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貿易進口付匯非現場監管體系的探討
摘要:本文根據外匯管理體制改革的要求,從提升監測水平、促進貿易便利化出發,結合實踐,初步設計以導向型預警指標、平行性監測指標、滯后性監管指標為主的非現場核查監管指標體系。同時,給出了為有效發揮非現場監管指標體系作用的政策建議。關鍵詞:非現場監管;進口付匯;指標體系
為了維護外匯收支平衡與核實貿易真實性,國家外匯管理局設置了進出口收付匯核銷制度,進口核銷通過付匯跟蹤到貨,這對加強進口付匯監管、防止外匯非法流動起到了重要作用。隨著對外開放的不斷深入、國民持續高速增長,我國跨境收支規模呈現不斷擴大的態勢。而現行進口付匯核銷制度繁雜的操作程序、機械的手工監管模式已無法適應快速增長的貿易量和交易主體的管理需要。因此,如何建立起一套順應經濟形勢發展需要的進口付匯監管系統,使得進口付匯監管理念由“一一對應的真實性監管”向“總量監測的風險性監管”、由現場核銷向非現場核查轉變;如何通過提高技術手段,將監管重心從日常柜臺操作調整到對貿易外匯收支非現場的統計、監測、和預警,實現對真實性審核業務的非現場監管,已是從事外匯監管人員迫切需要解決的。
本文根據外匯管理體制改革的發展要求,從提升監測水平、促進貿易便利化出發,結合實踐,充分利用現有的系統資源,初步設計非現場核查監管指標體系。
一、貿易進口付匯非現場監管體系的.構建目的及思路
1.構建目的。以促進貿易便利化和有效監測貿易資金流動為目標,以經常項目可兌換為指導原則,遵循均衡管理的理念,深入和探索有效的非現場監管模式。通過整合外匯局內部系統數據資源,結合宏觀經濟形式,建立起行之有效的非現場監管指標體系,為外匯局實施非現場監測提供合理的基礎信息,在真實性管理上真正做到有的放矢,更好地為實現國際收支平衡服務。[1]
2.設置思路。充分利用核銷信息系統采集完整準確的資金流和貨物流信息,將考察期內進口企業的所有付匯數據與到貨數據進行總量上的匹配,對于未匹配的金額在交易真實的前提下直接進入下一考察期進行再次匹配,從而實現每一考察期內的實際匹配率保持100%。同時,通過各項監測指標體系的預警狀況,有針對性的對異常交易行為進行跟蹤檢查,從而實現外匯監管和服務并重的最終目標。
二、貿易進口付匯非現場監管體系的構成
根據構建思路和目的,結合進口付匯數據的時間特性,可以將非現場監測指標的設計分為導向型預警指標、平行性監測指標和滯后性監管指標。這三個指標體系依據交易發生的時間順序構成一個綜合的監管體系。
1.導向型預警指標。導向型指標是外匯局在對具體企業進行監管分析前,根據相關的宏觀經濟數據給出整體外匯形勢的近似判斷,在可能發生異常外匯收支時給出的預警信號。由于利率和匯率是國際游資進行投機的兩大經濟信號,因此可以將利率和匯率指標定為導向型指標。
對匯率而言,當存在匯率升值空間時,隨著市場預期的增強,境外投機資本受利益驅動,會以各種形式進入國內市場進行投機獲利;當存在匯率貶值空間,投機資本又通過各種形式流出國內。而對利率來說,假設S代表即期匯率,F代表遠期匯率,分別以r和R代表本國貨幣利率和外國貨幣利率。假設從國內籌措的資金為一單位本國貨幣,從外匯市場上拋出得1/S單位外國資產,再把1/S單位外國資產投資于一長期投資項目,一年后可得(1 R)×1/S單位外幣資產,再到外匯市場上兌換本幣,可得(1 R)×F/S單位本幣資產。[2]
如果(1 R)×F/S
【構建貿易進口付匯非現場監管體系的探討】相關文章:
9.金融監管體系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