根據《旅游投訴暫行規定》及《全國旅游質量管理機構組織與管理暫行辦法》,國家旅游投訴管理機關(質監所)管轄在全國范圍內有重要影響或者地方旅游投訴管理機關處理有困難的重大投訴案件;各類旅游質量投訴案件;重大的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旅游投訴。地方旅游投訴管理機關(質監所)管轄本區內的旅游投訴案件;本地區重大的和跨地(州)、市的投訴案件及省級各部門旅游企業的投訴案件。
地域管轄
(一)地域管轄的概念 是指同級旅游投訴管理機關之間橫向劃分在各轄區內處理的旅游投訴案件的分工和權限。
即確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實施其行政權力的地域范圍。這個地域范圍是根據各級行政區劃確定的,省級旅游投訴管理機關在本省行政區域內依法行使管轄權;縣級旅游投訴管理機關在本縣行政區域內依法行使管轄權。
(二)地域管轄的標準
一般來說,地域管轄根據行為地作為確定管轄機關的標準。行為地,是指侵權、違約行為發生時行為人所處的地域空間范圍。包括違法行為發生人所處的地域空間范圍。包括違法行為著手地、經過地、發生地和危害結果發生地,但并不排除在某些情況下以行為發現地或行為人住所地來確定管轄,這樣符合處理投訴的效率原則。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以及旅游的特點,《旅游投訴暫行規定》確定了三個標準,即被投訴者所在地、損害行為發生地或者損害結果發生地。
1、被投訴者所在地的確定 被投訴者是公民的,其所在地是他長久居住地場所!睹穹ㄍ▌t》第15條規定,公民以他的戶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為住所,經常居住地與住所不一致的,經常居住地視為住所。被投訴者是法人的,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 法人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法人的辦事機構,是指法人組織機構的一部分,即負責對外處理法人事務的機構。在法人的管理機構中,有的僅負責內部事務,有的則兼負對內、對外處理法人事務的`雙重職責。只有后者才能作為法人的辦事機構,法人的辦事機構可以有一個,也可以有多個。旅游企業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或主要營業場所在地為其所在地。
2、損害行為發生地的確定 損害行為發生地,是指導致投訴人人身、財產權利或其他權利受到損害的被投訴人的過錯行為發生地。《旅游投訴暫行規定》第9條規定的可以投訴的七種損害行為中,除第一款外,損害行為發生地比較容易確定,對于第9條第一款規定的損害行為,可以參照合同糾紛的有關規定管轄。
3、損害結果發生地的確定 損害結果發生地,是指被投訴人的過錯行為對投訴人的人身財產權利或其他權利產生損害后果的顯現地。損害結果發生地在實際中確定比較復雜。如果損害行為導致多種損害結果的發生,以主要的損害結果發生地為先。
上述三個標準,沒有先后順序之分,本著完全尊重投訴者意愿的精神,允許投訴者自愿選擇。只要投訴者提出被投訴人所在地、損害行為發生地或損害結果發生地的,旅游投訴管理機關都有權管理該投訴案
【導游資格證考試知識: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