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創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行將實施
旨在鼓勵和引導創業投資發展的《創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已形成,即將報國務院法制辦審議,不久將付諸實施。
該暫行辦法的出臺是基于以下目的:通過對創業投資中介實施財稅引導作用,發揮創業投資的杠桿效應;為創業投資提供法律依據和法律保護。
創業投資的組織制度有三種,即個人直接從事創業投資、大型機構(包括公司)直接進行創業投資、以及由若干個人和機構法人聯合形成的投資基金形式。對于前兩種高度分散化、非組織制度化的方式,一般法律不做特殊處理。而投資基金形式的創業投資則是若干個投資者形成的資金結合體,需要委托專家管理,存在委托代理法律關系,可能存在代理人侵害委托人權益問題,需要通過立法保護委托人權益。促進創業投資是發展中國家發展新經濟的共識,國家無法對個人和機構直接投資者進行鼓勵,但對以創業投資基金形式運作的創業投資可采用稅收、財政政策進行引導,如采用稅收優惠、國家相應的高新技術企業鼓勵政策等。這些政策在保證創業投資的商業化運作的同時,又能為創業投資指引方向。
據悉,在法律保護方面,《公司法》中有20多處對創業投資的障礙。如國外基金公司可采取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公司(包括一般合伙、有限責任合作、有限合伙)等方式,而在我國要受合伙企業法的約束。即將出臺的管理辦法是對《公司法》的補充,它的推出將為創業投資提供法律依據。
【《創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行將實施】相關文章:
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02-27
《新興產業創投計劃參股創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全文02-26
《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全文02-26
解讀《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03-12
石家莊出臺創業創新投資引導基金實施細則02-26
參加創業投資基金要小心騙局03-03
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03-28
投資基金的經營機構11-20
海口申請創業貸款銀行將先看信用條件03-05
山西設創業風險投資引導基金總額8億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