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由共青團中央牽頭,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共同組織實施。從 2003 年開始,每年招募 1.8萬名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到西部貧困縣的鄉鎮從事為期 1-3 年的教育、衛生、農技、扶貧以及青年中心建設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務工作。
相關優惠政策包括:
一是參加西部計劃的,服務期滿 2 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 年內報考研究生,初試總分加 10 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二是志愿者服務期滿 2 年且考核合格的,報考公務員等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三是出省服務的和在本省服務的志愿者優惠政策必須保持一致。
特別是團中央、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印發《2011年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實施方案》(中青聯發[2011]12 號)中規定的基層青年工作專項擴大實施范圍的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 9 省。同時,各省級團委及項 目辦要按照《關于開展從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52 號)等文件精神,協助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落實相關規定。研究生支教團 2011 年納入西部計劃基礎教育專項實施,2011 年前的可享受西部計劃的相關政策。
優惠政策包括:
1、志愿者補貼
志愿者服務期間,中央財政給予一定生活補貼。生活補貼為每人每月 1000 元。同時,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國家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范圍的,執行所在地科員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準,按月發放。交通補貼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務地之間的實際里程發放,每年發放兩次。
2、志愿者人身意外傷害、醫療保險費用
相關保險由全國項目辦統一投保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綜合保障險。保費每人 350 元人民幣。人身意外傷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險責任,保額 30 萬元,住院醫療保險責任,保額 30 萬元,疾病門診責任,保額 1 萬元。
其他有關報考研究生、公務員等相關優惠政策以國辦發〔2009〕3號、人社部發〔2009〕42 號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