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加強財源建設的調研報告
近年來,市委、市政府把財源建設作為加快我市經濟發展、促進財政收入快速增長的重要工作來抓,通過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具體分析我市財政收入的現狀,收入總量偏小、收入結構不合理、可用財力少,收支矛盾突出的問題還依然存在。因此,大力培植財源、增加稅源,對促進我市經濟快速、健康發展,確保財政增長、居民增收,實現率先富裕,已顯得至關重要。
一、2012年1-6月財政收入完成情況
全市完成財政收入19608.4萬元,為年初預算33200萬元的59.1%,為年度目標任務36000萬元的54.5%,比上年同期增收2588.3萬元,增長15.2%。按征收部門分列,完成情況分別為:國稅局完成3658.4萬元,完成目標任務9600萬元的38.1%;比上年同期減少378.8萬元,下降9.4%;地稅局完成6533.7萬元,完成目標任務12000萬元的54.4%,比上年同期增加1034.8萬元,增長18.8%;財政局完成9416.3萬元,完成目標任務11600萬元的81.2%,比上年同期增加1932.3萬元,增長25.8%。
從預算收入級次來看:地方一般預算收入完成14990.7萬元, 同比增長18%。其中稅收收入完成5282.8萬元,同比增收542萬元,增長11.4%;非稅收入完成9707.9萬元,同比增收1747.8萬元,增長22%;上劃“兩稅”收入完成2576.6萬元,同比增收170.9萬元,增長7.1%;上劃“所得稅”收入完成1746.7萬元,同比增長195.2%,主要是煙草公司1月份匯繳入庫上年度所得稅450萬元;上劃“營業稅”收入完成701萬元,同比增收251.7萬元,增長56%。
二、近年財政收入和財源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1、財政收入規模小,可用財力少。2011年財政收入2.78億元,2012年將突破3億元大關。但總量仍然偏少,在湘潭市各縣市區排名靠后,在全省各縣市區排名也相當靠后。根據稅收政策規定,國稅征收的增值稅地方部分只有18.75%,所得稅地方部分為28%,再剔除國稅工作經費約6%,國稅征收稅收部分地方實際所得約占國稅征收總額的15%左右;地稅主體稅種是營業稅,地方所得為75%,所得稅地方所得為28%,其余稅種100%為地方所得,剔除地稅工作經費約8%左右,園區耕地占用稅基本上需返還,地稅稅收地方實際所得約占地稅征收總額的65%左右;財政部門則全部是非稅收入,大部分按60%-100%的比例需返還給各單位(國土收入財政統籌10%),財政部門真正可作為財力的主要是物價部門征收的“一金兩費”等其他收入。就2012年6月份數據分析,完成財政總收入19608.4萬元,其中本級一般預算收入為14990.7萬元,剔除國土收入2600萬元,其他非稅收入按60%的比例返還約4300萬元,加上國地兩稅工作經費、教育附加、園區耕地占用稅返還共約1500萬元,剩下的地方實際可用財力約6600萬元,綜合可用財力不到一般預算收入的一半,約占財政總收入的35%左右。
2、非稅收入比重偏高,結構不合理。1-6月,我市全口徑稅收收入完成9900.5萬元,占財政總收入比重為50.5%,比上年同期全口徑稅收收入所占比重53.2%下降2.7個百分點,財政總收入的完成,在很大程度上還依賴于非稅收入的增長。其次,非稅收入結構也不合理,1-6月,非稅收入完成9707.9萬元,同比增收1747.8萬元,增長22%,超財政總收入增速近7個百分點,其中土地收入入庫2600萬元,占非稅收入的27%。據我們到江西撫州崇仁縣考察學習了解到,該縣財政收入3.5億左右,全年國土收入作財政收入入庫僅180萬元,控制在200萬元以下,不到1%,其余全部作基金收入入庫。而我市近年來國土收入作財政收入入庫均在數千萬元以上,占財政收入比重達到了10%-20%。國土收入作財政收入入庫,在財政業務角度上則視同了可用財力,應當用于平衡財政收支,需返還的土地征收成本費用,并未包含在年初預算支出中,在賬務上只能作暫付款處理,否則就會收支不平衡。近年來我市國土收入入庫每年都達數千萬元不等。這些都形成了事實上的財政赤字,需逐年來消化。
3、支柱企業太少,規模財源建設后勁不足。從重點稅源企業看,同比大幅下滑。國稅44戶重點企業1-5月入庫稅收1757萬元,同比減少1017萬元,下降36.7%。如環球受出口成本和出口量雙重擠壓,訂單減少,經營出現虧損,生產車間由三個縮減為1個,1-5月實現國稅60萬元,同比減收190萬元,下降76%;遠東鋼模由于高速、高鐵建設凍結整頓,幾千萬貨款仍無法收回,基本處于停產狀態,1-5月僅實現國稅16萬元,同比減收96萬元,下降85.7%;金盛錳業受國際經濟形勢和國內宏觀調控影響,鋼廠停產、限產,鋼材價格大幅下跌,目前以銷售存貨和少量貿易為主,2008年為韶山市主要稅收大戶之一,今年1-5月僅實現稅收5.3萬元;大北農、世源等農產品企業稅收也紛紛同比下降;廢舊回收企業金盛廢舊和立鼎廢舊2012年基本處于停產和半停產狀態。
從高新技術產業園來看,新增稅源不足,收入同比下降。園區企業1-5月共入庫稅收1475萬元,同比減收846.7萬元,下降36.5%,僅完成年初任務8000萬元的18.4%,僅占財政總收入14231.5萬元的10.4%左右,園區稅收不容樂觀。
4、連續多年的高基數、高比例增長,使稅收增長空間變窄。近年來,我市財政收入增長比例均保持在20%-30%,而每年的GDP增長比例在15%左右。按常理,財政收入增速應與GDP增速保持一致,而我市每年財政收入的增速超過GDP增速5%-15%,可以說在一定程度上擠干了企業的稅源,甚至透支了部分企業的稅源,使得原有企業無多大增收潛力可挖。
5、財源建設的投入產出不成正比。我們曾對我市2005年至2009年近五年來財政對工業企業投入情況進行了一次較為詳細的調查摸底,據調查五年來財政對工業企業累計投入17896萬元,其中:上級財政項目資金10827萬元,本級財政7069萬元(主要是土地出讓金返回、稅收地方所得部分返還),而相關企業實際繳納稅收僅11387萬元,其中國稅10199萬元,地稅1187萬元,五年來企業對財政的稅收凈貢獻為—6509萬元,投入產出比僅為0.64。同時,從財政收入和固定資產投資增幅也可說明這一問題,近五年,全市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平均增幅為32%,而地方財政收入平均增幅為25%,財政收入增幅較投資增幅低7個百分點,說明財源建設投入的作用尚未得到有效發揮。許多招商引資項目和園區內企業尚在建設期和生產初期,實現的稅收很少。
6、收入征管中仍存在漏洞,旅游稅收增收潛力大。目前,我市部分個體私營企業納稅意識淡薄,偷漏稅收現象還比較嚴重。在征收過程中,基數難核定,征收難到位,稅收流失較大。近年來,隨著中央一號工程----主席銅像廣場擴大和遺物館工程的實施和韶山高速的修通,來韶游客增長迅速,賓館飯店爆滿,但旅游業財政收入并未暴增,2010年地稅從交通運輸業、餐飲住宿業、文化體育業和娛樂業等旅游行業征收稅收僅476萬元(含本地人員正常消費),占地稅稅收比例僅7.7%,地稅的主要稅源仍在建筑業、金融保險業、信息傳輸業和房地產業;國稅2010年從商業行業征收增值稅1692萬元(含當地人員正常消費),屬于旅游行業的稅收不到1000萬;財政部門從旅游業中的收入主要是物價部門征收的“一金兩費”收入,2010年征收約800萬元,其中滴水洞景區580萬元(按照省物價局的文件規定,我市從滴水洞門票收入每張可分成7元,加上“一金兩費”約1元,實際每張門票我市可得8元)。2010年韶山游客達到703萬人次,按50%進入滴水洞參觀人數計算,游客達350萬人,按8元/人,地方可得2800萬元,兩者相差2220萬元,流失部分就相當于國稅征收11840萬元的稅收收入給地方帶來的財力,超過國稅全年征收總收入,是2010年國稅征收總收入的1.5倍。而該項分成收入征收成本不大,是100%的地方可用財力。
三、財源建設工作的幾點建議
1、大力組織實施財源建設工作。把培植財源作為當前的頭等大事來抓,不斷優化投資環境,吸引更多的大中企業和高科技企業投資落戶韶山,提高我市的經濟總量和質量。加強資金調度,加大服務力度,積極支持協助重點項目、招商項目迅速落地開工建設。進一步加強對金融機構的考核,充分調動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積極性,積極協助城建投、園建投、旅建投加強與農發行、國開行的聯系和銜接,積極爭取貸款支持,繼續加大對骨干企業和重點項目的投入,促進全市財源建設項目順利推進,為擴大財政收入規模,保障收入穩定增長打下堅實基礎。
2、想方設法調整收入結構,增加財政可用財力。一是加強稅收收入征管,提高稅收收入的比重,逐步控制非稅收入的規模。在增加稅收收入比重方面,要關注對地方可用財力影響較大的地稅收入,應重點支持地稅稅收行業和企業的發展,如旅游餐飲住宿業、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保險業、信息傳輸業等,積極促進旅游文化開發項目、城市開發、星級酒店培訓基地等項目的建設。在控制非稅收入規模方面主要是要逐步控制國土收入的規模,盡量減少國土收入作財政收入,盡可能地將國土收入作為基金收入入庫;其次要加大“一金兩費”收入的征收力度,要逐步糾正非稅收入按比例返還行為,將其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管理,進行統籌安排。
3、支持產業發展,增強規模財源建設后勁。要做大收入總量,還得靠產業的發展,要從多方面支持園區基礎設施和產業項目建設。要繼續抓好園區企業招商引資工作,從政策、資金、環境等方面加強對園區的支持力度,爭取今年實現稅收過1000萬元的企業一家,過500萬元的企業2家,過200萬元的企業7家,過100萬元的企業4家,實現全市工業稅收過億元的目標,形成一批支柱企業,彌補我市關停企業、撤離企業帶來的影響,成為我市堅實的財源。
4、對園區簽約企業、財政投資支持企業要嚴格考核,實行獎懲兌現。目前園區入園企業較多,但相當部分暫時還無稅收實現,因此對園區簽約企業,稅收不能兌現的,政府應采取一定的強制制約措施,可采取通過其他形式入庫、不再享受優惠政策等,國稅、地稅部門對這些企業進行納稅評估的同時,應綜合考慮企業與園區簽訂的入園履約合同中的稅收情況。其次,對近年來財政支持投資較多而稅收繳納較少的企業,財政應及時調減該企業項目資金,轉移支持多繳稅收企業的發展,尤其是對財政投資較多而面臨轉讓的企業,政府應及時介入,財政部門應適當收回投資,通過這些方式促使企業多繳納稅收,使財源建設投入的作用得到有效發揮。
5、加強對旅游行業的管理。從財力分析,至少目前可以這樣說,財力增長的重點并非園區,而是景區。因此,稅務部門要加大對紀念品生產銷售、餐飲住宿、交通運輸、文化娛樂業稅收的稽查力度,物價局要加大對“一金兩費”稽查力度。就滴水洞景區的管理,最好的辦法是能整合旅游資源,實現統一經營管理,從源頭上杜絕財政收入的流失。
四、目前我局正在起草制定我市財源建設相關規定
(一)建立財源建設激勵機制。
1、鼓勵外來投資,加快產業發展。對新辦企業投產后第一個納稅年度內實繳當地入庫稅收達到50萬元-5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1000以上的,分別對應其實繳基數給予8%、10%、12%三檔的獎勵(韶發[2012]10號文件第十條)。鼓勵外地企業來我市設立銷售公司或分公司,年實繳稅金100萬元以上,其繳納的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全額補助企業,支持企業發展。
2、對現有企業實行規模增收獎勵政策,鞏固現有稅源。對當年稅收在200萬元以上的現有重點稅源企業,比上年度實繳稅收新增30%以上的,按新增稅額的10%予以獎勵(韶發[2012]10號文件第十七條)。對當年稅收在200萬元以上的重點稅源企業設立規模貢獻獎,取前3名進行獎勵,分別獎勵3萬元、2萬元、1萬元。
3、鼓勵企業進行科技創新,實施品牌發展戰略。鼓勵企業技術創新。獲得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一次性獎勵20萬元;獲得省級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獲得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韶發[2012]10號文件第十一條)。對獲得湖南省科技進步三等獎、二等獎、一等獎,且年度實繳當地入庫稅收達到100萬元以上的企業,分別給予2萬元、3萬元、5萬元獎勵(韶發[2012]10號文件第二十一條)。爭創品牌產品。對經評定新獲得中國馳名商標或中國名牌產品、且年度實繳稅收達到200萬元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獲得省級著名商標或湖南省名牌產品、且年度實繳稅收達到100萬元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新獲得省級新產品、且年度實繳稅收達到50萬元的企業,一次性獎勵2萬元(韶發[2012]10號文件第十九條)。對獲得湖南省制造業信息化示范企業稱號并獲得三等獎、二等獎、一等獎,且年度實繳稅收達到100萬元的企業,分別給予2萬元、3萬元、5萬元獎勵(韶發[2012]10號文件第二十條)。
4、鼓勵企業上市,支持企業做大做強。
擬上市企業并購企業,市本級有關部門優先辦理各項報批手續,市本級行政性收費全免,優先推薦享受中央、省級各項政策性扶持。對在我市注冊并成功在上;蛏钲谧C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企業,一次性補助前期工作經費100萬元。支持企業境外上市、借殼上市,對成功在境外上市的企業和借殼上市成功后并將上市公司注冊地遷至我市的企業,獎勵50萬元;
擬上市企業上市過程中,因審計調帳增加利潤、資產評估增值等原因而增加的稅費,對其中形成的地方留成部分,經審計、財政等審核后,由財政補貼給企業;
5、加強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管理,實行掛鉤獎補政策。轄內企業均應按標準足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高新技術產業園區企業當年完成入園協議稅收任務的(不含查補稅),按6元/平方米獎補企業,支持企業發展;園區外企業當年實繳稅收較上年度增長30%以上(不含查補稅),則按土地使用稅征收標準的50%獎補企業,支持企業發展。
(二)整合政府資源,培植壯大存量稅源。
1、發揮我市政府采購平臺的作用,在同等條件下鼓勵優先采購本地或在本地有銷售公司的企業產品。采購單位如確需采購外地產品的,必須在填報采購預算時說明理由,報政府采購辦批準。
2、實行政府性資金存款與金融機構納稅情況、中小企業貸款發放情況掛鉤辦法,進一步調動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積極性。將財政專戶資金、社會保障基金等政府性資金存款,分別與商業銀行上年度繳納地方稅收情況和上年度向本地中小企業發放新增貸款情況掛鉤。商業銀行可按其占全市銀行對地方稅收的權重和對中小企業發放新增貸款的權重,參與政府性資金存款額度的分配,以進一步調動商業銀行增加地方稅收、支持我市中小企業發展的積極性。
(三)整合社會資源,挖掘建設項目的潛在稅源。
1、發揮建設項目招投標監管平臺作用聚集稅源。市住建、交通、水利、國土等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對所負責的建筑、交通、水利及國土開發、平整工程等項目,在行業管理、市場準入環節加強納稅監督,嚴把源頭關。市住建、交通、水利、國土等項目主管部門要建立外地企業入韶登記制度,凡在韶承建工程的外地企業,必須依法辦理相應的稅務登記,且在我市依法納稅。對在我市承建工程但未辦理稅務登記的外地企業,項目主管部門必須責令其限期糾正。
2、市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將建設項目的立項情況,市國土資源部門負責將供地情況,市住建、交通、水利、國土等項目主管部門負責將項目招標情況按季報市財源辦。
3、進一步完善政府投資項目的稅后撥款政策,市政工程、道路工程、園林綠化、水利工程及公路建設等政府投資項目必須在依法納稅后,財政部門及業主單位方可支付工程款。
(四)加強稅源信息監控,進一步加大綜合治稅力度。
1、建設稅源信息網絡平臺。要加強信息網絡平臺建設,實現對涉稅信息的全覆蓋管理。財源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稅務部門需求提供相應的稅源信息,為稅收征管提供全面準確的依據。稅務部門應全面推廣使用稅控收款機等各類先進的稅收征管監控技術。
2、建立納稅信息的反饋制度。市國稅、地稅部門要將各成員單位提供涉稅信息及時納入監控征管范圍,并提供相應的稅收入庫情況。尤其要對新投產的大項目、新登記的企業納稅情況進行追蹤管理和信息反饋,形成涉稅、征稅、護稅的良性循環。
3、建立招商引資項目的稅收評價制度。完善招商引資評估體系,各部門引進項目后,由稅務部門對項目的稅收情況進行預測和評價,并進行跟蹤反饋,同時將實際評價情況每半年報送市財源辦。
4、建立部門合作的協稅護稅機制。建立稅務部門與工商、國土資源、交通、水利、住建、公安等部門協作監控機制,有關部門要及時向稅務部門提供涉稅信息。納稅人須持有稅務部門的完稅證明,方可辦理股權轉讓登記、房產及土地過戶登記、文化娛樂經營許可證年審等。
5、建立機關事業單位對個人所得稅的統一扣繳機制。市財政統發工資的機關事業單位依法到主管地稅機關辦理扣繳稅登記。
(五)建立財源建設聯動機制,調動全市發展財源經濟的積極性。
園區、鄉鎮應結合自身實際,建立相關工作機制,按照責任與利益共擔的原則,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形成各級各單位在政策體系和體制上共同引進和開發稅源的新局面。為調動全市發展財源經濟積極性,對園區和鄉鎮財源建設實行獎勵政策,對支持地方企業發展的金融機構和招商引資先進單位、個人制定專門的獎勵政策。
(六)加強組織領導,建立部門協作型的財源建設工作體系。
1、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為加強對財源建設工作的領導,成立市財源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全市財源建設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確定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及目標任務,檢查總結全市財源建設工作情況和成員單位履行職責情況。
2、加強督導,強化考核。將財源建設工作考核指標納入全市目標績效考核,將各成員單位落實市委、市政府財源建設部署要求及市財源建設領導小組確定的各項工作完成情況納入政府督查體系。各成員單位要將財源建設工作列入本單位年度業務職能目標。
3、建立財源建設激勵機制。設立財源建設工作專項資金,資金來源為:財政在年度財政預算中,集中安排可用財力的5%作為財源建設專項資金。財源建設專項資金包括招商引資、科技切塊、農業產業化引導、新型工業化引導、文化旅游產業引導等專項資金,專項用于對重點財源建設項目的投入和重點稅源企業的獎勵,實行專項經費與財源建設工作完成情況相掛鉤。
【加強財源建設的調研報告】相關文章:
人大財源建設調研報告推薦08-11
關于加強城鎮社區建設的調研報告06-30
加強村級班子建設調研03-24
培植我縣支柱財源調研報告07-10
加強村支書隊伍建設的調研報告07-07
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調研報告08-08
加強大學生學風建設的思考調研報告02-24
園區建設調研報告10-21
社會建設的調研報告11-07
人才建設調研報告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