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物資管理制度5篇[推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醫院物資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醫院物資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醫院物資管理,確保醫療活動順利進行,提高物資使用效率,降低運營成本,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醫院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醫院內所有物資的采購、驗收、入庫、存儲、領用、報廢及盤點等各個環節的管理。物資包括但不限于醫療設備、藥品、醫用耗材、辦公用品、后勤物資等。
第三條 醫院物資管理應遵循“計劃采購、合理儲備、保證供應、加速周轉、節約使用”的原則,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責任到人的管理體制。
第二章 物資計劃與采購
第四條 各科室應根據實際需求,提前編制物資需求計劃,明確物資種類、規格、數量及預算,經科室負責人審核后,報醫院物資管理部門匯總。
第五條 物資管理部門根據醫院整體預算和科室需求計劃,編制物資采購計劃,經財務部門審核、分管院領導審批后實施采購。采購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優先選擇質優價廉、信譽良好的供應商。
第六條 對于醫療設備、大宗物資或高值耗材的采購,應按照政府采購相關規定執行,必要時可采用招標、詢價等方式進行。
第三章 物資驗收與入庫
第七條 物資到貨后,由物資管理部門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內容包括物資的數量、質量、規格型號、有效期等,確保與采購合同或訂單一致。
第八條 驗收合格的物資應及時辦理入庫手續,建立物資臺賬,詳細記錄物資的品名、規格、數量、單價、生產廠家、入庫時間等信息。
第九條 對于驗收不合格的'物資,應及時與供應商聯系,辦理退換貨手續,并記錄相關情況。
第四章 物資存儲與保管
第十條 物資應分類存放,標識清晰,便于查找和取用。對于有特殊存儲要求的物資(如藥品、生物制品等),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存儲,確保物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條 物資管理部門應定期對庫存物資進行盤點,核對賬實是否相符,及時發現并處理盤盈盤虧情況。
第十二條 加強倉庫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蟲等工作,確保物資安全。
第五章 物資領用與發放
第十三條 各科室根據工作需要,填寫物資領用單,經科室負責人審批后,到物資管理部門辦理領用手續。
第十四條 物資管理部門根據領用單發放物資,并更新物資臺賬,記錄領用日期、領用人、領用數量等信息。
第十五條 對于特殊物資(如貴重藥品、管制藥品等)的領用,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確保安全使用。
第六章 物資報廢與處置
第十六條 物資因損壞、過期、淘汰等原因需報廢的,應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請,經物資管理部門審核、財務部門復核、分管院領導審批后,方可進行報廢處理。
第十七條 報廢物資應分類處理,可回收的應交由專業機構回收,不可回收的應按照環保要求妥善處理。
第十八條 報廢物資處理完畢后,應及時更新物資臺賬,注銷相關記錄。
第七章 監督與考核
第十九條 醫院應建立物資管理監督機制,定期對物資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第二十條 將物資管理工作納入醫院績效考核體系,對表現突出的科室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違反規定的行為進行嚴肅處理。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醫院物資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隨著醫院發展和實際情況的變化,本制度將適時進行修訂和完善。
醫院物資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醫院物資管理,確保醫療活動順利進行,提高物資使用效率,降低運營成本,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醫院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醫院內所有物資的采購、驗收、入庫、存儲、領用、調撥、報廢及盤點等全過程管理,包括醫療設備、藥品、耗材、辦公用品、后勤物資等各類物資。
第三條 物資管理應遵循“計劃采購、合理儲備、定額供應、節約使用”的原則,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體制。
第二章 管理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 醫院設立物資管理部門(如資產管理科、采購供應中心等),負責全院物資的統籌規劃與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包括:
1. 制定和完善物資管理制度及流程。
2. 編制年度及月度物資需求計劃,組織實施采購。
3. 負責物資的驗收、入庫、存儲、出庫等日常管理。
4. 定期對物資進行盤點,確保賬實相符。
5. 監督物資使用情況,促進物資合理有效利用。
第五條 各科室應設立物資管理員,負責本科室物資的領取、保管、使用和初步盤點工作,確保物資安全、完整、有效使用。
第三章 采購管理
第六條 物資采購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招標、詢價、競爭性談判等方式進行。
第七條 采購計劃應根據醫院實際需求和預算編制,經相關部門審核批準后執行。緊急采購需按醫院緊急采購程序辦理。
第八條 采購過程中應嚴格審核供應商資質,確保采購物資質量可靠、價格合理、供應及時。
第四章 驗收與入庫
第九條 物資到貨后,由物資管理部門組織專業人員進行驗收,核對物資名稱、規格、數量、質量等信息是否與采購合同一致。
第十條 驗收合格的物資應及時辦理入庫手續,建立物資臺賬,詳細記錄物資信息,確保可追溯性。
第五章 存儲與保管
第十一條 物資應分類存放,標識清晰,便于取用和管理。特殊物資應按其存儲要求存放,確保物資安全、有效。
第十二條 定期對庫存物資進行檢查,防止物資過期、變質、損壞或丟失。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并上報。
第六章 領用與調撥
第十三條 科室領用物資需填寫領用單,經科室負責人審批后,到物資管理部門辦理領用手續。
第十四條 物資管理部門應根據科室需求合理調配物資,確保醫療活動順利進行?缈剖艺{撥物資需經雙方科室及物資管理部門同意。
第七章 報廢與處置
第十五條 物資因損壞、過期、淘汰等原因無法繼續使用時,應按規定程序申請報廢。報廢物資需經專業人員鑒定,并報醫院審批同意后方可處置。
第十六條 報廢物資的處置應遵循環保、安全的原則,選擇合法合規的處置方式,確保不對環境造成污染。
第八章 盤點與監督
第十七條 物資管理部門應定期組織全院物資盤點,核對物資數量、金額等信息,確保賬實相符。盤點結果應形成報告,對盤盈盤虧情況進行分析處理。
第十八條 醫院內部審計部門或指定部門應對物資管理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落實。
第九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醫院物資管理部門負責解釋。醫院原有物資管理制度與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二十條 隨著醫院發展和國家法律法規的更新,本制度將適時進行修訂和完善。
醫院物資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醫院總務物資材料的采購、領用及維修管理,本著厲行節約、杜絕浪費,提高物資材料使用效率,提高資金利用率和減少庫存的原則,根據《醫院管理辦法》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第一項,總務物資材料是指辦公用品、清潔用品、電腦耗材、布制品、印刷品、交電、五金化工、管道件、其他類,共九大類。第二項:總務維修是指供水、供電、空調、屋面、天棚、墻地面、門窗、室內設施裝修維修、環境整治、下水道疏通等。
第二章采購
第三條:物資材料采購,實行統一管理、集中采購。總務科是物資材料采購的'組織管理部門,科室、個人不允許自行采購,違者由科室或個人自行承擔購買費用。采取科室申請、總務科審查統計,交由分管院長、院長審批后采購。
第四條 采購原則。
1:嚴格按照青島財務管理規定執行。根據具體情況,采用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談判,詢價比價等多種采購形式,堅持“貨比三家,物美價廉”,“同質比價、同價比質、同質同價比服務”的原則。
2:采購物資材料要求供貨商具備合法資質,三證齊全,擬購物資具有產品質量合格證。杜絕“三無產品”入庫。
3:總務物資除了“布制品(被服、工作服、手術服裝);印刷品;各種塑料袋(污物袋、醫療廢物袋、藥品袋、CTDR袋)外,實行零庫存制度。
第五條:驗收入庫。
1:購進物資。總務材料會計和庫管員,依據醫院批復采購計劃、采購合同和發票共同逐一核對物資的品名、數量、質量、規格、產地和價格以及有效期,驗收合格后,方可記賬入庫。
2:若出現實物與發票不符或“三無產品”或過期或即將到期物資入庫,所造成的損失由總務材料會計和庫管員分別按30%、70%負擔損失。
3:物資入庫要做到庫容整潔、擺放整齊,分類別、位號存放,規格清、材質清、數量清,保證不潮濕、不霉變、不銹蝕、不老化、不過期。若因管理不善造成損失,由庫管員負擔。
4:嚴格執行倉庫管理崗位責任制,切實做好防火、防盜、防爆措施,保障醫院財產安全。
第三章物資領用
第六條:科室將每月所需物資,分種類于每月20日前報總務科,除應急物資、材料需申請領用,其他不再受理。
醫院物資管理制度 篇4
為加強醫院物資的科學化、規范化管理,確保醫療活動順利進行,提高物資使用效率,降低運營成本,特制定本物資管理制度。
一、管理機構與職責
1.物資管理部門:醫院設立專門的物資管理部門(如后勤部、采購中心等),負責全院物資的.統籌管理工作。
2.職責分工:
計劃制定:根據醫院年度預算、科室需求及庫存情況,制定物資采購計劃。
采購實施: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實施物資采購,確保物資質量符合醫療要求。
驗收入庫:對采購的物資進行質量驗收,合格后辦理入庫手續。
存儲管理:負責物資的分類存儲、保管、保養,確保物資安全、完整。
領用審批:各科室需憑有效領用單經審批后領取物資。
定期盤點:定期進行物資盤點,確保賬實相符,及時發現并處理差異。
報廢處理:對過期、損壞或不再使用的物資進行鑒定,按程序申請報廢。
二、采購管理
1.需求申報:各科室根據實際需求,提前向物資管理部門提交采購申請。
2.計劃審核:物資管理部門對申請進行匯總、審核,編制采購計劃報請醫院領導審批。
3.供應商管理:建立供應商評價體系,選擇信譽良好、產品質量可靠的供應商進行合作。
4.合同簽訂:與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5.采購執行:按照合同規定執行采購,確保物資按時、按質、按量到貨。
三、驗收與入庫
1.質量檢驗:到貨后,由物資管理部門組織專業人員對物資進行質量檢驗,確保符合醫療要求。
2.數量核對:核對到貨數量與采購計劃是否一致。
3.辦理入庫:驗收合格后,辦理入庫手續,錄入物資管理系統。
四、存儲與領用
1.分類存儲:根據物資性質、用途進行分類存儲,確保安全、有序。
2.定期保養:對需要保養的物資進行定期檢查、保養,確保物資性能良好。
3.領用審批:各科室需憑有效領用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到物資管理部門領取物資。
4.領用登記:領用物資需進行登記,確保領用記錄清晰、可追溯。
五、盤點與報廢
1.定期盤點: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盤點,確保賬實相符。
2.差異處理:對盤點中出現的差異,及時查明原因,并按規定處理。
3.報廢申請:對過期、損壞或不再使用的物資,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請,經物資管理部門審核、醫院領導審批后,按程序辦理報廢手續。
六、附則
1.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相關制度與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為準。
2.本制度由醫院物資管理部門負責解釋和修訂。
3.各科室應嚴格執行本制度,如有違反,將依據醫院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醫院物資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醫院物資的科學化、規范化管理,確保醫療、教學、科研及日常運營所需物資的有效供應與合理使用,提高物資使用效率,降低運營成本,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醫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醫院內所有物資的采購、驗收、入庫、存儲、領用、盤點、報廢及監督等各個環節的管理。
第三條 醫院物資管理遵循“計劃采購、定額供應、合理儲備、節約使用”的原則,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集中與分散管理相結合的模式。
第二章 物資分類與管理職責
第四條 醫院物資按其用途可分為醫療耗材、藥品、辦公用品、后勤物資(包括設備、家具、電器、維修材料等)、教學科研用品等幾大類。
第五條 醫院設立物資管理部門(如物資科、設備科、藥劑科等),負責全院物資的宏觀管理與協調。各部門應明確職責,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物資管理工作。
1. 物資管理部門:負責制定物資管理制度,編制采購計劃,組織采購活動,負責物資的驗收、入庫、存儲、發放及定期盤點等工作,并對各科室的物資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指導。
2. 使用科室:負責本科室物資的需求申報、合理使用、日常維護及信息反饋,配合物資管理部門進行物資盤點等工作。
第三章 采購管理
第六條 物資采購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競爭的原則,采用集中采購、分散采購或協議供貨等方式進行。
第七條 物資采購計劃應基于科室需求、庫存情況及醫院財務狀況制定,經審批后執行。緊急采購需按程序報批,并說明原因。
第八條 采購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醫院規定,確保采購物資的'質量、價格合理,并簽訂書面采購合同。
第四章 驗收入庫與存儲
第九條 物資到貨后,物資管理部門應組織相關人員按照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入庫。
第十條 物資應分類、分區存放,標識清晰,確保賬物相符、安全有序。對有特殊存儲要求的物資,如冷藏、避光等,應嚴格按照規定條件存儲。
第五章 領用與發放
第十一條 物資領用應遵循按需領用的原則,各科室應指定專人負責物資的領用與管理。
第十二條 物資管理部門應建立領用登記制度,詳細記錄領用物資的品名、規格、數量、領用時間、領用人等信息,并定期核對領用記錄與庫存情況。
第六章 盤點與報廢
第十三條 物資管理部門應定期對庫存物資進行盤點,確保賬實相符。盤點結果應形成報告,對盤盈盤虧情況進行分析處理。
第十四條 物資報廢應遵循醫院相關規定,經審批后方可進行。報廢物資應統一處理,避免浪費和環境污染。
第七章 監督與考核
第十五條 醫院應建立物資管理監督機制,對物資采購、驗收、入庫、存儲、領用、盤點、報廢等各個環節進行監督檢查,確保物資管理的規范性和有效性。
第十六條 醫院應將物資管理納入科室績效考核體系,對物資管理成效顯著的科室給予表彰獎勵,對管理不善的科室進行通報批評并責令整改。
第八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醫院物資管理部門負責解釋。隨著醫院發展和外部環境變化,本制度將適時進行修訂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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