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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中國傳統七聲音階命名問題研究綜述
論文關鍵詞:理論;七聲音階;綜述
論文摘要:中國傳統音樂中三種七聲音階的命名問題在音樂理論界歷經半個多世紀的討論,眾說紛紜。目前音樂學界大多數人已接受黃翔鵬先生的觀點,使用正聲音階、下徵音階、清商音階三個名稱;但在基礎樂理教學領域,卻仍普遍采用雅樂音階、清樂音階、燕樂音階的舊說。應在理論上達成共識,在實踐中趨向統一。
關于中國傳統音樂中三種七聲音階的命名問題,在音樂理論界歷經半個多世紀的研究討論,至今仍存在較大分歧。這種情況給基礎樂理教學與學術研究造成了困難甚至混亂,因此,有必要對中國傳統七聲音階命名問題作一回顧,以便為此問題的進一步研究提供參考與借鑒。
最早提出中國傳統音樂中存在三種七聲音階體系并予以命名的是楊蔭瀏先生。
楊蔭瀏在1923年出版的《雅音集》‘序言”中就提出中國古代音階理論上的第四級雖是增四度,實踐中卻常常是純四度。后來,他在1945年發表的《中國音樂史上新舊音階的相互影響》一文中明確指出前者是古音階,后者是新音階。1953年,他已經明確指出中國傳統音樂中有三種七聲音階的體系及其命名。他說:“在音階具備七音,而同時重視五止聲的風氣依然相當流行的情況下,由于五音在七音間流轉的習慣,最容易產生的音階形式有三種:一種是原來的古音階,一種是新音階,另一種便是以商音為宮的清商音階!痹谕粫,清商音階有時又稱為“俗樂音階”,古音階有時又稱為“雅樂音階”。1959年,于會泳提出了“自然七聲音階”、“用變徵音七聲音階”、“用閏音七聲音階”這三種稱謂。黎英海則提山“雅樂音階”、“清樂音階”、“燕樂音階”三種名稱。1961年,林英使用了“正聲音階”、“下徵音階”的概念。
1962年,李重光先生出版《音樂基礎理論》,采用了黎英海先生提出的“雅樂音階”、“清樂音階”、“燕樂音階”的名稱。由于該書多次再版,發行量很大,在音樂界產生了廣泛的影響,因而,黎英海先生關于中國傳統音樂中三種七聲音階的命名成了被音樂界所普遍認同的稱謂。趙宋光《論五度相生體系》與夏野《中國古代音階、調式的發展和演變》都使用了雅樂音階、清樂音階、燕樂音階的概念。1990年出版的《基本樂理教程》仍采用這三種概念。
20世紀80年代初,著名音樂學家黃翔鵬先生對中國傳統音樂中三種七聲音階的命名提出質疑。1982年,他在《“八音之樂”索隱》一文關于“清商音階”的注釋中指出:“有叫做‘燕樂音階’的,我以為無論從魏晉的宴饗之樂說,或從隋唐燕樂說,都是兼用各種音階,古人并未限定在不同用途的音樂中采用不同的音階,因此以為還是按琴調的傳統稱呼叫做‘清商音階’為好!薄艾F在更可以看出把古音階‘正聲調’稱作‘雅樂音階’的舊說的錯誤。實際上魏晉以來的雅樂用的是清商音階徵調式之‘清商音律’,而鄭譯為雅樂安排的卻是新音階。”“舊說把新音階‘下徵調’稱作‘清樂音階’也是同樣的錯誤。”“隋前的雅樂主要用清商音階,舊說卻強派它是古音階;清商樂更以清商音階為主,偏要說成是新音階;隋唐‘燕樂’只有狹義概念,其實是雅樂范圍的一個伎樂樂部,卻說它是俗樂,并把清商音階派到它的名下。其實樂種和技術上使用什么音階的問題,哪有絕對的對應關系呢?”該文指出黎英海先生命名體系的主要錯誤有:一是把雅樂、清樂、燕樂三個樂種作為三種七聲音階的名稱并不符合歷史事實;二是歷史上的清商樂所使用的主要音階是清商音階(即黎英海所說燕樂音階)而并非下徵音階(即黎英海所說清樂音階)。關于七聲音階的命名,黃先生在文中使用了正聲調、下徵調、清商音階三個名稱。1984年,黃先生在《“儼弦管”題外談》J一文中論及茍勖笛上二調時使用了“正聲調”音階、“下徵調”音階、“清角之調”(清商音階)的概念。1986年,黃先生在《中國傳統樂學基本理論的若干簡要提示》。一文關于“三種音階的正名問題”一節中,列表歸納有代表性的四套三種音階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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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先生傾向于采用第一套名稱,他認為:“第一套名稱,有根據,也最合理,缺點是群眾知之甚少。”
1992年,黃先生在書信中講到三種音階的命名時說:“中國研究院主持的、各省聯合的‘中國樂律學史’課題組,已經會議肯定,廢除‘雅樂、清樂、燕樂’作為音階諸名,改為歷史上的原有名稱:正聲音階、下祉(原注:這個字是作者為避免‘徵’字多音易生歧義而使用的)音階、清商音階。原以‘雅、清、燕’作為音階名稱的提出者(《漢族調式及其和聲》的作者黎英海教授)也在會上表示:放棄原曾用過的‘雅、清、燕’之名。雖然,截至目前為止,‘教科書’留下錯誤名稱仍然影響很大,而正確名稱卻往往不被人知,我們還是應該堅持‘正名’,用于克服對于傳統的誤解。因為歷史上‘雅、清、燕’三種音樂的本來面目都是三種音階并用的。
1993年l2月,黃先生在漢唐樂府藝術中心講學時則仍使用了正聲音階、下徵音階、清商音階三個名稱。
近年來,也有人主張對三種音階應“根據每種音階的特征來命名,分別叫做‘清角音階’(以此種音階中的特征音‘清角’命名);‘變徵音階’(以此種音階中的特征音‘變徵’命名);‘清羽音階’(以此種音階中的特征音‘清羽’命名)”。
目前,音樂學界大多接受黃翔鵬先生的意見,很少使用雅樂音階、清樂音階、燕樂音階三種名稱。但是,在基礎樂理教學領域,卻很少接受正聲音階、清商音階、燕樂音階的命名體系,仍極其廣泛地采用雅樂音階、清樂音階、燕樂音階的概念。這種情況極不正常。由此可見基礎樂理教學領域吸收新的學術成果嚴重滯后。筆者建議音樂學與基礎樂理兩個學科的同仁們共同舉辦相關課題的學術研討會,對中國傳統音樂中三種七聲音階的命名體系進行深入探討,以求在理論上達成共識,在實踐中趨向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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