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從優秀村干部中考試錄用鄉鎮公務員工作日前已圓滿結束,256名優秀村干部從1800余名考生中脫穎而出,即將充實進鄉鎮公務員隊伍。
從鄉村基層干部中選拔錄用一定的人選,充實公務員隊伍,的確是一件令人高興的事情。然而,從媒體更加細節性的報道中,筆者同樣發現了一些不足之處。雖然白璧微瑕,但在筆者看來,如若能夠最終改正這些缺點肯定又會收到更大的進步。
首先,關于河南省制定的考錄方案要求第一條——報考對象年齡須在35周歲以下,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一般為任職滿3年的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墒菗P者了解,村干部能夠達到大專學歷標準的似乎為數不多。河南是全國第一農業大省,有4.8萬個行政村,最終卻只有1800余人具備報考資格,就是明證。
其次 ,經過嚴格遴選上的256名優秀村干部中,大學生村干部占總人數的63%。由此看來,仿佛是為“大學生村官計劃”的進一步拓展配置了配套措施。但與此相伴的一個悖論就凸顯出來了。大學生村官一般是按照招聘時的簽約確定任職期限,通常也不會超過三年。而三年之內升任村黨支部書記抑或村委會主任想必并非易事。大學生村干部真正的職務名稱之后通常會綴有“助理”字眼。但,就“如何轉正,何時轉正”,大學生村官計劃中卻并未做過清楚解釋。
對于村干部的選舉來說,三年一屆。那么,在大學生村官的任職期間內或許就可以迎逢上一屆村委會選舉,但能否最終通過正常的村委會村民選舉的途徑入選村委會干部,又不得而知。鄉村鄉土勢力錯綜復雜,對于那些大學生村官而言,首遇難題往往也是適應那些“水土不服”的現狀。筆者曾經對大學生村官計劃做過一個調研,發現大學生村官成為真正村干部的瓶頸還存在戶籍不否問題——即大學生村官不具有所在地區的戶籍,但這往往是村民推選本村人員為干部的基本條件。
第三,報名條件中注明,“工作實績突出,群眾公認度高,任村黨支部書記助理、村委員會主任助理以上職務滿3年的優秀大學生村干部”。縱觀這樣的條件,顯然不具備客觀的可量化性質,也就意味著選拔過程中存在較大的人為因素和主觀性。進村實地考察大學生村干部的業績?還是通過當地村干部的推薦?那么,前者的成本太大,后者更可能藏匿貓膩。
此外,原有村干部雖有大專、大學學歷,但在考試方面可能遜于大學生村官計劃中走馬上任的學生。此時此刻,如何決斷,耳畔不僅又縈繞徘徊起關于公務員是否錄用大學生的討論。如今的許多媒體關于村官選拔的報道中,除了頌揚基層民主的改革,另外的景象恐怕就是村官選拔的盛大隆重場面。無比雷人的選拔場面背后,爆出動輒百萬元的選舉經費,而這些恐怕又是那些大學生村官們力所不能的。
1995年,為解決“三農”問題,江蘇省率先開始招聘大學生擔任農村基層干部,2005年7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意見》。從大學生村官計劃初步推出到今天的步步深入,社會各界一同見證了其中的長足進步,但也同樣期待著更多的不足之出得到改進。同樣的,希望河南省公務員選拔錄用村干部一舉成為下一步更大發展的契機。
國家是越來越注重大學生村官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