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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試論勞動力成為商品所需條件的若干問題思考

        時間:2023-03-21 01:23:28 經濟畢業論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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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試論勞動力成為商品所需條件的若干問題思考


          論文摘要:我們不應把馬克思在《資本論》中論述的勞動力成為商品的條件絕對化,應當地、用發展的眼光對待馬克思關于勞動力成為商品的條件。當代一些特殊的勞動者支配自己勞動力的權利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約,具有勞動能力的勞動者擁有生產資料并不意味著他可以不出賣勞動力,也并不意味著他一定選擇不出賣勞動力。

          論文關鍵詞:勞動者 勞動力 商品 條件
          
          勞動力,又稱勞動能力,總是存在于活的人體中,是人們在勞動過程中所運用的體力和智力的總和。勞動力不是在任何都能成為商品,馬克思在《資本論》中分析了勞動力成為商品的兩個前提條件:第一,“勞動力所有者要把勞動力當作商品出賣,他就必須能夠支配它,從而必須是自己的勞動能力、自己人身的自由的所有者”;第二,“勞動力所有者沒有可能出賣自己的勞動物化在內的商品,而不得不把只存在于他的活的身體中的勞動力本身當作商品來出賣”。對于勞動力成為商品的條件,不能把它絕對化,既不能簡單地認為勞動力成為商品只有這兩個基本條件,不具備這兩個條件勞動力就不會成為商品,又不能錯誤地認為勞動力成為商品的這兩個條件適用于任何社會。事實上馬克思在論述下勞動力最初成為商品的兩個基本條件時,就明確指出了“貨幣所有者要在上找到作為商品的勞動力,必須存在各種條件”。馬克思指出的是各種條件,而不只是這兩個條件,這為我們繼續深化和發展馬克思關于勞動力成為商品條件的理論留下了很大的余地。

          勞動者的勞動能力

          勞動者有人身自由不等于勞動者是自己勞動能力的完全所有者,并不意味著勞動者對自己的勞動能力具有完全的支配權。
          有人認為,現代社會,無論是社會,還是資本主義社會,勞動者都具有完全的人身自由,而勞動力總是依附于勞動者,所以勞動者有權把自己擁有的勞動力買給自己所選擇的任意勞動力購買者。但是實踐已經證明這種說法是有問題的。
          資本家購買的不是勞動者本身,購買的是勞動力,之所以要購買勞動力是因為資本家看中了勞動力商品有一種特殊的使用價值,能夠創造價值且能創造比本身價值更大的價值。勞動者并不是天生就具備勞動能力,要具備勞動能力,就必須首先要有一定的體力,為此,他必須解決吃、喝、住、穿的問題,必須承擔起支付生活資料費用;其次要有一定的智力,能夠承擔必需的訓練費用。馬克思認為,在資本主義社會,工人的工資是勞動力的價值或價格的轉化形式,它包括三個部分:第一,“維持勞動力所有者所必須的生活資料價值”;第二,“工人的補充者即工人子女的生活資料”;第三,“勞動力的教育費用”。
          在資本主義初期,或者說生產力水平相對較低的資本主義發展階段,這些費用是通過工人的工資支付的,因此工人的勞動能力屬于自己。當今社會,一般來說,勞動者本人及其養家的費用是由工人的工資承擔,由這些費用所產生的勞動者的勞動能力理所當然地屬于工人自己,必要的教育和訓練費用,對于普通勞動者來說是微乎其微,一般來說他們的工資也能承擔得起,因此由教育和訓練導致的勞動能力的提高也理所當然地屬于勞動者。所以,對于普通工人來說,這些勞動能力是通過出賣勞動力取得工資,然后用工資購買自己所必需的生活資料和服務而形成的,因此完全屬于勞動者。
          然而,今天對于一些特殊技能的勞動者,情況就不完全相同,特殊技能需要特殊的教育和訓練,需要巨額的投入,不少特殊技能的獲得還具有或然性的特點,也就是說,不是勞動者接受教育訓練就一定能夠獲得,這些技能的獲得還與勞動者先天的素質、某些偶然性有關。因此,企業或者說資本的所有者必須在一定程度上需要擔負起教育和訓練勞動者的責任,承擔相關的費用。比如,在現實社會中,民航公司要把一名高中畢業生或者大學本科畢業生培養成飛行員,需要承擔巨額的費用,即使通過嚴格的體檢和初選,航空公司也無法保證把每一位學員培養成合格的飛行員。因此,我們會發現航空公司一般會與參加培訓的學員,在培訓之前簽訂協議,確保其學成后要在該航空公司服務一定期限。在這里,勞動者的勞動能力的所有權就存在一定的瑕疵,這些特殊的勞動能力形成后,他不能再把自己的勞動力賣給其他資本家,只能繼續賣給與其簽訂協議特定的資本家。否則,他要承擔巨額的違約責任。

          勞動者與生產資料支配

          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勞動者是生產資料社會主義公有制的主人,并不意味著勞動者有權直接支配生產資料。
          有一種錯誤的觀點:奴隸社會、封建社會勞動者沒有完全的人身自由,而原始社會、社會主義社會,乃至共產主義社會是公有制社會,因此這些社會都不能同時滿足勞動力成為商品的兩個基本條件,這兩個基本條件只在資本主義社會同時具備,所以勞動力只有在資本主義社會才成為商品。不錯,我國已經建立了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勞動者已經在一定程度上成為生產資料社會主義公有制的主人,但就目前而言,社會主義國家全體人民只是以整個國家或集體的名義擁有生產資料,除小生產者之外,作為國家或者集體的一員的其他勞動者是不能直接支配國家或者集體的生產資料,勞動者與生產資料還無法直接相結合,勞動者與生產資料還只能通過市場才能結合。因此,在社會主義社會初級階段,對大多數勞動者來說,他們為了謀生,也只能出賣勞動力,勞動力在社會主義社會也成為商品是個不爭的事實。至于有人認為,如果社會主義勞動力成為商品,就意味勞動者把自己的勞動力出賣給自己。這種說法是不成立的,因為出賣勞動力的是勞動者自己,而購買勞動力的是國家或者整個集體,或者嚴格地說是具有法人資格獨立的企業,買賣雙方不是同一個主體。
          當然,勞動力在主義和都能成為商品,在形式上具有某種共性,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一方面能創造價值,彌補企業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另一方面還能創造剩余物,或者說是剩余價值。但在資本主義社會,這些剩余價值最終是被資本家個人所攫取,而在社會主義,對于國有企業或者集體企業而言,它最終是歸整個國家或者整個集體所有,因此在不同的社會制度下,勞動力成為商品所體現的本質關系不一樣:在資本主義社會,體現資本家對雇傭工人的剝削關系;在社會主義社會,對公有制企業來說,不反映剝削關系,僅僅反映了勞動力的資源配置關系。

          勞動者的謀生問題

          勞動者擁有一定數量的生活資料、乃至擁有生產資料,并不意味著勞動者不出賣勞動力也可以謀生。
          資本主義生產具有兩重性:一方面是剩余價值的生產,生產的最終目的就是追逐剩余價值;另一方面是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生產,通過生產不斷地產生資本家和雇傭工人。在資本主義社會,工人的工資是勞動力商品的價值,工人的出賣勞動力獲得的工資能夠滿足工人,并且只能滿足工人的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工人出賣勞動力獲取的工資,能滿足并且只能滿足勞動者及其家屬所必需的生活資料費用、必要的和訓練費用。但從總體上,發達資本主義社會工人實際工資水平的不斷提高是一個不能否認的事實,工人的工資在滿足基本的需求方面還有所剩余,有些工人也有少量的存款,不少工人還持有公司、企業的少量股份。所以我們對于勞動力成為商品的條件,不能僅僅解認為,在今天勞動者出賣勞動力,是因為他們自由得一無所有,沒有任何生活資料,沒有實現自己的勞動力所必需的任何物質條件。
          擁有少量的生活資料,乃至擁有少量的生產資料,并不意味著工人的生產、生活就具有可持續性。不勞動,擁有少量的生活資料,乃至少量的存款,會隨著消費會逐漸減少,乃至過了一段時間重新變成一無所有,F代社會不再是相對封閉的自給自足的自然社會,而已經進入到發達的商品經濟社會,人們生產的東西主要不是直接滿足自己需要的,而自己需要的東西主要也不是自己直接生產的。從形式上看,勞動者一方面擁有勞動力,另一方面擁有一定數量的生產資料,從而能夠使自己的勞動力與自己的生產資料直接相結合,但就普通工人所擁有的少量的生產資料以及普通工人家庭所擁有的少量的勞動力而言,只能進行簡單手工勞動。在商品經濟發達的今天,他們生產商品所花費的個別勞動時間遠遠超過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在競爭中處于劣勢,以家庭為基礎的、缺少分工協作的傳統的小生產是無法與現代化的機器大生產相抗衡,因此通過這樣的生產所實現的價值是沒有辦法購買到必需的消費資料和服務,勞動者是無法通過這種生產活動在發達商品經濟社會中生存下去的。因此,擁有少量的生活資料,乃至少量的生產資料的勞動者實際上也是無法生存,不得不靠出賣勞動力為生。在資本主義發展的初期,勞動對資本形式上具有隸屬關系,自由的工人一無所有,為了謀生,必須出賣勞動力;在商品經濟發展的今天,勞動對資本實際上具有隸屬關系,普通工人僅憑少量的生產資料所進行的小生產,不具有可持續性,也只能靠出賣勞動力為生。

          勞動者與自身勞動力的出賣

          勞動者擁有生產資料,且通過勞動力和生產資料相結合可以謀生,并不意味著勞動者一定不會出賣自己的勞動力。
          勞動者是經濟利益主體,他是否出賣勞動力,除了受客觀因素制約,為了生存,他必須出賣勞動力之外,在既可出賣、又可不出賣的勞動力情況下,還與主觀因素有關系。在一定的范圍內,勞動者會綜合地考慮各種因素,選擇如何配置包括自己勞動力在內的各種資源。企業、個人自己擁有生產資料,他們可以自己選擇直接支配這些生產資料、也可以選擇出租甚至出售這些生產資料,以便獲得最佳的經濟利益。同樣,勞動者是自己使用自己的勞動力,把自己的勞動力與自己擁有的生產資料直接相結合,還是出賣自己的勞動力,讓別人支配自己的勞動力,常常也會綜合地考慮各種因素,特別是經濟利益,對使用自己的勞動力、生產資料帶來的經濟利益與出賣自己的勞動力、出租或出租自己擁有的生產資料所產生的經濟利益進行比較。
          眾所周知,現在全國實際土地等基本生產資料為集體所有,作為集體中的一員中的農民一般承包了集體土地,對承包的土地享有一定范圍內的承包經營權,但是我們發現,不少農村的青壯年勞動力出門打工,在這些人當中不少受雇于某個非公有制企業,也就是說他們類似于資本主義社會雇傭工人出賣勞動力一樣,他們的勞動力也成為商品。那么,是不是這些人不出賣勞動力都不能生存下去了?顯然,農民僅僅依靠承包的幾畝土地生活,一般來說經濟上不寬余是事實,但是說這些人不出賣勞動力都不能生存未免有些夸大,F在廣大農村已經融入到商品經濟的洪流中,勞動者如何配置自己擁有的各種資源,會綜合地權衡,以實現利益最大化。比如,A住在某個內地農村,承包了6畝土地,不出門打工,每年的純收入6000元,除去各項生活費用外,所剩無幾,但是出門打工,土地轉包給他人,轉包6畝土地收益是900元,出門一年打工工資20000元,除去回家來回的路費,在城市的生活費用外,可能每年還有幾千元的節余。在這種情況下,A很可能選擇出賣勞動力在城市打工。

          結論

          總之,馬克思分析勞動力成為商品的條件,是以小商品生產者兩極分化和資本原始積累為基礎,闡述的是自由的一無所有的工人不得不靠出賣勞動力為生。對此,不能絕對化,必須隨著當代資本主義和我國社會主義的實踐,不斷地加以豐富和發展馬克思關于勞動力成為商品條件的理論。在今天勞動力成為商品的條件一方面有所擴大:作為社會主義生產資料公有制主體的一員勞動者,他們的勞動力一般情況下也成為商品,即使勞動力本人直接擁有生產資料,在特定的情況下,他們的勞動力也可以成為商品;另一方面,勞動者對勞動力的所有權在特定的情況下也受到一定程度上的制約:一些勞動者只能把勞動力繼續出賣給特定的資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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