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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校畢業生創業可獲省級資助
從福建省泉州市公務員局獲悉,2013年福建省高校畢業生創業省級資助項目申報工作已啟動,今年將繼續遴選資助一批高校畢業生創業項目,項目報送截止時間為7月31日。
申報人應符合以下條件:申報人須是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畢業年度內的在校大學生及畢業后三年內的高校畢業生;以團隊形式創業的,創業團隊核心成員須同時符合這一條件。申報人已在福建省行政區域內創辦獨資、合資或合伙企業,并擔任該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從事個體經營。申報人或創業團隊核心成員在創業企業中出資總額不低于注冊資本的30%。
申報人為省內高校在校生的,向所在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提交申報材料,由各高校匯總統一推薦報送。申報人已畢業離校的,向創業實體注冊地的縣(市、區)公務員局提交申報材料,經縣(市、區)公務員局審核后報送設區市公務員局,由設區市公務員局匯總統一推薦報送。省外高校福建生源的在校大學生在福建省創業的,參照福建省已離校畢業生按照創業地申報。
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負責受理創業項目資助申報,并對申報項目進行資格審核。經專家評審通過,每個項目給予3萬-10萬元的啟動資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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