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詩經詮釋學美學研究》導論:詮釋與意義
本文旨在考察和探討朱熹詩經詮釋學的體系結構和基本美學意蘊。在探討之前,有幾個問題在此作一必要的說明。
一、關于本課題的研究價值
本文的旨趣基于兩點考慮:第一、盡管中國傳統的“經學”時代已經過去,但作為中國的“詮釋學”的“經學”研究則剛剛開始;第二、包括朱熹在內的中國傳統思想家是在對“經典”詮釋中建構起自己的賦予時代氣息的思想(包括美學)體系的。作為“致廣大,盡精微,綜羅百代”“遍注群經”的一代宗師,朱熹建構起了以經學為基礎的龐大思想體系。朱熹的詩經詮釋學美學是中國詮釋學美學的重要典范,具有重大的研究價值。
二、關于“詮釋學”的理解問題
1.“詮釋學”及其本文的應用
“詮釋學”是一門關于理解和解釋的學科,源于西方。關于“詮釋學”,學界有六種基本規定:(1)作為圣經注釋理論的詮釋學;(2)作為語義學方法論的詮釋學;(3)作為理解和解釋科學或的詮釋學;(4)作為人文科學普遍方法論的詮釋學;(5)作為此在和存在理解現象學的詮釋學以及(6)作為實踐的詮釋學。而這六種詮釋學的規定,表明西方詮釋學理論在上所發生的深刻變化。這一變化主要在于三次重大轉向:第一次轉向是從特殊詮釋學轉到普遍詮釋學即從局部詮釋學轉到一般詮釋學;第二次轉向是從方法論詮釋學轉到本體論詮釋學即從認識論轉到哲學;第三次轉向是從單純作為本體論哲學的詮釋學轉到作為實踐哲學的詮釋學。[1]
本文的“詮釋學”是在介于“普遍詮釋學”和“本體論詮釋學”之間的意義上應用的。即強調詮釋學是一種方法論問題具有普遍意義,同時又突出詮釋者在對“經”的詮釋中的建構意義。因此,本文使用的“詮釋學”概念并不局限于西方的“詮釋學”理論。
2.中國的“詮釋學”——經學
本文中的“詮釋學”不同于西方詮釋學理論的“詮釋學”,只是一種借用。當然,中國古代雖未出現“詮釋學”一詞,但并不是說中國就沒有自己的“詮釋學”理論,實際上,“經學”就是一種中國特色的“詮釋學”,有自己詮釋的對象——《六經》,有一套完整的“詮釋方式”如“傳”“注”“疏”“箋”等,更有各種不同的“詮釋學”流派,如漢學和宋學,而漢學中又有所謂的“今文經學”和“古文經學”等,從而形成了聲勢浩蕩的“經學”詮釋學歷史。在這一“詮釋學”歷史長河中,著述之繁、詮釋者之眾、詮釋理論之興盛,實屬人類文明之罕見。從開始,中國的大思想家無不是一個優秀的“詮”。朱熹更是“遍注群經”的“詮釋”大家。
“垂型萬世”“如日中天”[2]的“經”之生命意蘊就在“詮釋”中誕生。
三、關于詩經詮釋學的兩個問題
1.關于詩經詮釋學
《詩經》又稱《詩》三百、簡稱《詩》,是中國漢最早的一部詩歌總集。黑格爾說:“詩過去是,現在仍是,人類的最普遍最博大的教師!盵3]《詩》無論是從內容上還是形式上,都體現著我國先民所具有的獨特創造與智慧,是“最普遍最博大的教師”。它同《禮》《樂》一道成為了共同構筑以“禮樂”為核心的華夏美學體系(尤其是美學)的基本來源。所以,宗白華先生說:“《詩經》中的詩雖只有三百○五首,且多半是短篇,但內容卻異常豐富,藝術也極高超。它們不但是中國文化遺產里的寶貝,而且也是周代生活,人民的思想情感全面的、極生動的具體的反映。這《詩三百》是孔子、孟子、荀子美學思想的出發點和依據,它成了儒家的‘詩教’,也是中國過去兩千年來文藝思想的主流!盵4]由此看來《詩經》就不只是一部一般的“詩集”,而是中國美學思想極其重要的理論源頭,尤其是儒家美學,因此《詩三百》也成為了儒家文化的“經”,成了中國“詩”的代名詞。從“詩言志”的提出及其孔子對《詩》旨的把握開始,中國美學就沿著“詩性文化”“禮樂文化”軌跡發展著。其中對《詩經》本身性質的理論詮釋,也就成為中國美學思想發展中倍受關注和研究的重要理論課題。
然而在歷史長河中,《詩三百》歷經了一個由詩到經的滄桑巨變。后世的所謂“經”本是孔子當年用于教授學生的六部“教材”——《易》《書》《詩》《禮》《樂》《春秋》。這六部由于是孔圣人欽定的經典,所以被“秦火”后的漢儒尊為“六經”。這樣,一部由眾多不知名氏集體創作,并為《春秋》時代所結集的詩歌總集《詩三百》變為了至高無上的“經”。
“經”在中國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中有著極其神圣的意蘊。如,《四庫全書總目卷一·經部總敘》:“經稟圣裁,垂型萬世,刪定之旨,如日中天。無所容其贊述,所論次者,詁經之說而已。自漢京以后垂二千年,儒者沿波,學凡六變。其初專門授受,遞稟師承,非惟詁訓相傳,莫敢同異,即篇章字句,亦恪守所聞,其學篤實謹嚴,及其弊也拘!錃w宿,則不過漢學宋學兩家互為勝負。夫漢學具有根柢,講學者以淺陋輕之,不足服漢儒也。宋學具有精微,讀書者以空疏薄之,亦不足服宋儒也。消融門戶之見而各取所長,則私心祛而公理出,公理出而經義明矣。蓋經者非他,即天下之公理而已!盵5]這里,將“經”尊為“經稟圣裁,垂型萬世,刪定之旨,如日中天”“天下之公理”的崇高地位。
《詩》“經”之地位的確立,為后世對《詩》的研究提供了廣闊的優越的前景,并使之成為一種源遠流長的專門學問——詩經學或詩經詮釋學。
關于“詩經學”,近世學者胡樸安說:“何謂詩經學? 詩經學者,關于《詩經》之本身,及歷代治《詩經》者之諸派別,并據各家之著作,研究之分類,而成一有統系之學也!彼指出,詩經學應具有三個方面的意義。(1)“詩經學者,非《詩經》也。《詩經》者,古書之一種。詩經學者,所以研究此古書者也”,強調詩經學是“學”。既然是“學”,詩經學就應該是對于“凡關于《詩經》之種種問題”“以廣博之證引始,經過詳慎之思審,明確之辨別,以求得的當之判斷為事”為基本內容。(2)“詩經學者,關于《詩經》一切之學也。”所謂“《詩經》一切之學,即歷代治《詩經》者之著作是也”。由于“歷代之《詩經》者”,“派別立而思想歧”,因此,“詩經學,一為研究《詩經》之時代之思想,一為研究治《詩經》者各時代之思想,而并求其思想變遷之跡”。這里強調詩經學研究所具有的“思想史”意義和價值。(3)詩經學“按學術之分類,而求其有統系之學也”。并且“一類之學術,自成一類之統系”,作為“一類之學術”的詩經學,本身亦可“分規各類”“有統系之可循”。“所以詩經學,一為整理《詩經》之方法,一為整理一切之方法”。[6]這里強調詩經學本身就具有方法論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