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論文:試析新會計準則中無形資產改革
論文摘要:新會計準則強化了為投資者和社會公眾提供決策有用的會計信息的新理念,實現了與國際慣例的趨同。新準則中關于研發費用的改革,將使企業更加注重科技創新,真正實現科技興國。
論文關鍵詞:研發費用;資本化;費用化
一、無形資產新舊準則的不同
(一)定義不同
新會計準則對無形資產的定義: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可辨認的非貨幣性資產。
新準則把“可辨認”作為無形資產的基本特征,從而將商譽排除在無形資產準則之外;取消了無形資產必須是“長期資產”的限制,與國際會計準則的無形資產定義相同。
(二)研究開發費用的確認
新會計準則規定: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的支出,應當區分研究階段支出與開發階段支出。研究是指為獲取并理解新的科學或技術知識而進行的獨創性的有計劃調查。開發是指在進行商業性生產或使用前,將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識應用于某項計劃或設計,以生產出新的或具有實質性改進的材料、裝置、產品等。
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研究階段的支出,應當于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開發階段的支出,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確認為無形資產:
1、完成該無形資產以使其能夠使用或出售在技術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該無形資產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圖;
3、無形資產產生經濟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夠證明運用該無形資產生產的產品存在市場或無形資產自身存在市場,無形資產將在內部使用的,應當證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夠的技術、財務資源和其他資源支持,以完成該無形資產的開發,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該無形資產;
5、歸屬于該無形資產開發階段的支出能夠可靠地計量。
舊準則對所有的研究與開發過程中費用均損益化,新準則規定對企業在研究開發過程中發生的費用進行區別對待:研究過程中發生的費用應予以費用化;研究達到一定的階段而進入開發程序后發生的費用,如果符合相關條件,允許資本化。
(三)無形資產的計量
1、外購無形資產:
舊準則:購入的無形資產,按實際的價款作為實際成本。
新準則:外購無形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于使該項資產達到預定用途所發生的其他支出。購買無形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無形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款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實際支付的價款與購買價款的現值之間的差額,除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應予資本化的以外,應當在信用期間內計入當期損益。
新準則允許外購無形資產借款費用的資本化。購買無形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視為融資性質,無形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款的現值為基礎確定。
2、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
新準則取消了“企業為首次發行股票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應以該無形資產在投資方的賬面價值作為入賬價值”的規定。
(四)無形資產的攤銷
舊準則:無形資產價值在其有效期內(法律規定期限或受益期限,若兩者均無,按10年計算按直線法攤銷)。
新準則:企業應當于取得無形資產時分析判斷其使用壽命。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為有限的,應當估計該使用壽命的年限或者構成使用壽命的產量等類似計量單位數量;無法預見無形資產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期限的,應當視為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
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其應攤銷金額應當在使用壽命內合理攤銷。企業攤銷無形資產,應當自無形資產可供使用時起,至不再作為無形資產確認時止。企業選擇的無形資產攤銷方法,應當反映與該項無形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無法可靠確定預期實現方式的,應當采用直線法攤銷。
一是有效期,舊準則規定按照收益期限或法律規定期限,沒有的話按照10年,而新準則要分析判斷其使用壽命,更加靈活,企業更具有主觀性。
二是攤銷方法不同,舊準則按直線法攤銷,而新準則按與該項無形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無法可靠確定預期實現方式的,應當采用直線法攤銷。仍然是給企業提供了很多空間,可以自由選擇。
二、研究開發費用確認的改革意義
對于企業尤其是科技型企業來講,新準則中研究開發費用確認的分段確認標準將有利于中國企業向科技化、信息化發展,使更多的企業依靠技術進步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我國舊準則中將其費用化處理有如下幾個缺點:
1、難以為研發支出活動的信息披露提供基礎數據。
2、會計信息最主要的質量特征是相關性和可靠性。研發支出費用化的謹慎傾向使得會計信息無法實現公正性和真實性,并造成大量會計數據與財務指標的扭曲。
3、從資本化確認的標準看: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幾個會計期間(或幾個營業周期)的,應當作為資本支出。企業的研究與開發活動的目的是讓企業在未來能更好的發展,與未來各期的收益密切相關,是一種自行開發無形資產的過程,理應予以資本化。
如果不將開發研究這一現代企業的重要經營活動作為一種無形資產進行單獨核算,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企業的收入與產出、投資與回收狀況在會計報表中不能得到有效的反映,使得大量資產飄在賬外。新會計準則的最大的優勢在于有利于全面反映企業的業績。
將研究開發支出資本化,可以避免出現因將研究開發支出費用化而導致的收益減少現象,從會計的行為影響角度而言,可避免企業為保持市場優勢和效益時不恰當地削弱研究開發支出的短期行為,從而為企業投入大量資金進行研究開發免除后顧之憂,有利于我國企業的新產品開發以及生產工藝的改進,不斷提高企業的競爭力,使其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使研發費用的確認更加合理,更加符合企業的情況,更能客觀的反映經濟現象的本質。
正是基于種種原因,新會計準則將企業研發過程細劃為兩個階段,研究階段的風險性太大,是探索性的,已進行的研究活動將來是否會轉入開發、開發后是否會形成無形資產等均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因此不適合進行資本化,若研究失敗,這項研究對公司的未來不能產生任何收益,那么企業將研發費用計入當起損益,這是符合會計確認要求的。只有當它經過研究階段,已經成為科技成果,在很大程度上具備了形成一項新產品或新技術的基本條件。這時就意味著這項成果在預期的未來對公司是有益的,這時候進行資本化,符合資本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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