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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論語文教學模式的變革
語文教學的目的不僅是讓學生讀懂一篇文章,更重要的是提高學生對語文的興趣,對讀書的興趣,對人類文化的興趣。然而在教學實踐中,常常有許多學生在考試中,語文標準化試題可以取得很高分數,作文也能不離中心不偏題意,可實際上這些學生往往在概括能力、語言組織表達能力上普遍呈現出無創意性,也缺乏真實感和語言的內在美感,這不能不讓我們這些從事語文教育的工作者警醒。語文教學必須下大力氣實行變革,否則,語文教學的路子會越走越窄,一頭撞進死胡同。一、語文教學要變教師中心為充分尊重學生學習主體地位
教師中心、教材中心、課堂中心是我國教育長期存在的頑疾。
作為語文教師,要在教學過程中,尊重學生,從學生的學習出發,讓學生做學習的主人,才能做到有教案但不被教案所囿,才能最大限度地點亮學生的思想之燈,點燃學生的創造之火。
而在我們的教改過程中,有的教師往往曲解這一點,他們在課堂結構上,把教學時間來了個重新分配,比如40分鐘,其中30分歸老師,10分歸學生,或者把一整節課的時間都給學生,似乎這算是尊重了學生作為學習的主體,實則不然。是不是以學生為主體,主要的判斷應該是學生思維的廣度和深度是否得到了最大限度地實現,而不應該簡單地理解為時間上的劃分或環節是否完整。
二、語文教學變分數評價為學生創新能力的評價
在應試教育模式下,分數在學校中是至高無上的,教師對學生的獎罰,甚至教師在學校中的地位都與其所在班級學生所取得的分數相關。
如此一來,學生的創新能力從何而來?全民皆生活,處處即語文,重視語文學科的人文價值、人文底蘊,培養學生健康向上的道德情操,不要把充滿人性之美、人情之美的語文變成枯燥的技巧之學、知識之學,不要讓鮮花般的少男少女們終日沉浸忙碌于分數之中。從學生接受學校教育伊始,我們的語文教學教給他們什么呢?我們給予學生的是一個又一個的標準答案,就連最詩意化的詩歌鑒賞也都做起了標準答案。
我們告誡學生必須按照標準答案回答問題,否則語文考試得不到高分,否則語文就是沒學好沒學透沒學深!想來這是多么可怕,我們有意無意地讓學生原本奔放活躍的思維一步步走向僵化,有意無意地讓我們中華文化最美的語言蛻變成呆板的八股,沒有了形神兼備,沒有了意境、體味和語感,無須咀嚼,亦蒼白無力!
三、語文教學要變肢解式為誘導式
教師的責任在誘導,誘導并不排除教師講解,有時還要“暢講”,但要精當,要講到學生的困惑之處、謬誤之處、或者見不到之處,教師“給他們糾正,補充,闡發”,給學生啟發指點一下,使學生開竅,從而領悟讀書之法。
一篇文章當然由許多字、詞、句,由句、語段、段落,由各種修辭技巧等部件組成。但是這些部件組合起來,便構成一個意義整體,字詞句、語段、段落、修辭技巧等部件由一個統一的靈魂統領,才構成了一個有生命的有機體。
當我們告訴學生一大堆多么好多么好的部件時,卻常常忽略一個最初、最原始的問題:這些好部件是在怎樣一種動機下完美組合在一起的?這個問題才是一篇文章的靈魂。而我們的講授往往只涉及部件,譬如文章選詞的精當、句子的深刻含義、立意的深遠、段落劃分、中心句及主題思想,因此我們語文教學往往失掉了“靈魂”,而只是肢解文章的部件,單獨分列講述部件是如何好,這就難免使學生索然寡味,同時使本來應生氣盎然色彩繽紛的語文教學變成了沒有真性情的肢解教學。
作為一名語文教師,應善于誘導學生去讀文章,去讀更多的書,為達這一目的,教師分析講授課文時,應區別不同文體不同時期文章特點,采取不盡相同的誘導方式,為學生開啟智慧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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