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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審計風險的規避與防范
「摘要」筆者從審計風險的概念及產生原因進手,提出了審計風險的規避與防范措施。 一、審計風險的概念及產生的原因 審計風險,通常是指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資料沒有公允地反映其財務狀況,審計職員卻以為已經公允地反映;或者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總體上已經公允地反映其財務狀況,審計職員卻以為沒有公允地反映,并出具不恰當的審計報告,審計機關據以發表不恰當的審計意見,做出不恰當的審計決定的可能性。一般來說,審計風險是客觀存在的,不以審計職員的意志為轉移,審計活動自始自終存在著審計風險并且具有潛伏性,不過是可以控制的。審計風險一般可以分為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其中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是被審計單位在業務處理過程中,所固有的風險以及其內控制度未能避免和發現錯弊的風險;檢查風險指審計職員在實施審計檢查時未能發現這些錯弊,或者已經發現但未引起審計職員足夠重視所帶來的風險。從一定意義上講,每個審計項目都有產生風險的可能性。根據當前執法環境和背景的變化以及審計質量現狀,國家審計、審計和的內部審計,都必須面對審計風險,必須增強審計風險意識,進步審計質量,控制、防范和規避審計風險。如何才能有效地規避與防范風險是每個審計單位所探討的,從根源上了解審計風險的產生,才能規避與防范風險。審計風險的產生原因可回集為以下幾個方面: 。ㄒ唬⿲徲嬛黧w的因素 審計單位的內部治理體制是否健全,是否建立了嚴格執行的內部質量控制制度。如:審計取證材料三級審核制,驗資查賬業務是否有必要的審計程序及監視反饋機制。審計工作職員的素質高低、把握知識的多少、實踐經驗的多少、工作責任心的強弱也都著審計風險,如:查證核實欠深欠細,取證不全不足不充分,證實不力;依據法律欠準或錯用時效已過的法律條款;實施審計程序相對不足,不履行告知義務;不執行審計職業道德,弄虛作假,隱瞞真情,掩蓋違紀違規事實,避重就輕等均能帶來審計風險。 (二)被審計單位因素 被審計單位規模,經濟活動的復雜性,企業治理者的變更情況,企業所處行業的均勻盈利水平,企業經營成果對通貨膨脹的敏感性,企業組織經營的集權程序,企業組織的結構,企業欠債多少,企業有爭議會計題目的多少,被審計單位的不斷變化都使審計更加廣泛。實在,審計的對象是各類經濟組織,而所有的經濟組織都處于不斷變化中,這些變化都直接影響結論的公正性和正確性,都會增加審計風險;同時被審計單位的會計資料失真,如財務報表虛假失真、會計資料不完整等也能帶來審計風險;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失效,治理職員品行不端且能力很差,如內控制度不健全,財務治理混亂等同樣帶來審計風險。 。ㄈ⿲徲嫷囊蛩 審計方法對審計風險的形成也不容忽視,由于有時候,現有的審計方法可能查不出被審計單位的錯弊。例如1938年美國審計史上最大案件——麥克森·羅賓斯公司倒閉事件的發生就是由于當時的審計沒有監盤存貨、函證應收款等審計方法而發生。而審計方法的極限是審計風險產生的溫床,其中最有可能有三種:一是審計抽樣,它固然可以節約時間、用度、進步審計效率,但由于它本身是用個體特征推論全體特征,其審計結論客觀存在一定假設成分,況且在樣本的設計,選擇多少和抽樣結果的評價上都存在不確定因素,相關風險必存其間;二是審計證據作為審計結論的證據客觀存在很多不確定性,由于審計證據包括實物證據、口頭證據、內部證據等,而這些證據隨時間、條件、環境的變化都存在失實可能。不僅如此,審計證據的確定也會受制于審計職員的專業修養、審計實際環境的影響,客觀上也存有風險;三是制度基礎審計方法也會帶來審計風險,審計以測試內部控制制度為基礎,由于內部控制有其固有限制,加上審計職員對其了解、測試及評價也有局限,并且影響到后續審計程序,因此會產生一定審計風險。 二、審計風險的規避與防范措施 我們通過熟悉審計風險,分析其產生的原因,采取相應的措施加以規避和防范,只要將審計風險控制在公道的水平,審計就是成功的。在實際工作中如何規避與防范審計風險,最根本的是要轉變思想觀念,改變過往那種單純查處收繳的做法,堅持審計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性、正當性、效益性的同一。以為應主要做好以下幾點: (一)進步審計職員素質,強化審計職員的法律風險意識,做到知法遵法,依法辦事 1.加強,進步全體審計職員的政治素質,從政治上防范審計風險。政治素質是業務素質的條件和保證,較高的政治素質是審計機關對審計職員的基本要求。政治素質高,就會忠于職守,把握好審計職業道德,樹立審計為國為民的思想,不致于出現審計***題目。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要用***同道“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導審計工作,加強審計機關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文明創建活動,不斷進步全體審計職員的政治素質,確保審計隊伍政治上的純潔性和可靠性! 2.強化業務培訓,進步審計職員的業務水平,從技術上防范審計風險。首先把好進人關,不具備條件的不能進;其次,應對在職職員進行后續,并形成一種制度,讓每個人都有機會吸收新的知識,進步業務能力。隨著我國財稅制度的重大改革,逐漸向國際慣例靠攏,以及機的普及,很多單位已實現了會計電算化,審計方法、審計程序、審計手段也在發生重大變化,這都需要一大批具備較新知識結構,精通相關專業知識的高素質職員。鑒于現狀,應開展各方法、各學科的業務培訓,進步現有職員的業務水平! 3.進步審計職員的依法行政意識,做到知法遵法,依法辦事。審計職員要有較為全面的法律知識,除了把握本待業的有關法律法規以外,還要了解把握《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等法律和相關的部分法規,用法律法規來規范自己的審計監視執法行為。在此基礎上,要開展對法律法規適用的,正確地引用法律法規。很多部分經濟、行政法律法規都有關于執法主體的規定,審計監視活動中援用其處罰條款進行處罰,嚴格意義上講是越權越法。要從最高層解決審計監視與其它經濟監視的關系,明確審計執法的涵蓋范圍,制訂與《審計法》配套的財經處罰的法律規定,既體現審計再監視功能,又不超越權限。在各部分法律法規還不能完全協調的情況下,審計中可以引用有關部分法律法規對違反規定的財政、財務收支行為進行題目定性,但必須依照《審計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對違規題目進行處理處罰。此外還要留意防范審計活動中對應予處理處罰的違紀違規題目進行越權“減免”所帶來的審計風險。 。ǘ┮幏秾徲嫻ぷ鞒绦,強化審計質量控制制度,保證審計質量 1.審計職員要嚴格執行《審計法》及實在施條例和工作規范。從確定審計項目計劃,投遞審計通知書,審計取證,審計報告,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到依法作出審計意見和審計決定書等每個環節,都要按法定程序和要求進行,避免執法的隨意性。對審計事實清楚、引用法規適當,但因違反法定程序而在復議、訴訟中被撤消具體審計行政行為所帶來的審計風險,審計機關要引起重視! 2.強化審計質量控制制度,嚴格執行各環節的審計工作規范,能夠減少審計風險。在預備階段,要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找出其薄弱環節和重點環節,做好明確的審計工作實施方案;實施階段,首先審計取證是規避風險的關鍵,審計職員取得的證據必須充分、有力、合規、正當、客觀、真實,具有可證性,收集的證據一定要經過審計職員和被審計單位的主管和有關職員共同簽章才有效,若任一方拒盡簽章,審計職員應注明拒盡簽章的原因,采取必要的自我保護措施;其次,應規范審計工作底稿,審計工作底稿是審計職員在審計活動中制作的“ 原始憑證”;最后,審計職員應嚴格自律,自覺執行執業標準和職業道德規則;報告階段,提交報告前,應對審計工作底稿中有關重點、重要程序和對審計報告有直接的部分進行認真復核,確保正確無誤。審計職員應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進行審計評價,不能憑工作經驗和領導意圖來做出結論。同時建立健全審計工作監控制度、治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 。ㄈ└愫脤徲嬶L險猜測,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1.搞好審前調查,猜測潛伏風險。通過調查事先把握被審單位的基本情況,如調查結果與實際不符可及時調整審計重點、審計和審計范圍! 2.對被審單位內控制度進行符合性調查,預計控制風險程度并在此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審計方案。 。ㄋ模┩晟茖徲嫵兄Z制度,界定責任,化解審計風險 新的《國家審計基本準則》對審計承諾書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審計職員在審計中不可忽視。審計承諾書應要求被審計單位對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無賬外賬薄和資產等做出承諾,對擔保、抵押、訴訟、關聯交易、期后事項等做出說明,以界定責任;并可要求被審計單位法人代表對負責提供會計資料、在審計證實材料和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上簽署意見的人進行授權,由被授權人(或法人代表本人)負責向有關部分和職員全面征求意見,防范和化解這方面的審計風險。 。ㄎ澹┙L險責任制度與內部激勵約束機制 從風險防范的角度出發建立健全審計組織內部的全面治理制度,即明確審計組織內部各層次、各崗位的責任和權限,做到事事有人審核,有人監視,出了題目能夠及時反映,分清責任。有了風險責任機制,還需有激勵約束機制,要解決干與不干,干好與干壞題目,關鍵是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進一步規范審計行為,在制度的完善和實施中,一要有重點,有針對性地抓好重要環節、薄弱環節,“對癥下藥”;二要賞罰并重,讓干好的嘗到甜頭,干不好的吃到苦頭;三要有剛性,制度本身不能含糊其辭,執行中要果斷兌現,不能失信而動搖大家執行制度的決心;四要有嚴格的考核方法,對每個審計項目,每人工作質量和成果給予正確、公道的評價。 。┱J真聽取被審單位意見,是成功防范審計風險的保證 在審計中,應認真聽取被審計單位的情況先容和匯報,盡力把握全面情況。對審計查證的事實取得被審單位有關職員認可,多傾聽被審計單位的意見,在審計報告征求意見時,要認真聽取和被審單位的闡述和對方的申辯,對形成申訴的客觀因素,應給予充分考慮。遇有爭議的題目應進一步深進查證和調查,加以分析判定,徹底弄清事實,辨明是非。對審計不當和失誤的定性和處理,要果斷及時糾正,不要因顧及面子而強詞奪理。 (七)建立風險防范基金及向保險公司投責任保險 每個審計單位都要熟悉到審計風險的客觀存在以及為此所需承擔風險責任,通過自覺行動防范審計風險的產生,保持審計業務適度,防止冒進。審計機構應按照業務收進的一定比例提取風險防范基金,專戶專儲,建立風險防范基金,專門用于由于審計風險造成的損失。也可向保險公司投責任保險,這是進行有效風險防范,避免遭受損失,轉移風險的另一種方法。 總而言之,風險總是存在的,但只要認真謹慎往對待、控制、防范,就能期看消除或降低審計風險,從而成功的達到規避與防范審計風險。【論審計風險的規避與防范】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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