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認證-審計理論結構邏輯出發點新論
一門學科的邏輯出發點對該學科其他理論要素的建立和以及整個理論結構的構建起著基礎性、決定性的作用,因此,審計理論結構邏輯出發點的確定就成為審計理論結構構建的關鍵。但是這個題目至今尚未真正得到解決。究其原因,我們以為是對理論結構邏輯出發點的一般性特征沒有正確的把握,從而導致了審計理論結構邏輯出發點選擇與確定的不當。本文擬從理論結構的一般性特征進手,揭示審計理論結構的邏輯出發點。從的角度講,邏輯出發點指從抽象上升到具體全過程出發點的概念、范疇或判定,也稱為上升的出發點。這里的抽象是思維中的抽象,是反映客觀事物一般屬性和關系的抽象規定,具有相對簡單性和相對隔離性,思維抽象揭示了客觀事物的第一層本質;這里的具體是思維中的具體,是客觀事物各種一般規定性同一的反映形式,它再現了客觀事物的整體,思維的具體則揭示了客觀事物的第二層本質和更深層本質。
邏輯出發點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它的實質表現為該體系中最抽象、最一般、最簡單的思維規定。
第二,它是自己所處體系中的直接存在物,即它必須是不以該體系中任何其他范疇為中介和條件的范疇,而任何其他范疇卻必須以它為基礎和依據。
第三,它應該揭示“細胞”形態的內在矛盾以及對象整體的一切矛盾萌芽。即是說,出發點范疇本身所包含的矛盾是整個范疇體系運動、發展的內在動力和源泉,整個體系也不過是這些矛盾在各種條件下合乎邏輯的“生長”和運動。
第四,它與形式邏輯系統中的公理不同,它既不是任意的和暫時承認的東西,也不是隨便出現和姑且假定的東西,而是為后來的事物運動過程所證實把它作為邏輯開端是正確的。
第五,從最一般的意義上講,邏輯出發點范疇作為它所在系統中的一個基本要素,同整個體系發生著多方面的聯系。這種聯系的方式如何,不僅規定著整體的本質,而且也規定著出發點范疇在該體系中所處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注:蘇越著,《發現中的邏輯》,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1990年版,第289-290頁)
在已有的成果中,所確定的邏輯出發點諸如審計假設、審計環境、審計目標、審計本質等均不具備上述特征。
一些學者主張以審計假設作為審計理論結構的邏輯出發點,我們以為這種觀點主要受科學研究方法的。審計假設是審計系統運行的條件條件,但不是理論推理的邏輯出發點。審計假設是被決定的,邏輯出發點必須是“不以該體系中任何其他范疇為中介和條件的范疇”。(注:蘇越著,《科學發現中的邏輯方法》,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1990年版,第289頁)
有的學者把審計環境作為審計理論結構邏輯出發點。按照系統論觀點,審計是系統中的一個子系統,它的運行在很大程度上受社會經濟環境的影響。因此,我們應該把審計理論研究的視野擴展到審計系統以外的社會、經濟、環境中往。但是,審計環境不是審計本身,它并不能成為審計理論結構的基本要素。
很多學者以為審計目標是審計理論結構的邏輯出發點。在審計理論體系中,審計目標固然是一個十分重要的要素,但是,審計目標亦是被決定的,即決定于審計的功能和信息使用者的需要。這說明由審計目標還不能推出審計理論結構的全部要素,因而亦不能作為審計理論結構的邏輯出發點。由于審計目標能起到引導審計系統運行的作用,才使得人們誤以為其就是理論審計理論結構的邏輯出發點。
持審計本質是審計理論結構邏輯出發點觀點的人最多。理論是對客觀事物的本質和性的正確反映,然而把審計本質直接作為審計理論結構的邏輯出發點則有很大的局限性。從邏輯學的角度看,審計本質不具備作為邏輯出發點的基本特征。誠如前所述,邏輯出發點是由抽象上升到具體的出發點,這里的抽象是思維中的抽象,這里的具體是思維中的具體。思維中的具體揭示了客觀事物更深一層次的本質,思維的具體是結果,只能是末尾,而不是邏輯的出發點。審計本質揭示的是審計這一事物更深層次的規律性,因此它不能直接成為邏輯出發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