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安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官管理工作的通知》,通過進一步規范辭職制度、考勤制度、考核制度“一辭兩考”等各項基礎工作,加強大學生村官日常管理。
該區規定,大學生村官因考錄公務員、企事業單位或其他原因不能繼續在村任職的,自離職之日起1周內到組織人社部門辦理相關辭職手續;逾期不辦理手續的,特別是主觀上存在惡意的,按相關規定嚴格考核。;該區要求各鄉鎮明確專人對大學生村官在村任職情況進行考勤,考勤表張貼在鄉鎮公示欄,并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考勤表報送組織人社部門備案。進一步細化請假審批制度,請假3天以內,由鄉鎮分管領導審批;請假3天以上1周以內,由鄉鎮主要領導審批;請假1周以上,經鄉鎮黨委審核后,報區組織人社部門備案;文件列舉了影響年度考核等的各種情況,制度執行情況將作為大學生村官評優、選拔的依據之一,同時也作為鄉鎮黨委組織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