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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大學生“村官”政策問答
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是一項抓基層、打基礎、利長遠的工作。甘肅省從2008年開始,先后選聘了2317名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3年來,選聘工作和大學生“村官”得到了社會各界的普遍認可。今年,甘肅省的選聘工作將于第二季度開始,為了讓廣大高校畢業生進一步了解掌握大學生“村官”有關政策情況,本報從即日起,連續刊登甘肅省大學生“村官”政策問答,敬請關注。
大學生“村官”聘用期限多長,一般擔任什么職務?
《甘肅省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管理辦法(試行)》規定,選聘大學生聘用期限為3年,甘南州為2年。大學生“村官”是村級組織特設崗位人員,系非公務員身份。是中共正式黨員的,安排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助理職務,也可擔任村黨組織副書記職務;是中共預備黨員或非中共黨員的,一般安排擔任村委會主任助理職務;也可推薦選舉為村委會副主任;是共青團員的,兼任村團組織書記、副書記職務,特別優秀的可推薦兼任鄉鎮團組織副書記。
大學生“村官”有哪些保障政策?
《甘肅省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大學生“村官”主要有四項保障政策:一是比照本地鄉鎮從高校畢業生中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確定工作、生活補貼標準,按月發放。二是在村任職期間,按照有關規定參加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險,并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工傷保險。三是被黨政機關或企事業單位正式錄用(聘用)后,在村任職工作時間計算工齡、社會保險繳費年限。四是在村任職滿3年(甘南州為2年)、經考核稱職,符合國家助學貸款償還政策規定的,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可申請由國家代為償還。
大學生“村官”有哪些出路?
《甘肅省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建立健全大學生“村官”有序流動機制,引導聘用期滿大學生“村官”通過留村任職工作、考錄公務員、自主創業發展、另行擇業、繼續學習深造等“五條出路”有序流動。“五條出路”彼此之間沒有高下優劣之別,只要根據自身情況理智選擇,條條都可以是光明大道;反之,如果“人云亦云、亦步亦趨”,一窩蜂擠獨木橋,就可能錯失發展良機。
大學生“村官”是否可以擔任村“兩委”負責人,待遇如何?
鼓勵在實際工作中表現優秀、黨員群眾認可的黨員大學生“村官”,通過黨員推薦、群眾推薦和鄉鎮黨委推薦等方式,參加村黨支部書記、副書記選舉。到村任職工作一年以上的優秀大學生“村官”,可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參加村委會主任、副主任選舉。對留任村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的,任職期間繼續納入大學生“村官”名額,保留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貼,同時可享受同級村干部補貼。
大學生“村官”聘用期滿后可以續聘嗎?
聘用期滿、聘期考核稱職的大學生“村官”,本人提出續聘申請,經鄉鎮黨委初審,縣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定,可簽訂續聘合同繼續留村工作,享受大學生“村官”待遇。續聘的大學生“村官”納入當年大學生“村官”選聘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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