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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析清代幕業“紹興幫”的經營狀況
——以彭慕蘭、黃宗智的觀點為中心本文所要探討的是清代幕業“紹興幫”的經營狀況。清代幕業中的“紹興幫”,向來為人們所關注,但1直缺乏深入研究。本文試以職業史的角度,從下列方面:(1)清代幕業中“紹興幫”的內在關系方式;(2)“紹興幫”的就業方式;(3)幕業收人的構成;(4)幕業收人的支出狀況,來討論清代幕業“紹興幫”的主要經營狀況,并以此窺見清代幕業行幫的1般情況。
文中所謂“幕業”,系指在地方衙門里以“佐治”為內容的行業。所謂“佐治”,在當時有確定的含義,系指由“本官自行延請,與在官供職不同” 的幕友的職業行為。清代把官、幕相對而稱,“臨民者曰官,佐治者曰幕”, 因而把到衡門里去做幕友叫做“作幕”。 同門:“紹興幫”的內在關系方式以同鄉或同業關系結成職業集團,是我國傳統時代行幫的1般特點!肚灏揞愨n》記載:“客商之攜貸遠行者,咸以同鄉或同業之關系,結成團體,俗稱客幫,有京幫、津幫、陜幫、山東幫、山西幫、寧(波)幫、紹(興)幫、廣(東)幫、(4)川幫等稱! 與這種情況相同,清代幕業也形成了行幫。 周詢《蜀海業談》記裁:川省刑、錢幕友,109皆為浙籍。浙籍中又分紹興、湖州兩幫。兩幫中頗各樹黨援,互相汲引。大致督署及布、按兩司之刑、錢,系何幫之人,則何幫人中得館較易也。 這是清代幕業行幫在4川的情況。幕業行幫既以“紹興”、“湖州”為稱,說明它是1個同鄉人的行業集團。然而,幕業行幫內部是不是1種單純的同鄉關系呢?或者說,在這層顯而易見的同鄉關系之下是否還存在更為重要的、更為牢固的內在關系呢? 且看“紹興幫”在湖南省的情況!肚羼灶愨n》記載:“山陰任筱棠觀察之齡,初治申韓家言,久幕於湘,郡邑幕僚,大率為其門徒! 任筱棠,名麟, 紹興府山陰縣人,久幕於湘,且長期佐巡撫幕。光緒2101年(1895),陳寶箴任湖南巡撫,以“植黨營私”的罪名將其“參劾”。陳天錫《遲莊回憶錄》記載:“湘省名幕有.鄔1王2潘3馮4,之稱,……4人者,皆為任小棠(麟)之高足! 陳氏師從鄔同壽,時在光緒3101年(1905),也就是說在10年之前,任麟已遭陳寶箴的參劾;可在此時.任氏的弟子已成名幕,且有“鄔1王2潘3馮4”之稱,可見其勢力之盛。任氏的嫡傳弟子不止鄔王潘馮4人,此4人者乃湖南省的4大“名幕”;但就以此4人而言,位在“4名幕中之第1人”的鄔同壽(系紹興余姚人——引者注)門下,在陳天錫及門之前,已有無錫強本、善化許振昆、侯官陳天驄、武進劉紫璇、長沙張福運、善化王光煥等6人,與他“同硯席者”還有易慶彬(系鄔氏同門易某的季子)等。遺憾的是,待到陳天賜學幕之時,清代幕業已成強弩之未,不然,我們還可以看到更為詳細的情況。 不過,這已然說明問題。任麟門下是“鄔1王2潘3馮4”4弟子,4弟子之下其中鄔同壽又有強、許、陳、劉、張、王等弟子。這種同門師徒的聯結,就是幕業行幫內部的主要關系方式。這也就是說,同鄉關系尚須進1步發展為師徒關系、方才成為幕業行幫的存在基礎。單純的同鄉關系,則往往不足以為從事幕業的根據。據《紹興縣志資料第1輯》記載,有1位名叫孫定檣的山陰人,考進了縣學以後,因家境貧困而不得不學幕為生。他到浙西府縣衙門去拜1位師爺做業師,結果是“不可得”,而只好改道北上,“人司曹習名法”。在浙西府縣衙門,肯定有紹興人在作幕,否則孫定檣不會貿然前往。但事實也說明孫氏僅僅憑著同鄉關系,而缺乏更深的關系,比如親友關系,在業幕問題上顯然不夠。在幕業中,同鄉關系是其職業聯結的表面現象,其聯結的紐帶是同鄉關系下面的師徒關系和其他親緣關系。在湖南的“紹興幫”中,任鱗傳鄔同壽,部鄔氏再傳陳天錫,這是師徒之間的縱向關系;而任門之下部、王、潘、馮或者部門之下的強、許、陳、張,是其橫向關系。這種“同門”內部的縱橫關系,構成了幕業行幫的聯結紐帶。幕業中的“同門”,不僅指同出師門,還指同出於師祖之門。任門之下,出於部王潘馮4門的再傳弟子之間,是同門關系;鄔門弟子與王、潘、馮幾位師叔之間、也是同門關系。因此,同門關系不僅可以縱向延伸,也可以橫向交叉,而不單是指同出1師之門。正是在這樣的職業關系中,師徒之間、師兄弟之間相互照應、相互援引、相互幫助,成為幕業的行業之風。有幕業中人普作《論時下幕習之壞》1篇云:今世之人家子弟,讀書不佳,往往改而學幕,或則刑名,或則錢谷。將學幕時、預擇1省中之有名老幕而從之……。初處適館,名曰“出手”,例由其師吹薦。倘非師薦,如醫生不送招牌然,不但無人延聘,即有人延聘亦斷斷不能行其道。何也?幕友所恃,全憑聲氣……。而就幕之人,卒未有能不從先生,以試其無師之學者,則非例案中有別解也,有淵源無淵源之別耳。曾從師者,為有淵源,出就館則他署之幕友,非吾同門即為先生之同門,或為先生之同盟之弟子,自然情誼相洽,指臂相連。徜其人不從師,或所從非本省有名老幕,則1切公事盡形隔膜,雖在院司衙門尚不可,何況州縣。我等之所以必先從師者在此。這雖系概言,但在“紹興幫”中表現得特別典型。 同門關系之所以成為“紹興幫”的主要關系方式,原因在於幕業的專業性。幕業的分工較細.有刑名、錢谷、書啟、掛號、朱墨、賬房和摺奏等等!皰焯枴、“朱墨”、“賬房”諸行當,1般不用經過專門的拜師學習,只要有1定的知識基礎和衙門中的關系,便可入幕就業;“書啟”和“摺奏”也不用專門的拜師學習,從事這兩種行當的人,其本領主要取決於舉業的功底!靶堂焙汀板X谷”兩種行當,則由於其知識、技術具有很高的專業要求,必須經過專門的學習。紹興人作幕,主要就是從事這兩種行當,因此紹興人在業幕之前1般要經過拜師學幕。雖然在“紹興幫”中存在“教既傳於父兄,學或成於伯叔”的情況,但依親學幕大抵以此為限,超出這些關系,如欲作幕,就要拜師。而且即使是“世幕” 之家,其子弟也往往去拜別的名幕為師。依親學幕雖然便當,而且可以不計成本,但其“家傳案牘,成案盈笥,舊稿充麓,涉獵久而樹高幟,間見多而言論熟”的情形,大抵相對於有志於幕業,且資質較高者而言;而對於大多數不明世理或者志向科舉、資質又在中等的子弟來說.父子相傳、兄弟相習并不是良好的授業環境。再者,從學業的理想說,名師出高徒,也應拜“有名老幕”為師,這樣不僅可以學得過硬的本領,而且更重要的是可以藉此擴大幕業的關系。因此,在“紹興幫”中通行的是師徒關系。
在師徒之間,雖然往往拈親帶故,具有多重的社會關系,但師徒名分才是幕業聯結的真正紐帶。與“世幕”相比,由拜師學幕而形成的師徒之間的職業聯結似乎要松散1些,但實際上2者完全可以等量齊觀。因為師徒關系是模擬父子血緣關系建立起來的.并月.是以父子關系的規范加以處理和鞏固的。 在我國傳統文化中,業師稱作“師傅”,也稱作“師父”和“傅父”;生徒則稱作“弟子”。“弟子”云者,其實就是“子”的意思。雷次宗云:“學生事師,雖無服,有父子之恩.故稱弟子云! 魏叔子《師友行輩議》說:“德業之師,以父道事之;師之父,尊其稱曰祖,師之妻,尊其稱曰母,此名之不可奪者也! 可見,師徒之間準之以父子關系,正是傳統職業的1個文化內涵。在幕業中,當師徒關系建立之初,徒弟總要行拜師之“禮”。拜師之禮的儀式包括3個方面:其1,弟子向師父叩頭和送呈受業帖子;其2,向師父奉上1定的贅敬禮品;其3,父母當面將子弟托付予其師父。在這3項儀式中,最實在的是贅敬和禮品,尤其是贅敬之外禮品的厚薄,往往意味著禮的大小。但是,叩頭、送呈受業帖子以及師父與父母平輩之間的托付等儀式的意義,與物質形式的贅敬與禮品相比.不但毫不遜色,反而深刻得多。受業帖子其實是師父與徒弟及其父母之間訂定的“關約”,其中主要言明學業的年期和師徒之間的權責范圍。從消極處看,3年的學期,學成學不成,全憑造化;或生或死.也悉由天命。這些對徒弟來說就已經是關系到安身立命的大事。何況拜師之時向師父叩頭,非1般禮節可比,乃表示服為人子;父母的托付,則意味著為子認父和對“關約”訂明的權責再次加以認定。而在師父方面看,雖然上述種種內容實際上早已認可,拜門之禮多少顯得有點“走過場”,但儀式上的1點頭,試析清代幕業“紹興幫”的經營狀況表示的是師父對弟子“人門”的允諾。總之,師徒關系1旦形成,就與原生的父子關系1樣,是1輩子的、連續不斷的契約。
在其他行業中,我們常?吹健傲x父義子”的關系方式,而這在清代幕業中幾乎不存在。之所以如此,其因在于在此通行的是師徒關系,而且其結構和功能與“義父義子”的關系方式完全相同。不過,在幕業中存在“義兄義弟”的關系方式,即上文所提到的“同盟”。
所謂“同盟”,即弟兄結拜。這是構成上述關系網絡的又1個要素。從《秋水軒尺牘》中可以看到,幕業中弟兄結拜頗為流行。許思湄至少與4位幕中朋友“換帖”“訂盟”。17弟兄結拜的目的,從職業生活看,在于介入以同門關系為主要聯結紐帶的幕業集團。對于那些被罷官而欲以幕為業者、或作吏出身而欲改作幕者以及那些時運不濟的門派子弟和學無名師的幕友而言,在講求“聲氣”的幕業之中,“投靠”既成的行幫尤其是占居優勢的幫派,是他們改變就業處境的良策。1般地說,意識到需要投靠的人往往各有經歷,更換門庭則為時己晚,所以他們往往只有通過弟兄結拜的方式來謀得幕業中更為強固的聯系。在這個意義上說,幕中弟兄結拜是對上述關系紹絡同門聯結的1個補充。
薦館:幕中就業的主要方式
清代幕業行幫的形成,與其他行業的行第1樣.其根本原因在于行業資源的相對匱乏和由此引起的就業競爭。幕中就業,時稱“就館”或“就幕”,尋求館地叫做“覓綰”或“謀館”。這1“覓”1“謀”2字,反映了其就業的艱難。在幕業中,有“擱筆師爺”之說,這意味著幕業中存在著1個失業群體。事實上,所有業幕者都有過擱筆的經歷,他們在不斷更換館地的過程中都充當過這1群體的成員。因此,他們不僅需要“結幫營私”,憑藉同門、同鄉等等關系而“呼朋引類”、“勾連串合”,以尋求和鞏固幕中的就業機會,而且在1幫之內也會展開激烈的競爭。幫內同行的競爭,主要在于對收入較高的幕席的謀求。正如官缺有肥有瘠,幕席修金也相應有厚薄之分;在幕席之中又有大小或正雜的分別,18修金便有高下差別。在刑、錢大席中,還有正副之別,副席系正席的幫手,1般在刑錢事務比較繁冗的衙門中設置,其修金自然比正席低。充小席者并非皆系以幕為業,但學為刑錢而就不到大席者也只好屈就小席。這些屈就小席的幕友以及充刑錢副席的幕友,不會安于現狀,總是要朝著刑錢大席努力的。再者,幕業是1種因人成事的職業。師爺們在1個幕席上工作的時間,取決于主官在這個官缺的任期。清代地方官員的任期1般比較短,遷調相當頻繁,19所以,業幕者在就館之時、就需要做未雨綢繆的工作。從1個比較長的時期看,業幕者作幕生涯是在“覓館1解館1覓館”的過程中度過的。因此,在幕幫與幕幫之問,人們看重的是師徒縱橫交叉關系的“大同門”,以及由同盟而引帶的親緣關系;但在幕幫內部,人們更看重的師門這個“小同門”。這也就是說,“紹興幫”是“幫內有派”。
由于幕業資源是掌握在具有師父身份的幕友,尤其是身居督撫兩司的“有名老幕”手中,幫內學幕期滿、初始出手的“新手”,自然必須藉助其師父的推薦而獲得館地;作幕有年的幕中子弟,也需要通過其師父的推薦而再次獲得就業的機會。因而由師父為門徒謀取就業機會的做法,是“紹興幫”的主要就業方式。這種方式,時稱“薦館”。
師父為門徒薦館有下述兩種情況:其1,師父憑借其幕業中的地位多占館地或者由其門徒多占館地,需要時讓其門徒就之!哆t莊回憶錄》記載:陳天驄佐湖南寶慶府武岡州幕時,兼理鄰邑城步縣刑名錢谷事宜,公事由包封送辦20。這就是1種“兼館”。不過,這種“兼館”只是兼理別館之幕務、尚未派駐門徒。其進1步的發展,就是師父將門徒派就所兼之館。《說幕》記載:“幕友有1身而兼數館者,己則處身于要津,而散處其徒于各處。有緊急案件,則其徒打包封寄于其師。”21據《論時下幕習之壞》1文記載:在幕業中,“先生愈時髦,則館地愈多。1人或兼23席者、45席不等!薄凹骛^”之外,還有在1館之中身兼數席的情況、這也是為其門徒謀館的1種形式。兼館或兼席的實質,在于控制幕業資源,為其門徒把持就業的機會。因此,它是集團利益的體現。其2.當官員求上司幕友推薦幕友之時,而將其門徒推薦之!哆t莊回憶錄》記載:“(光緒3102年)吾歸自武岡(湖南寶慶府厲州——引者注),未及匝月,玉聘卿(國珍)大令奉檄署理辰州府屬之辰溪縣篆,求友于倏師(指部同壽——引者注),師以孫司馬(指孫3湘——引者注)署任武岡,瞬屆期滿,卸任之後,3兄(指陳天驄——引者注)即須覓館,為吾兄弟計,兄可移硯辰溪,而以殘局之武岡館務,由吾接替,則兩人皆得其所!22這是1個很典型的由師父為門徒安排就業機會的例子!哆t莊回憶錄》又記:“(光緒3103年)吳友竹(兆梅)大令,廣西興安人,甲辰進士,分發湖南以知縣即用。去年冬間,實授寶慶府屬之新寧縣知縣,在末奉檄赴任之前,曾問友(指利錢幕友)于彼師,師以吾在武岡,密邇新寧,武岡之系司馬署任屆滿,預計吳之赴任,與孫之卸任,時間當不相上下,逐舉吾以應,吳己應允照聘,師曾有函示吾,謂如接到關聘,可毋須回省,由武逕赴寧邑!逼鋷煂︷^地的統盤籌劃由此可見。這件事最後末成定局,陳氏解釋云:“……造返省垣,始悉吳己另聘臬幕潘季魯托生門生某君赴館矣。跡其中變之故,無非因吳赴任之時,渡師有江南之行,其師既己遠適,利害關系己淺,需要其弟之成分,自當隨而差減,舍而之他,因人之常情,何況吾又系初出館之生手乎!23門徒與師父之間在就館問題上的依賴和配合,也由此可見1斑。陳氏雖未得聘,但吳氏研聘并未超出其同門.那位潘季魯先生就是…丈文說到湘省4大名幕之1的任門弟子。
由于“紹興幫”憑藉的是同門關系,以師為尊也就成了其幫規。由師父穩薦館,也就成了分配幕業資源的主要方式。許仲元《3異筆談》記載:王立人.忘其名,越之山陰人。工奏摺,刑錢均擅,居滇久,尤熟其風土人情,逐執梃為幕賓盟長,館于近花圃,園林戲臺咸備。督及撫尚可折簡招,道府以下,有君前無士前也。承宣為德清許君祖京,提刑為江夏賀君長庚,皆其兒女姻親;首府為武林莊君肇奎,縞好尤篤。左郭貯刑名,右鄉藏錢谷,視王2先生點定,即譴奴呈兩府施行,無煩斟酌也!崾⌒薷顑,即至薄者亦6百金,繁缺倍之,皆其門下士。然亦甚公,以技之長短分高下,不少軒輊也。[24]
這種狀況固然有云南系邊遠省份而對其幕業資源的競爭相對較弱的因素,而且與當道要員結成兒女親家、從而控制1省幕業畢竟系暫時的現象,但由身處督撫兩司幕府的師父根據其門徒的才能大小統1安排就業,正是“紹興幫”的經營方式。
從職業關系而言,幕業的1方是幕友,另1方是官員,2者之間是官員雇傭幕友的關系。就官方說,由別人來安排佐幕人材總不是最理想的事。因為切身利益所系,官員總是希望聘用自己信得過的幕友。但事實上,他們并無多少可選擇的余地,不僅他們需要面對既成的幕友關系,“幕賓盟長”們更是需要通過官員選調之際來調濟幫內人員的就業機會。這就形成了所謂“壓薦”或曰“勒薦”。清代于乾隆間,壓薦幕友之風就相當盛行,而且愈演愈烈。這可以從《大清會典事例》所輯有關嚴查幕友的諭旨中清楚地看到。25何桂芳《請查禁謀薦幕友片》云;“各省州縣到任、院司幕友必薦其門生故舊,代辦刑名錢谷,該州縣不問其人例案精熟與否,情愿厚出束修延請人幕,只因上下通聲氣、申文免駁詰起見,而合省幕友從此結黨營私,把持公事!26嘉慶8年,御史賈允升上《請除外省積弊6事疏》,其中論及“禁薦托以絕弊累也”1事說:“上司薦人與屬員,派定束修,刑名至數百金,錢谷亦須23百金,或刑錢俱已無缺.更為添薦1人,名“刑錢總管”修金愈厚,收漕地方則添薦1人、謂之“幫漕!27李桓《甲癸夢痕記》亦說:如刑名、錢谷、征比、號件、書啟諸席,“皆須相知有素,講求品學者,始能內外相助,不致誤公。蓋當需次之時,無不物色以待。乃為上官者乘權藉勢,壓薦成風,夾袋所儲,半由請托。其人并未謀面,或僅茗許1談,輒即派諸屬官,務今敦請”,而屬官則“慎于逢怒,勉予聘延”。28這就是“壓薦”的大概情形。
向下屬官員壓薦幕友,有兩種情況:1是官員出面向下屬推薦幕友。段光清《鏡湖自撰年譜》記述了他于道光2106年(1846)到浙江去做縣官時的情形:“10月,奉委署建德縣事。……浙江敝俗,1奉委牌,薦家丁,薦幕友,不能計數。……余奉委後,見首府,太尊問及幕友,余對以刑、錢兩席己定。首府不悅。自言曰:“爾處朋友竟行自定,殊不知我處朋友皆上憲所薦也!29這種由上司向屬員推薦的幕友當然不完全是上司幕友的門徒,但從上文所述的情況和地方官員逐級向下推薦幕友的情況看,上司壓薦幕友的“壓力”,主要來自上司的幕友。這1點,還可以從段光清的記述中得到說明——“是時,求薦之朋友,其稍出色者,其薦條皆貼之本官簽押房壁上;其次1等者,其薦條皆貼之本官內賬房壁上。不可以車裁,不可以斗量者也。故余對首府有是云。”30其2,幕友直接向官員推薦同行。許思湄《與遷安縣王薦友》大抵屬于這種情況。書云:“頃得貴友俞君札,知渠鼓盆抱戚,解館而南。想前席已虛,別須延訪;且琴軒晉省,則蓮幕不可無賓,而秋水伊人,1時勢難遠致。因思槐卿章舍親,向曾受知于問下,雖前緣之己判,詎繼見之無心?弟故不揣冒昧,重為說項。如欲相延,則近在同方、羅致尚易。惟束舀不足以縻良驥,滴水不足以養尺魚,閣下固善將將者,度亦欣然樂從,以謂”多多益善也”31從這封薦友書的內容看,王知縣大約非接受推薦不可,而且所出修金不能低。只是我們不清楚許氏此時在甚麼位置上,與王知縣又是1種甚麼關系,所以在此尚是1種推測。1般說來,官幕之間能夠如此薦友,需要如下條件:2者交情不淺,有話明說無妨;或者,2者利害相關,無非以勢壓人。許氏于嘉慶年問已成直隸總督的幕友,溫承惠、那彥成、方受疇(嘉慶101年至道光2年,181011822,為直隸總督)等先後延之人幕,32他完全具備“壓薦”幕友的條件。當然,幕中薦友并非皆系壓薦,還有另1種情況:官幕之間曾有賓主之誼,或者官場相處,多少有點交情,幕友藉此推薦同行。龔萼游幕直隸時,與1位叫趙青圃的候補官員結交,并相約以後趙氏補了官。去給他做幕友。後來,趙氏補得河間府東光縣知縣,便去請龔氏,卻因龔氏無法辭館而未能應聘,龔氏便將其好友孫位3推薦給他。其薦友書道:“……蓮幕需才,有孫位3者,品純學粹,燕趙名流中,當屈1指,與仆交最契,老棣壹諒亦有所聞。如以仆為庾公之斯,則竟備關聘相邀,水乳之融,不待下榻而可知也!33將許、龔兩封薦友書作1比較,也可以看出前者多屬壓薦1路。
對于壓薦,下屬官員因為利害相關而1般是“徇情收錄”,以至于形成了“食坐俸”或“送干修師爺”的情形。黃鈞宰《金壺7墨全集.金壺浪墨》卷4“州縣積弊”篇說:“……5日壓薦幕友。刑名錢谷,上下盤結,互相汲引,且有歲致束修而不請到館者,謂之‘食坐俸’”據歐陽昱《見聞瑣錄》記載:“州縣委署時,委牌方下,即有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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