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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時”“位”觀與中華人格
摘要:《周易》提出了“時”“位”這兩個相當重要的觀念,“時”與“位”有區分也有聯系,兩者都與中國哲學的最高范疇“道”緊密相連,是“道”之“時”、“道”之“位”。儒家、道家、和禪宗分別從各自不同的角度出發,對這種“道”之“時”“位”觀做出了回應,生成了各具特色的“君子人格”、“圣人人格”和“超越人格”。三者共同熔鑄成中華民族所共有的人格品質。
關鍵詞:《周易》時位道中華人格
《周易》是中華民族的一部“智慧書”,其中的許多觀念對于整個中華文化而言具有重要的開創性意義。“時”與“位”就是這樣的兩個觀念。歷代的易學家對于這兩個觀念都給予了相當的重視,進行了著力探究。但在當代,尤其是近十年的《周易》研究中,研究者對于這兩個觀念都較少涉及。在我看來,無論是在《周易》史還是在周易文化的研究中,“時”“位”的觀念都具有重要的意義。不僅如此,它們在討論中華文化,尤其是中華民族所特有的的人格精神時,更具有源初的意義。本文旨在從文化的角度對《周易》中的“時”“位”觀念及其對中華人格的形成和影響作一番考察。
一、《周易》中的“時”“位”觀念
《周易》是中華民族最為古老的文獻之一,被譽為“群經之首”。《周易》分《易經》和《易傳》兩部分。其中,《易經》包括卦名、卦辭、爻題和爻辭;《易傳》包括漢儒稱之為“十翼”的上下《彖》、大小《象》等七種十篇,都是后人對《易經》的解釋之詞。在構成《周易》的這些文本(尤其是《易傳》)中,“時”“位”觀念頻繁出現,它們可以說是《周易》的兩大基本觀念。
《周易》中的“時”大致可分為兩種類型,一類是對自然界中時間流轉、四季變化的描述,如:“觀天地之神道,而四時不忒”(《觀卦·彖傳》),“變通莫大乎四時”(《系辭上傳·第十一章》)等,這一類“時”都是對外在自然界變動規律性的歸納總結,故可以解釋為時間、時辰、時節等;另一類“時”則是對人事活動的概括,如:“君子藏器於身,待時而動,何不利之有?”(《系辭下傳·第五章》),“損剛益柔有時,損益盈虛,與時偕行”(《損卦·彖傳》)等,這多是強調社會活動的規律性,故可以解釋為時務、時局、時勢等。
這兩類“時”的觀念的形成方式是各不相同的。表示自然時序的“時”是直接得之于對自然的觀察,即所謂“仰以觀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賁卦·彖傳》)。此處的“天文”二字尤為重要,古人對于四季變遷的觀念就來自于對天之“文”,即星相、云霞、雨雪、霜降等的直觀感受。他們就是從這種直觀感受中抽取了“時”的觀念,作為他們對外在自然進行解釋和把握的方式。從某種意義上講,這也是一種科學的把握方式。古之人又將這種對自然時間性的體察方式運用于社會,“與四時合其序”,以對待自然界變化的方式來對待社會變化,從而將“時”的觀念從自然界擴展到了人類社會。雖然人類社會的運動發展規律與自然規律不能等量齊觀,但是在“變動不拘”這一點上,兩者有著共通的結構。《周易》就是在對這種內在變化規律的把握上將“時”這一觀念運用于人類社會的。
再來看《周易》中的“位”。“位”在《周易》中也有兩層含義:一者是“爻位”之“位”,即以“--”和“——”作為基本符號的排列組合方式;另一者,是與“人之所立”之“時”相對應的“人之所立”之“位”。“爻位”之“位”,有“初、二、三、四、五、上”之分,以示爻與爻之間的聯系與活動;“人之所立”之“位”則也多與“君子”等相聯系,如“君子進德修業,……是故,居上位而不驕,在下位而不憂。”(《乾卦·彖傳》及“貴而無位,高而無民,賢人在下而無輔,是以動而有悔也。”(同上)。兩者與物理中的表示空間的“位”不同,都與點、線、面、體的關系無關。因此,不能作“空間”理解。
作為爻位的“位”,表示事物在同一卦中不同階段上狀況,一卦中的六個爻象征著六個不同的位置,對于分居各位的陰爻陽爻而言,就有“中位”、“正位”之分,又有“當位”不“當位”之別。在這里“當位”的觀念最為重要,它意味著“位”并不是固定不變的。在同一個“位”上,不是誰都會一定得吉或獲兇,這就要根據每一卦的“卦時”以及陰陽各爻的具體位置而言。由此可見,“位”的吉與兇就是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這就要求對各種因素作全面的考察,只有這樣,才能做到“不失其位”、“得位”、“當位”。這種對各種因素綜合考察的品質應用于社會生活,即是要求人們對自己所在之“位”,無論是職位還是地位,無論是上位還是下位都要有全面的認識,只有這樣才能適應變動的社會和人生,真正做到得“中正之位”,成就事業。
《周易》認為宇宙間的一切變化都是“時”“位”間的變化,即:“時”與“位”是并生而存在的。《周易》六十四卦,每一卦都代表了一個獨特的“時”,每卦六爻,又代表了一“時”之中的不同之“位”,如在乾卦這一“時”中,由初爻到上爻分別代表了“潛”、“見”、“惕”、“躍”、“飛”、“亢”等六個“位”。這即是表示“位”于“時”中。而“夫‘時’也者,六‘位’莫不有焉,各立其位以指其對。”①也正說明“位”中有“時”。總體上而言,“位”是從屬于“時”的。《周易》中的“當位”與“不當位”之說,就是要考慮“位”是否“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動靜不失時”(《周易·艮卦·彖傳》),從而將抽象的“時”與“位”化為和人緊密相聯的規范性原理,以此作為人生實踐的預示或指南。由此便可以看出,《周易》中的“時”“位”觀念是密切相聯的,“時”不離“位”,“位”不離“時”,
對于人而言,“時”的觀念可以說是外在于人的客觀情勢,對于其所代表的自然環境與社會環境,人是無法選擇的。人們對于“時”,只能是一種“審”的態度。所謂“審時”,即是理性的把握,要求對于客觀的環境要有全面的認識。而且,人不僅要審當前之“時”,還要審將來之“時”,這即是通過當前之“時”來“度勢”,“勢”是“時”的將來時,是“時”的趨勢,是“時”的發展方向,,審“時”的目的就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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